Month: 2021-06

文章 留言
2941656639408042
時間:2021-06-01 15:31
「施打疫苗是達成群體免疫的公益行為」--請衛福部明確表態,疫苗接種受害救濟,不會縮小保障範圍
 
施打疫苗不只是保護自己,更是 #讓社會群體免疫的公益行為。
 
然而,即使疫苗的安全性已通過審驗機制的檢視,仍然無法排除全部的風險,在大量使用緊急授權(EUA)的COVID-19疫苗更是如此。
 
#為了不讓接種者概括承受,#盡可能由群體來分攤接種疫苗的風險,給予補償救濟。這就是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Vaccine… 更多 Injury Compensation Program, VICP)的基本精神。
 
趁著大家都很關心COVID-19疫苗的時刻,來跟大家介紹一下,我國的 #疫苗救濟制度,近期出現了什麼爭議。
 
‼這是非常重要的議題,大家可能都會碰到,請分享給更多人知道‼
 
1⃣疫苗救濟有什麼爭議?
 
事情發生今年在二月,衛福部修正了《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第13條,在「無關」的類型下,除了既有的「醫學實證證實為無關聯性」之外,增加「#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的情形,引發擴張「無關」範圍(相對的,就是縮小救濟範圍)的爭議。
 
修正條文對照表:
👉https://bit.ly/3pjz1Rv
 
2⃣我們的疑慮
 
今年四月初,台灣女人連線和台灣人權促進會邀請我參加「讓民眾安心接種COVID-19疫苗完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記者會,提出對於相關修正的疑慮。
 
民團質疑: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並不是「反對」關聯性,#可能只是因為缺乏相關研究,#所以無法支持關聯性。
 … 更多
圖片
另外補充說明一下,精確地來說,行政訴訟上舉證責任的問題,很早就被最高行政法院確認是由行政機關負擔舉證責任了(該案中的被告… 更多機關即上訴人是衛福部)。問題會在於,當證據指出「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而不是「醫學實證證實為無關聯性」),那這時候究竟要怎麼辦?

請參考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355號判決:
「「(七)行政訴訟法第136條所準用之民事訴訟法第277條,依其89年2月11日之修正理由所載,此規定係關於解決真偽不明時之客觀舉證責任分配問題。民事訴訟法第277條但書之『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規定,係對依本文『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之基本規則得出之客觀舉證責任分配予以倒置。傳染病防治法第30第1項規定:『因預防接種而受害者,得請求救濟補償。』此是人民向行政機關請求給付規定,原本依行政訴訟法第136條所準用之民事訴訟法第277條本文規定,請求人須就權利發生要件,即其受預防接種、有損害、預防接種與損害間有因果關係負客觀舉證責任。如果其確受預防接種且發生損害,但預防接種與損害間是否有因果關係事實不明,請求人應受敗訴判決。惟預防接種之疫苗之選擇、獲得、保存及接種方式,並其安全評估,均在行政機關或施打者之掌控範圍,請求人係居於證據地位不平等之處境,人民生命及身體因預防接種受侵害,此請求救濟補償權利之實現,顯受此不平等地位之影響。如果依上開基本規則將此種預防接種與損害間是否有因果關係事實不明之危險分配予請求人,則『依其情形顯失公平』,應將客觀舉證責任倒置,歸由行政機關負擔因果關係事實不明之不利益。依具體化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第1項之審議辦法規定,將受預防接種及發生損害(死亡、障礙、嚴重疾病及其他不良反應)間之因果關係(關聯性),規定在『相關』(即具有關聯性)及『無法排除』之情形應補償,在『確定無因果關係』時,始不補償(審議辦法第7之1條第2款)。換言之,受預防接種及發生損害間,有無因果關係之事實不明時(即不能確定有亦不能確定無因果關係),仍應補償,把此項有無因果關係事實不明之不利益分配予補償機關,此即是上開行政訴訟法所準用之民事訴訟法第277條但書『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倒轉客觀舉證責任分配之具體化。上訴意旨主張審議辦法雖劃定『無法排除』之類型,但此與民事訴訟上所謂的『舉證責任倒置』意義不同,本案之舉證責任仍應回歸行政訴訟法第136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77條本文規定,由被上訴人就有利於己之事實(無法排除)履行舉證之責云云,並不足採。」
2942502315990141
時間:2021-06-02 19:22
今天上午十點,我和王婉諭 委員、立法委員 江永昌、吳玉琴委員、吳怡玎委員、 張其祿 委員、蔡壁如委員,一起參加巢運「正視疫情下租屋族困境! 呼籲政府將租屋協助納入紓困方案」線上記者會。
 
這一年來由於疫情嚴峻,對於台灣的產業造成莫大的衝擊。
 … 更多
面對這樣的情勢變化,經濟部首先針對各產業提出了紓困方案,其中土地租金紓困包括工業區、加工出口區及國營事業土地,皆得緩繳一年或減租兩成。各地方政府為幫助攤商度過疫情,多有公有土地及場館的租金減免或緩繳的措施。
 
然而,民眾面對 #疫情下工時減少、#放無薪假甚至是失業而繳不出租金的困境,其居住權益及生活品質卻沒有保障。這是經常被忽略的 #租屋族困境。
 
先講結論。
 
除了既有的紓困方案,#中央主管機關應即刻研議租金紓困補貼發放方式。
 
此外,法務部應盡快修正民法,#調整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關係,讓相關的調整得以幫助租屋族度過難關。
 
我們先來看看其他國家怎麼做。
 
根據華爾街日報於去(2020)年12月28日報導,紐約州州長葛謨(Andrew Cuomo)於12月28日簽署通過「因應新冠疫情緊急狀況禁止驅逐房客及處分抵押房產法案」,#規定疫情期間房東禁止驅逐房客。
 
同樣為了保障房客權益,聖荷西市議會也在今年二月投票通過 #新凍結租金條例,旨在穩定租賃市場並保護最脆弱的居民,協助他們免於無家可歸。
 
德國的國會也在去年的3月25號,通過了由聯合內閣的社民黨籍司法部長提出的紓困法案。
 
這項新法修改了德國民法施行法240條,規定在面對疫情的衝擊下,#出租人不得因承租人連續兩個月未繳房租,#即終止租約趕人。
 … 更多
圖片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00406/HG36PNB7DECNMREE6WPQVTT62M/
2943786839195022
時間:2021-06-04 14:36
「京元電疫情風暴,徐耀昌出來面對,指揮中心進駐馳援!」記者會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王婉諭 、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及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今日中午共同召開「京元電疫情風暴,#徐耀昌出來面對,#指揮中心進駐馳援… 更多!」記者會,針對京元電子群聚感染,要求苗栗縣政府明確說明因應疫情的停工標準及設置集中檢疫所計畫,並呼籲指揮中心儘速派員進駐京元電竹南廠,針對整體科學園區成立前進指揮站,並對竹竹苗進行必要的防疫部署,避免疫情擴散。
 
邱顯智表示,從昨日至今天地方因應方式及速度荒腔走板,連基本的隔離措施都沒有,恐有進一步造成群聚感染之疑慮,呼籲中央應盡速設立前進指揮所,針對快篩及相關防疫流程,進行進一步規範及接管。
 
時代力量苗栗縣議員宋國鼎首先就前線與縣府失能說明,從這次疫情爆發開始,縣內就發生指揮官神隱、縣內快篩7300人群聚、公司未完成快篩檢驗卻要求產線員工上線工作等情況,種種顯示苗栗縣政府面對突發的疫情狀況無法掌握,進退失據的情形。
 
而今天一早縣長發布聲明稿,但聲明稿內對於目前縣內防疫能量隻字未提,宋國鼎認為以下三點是縣長身為指揮官,應該清楚明確的跟縣民交代。
 
如果現階段沒有停工的打算,那未來疫情持續爆發的情況下,#停工標準在哪裡?
 
再來,是否有設置集中檢疫所、加強型防疫旅館的計畫,或其他公部門可徵用大型場館,來 #安置集中現在無法執行居家隔離的外籍員工?如果縣府目前沒有能力做,需要向中央請求多少資源、醫療人力等,也請縣府儘速盤點後立即清楚的向中央與外界求援。
 
最後,現階段最重要的是,縣內的防疫宿舍有沒有辦法 #落實一人一室的隔離… 更多
圖片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508848
273743414528643
時間:2021-06-04 20:55
紓困預算第四期終於出爐了!編列了2600億元,其中有1866億元花在紓困上面,1018億元,是直接現金發給個人。
 
這次紓困預算中,編列最多的部會分別是衛福部、經濟部跟勞動部。
 
然而,協助企業與民眾度過難關的紓困預算,#真的能夠達成實際上發揮的作用嗎?
 
⚠️我是被停業的勞工,老闆不發薪水給我了,也沒有保勞保,我可以找誰紓困?
 
⚠️我是被停業的幼兒園/補習班,學費要退、老師薪資要給,我該怎麼經營?
 … 更多
⚠️我是到處打零工兼差的人,沒有保勞保啊!該怎麼辦?
 
⚠️公司開始放無薪假了,我該怎麼辦?基本工資不夠我生活啊!
 
明天晚上九點鐘,我們特地邀請了這次疫情中,受到衝擊的行業,來談一談紓困方案,該怎麼請領補助,又有什麼地方可以調整!
 
❤️來賓名單❤️
 
✅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
秘書長 謝毅弘
 
✅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協會
理事長 謝智芳
 
✅桃園市才藝教學服務人員職業工會 … 更多
影片
臉書伺服器問題,各位莫慌莫離開,已經恢復連線囉~
2945865262320513
時間:2021-06-07 11:50
#三級警戒延長至628
#全國各級學校也配合停止到校上課至暑假
 
大家辛苦了,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產業、勞工,工作家庭兩頭燒的爸爸媽媽。
 
大家的紓困需求,我們會在立法院盡力爭取。
圖片
延長全國的三級警戒管制為期兩週至6月28日,全國各級學校也配合停止到校上課至暑假,相關措施由指揮官陳時中在下午指揮中心例… 更多行記者會中宣布。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6075005.aspx
2946587122248327
時間:2021-06-08 12:51
20210608 1159更新:
補上詳細版的Q&A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photos/a.1572766066297113/2946897482217291 -- 什麼時候可以讓人民自主快篩?
 
讓企業、個人可以定期自主採檢,是疫苗到來之前,國際通行的防疫策略。
 … 更多
昨天聽到陳部長說:「正研擬鼓勵廠商進口居家快篩試劑」。
 
這個答案,正面的訊息是,指揮中心終於願意開放居家快篩。
 
另一方面就很奇怪了,原來,國內之所以沒有居家快篩試劑,是卡在廠商不願進口?
 
廠商不願意進口,不就是因為指揮中心沒有明確的政策方向嗎?
  
不就是因為,指揮中心一直堅持,快篩試劑要由醫療機構來買,由醫事人員使用嗎?
 
政策方向只要確定,修正相關法令、給予緊急授權,自然就會有人引進。
 
況且,國內生產快篩試劑的廠商一大堆,能外銷,產能也不小,快篩試劑的貨源,怎麼會是問題?
 
沒想到,陳部長竟然說,快篩試劑分成居家用、專家用,台灣國產的都是專家用,沒有居家用,所以要鼓勵廠商進口。
 
我要在這裡告訴陳部長,區分「專家用」、「居家用」的是「採檢方式」,要深入鼻咽採檢,需要專家協助,如果僅是採檢鼻腔黏膜,自己就可以做了。
 
國內生產的快篩試劑,可以給專家用,也可以自主採檢使用的所在多有,陳部長可能還要了解一下狀況。
 
不管怎麼樣,陳部長再三重申,他同意開放居家快篩,雖然遲了,這仍然是很重要的一步,就看後續相關的行政作為,能不能儘速讓居家快篩早日實現了。
圖片
鄉民提供,香港機場買到的台灣快篩試劑
https://i.imgur.com/MYCXLNA.jpg
344068620722944
時間:2021-06-11 20:57
八大行業從5月15日開始停業,至今已經快要一個月了,許多平時有健身習慣的朋友們,每天悶在家裡,不能上健身房運動、鍛鍊體能,是否悶壞了呢?
 
事實上,健身產業教練、業者們,更是心急,尤其這一波的疫情,完全看不到盡頭,每天都有上百人確診,健身房無法營業,場館的租金、教練的薪資,一樣在燒。
 … 更多
咦,你說,政府有提出對於健身產業的補助措施啊,但是,就如同上一集我們邀請到的來賓一樣,教育部提出來的方案,粗糙跟不適當之處很多,讓業者大嘆「有跟沒有一樣」,甚至不敢申請。
 
而平時在跑課的兼職教練,他們在這一波停業衝擊之下的經濟損失,可能連生計都造成問題,政府真的有站在他們的角度思考嗎?
 
這一次,顯智疫見,邀請到足球協會副秘書長,同時也是中華職棒工會副主任的焦佳弘,以及健身房業者楊浚泯,一起來跟我們談一談這波停業後的困境。
 
當然,提到運動跟健身,不能忘記有「桃園館長」之稱的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以及曾經擔任過有氧老師的美少女吳佩芸,請大家準備好瑜珈墊,一起來運動吧!
 
時間:6月11日晚上九點鐘
與談人:邱顯智立法委員
主持人:林佳瑋(時代力量中壢區辦公室主任)
邀請來賓:
焦佳弘(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副秘書長、職棒工會辦公室副主任)
楊浚泯(健身產業業者)
簡智翔(桃園市議員)
吳佩芸(時代力量台中黨部南屯區主任)
影片
貓咪亂入
2949488098624896
時間:2021-06-12 10:40
13:14更新:
 
交通部長王國材上午視察高公局,針對目前執行的嚴格匝道儀控管制造成交流道回堵,王國材指示高公局彈性處理,針對民生物流及大客車較多匝道,請交控中心監控人員彈性放寬綠燈秒數,緊急救護車輛可走匝道路肩。
 
史上最嚴匝道儀控,全部塞住了!
 
今天全台所有國道交流道口、快速道路轉國道、甚至一般道路周邊,全部都塞爆了。
 … 更多
陳情人告訴我,新店附近連接國道三號的閘道口,有綠燈4秒紅燈30秒的,也有綠燈10秒的,更有大型車駕駛反映,光起步就要5秒了,這樣到底怎麼走?
 
這些車流,不能說沒有返鄉車流,但是仍有許多城鎮間通行的朋友,載著貨物的物流車輛,甚至救護公務車,全部堵在匝道口。
 
顯然,交通部「#高強度車流調控與匝道管制,#延長儀控紅燈秒數」的政策,在降低人車流動之前,已經造成了意外之外的交通大阻塞。
 
三日連假才剛開始,請交通部看看各個交流道口的驚人景象,想想怎麼做比較好。
 
也要拜託大家,連假期間,非必要盡量不要開車出門,減少跨縣市的人流移動!
圖片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0612/WAMNCVXKBFGZBG6WDPWE7AYUAY/
2950985445141828
時間:2021-06-14 12:29
各位朋友,今天是端午節,在這裡祝大家端午節快樂!
作為一個律師,我伸張不管是北部粽還是南部粽,都擁有同等進入肚子的權利,小朋友才做選擇,我兩個都吃。
#我全都要 #基本粽權 #能吃就是福
圖片
#獨胖胖不如粽胖胖
2952320728341633
時間:2021-06-16 11:59
主動出擊擴大篩檢,找出潛藏病例阻斷感染鏈
 
指揮中心昨天公布了COVI-19廣篩策略,包含居家採檢、社區快篩、企業快篩、廣設社區篩檢站等,相關的快篩試劑也在審查中。雖然有點晚,台灣的防疫策略,終於聽進專家與我們的呼籲,進入 #主動出擊、#擴大篩檢 的階段。
 
接下來,指揮中心即將訂定居家快篩指引,有哪些事情,是應該要注意的,通報該怎麼做?廢棄物如何處理?請參考我們的系列文章,以及這篇詳實的報導:
 
🟡… 更多2020-06-08 什麼是居家快篩、自我檢測?
👉https://bit.ly/354fR8C 「黎明來到之前,我們如何與疫情共存:群體免疫前的公共衛生指引」
🟡2020-06-12(上):台灣與世界各國抗疫作戰策略
👉https://bit.ly/35oDGIr
 
🟡2020-06-13(下):如何維持社會運作
👉https://bit.ly/35pvzLP
 
信傳媒【居家快篩也應超前部署!邱顯智:相關通報、APP、廢棄物處理等配套應加快腳步】林莫莉2021-06-15 15:40
 
台灣COVID-19本土疫情拉警報,多位學者專家均認為,未來未來快篩或PCR檢測將成為生活常態,衛福部核准專案進口的居家快篩試劑這週就可能進台灣了,但是相關配套措施還沒看到,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呼籲政府,相關通報、APP、廢棄物處理等要快點進行。也就是說,政府對居家快篩也要超前部署,國外例子很多可参考,像韓國後來還發明「得來速」篩檢。
 … 更多
圖片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28110
2952521511654888
時間:2021-06-16 19:00
在死神面前,有一些人比你我更加脆弱
 
疫苗開打以來的這段期間,特權插隊、順序一再調整、類別定義模糊的亂象層出不窮,誰應該先打?誰應該後打?挑動了許多人的敏感神經。
 
該怎麼處理攸關生命安全的疫苗施打順序?#保護在死神面前最脆弱的同胞?我有一些想法跟大家分享。
 … 更多
首先,到上週五為止(6/11),COVID-19在台灣已經造成385人死亡,65歲以上的老人就有306人,占了全部死亡數的八成(79.5%)。65~74歲的確診死亡率是6.62%,75歲以上的確診死亡率,更是高達20.12%。
 
毫無疑問,疫苗應該 #優先施打高死亡率的年齡層以及 #醫療衛生工作者,這個原則,在WHO的指引表述的相當清楚。
 
2020年9月14日WHO 發布的「世衛組織免疫戰略諮詢專家组『用於分配 2019 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苗和確定疫苗接種優先次序的價值觀框架』」( https://reurl.cc/noZvKd )中列了幾個原則,在人類福祉的原則中,第一項就是「减少 COVID-19 大流行造成的死亡和疾病負擔」。
 
據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研究員劉紹華於端傳媒一文:「劉紹華:當我們討論『誰先打疫苗』時,必須先正視結構性暴力」( https://reurl.cc/vqmzOe ):「依據首要設定目標「#減少死亡與疾病負擔」,疫苗施打的優先族群無疑即是「死亡或重病」高風險者,如老人和感染風險最高的第一線醫療人員。」
 
再看2020年10月20日WHO發布的「世衛組織免疫戰略諮詢專家組在供應有限背景下優先使用COVID-19疫苗路線圖」( … 更多
圖片
#疫苗接種對象優先順序
2020年8月19日版:
65歲以上長者,排在施打順序第6。
19-64歲具有易導致嚴重疾病… 更多之高風險疾病者,排在施打順序第7。
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排在施打順序第8。
 
2021年2月26日版:
65歲以上長者,排在施打順序第8。
19-64歲具有易導致嚴重疾病之高風險疾病者、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排在施打順序第9。
 
2021年6月9日版:
年齡部分,僅剩 #75歲以上長者,排序第6。

也就是說,一直到上週三(6/9),確診死亡率相當高的75歲以上,才第一次被獨立出來。而且以現有疫苗數計算,75歲以上長者 #仍無法全面施打。

昨日指揮中心表示,75歲以上的分配數,已從26%提升至53%。但是,每個人心中掛念的長輩,究竟什麼時候可以打疫苗, 仍在未定之天。
 
再來,確診死亡率也相當高的65~74歲,也從優先施打順序消失了。
 
到底是那些族群,排在65~74歲、甚至75歲以上之前呢?
2953108754929497
時間:2021-06-17 11:55
前天是警察節,警政署表揚了全國28名模範警察,其中24人為外勤的第一線工作者。 疫情期間,基層警察挨家挨戶地走訪居家隔離者、到市場拿手舉牌宣導民眾口罩不離身。 防疫第一線警察夥伴的汗水與辛勞,民眾都看在眼裡。… 更多 然而,巧合的是,昨天又傳出警政署航警局一名員警,在補習班考取警大研究所的心得分享中,提到「103年畢業至今沒受理過任何報案,沒開過任何罰單,基本上每天都是在過退休生活,幾乎兩個月就出國玩,每天看手機不會有罪惡感」。 這段被許多民眾及一線員警形容「白目」的補習班心得分享,讓航警局原本擬將他記過一次調職。 但是,航警局考績會核議後,認為他「言行不檢、嚴重影響警譽」,昨天又改記他兩大過、並且直接免職。 另外警察大學昨天也開審查會,取消他的研究所複試資格。 從擔任立法委員以來,我就不斷追蹤各種警紀違紀事件。 2020年4月,我接到投訴中和分局警察踹頭、嗆人「呷慶記」,事後警政署派員到本辦說明由於事發突然,當天四位值勤路檢員警「疏未」開啟密錄器,而警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也恰好拍往另一個方向。 今年四月,又發生北市中崙派出所員警與人衝突,遭10名黑衣人闖進所內叫囂,時任所長剛開始稱「沒錄到畫面」,後來北市警察局長改稱「監視器畫面被誤刪」。 然而事後發現,分局長早已掌握監視器疑遭人為格式化,但仍對外聲稱「停電」,更安排黑衣人與警察,在分局前開記者會握手、道歉「大和解」。 當時我公開講,過去協助處理洪仲丘案時有「國防布」,今天警方有密錄器沒開,還有警局監視器被自家人格式化,再這樣下去,民眾對警方的信任感,也差不多都被格式化了吧? 結果呢,與人起衝突的警員、所長記過1次,分局長記申誡2次,督察組組長則是申誡1次。 更離譜的是,同月份,更從民進黨北市黨部評委前召集人趙映光的兒子趙介佑三年前的臉書貼文發現,趙先生曾在警局會面同案、同為證人被北投分局借提的嫌犯。 當時我已公開詢問警政署,警方借提人犯可以順便讓他與親友會面嗎?警察局從何時開始,提供「特定人士」這種貼心的「特殊服務」? 以上三件警紀事件,不是事實未釐清,就是輕輕放下。 航警局員警心得分享自己的工作過很爽,卻是兩大過免職。 顯然,在警政署眼中,「警查違紀」影響警譽的程度,遠遠不如員警的工作很爽心得文。 疫情期間,基層員警在陽光下流汗奔走,民眾團結配合防疫措施。 這並不代表,大家已經忘了警政署四月的鳥事,這並不代表,警紀不張的嚴重問題,已經因為疫情而解決。 我要再一次告訴警政署,維護警譽之道,要面對問題,要用對方法。拿大炮打小鳥,絕對是效果最差的一種。
圖片
有關航警局員警因私人言論遭免職、撤除警察大學研究所入學資格,本會聲明如下:
--
1、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之免職處分… 更多為箝制警察人員言論自由之違法處分,警政署應即自行撤銷。

2、中央警察大學撤銷研究所入學資格,過度侵害警察人員受教育訓練之權,亦顯失作為警察學術機關的地位、是一間「大學」公然對於學術自由的背棄。

3、有關類似權益侵害事件,請洽詢本會,本會將提供相關救濟與訴訟上協助。

https://www.facebook.com/601361836608573/posts/4026319614112761/
2955296264710746
時間:2021-06-20 14:04
風雨故人來、患難見真情,謝謝美國政府長期對台灣的支持! 也謝謝在其中穿梭協調的外交人員,特別是蕭美琴 Bi-khim Hsiao 代表,你們辛苦了! 台灣是美國可信賴的朋友,更是國際民主大家庭的一份子,謝謝國際社會的民主夥伴,讓台灣不會孤單! 🇺🇸 台美友好 ❤️
圖片
超前部署,感謝日本、美國的及時雨!
190434342995196
時間:2021-06-25 20:57
和小孩在家可以做什麼?相信各位家長已經像我一樣,快瘋了。在生小孩的時候,我也沒想過,我們會要一起整天待在家......
 
小孩誠可貴,安靜價更高。
 
欸不是,我是說,相信有許多家長和我一樣,每天要和小孩一起幸福得鎖在家裡共享天倫之樂。
 
因為我從小家住在深山很無聊,那時候也沒什麼電子產品,所以也想出一些方式消磨時間。
 
像我有一個龐大的笑話庫,沒有什麼人生大道理,而且還不一定好笑。象棋、西洋棋、跳棋、大富翁樣樣會,但常常輸。陪小孩讀書寫作業也可以充滿笑點。
 
這集的顯智疫見,和大家輕鬆分享一些防無聊的方法,聊聊和小孩在家防疫的時光。
影片
消除痠痛地藏饅頭~~~
2960460040861035
時間:2021-06-27 13:45
‼好心肝調查報告,是機密嗎⁉
 
引起軒然大波的好心肝特權疫苗案,台北市政府政風處完成調查報告後,只願意給市議員看5頁的「精簡版」,要看「完整版」,請到小房間,限時30分鐘,還不能拍照做筆記。
 
這到底怎麼一回事?讓我來告訴大家。
 
1⃣司法調查中就不能提供行政調查報告?
 
北市政府說,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僅能依照慣例在議長室限時閱覽。
 
首先要搞清楚的是,行政調查報告不等於司法調查報告。原本可以讓議員瀏覽的資料,不會因為「提供給司法機關」,就從可以瀏覽當然變成不能瀏覽。
 … 更多
不然我就把我的體重寫進告訴狀裡面,洩密就告!
 
第二,依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受到偵查不公開限制的人員,是「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
 
台北市政風處和北市府相關人員,都不是司法警察(只有「廉政署」執行貪瀆或相關犯罪調查職務的人員才是)。既然不是受限制的對象,那在喊燒什麼?
 
這邊真正可能涉及的,是政府資訊不公開法,更正,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2款:「政府資訊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二、公開或提供有礙犯罪之偵查、追訴、執行或足以妨害刑事被告受公正之裁判或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者。」
 
然而,就算是真正法律定義上的偵查不公開,「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也規定在特定情形之下,在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或合法權益之保護,認有必要時,偵查機關或偵查輔助機關得適度公開或揭露偵查程序或偵查內容。
 … 更多
傳說中的函釋看這裡啦:

台北市法規查詢系統「民意代表個人無向行政機關行使文件調閱權之法律依據」:
… 更多https://bit.ly/2UaexPC
 
法務部法規查詢系統「法務部法律字第0980044215號函」:
https://bit.ly/3wZCg3x
2962161117357594
時間:2021-06-29 21:11
經過了三週的違法限制移工人身自由,苗栗縣政府終於在昨日,解除了外籍移工的禁足令。
 
勞動部也終於在今天發布新聞稿說:
 
「雇主或任何人以非法方法剝奪移工行動自由或以強暴脅迫妨害人行使權利,將有違犯刑法妨礙自由及強制罪之規定,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多 「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第1款規定,在一國領土內合法居留之人,在該國領土內有遷徙往來之自由及擇居之自由。雇主對移工之管理措施如有侵害移工遷徙往來之自由,勞動部將以雇主違反保護勞工法令情節重大,依就業服務法第54條及第72條規定廢止招募及聘僱許可。」
 
新聞稿全文: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33702/50364/
 
說得很對。事實上,這三週以來,從中央到地方民意代表,還有民間專家學者與非營利組織,太多太多人已經對禁足令表示強烈的反對意見,指出這樣的作法絕對違反人權保障。
 
可惜的是,直到苗栗解除違法禁足令,甚至媒體報導「中央政府未反對苗栗縣政府限制移工活動措施」之後,才等到勞動部這個遲來的說明。
  
如果身為中央勞動主管機關的勞動部,可以更積極行使職權,更及時表示對於勞工的保障、對於刑法、對於公約的理解,那麼,這樣國際級的錯誤,相信早就會終止了。
 
愛因斯坦曾經說過:「這個世界不會被那些作惡多端的人毀滅,而是冷眼旁觀、選擇保持緘默的人。」
 
這句話,和勞動部共勉之。
圖片
新聞稿全文:

【澄清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勞動部未禁止移工休假或外出。

據報載「中央政府未反對苗栗縣政… 更多府限制移工活動措施」,勞動部回應說明如下:

苗栗縣發生電子廠移工群聚感染,地方政府為加以防範,宣布全縣移工除上下班其餘時間禁止外出引發爭議,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於6月9日下午指揮中心記者會中已表示,本國籍民眾或外籍移工第3級警戒執行標準都一樣,非必要不要外出。經了解是苗栗縣政府內部會議及臉書宣布此事,已經提醒苗栗縣回歸3級警戒標準執行,特別提醒全國僱用移工的工廠、公司之雇主,都應在這段期間務必好好照顧移工。

另勞動部表示,雇主聘僱外國人應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執行,並應依計畫書遵守中央主管機關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指示,實施應變處置或措施。又為避免已入境移工發生群聚感染情事,已發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以利雇主、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移工有所依循,雇主與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均應依上開指引與規定辦理防疫作為。部分雇主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以切結書形式,約定移工染疫後自負法律責任及治療期間一切所需費用,試圖免除就業服務法管理責任,勞動部表示切結書無法律效果,雇主仍應依法擔負雇主管理責任,加強防疫措施,避免疫情擴大。

勞動部指出,雇主或任何人以非法方法剝奪移工行動自由或以強暴脅迫妨害人行使權利,將有違犯刑法妨礙自由及強制罪之規定,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第1款規定,在一國領土內合法居留之人,在該國領土內有遷徙往來之自由及擇居之自由。雇主對移工之管理措施如有侵害移工遷徙往來之自由,勞動部將以雇主違反保護勞工法令情節重大,依就業服務法第54條及第72條規定廢止招募及聘僱許可。勞動部再次呼籲雇主及仲介公司應確實遵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在這段期間務必好好照顧移工,攜手共同渡過疫情。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33702/50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