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留言 |
---|---|
1644420372465015 時間:2015-09-14 21:06 【邱顯智主張,約聘僱人員,應納勞基法!】 (回應1040910監院對新竹市政府糾正文) 作為「約聘僱人員自救會」的義務律師,很高興看到監察院調查報告糾正新竹市政府四大事項,但在此同時,關於約聘僱人員與臨時人員的權益,仍有許多不足、需要努力與改進的地方。 回想起4月10日陪同「約聘僱人員自救會」到監察院開記者會,也向保訓會申訴;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名爸爸,她的女兒在懷孕到8,… 更多 9月的時候被開除,她的女兒做月子而不能前來,但那個爸爸為了自己女兒的權益冒著雨來到現場。 我覺得「汰弱留強」是一個很荒謬的說法;國家該談的應該是「保障弱勢」,更何況,這些人裡面,何者為強?何者為弱?如同監院調查文所述,也沒有一個具體的標準來說明。 「約聘僱人員」的勞動權益保障,在現行法律制度裡不周延,因為沒有納入勞基法,造成已經在公家機關做20幾年的老員工,公家機關一聲令下就可以把你fire,在勞動權益上完全沒保障。 我認為,應該要修改現行法律,將約聘僱人員應納入《勞基法》的保障。同時應該檢討現行公部門約用、約聘、約僱、安定就業、派遣工體系混亂的狀況。 公家機關的約聘僱人員,如果臨時遭到解僱,不只攸關工作權,也攸關公務推動是否順遂的問題,影響公共利益甚鉅。例如,我的當事人之中,有追蹤性侵加害人與被害人的社會處專員,臨時解僱造成「政務空窗期」,對社會有很大的危害。… 更多 |
相關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0910/688721/林智堅解聘僱員違勞基法 遭監院糾正 |
1646929812214071 時間:2015-09-22 23:28 【0920 正晶限時批:濫權檢察官與失能監察院】 9月20號上了「正晶限時批-限時批政經」節目,話題是在討論「柯P被監察院調查1000元政治獻金」的事件。節目當中我提出許多我經手的案件,包括洪仲丘案、苑裡反瘋車案、關廠工人案、大埔丟雞蛋案,說明現今檢察官濫權起訴的荒謬狀況,也說明「國會調查權」被「總統提名」、「球員兼裁判」的監察院壟斷是不合理的,我主張司法改革,讓國會調查權回歸國會,發揮更大的作用。 影片
|
分享逐字筆記給大家參考: 【濫權的檢察官】 我分享三個故事,關於苗栗地檢署,我真的深惡痛絕: 1. 一顆雞蛋,起訴七個學生…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