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0-04

文章 留言
2592921877614855
時間:2020-04-01 11:41
【說一個謊言,圓一個謊言,你們多麼危險】
  
觀光局林坤源主秘:私家車接兒子時「用塑膠布隔離」。
  
桃機旅服中心張維庭主任:沒有要求(染疫)員工,就是種「默契」,是員工「主動要協助」。
  
經過了一天,說謊的繼續說謊,卸責的繼續卸責。不過,謊言還是洩漏了片面的真實。
  
第一個問題,林坤源主秘,你不知道兒子在菲律賓曾經發燒住院嗎?如果不知道,何必特地去接20歲的兒子,還在私家車用塑膠布阻隔和兒子的接觸?… 更多
  
第二個問題,林坤源主秘,你之所以翹班接子,難道不是為了在入關、檢疫程序可以便宜行事,順利入境嗎?
  
第三個問題,張維庭主任,你說的「默契」,就是害員工跟幼子染病的默契嗎?
  
昨天我貼了張林二人可能違反的法律,今天再來貼另一條:
  
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三項:入、出國(境)之人員,對主管機關施行第一項檢疫或措施,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交通部還不嚴查張林兩人的違法事證,向檢調機關告發嗎?
  
不要以為記大過就可以算了,大家都睜大眼睛在看。
圖片
旅服中心員工案269出來說話了:「非主動、不認識高官兒子」。

https://www.ettoday.net/amp/… 更多amp_news.php?news_id=1681757&from=ettoday_app
2598609587046084
時間:2020-04-08 16:55
【公親變事主?倒楣的吹哨檢舉人,警政署出來面對】
 
昨天辦公室接到多位網友私訊,請我們幫幫這位倒楣的網友。事情大概是這樣的,該網友在巴哈姆特轉發截圖,並主動向刑事局提供資料。
 
筆錄完成後,偵九隊還致電網友,要求提供就讀學校、科系、年級以完成筆錄製作。
 … 更多
很巧的是,過沒多久,媒體上就出現該網友的姓氏、學校等資訊,還有媒體打電話到學校,試圖聯絡該網友。更巧的是,媒體多以「被移送」、「被傳喚」、「被揪出」、「被抓到」來報導該網友,讓這位倒楣的檢舉人不勝其擾。
 
然後,一如往常,刑事局表示絕無洩漏,查無不法。這就是事件的大要。
 
警察把偵查案件訊息洩漏給媒體,這在台灣早就不是新聞了。每次有社會矚目案件,媒體總是飛快的取得案情細節、當事人相關資訊,寫出一大堆報導。
 
每次說要檢討「偵查不公開」,警政署總是說,一定檢討,已經檢討!然而,檢討的繼續檢討,寫報告的繼續寫報告,洩漏的繼續洩漏,沒有任何改變,這就是台灣警政機關與媒體互利共生的日常。
 
我要呼籲警政署,務必詳查這個案件的偵辦過程,有無違背「偵查不公開」原則,洩漏案情資訊給媒體的狀況。這絕對不是「子虛烏有」、「絕對沒有洩漏可供辨識的資訊給媒體」就可以交代得過去。
 
以下附上根據多位網友提供資料整理的事件時間軸:
 
⏰2020/4/6 19:04
網友中午主動打去刑事局提供資料,以證人身份做筆錄。
 
⏰2020/4/6 20:53
刑事局偵九隊(電腦犯罪)來電詢問網友就讀學校、科系、年級等個資。
過沒多久相關資訊即出現在媒體上。
  … 更多
圖片
事實上,早就有「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aspx?… 更多LSID=FL068478)規範偵查不公開相關的作為,並嚴格限制得公開的範圍。
後續也會請相關機關好好確認,這個案件到底為什麼資料會被媒體取得,以及為什麼會在新聞上報成這樣。
2599430870297289
時間:2020-04-09 13:52
【路牌砸死人!寶山鄉公所負起國賠責任,切莫惡意拖延,交通部盡快制定路牌檢測檢修的SOP】
 
去年11月25日,寶山鄉發生路牌突然倒塌並砸中路過騎士的死亡事件。該肇事路牌是由寶山鄉公所維護,然而,家屬在今年1月21日依法遞出國賠請求書後,寶山鄉公所卻以諸多理由推託,至今已逾三個月,遲遲不願依照國家賠償法第10條第2項規定,與家屬開啟協議程序。
 
今天早上,我與 連郁婷 新竹縣議員… 更多還有與家屬召開記者會,要求寶山鄉公所應立即啟動相關程序,負起國賠責任。
 
這個案子是這樣的,今年1月21日送出國賠請求書之後,寶山鄉公所只有在2月7日發函,要求家屬要提供賠償的相關依據,除此之外音訊全無,以這樣冷眼的態度面對家屬,實在不是一個公務機關應該有的樣子。
 
在家屬治喪期間,寶山鄉公所還推稱說要等檢察官偵查完,才會開啟協議程序。然而,國家賠償法規定的是要「即與請求權人協議」,這樣推託程序,難道是把檢察官當成鄉公所的國賠審議委員?
 
看過影片的人都會知道,整件意外,就是路牌突然倒塌砸死人,沒有看到人為意外,依據經驗判斷,這種情況地檢署幾乎不會啟動調查。
 
而且,經委任律師與新竹地檢署查證,地檢署在這個案件中也只有相驗報告,從來都沒有立案偵查。寶山鄉公所如此行徑,是不是在欺負不懂法律程序的家屬!
 
對於家屬來說,他們從未想過自己的大哥,事發當天出去上班之後,竟然就天人永隔。事後,有許多人跟他們說可以請求國賠,鄉公所雖然在他們辦喪之時有表示慰問,但結束後就無影無蹤,至今都再無表示,更從未交代究竟為何他們的大哥會如此遭逢厄運。
 
此外,這個路牌是106年才設置,卻發生掉落的狀況,究竟是材質瑕疵、裝設不當或疏於管理,也應該進行檢討。路牌的承重與強度,也應該符合一定的標準,避免讓遺憾再度發生。
 
我要呼籲交通部,不要置身事外,盡快制定路牌檢測、檢修的SOP,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圖片
看過影片的人都會知道,整件意外,就是路牌突然倒塌砸死人!
2599462476960795
時間:2020-04-09 15:09
面對WHO總幹事譚德塞的不實指控,請大家真相分享給世界各國的朋友,向世界表明台灣的立場。
 
(德文版來囉!)
Taiwan Präsident Tsai:
 
Seit langer Zeit sind wir von internationalen Organisationen ausgeschlossen. Wir wissen deswegen ganz genau, wie ist das Gefühl,… 更多 diskriminiert und isoliert worden zu sein.
 
Wenn der WHO-Direktor Tedros dem Druck aus Peking standhalten und nach Taiwan kommen könnte, würde er sehen, wie Taiwan sich allein um die Bekämpfung des Coronavirus COVID-19 bemühen muss. Dann würde er wissen, dass die Taiwaner die wahren Opfer von unfairen Behandlung sind.
 
(英文版)
Taiwan President Tsai:
 
For years, we have been excluded from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and we know better than anyone else what it feels like to be discriminated against and isolated.
 
If Director-General Tedros could withstand pressure from China and come to Taiwan to see Taiwan's efforts to fight COVID-19 for himself, he would be able to see that the Taiwanese people are the true victims of unfair treatment.
圖片
時代力量要求譚德塞道歉下台:
https://www.facebook.com/891084220962935/posts/3863496047055056/
2600349320205444
時間:2020-04-10 18:00
【你,買得到家中寶貝適合的口罩款式嗎】
 
上週以來,我們不斷收到幼兒/兒童口罩的陳情,經過了解與線上調查,問題可以分成三大類:
 
1⃣口罩買不到:存量不足
2⃣線上不能買:一定要特定時間排隊去買
3⃣尺寸不合適:不知道哪間藥局有合適的兒童口罩只好每間打電話問
 
前兩個問題,王婉諭委員已與相關部會溝通,詳情請見王婉諭 委員的發文:
https://bit.ly/3aZCPiz… 更多  
第三個問題,我就要呼叫唐鳳與健保署來協助解決了。
 
目前「健保特約機構口罩剩餘數量明細清單」,是每三分鐘更新一次的開放資料,其中的口罩庫存,僅分為成人、兒童兩類。但實際上,兒童口罩又可細分為幼幼(0~6Y)、兒童(6-12Y)兩種,或是再細分為幼幼(0~2Y)、小童(2~6Y)、大童(6-12Y)三種。
 
👎️剩餘數量明細清單
https://data.nhi.gov.tw/Datasets/DatasetDetail.aspx?id=656
 
只要把兒童口罩根據尺寸分類,把兒童口罩系分成兩類或三類,查詢APP就能知道哪裡有合適的兒童口罩,許多爸媽就不必狂call藥局,藥局也可以少接電話,雙贏。
 
多個分類,省時省力,請唐鳳與健保署幫忙了!
圖片
唐鳳
2603848106522232
時間:2020-04-14 20:40
【體溫計是醫療器材 要買就買準一點的】 從前從前,有一位醫師👨‍⚕️。
他要進到大賣場的時候,工作人員拿出了一支槍🔫,朝他額頭按下去…… 「額溫32.8°C」 有沒有覺得頭上冷冷的🥶?
 
上面是小兒感染氣喘專科陳俊仁醫師分享的故事。… 更多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2740016739430174&id=465234196908451)
  
為了防治武漢肺炎疫情,不少商家、學校和政府機關,已經開始採用熱影像儀和紅外線額溫槍等防疫設備。
 
❓不過,大家被量到的體溫,準嗎❓
 
測溫設備,事實上有「工業用」和「體溫用」的差別。
 
🏭工業用的測溫設備,可以量測的溫度範圍比較大(從零下到上千度),公差也比較大,可能會有➕➖1、2度的差異。 37度量成38度,是有沒有發燒的差別🤒;
38度量成37度,則是疾病會不會傳播的差別😵。 🏥所以,量體溫用的體溫計,要相當精確。也因為這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對體溫計這類醫療器材,有規定一定的採認標準。
 
為了避免有些單位在招標的時候,可能沒有注意到測溫設備有分成「工業用」和「體溫用」,或者沒有寫明規格,而可能採購到工業用的測溫設備,我在今天提出了一個附帶決議,要求各部會應通知並監督所屬機關單位,在辦理採購案件的時候,應該注意到設備是不是符合衛福部的標準。
 
大家在購買體溫量測設備的時候,也要多注意呦~💪
圖片
之所以會有這則提案,是因為有工程與醫材背景的專家,向委員指出這個問題。特別是部分學校機關,如果在採購時沒有注意到規格的問… 更多題,廠商賺取暴利事小,因此造成防疫漏洞,問題就很大了。

除了已經採購的機關學校需要再確認有無採購錯誤以外,大家也可以注意自己公司或單位使用的設備,有沒有出現「低於人體正常溫度」的檢測結果,然後看看是不小心買到不適用的設備。
2605524279687948
時間:2020-04-16 17:02
時代力量黨團提出的華航正名決議案,已經列入明天院會的討論事項第九案。
 
我們的決議案,要求交通部規劃短中長期的正名計畫,短期可先從CHINA塗裝極小化、加註TAIWAN、更改英文譯名來做,中長期再來推動徹底的正名計畫。
 
這是一個務實可行的決議,我要請求朝野各黨的各位委員,積極回應民意,支持華航正名的決議案,從立法院發出明確的訊號,讓交通部、民航局實質推動華航正名。
 … 更多
至於稍早媒體報傳出,民進黨團可能要將此案和護照正名案拉下黨團協商。我要呼籲執政黨,落實2007年民進黨全代會通過的「正常國家決議文」,支持時代力量務實的決議,共同推動國家正常化。
 
至於這段時間各種反對正名的謠言,時代力量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我也一併貼在下面。我也要呼籲交通部跟民航局,積極面對正名的廣大民意,有任何困難,直接說出來,社會大眾都會一起來想辦法。
 
--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稍早貼文,帶你破解華航正名謠言
👉https://reurl.cc/kdly6G 📌成本恐飆破百億?
 
最花錢的更改塗裝,一架飛機約5至20萬美元,以華航目前88架飛機來說,最多是新台幣5.3億元;其餘成本以最寬鬆估計為一倍,總計約10億多,與民航局估計的11億元差不多,但離「上百億」相差甚遠。而以華航過去幾年接近1500億的營業額,這個成本約佔0.73%,絕非完全不可承受。
 
📌航權要重簽?
 
民航局絕對知道這件事的真相,但竟然完全不對外說明、放任謠言流竄!
 … 更多
圖片
時代力量黨團華航正名決議案在這裡~~~
2607564056150637
時間:2020-04-19 00:28
週六的深夜,來跟大家更新一下員警踹頭事件的後續。
 
前情提要,4月10日本辦收到警政署中和分局的調查報告後,4月12日新北警察局局長前往中和國光派出所慰問踹人員警,4月13日週一質詢後,因為調查報告根本沒回應到社會大眾的質疑,本辦再次行文給警政署,要求警政署交出現場員警值勤時的隨身微型攝影機(密錄器)影音紀錄清冊及複本。
 … 更多
4月16日上午,警政署派員到本辦說明,大意是說,由於現場事發突然,當天四位值勤員警都沒有開啟密錄器。警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也恰好拍往另一個方向,所以,事發當時的影音紀錄資料,通通沒有!
 
但是,眼尖的前檢察官卻發現,媒體揭露的影片中,有一位員警胸前,一直有微弱的綠光閃爍,持續時間長且頻率穩定。這究竟是不是密錄器工作中的指示燈號?警方卻明確告訴我們,這是「警車警示器的反光」,不是密錄器的指示燈號。
 
本件已讓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針對證據,我們就交由檢察官進行偵查。這個綠燈,究竟是場勘螢火蟲季動線的螢火蟲,超前布署發出的閃爍綠光?按照警政署的一貫邏輯,這種可能性也是不能排除的!
 
我要奉勸警政署,這些難以讓大眾信服的存疑,都必須讓社會公評。我們再次奉勸警政署,趕快要求現場員警再次檢視密錄器,把缺漏的密錄器影像交出來,交給檢方、交給社會公評,還給社會一個該有的交代吧。
圖片
影片中員警胸前的綠光閃爍,究竟是密錄器的指示燈號,還是警方說的警車警示器的反光,還是迷之螢火蟲?!大家可以詳細看一看~~
2608195822754127
時間:2020-04-19 19:15
國家發生這樣的事情,大家都很憂心。但是,依照我當兵親身經歷的國軍文化,現在急於咎責,只會讓國軍疲於奔命,把補強防疫措施的寶貴時間,浪費在文書作業之上。
 
我只想要說兩件事。
 
第一,國防部有沒有編列防疫預算,不管是設備、物資、口罩?如果行政院送來的追加特別預算還是沒有國防部,我會強烈要求行政院,務必給國軍充分的防疫經費。
 
沒道理國軍一塊都沒有,其他部會億來億去。
 
第二,現在已經傳出,有些幼教機構要求海軍眷屬自主隔離。我要請求社會大眾,不要獵巫,遵照指揮中心的指示即可,切莫造成更多不必要的對立跟恐慌。
 
國軍加油!大家加油!
圖片
https://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899246616813332&id=891084220962935
2608830229357353
時間:2020-04-20 14:06
今天早上,我和 王婉諭召開記者會,要求行政院的紓困2.0,要納入非營利組織。
 
近日媒體報導揭露,受疫情影響,喜憨兒基金會、伊甸基金會等組織的庇護工場營業收入大減,從糕餅、蛋糕、餐廳、洗衣、到府清潔,無一不受到波及。
 
不僅如此,當實體經濟開始受到衝擊,非營利組織的捐款收入已有衰退跡象。如果到了下半年,經濟衰退的情形未見緩解,今年下半年非營利組織的募款,可以預期,將會出現大幅的衰退。
 … 更多
然而,目前的紓困討論,只有看到第一部門(政府)與第二部門(企業)的相互喊價,在台灣社會各處服務弱勢群體的第三部門(民間團體),卻被遺忘了。聚焦在企業、勞工的紓困方案,並未通盤考量非營利組織,目前僅有藝文事業、住宿型機構(長照、療養等)類型的非營利組織可以適用。
 
這些非營利組織,從慈善、社福、環保、教育、文化,遍及各個領域。依照2019年7月的統計,共有5.6萬個社會團體,其中,在社會安全網扮演最後一道防線的慈善及社福團體就占了三成,共有1.7萬個。這些團體是政府相當仰賴的夥伴,與政府相互補位,接住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家庭與個人。
 
如果因為經濟衰退,導致非營利組織的營業收入、捐款收入大減,必須縮編甚至資遣來因應疫情,台灣的社會安全網將會出現很大的漏洞。然而,這段期間,也正是弱勢群體最需要公益團體協助的時刻,如果公益團體萎縮了,許多弱勢群體的處境,將會更為艱難。
 
所以,不論是從哪個角度而言,政府的紓困都應該超前部署,協助非營利組織度過難關。
 
我們要求行政院:
 
1⃣行政院各部會盤點其主管非營利組織紓困需求
 … 更多
圖片
助理們超前部屬,主動發起了辦公室的紓困方案……
2609002889340087
時間:2020-04-20 19:57
上個星期六,香港人還是迎來了預料中的大抓捕。
 
遺憾的是,依然有些人認為這是違法者咎由自取。這種「你違法你活該」的論調,完全忽略了在「違法」的表象之下,政治權力不對等,導致港人最終只能以集會遊行表達訴求乃至發揮影響力的事實;更忽略了「法律」所應該符合或內含的「價值」,以及香港政府是如何地Rule by Law而非Rule of Law。
 … 更多
就讓我節錄幾點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對香港2013年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定期報告的結論性意見作為回應。更讓人難過的是,現今港府的作為和數年前被認為不當甚至難以接受的建議與遺憾相較,有過之而無不及。
 
-------
(前方編號為意見書的點次) 5.委員會注意到,中國香港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權是“一般性和沒有任何限制的”,這項原則在中國香港的法院得到充分的確認和尊重(CCPR/C/CHN-HKG/3,第322段)。但委員會仍感到關切的是,一個由非司法機構對基本大法作出具約束力解釋的機制可能會削弱和破壞法治和司法獨立(第二和第十四條)。 中國香港應確保司法機構按照《公約》和法治原則妥當行使職能。它還應按照委員會先前的建議(CCPR/C/HKG/CO/2,第18段),確保對《基本法》的所有解釋,包括對選舉和公共事務問題的解釋,與《公約》完全相符。
 … 更多
圖片
另外,香港在2019年09月19日提交了第四次定期報告。有興趣的人也可以參考:(尚無結論性意見)
https://… 更多tbinternet.ohchr.org/_layouts/15/treatybodyexternal/Download.aspx?symbolno=CCPR%2FC%2FCHN-HKG%2F4&Lang=zh
2609536365953406
時間:2020-04-21 09:48
【尊重社子在地居民 實質參與審議程序】
 … 更多
台北市政府即將在4月23日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社子島的細部計畫。很遺憾地,在這個與社子島居民切身相關的程序之中,居民在絕大多數的時間是被忽視,甚至被缺席的。居民除了難以參與相關會議表達意見,由台北市政府環評程序的拆遷家戶訪查,訪查率更僅有48%。然而,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先前的會議紀錄,竟然把未過半的「訪查率」誤載為「開發獲得48%地主同意」,居民意見的不被重視,可見一斑。
 
都市計畫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地寫出了立法目的:「為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並促進市、鎮、鄉街有計畫之均衡發展,特制定本法。」法律關注的核心,是居民與其生活環境。而對每次審議會議資料以及市府修正細部計畫內容陳述意見,更是讓居民能夠實質參與相關程序、讓自己的心聲可以被官府聽到的,最起碼、最卑微、最基本的權利!如果台北市政府一再拒絕開放民眾發言,忽視社子島在地居民之主體性,在這樣的狀況下,如何顧及在地居民的需求,真正的讓相關計畫達成「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之立法目的呢?
 
此外,台北市政府想藉由區段徵收的方式,進行社子島開發案。本案目前已有區段徵收還沒經內政部核定,徵收計畫書和二階環評也都還沒通過的狀況下,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委員就同意先行區段徵收的嚴重爭議。徵收本身,更涉及非常可怕的基本權侵害--不只讓居民財產權因而犧牲,還涉居住權、工作權及人性尊嚴等各種權利侵害的風險。如此急著進行區段徵收程序而忽視程序正義的作法,實在讓人難以苟同。
 
奉勸台北市政府,千萬不能抱著給錢就能了事的心態,來面對土地迫遷的爭議。有很多問題,並不是給點錢、給面積一再打折的抵費地,做點財產補償就能解決。聽聽居民怎麼說,面對民願跟民怨,用溝通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台北市才會是民主台灣的台北市。
圖片
首先,程序和實體要分開。無論支持計畫與否、實體理由和訴求是否妥當,都不應該阻礙取得資訊、參與程序的權利。

… 更多 第二,所謂的居住權,也包括所謂非正規住居的狀況(也就是特定住居地之居民對居住之場所,包括土地或房屋,無任何有效之法律權利,以及包括未規劃之聚居地與該場所之住屋未符合現行規劃及建築法規,如違章建築)。就算是對於沒有土地所有權、居住在違章建築的居民,仍然有一定的權利。

要進行任何的開發案都不是不行,但也都要照步來,該做的溝通、該進行的程序不能少。也只有實質參與,才可能拉近雙方的歧見,並提出儘可能關照到各方權益的方案。
2609652519275124
時間:2020-04-21 12:28
香港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先生,今天上午遭到不明人士潑紅漆。這樣的行為除了觸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更是對於台灣民主自由憲政秩序的藐視。
 
歷經極權迫害的香港人,在台灣不只享有不被任意逮捕、拘禁和被失蹤的自由,更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請檢調和國安單位動起來,將逞兇的暴徒,以及背後的指使者繩之以法! --
另外,今天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也提出《#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更多》部分條文修法,讓庇護程序明確化,以協助反送中人士可以合法留在台灣👉https://reurl.cc/9E4yZv 現行港澳條例第18條的規定,是賦予行政機關裁量權,但規範並不明確。因此,時力黨團提案除了提出港澳條例第18條的修正草案,希望讓庇護程序更明確化,也增訂第18條之1的審查救濟程序與准駁依據,以及第18條之2的暫時處分,避免在申請過程中就被遣返。 整體而言,時代力量黨團針對港澳條例的修法,就是延續 Taiwan can help 的精神,希望透過港澳條例的修正與庇護程序的明確化,給在抗爭中的香港人一些幫助與希望!
圖片
用行動支持香港人,大家吃起來!
@{保護傘 Aegis|aegisvahk}
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68號之2
2610946575812385
時間:2020-04-23 00:25
半夜睡不著覺,回顧了一下今天(23號)的事情。有些題目非常重要,但是好像沒什麼受到注意,就像民法第205條的修法。
 
因為國防委員會排了國防部長針對磐石艦的專案報告,導致許多人都去那邊質詢(好啦…我也有去…)。隔壁的司法委員會,同一時間正在審查民法205條利率上限的修法(希望利率上限從20%調降到10%,以及法律效果改為無效)。這麼重要的規定,卻沒什麼受到關注,實在是很可惜。
 … 更多
【法定利率上限20%,竟然是民國18年用到現在的規定】
 
民法第205條是民國18年制定的法律(法定利率最高可達20%)。因為這條規定,導致我國過去信用卡遲延利息平均高達18-20%,更不要說民間利率。
 
後來,銀行的部分,另外在銀行法第47-1條第2項特別規定:「自一百零四年九月一日起,銀行辦理現金卡之利率或信用卡業務機構辦理信用卡之循環信用利率不得超過年利率百分之十五。」但15%的利息還是高到很沉重。此外,當舖業法也有特別規定,當鋪業的合法利率可以高到30%!
 
我們用外國規定當作對照。德國民法典的金錢債權法定利息為4%,法定遲延利息通常為歐盟央行公告的基礎利率+5%,利息超過這些標準一倍會被法院認為違反善良風俗而無效;如果是消費者金錢借貸契約,保護更為周全,除了不能為不利消費者的約定外,以不動產擔保的債權也更僅能在基礎利率上+2.5%。美國許多州的利息上限也大概差不多10%。
 
反觀台灣,因為這樣高到驚死人的利息,許多卡奴債奴被這些不斷滾動的利息壓得喘不過氣,完全付不出來。不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走投無路。
 … 更多
圖片
另外一種可能的作法,是針對「遲延利息」部分,另行設定上限。原本的本金和利息都繳不出來了,後面遲延利息再飆高,就真的不用想還清了。
926574954463215
時間:2020-04-27 09:45
【沒有檢定就要執法的區間測速與永遠置身事外的公路總局】
 
區間測速出包,公路總局做了什麼?台61觀音新屋段Jimmy跑得到185?車友表示,原廠排氣管沒有降車身,不可能。
 
公路總局有沒有向標檢局提過區間測速設備應納入?目前執法中的區間測速儀器,檢驗機制為何?有無初檢及定檢?有無逐一檢驗?誰來檢驗?檢驗單位的公信力?誤差值?相關訊息有無公布?
影片
區間測速出包,請問公路總局做了什麼?執法中的區間測速儀器,檢驗機制為何?
2614774088762967
時間:2020-04-27 16:30
【公路總局!你的區間測速儀器完全沒有檢驗,還不收起來嗎】
 
維持交通執法測速器材之可信度與準確性,是執法機關據此開罰的大前提。但是,「區間測速」從2018年上路以來,因為沒有訂定相關標準檢驗規範,屢屢造成執法爭議。 
 
民眾不服,拿出行車紀錄器佐證,你們竟然說行車紀錄器沒有檢驗,不算數。但是,你的區間測速儀器完全沒有檢驗,憑什麼證明你的開罰是正確的。
 … 更多
最近更發生彰化區間測速儀器出包,造成員警錯誤舉發,事後撤銷1,379張罰單的鳥事。身為《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的主管機關公路總局,竟然置身事外,躲在地方警局的後面。出事前作新聞自我吹捧,出事後一問三不知。今天,就要公路總局出來講清楚。
 
結果公路總局一直跳針。
 
第一個問題,發生這種問題,公路總局做了什麼?不用負責嗎?
 
公路總局局長:這是當地執法機關的權責。
 
第二個問題,區間測速儀器有沒有納進國家檢驗範圍?有沒有定期檢查機制?逐一檢驗?誰來檢驗?檢驗單位有公信力嗎?有沒有公布相關檢驗結果?
 
局長:......
 
第三個問題,彰化出包了先行撤下,那其他日期、路段的區間測速儀器呢?沒有檢驗前不必立即停用?
 
局長:相關的設備是執法單位在設置的。
 
很好,講得好像都沒有公路總局的事。事情當然不是這樣就算了。
 
今天我已提出臨時提案(提案本人詳見留言處),要求身為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主管機關的公路總局,針對以下2點,在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更多
影片
臨時提案在這裡
2614820788758297
時間:2020-04-27 20:00
【為貸而貸的紓困貸款】
 
紓困貸款很重要我想大家都同意,但如果公股銀行帶頭把紓困貸款當業績在衝,沒有把錢送到真的需要的人手裡,這就是很嚴重的問題了。
 
❓衝業績會到造成什麼問題
💸紓困為貸而貸,不會排擠真正需要的企業?
💸借新紓困還舊貸款,這是紓困貸款的原意嗎?有沒有查核機制?
💸短時間衝高核貸金額,把紓困的信保預算花完,真正有需要的企業怎麼辦?
 
我們收到相關消息,幾個公股銀行設下KPI,要求分行行員達標。… 更多
 
今天在財政委員會,我就請教了公股行庫的董事長,各公股行庫有沒有下 KPI,要求分行紓困貸款件數,有的請舉手。
 
沒有人舉手。
 
接著我就一個一個問。
 
一銀說沒有。
彰銀也說沒有。
兆豐則說:「沒有這麼嚴格,是請分行敦親睦鄰到轄區裡面,盡量拜訪客戶。」
華南則表示:「有請分行關懷客戶。」
 
這個答案真是耐人尋味,跟我在某處看到的訊息完全不同……究竟有沒有這樣的狀況,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也請有遇到被下KPI,要求要達標的銀行行員可以將Line訊息遮罩個人資訊後寄至本辦公室信箱(chiucongress@gmail.com),時代力量保護吹哨者不用怕!… 更多
圖片
陸續收到大家的來信囉!謝謝大家信任我們,不管是Line截圖、報表、公文,都歡迎持續寄到chiucongress@gmail.com

誠信是金融服務的天條,說謊絕對不能容忍,尤其是董事長們。
2616522631921446
時間:2020-04-29 19:51
【這是什麼巫術?融資紓困期間利息竟然比單期金額高!】
 
最近不斷有向融資公司借款的汽車運輸業者陳情:融資公司要求紓困期間利息要全部預付,而且利息竟然還比分期一期金額高!
 
為什麼平平都是展延三到六個月,竟然有人要付超過單期金額的錢?這到底是有什麼魔法?
 
那是因為,所謂的「展延三到六個月」,事實上並不是整體還款期限往後展延,而是將三到六個月展延期間的金額,通通放到原本借款期限的最後面!… 更多
(請看示意圖,紅色曲線的地方就是要算利息的期間。)
 
舉例來說,如果小明剩下的借款期間是12個月,那小明被展延的款項,就是從第13個月開始付,因此要付12個月的利息。而小王的剩餘借款期間是24個月,那小王被展延的款項,就是從第25個月開始付,前面24個月通通都要算利息。
 
這樣的計算方式下,就會造成明明大家都是三到六個月先不用還款,但是剩餘期數越長的人,要付的展延利息也越高的詭異狀況。
 
這算什麼展延方案?
  
當然,融資公司採用的計算方式,有它「邏輯」上的合理性,畢竟如果只是展延期間的部分往後展延,那麼在展延期間過後的那個月,債務人就要同時返還原本約定的分期付款與展延的款項(例如展延三個月,第四個月就要同時返還第一個月和第四個月的錢)。
 
問題是,現在的政策就是要進行紓困。方案遇到不合理的適用狀況,就應該要推出其他真正能幫助紓困的方案,而不是坐視汽車運輸業者難以展延甚至忍痛被剝削的狀況發生。
 
交通部
公路總局:公路人
圖片
那個,小畫家真的很難畫圖,請大家多給我們的助理一點鼓勵!
by 也需要被鼓勵的小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