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ID | 時間 | like | comment | 內容 |
---|---|---|---|---|
1446150182115765 | 2017-01-27 12:00 | 12 | 1 | 板橋分局祝大家 雞年行大運🐥 財源滾滾 大雞大利😁 |
1447466841984099 | 2017-01-26 16:15 | 21 | 1 | 📻#活動報馬仔 🎁活動名稱:「雞祥如意迎新年 提燈猜謎慶元宵」 🎁活動時間:106年2月8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開始 🎁活動地點:國稅局板橋分局文化路辦公室 (板橋區文化路一段48號1樓) 🎁活動內容: … 更多 只要民眾於現場持106年1-2月未列印買受人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紙本發票3張,無實體電子發票2張,且每張發票交易金額為10元以上),或是現場申辦手機條碼並完成其他載具歸戶設定,兩種兌換方式擇一種,即可兌換雞年租稅提燈一個。 ★兌換注意事項: 1. 每人每次限兌2個,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2. 統一發票收執聯驗後不發還,全數捐贈慈善機關。 3. 凡購買土地或黃金等免稅商品之統一發票收執聯,不得兌換。 |
1446208318776618 | 2017-01-25 20:13 | 16 | 0 | 來對獎唷!! 祝大家都能中大獎💰 消費別忘了索取統一發票唷! 分享 賦稅署點點通
粉絲們過年前緊張時刻來囉🎉🎉!錢包裡面的發票整理好了嗎?點點要把熱騰騰的105年11-12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報你知唷😍😍!趕快來對對看自己有沒有中獎嘿!有使用載具儲存無實體電子發票的粉絲只要點開APP或等著收中獎通知e-mail啦!📱📱<br> 【分享】成為中獎人💰💰
|
1444344942296289 | 2017-01-25 08:00 | 6 | 0 | 🚥#房地合一停看聽 |
1444344088963041 | 2017-01-24 18:26 | 4 | 0 | 🚥#房地合一停看聽 |
1438617632869020 | 2017-01-22 12:00 | 7 | 0 | 📢#新聞點點名 🌻自106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得採用網路或媒體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請多加利用。 📚為推廣電子稅務服務,帳簿資料網路上傳平臺已建置完成,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調帳查核案件,除下列申報類別案件外,得採用網路或媒體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 (一)會計師簽證申報案件。 (二)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申報案件。 (三)決算申報案件。 (四)清算申報案件。 自106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欲採用網路或媒體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連結網址為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服務園地>主題類>稅務專區>「電子帳簿上傳服務專區」,請多加利用。 |
1438604566203660 | 2017-01-20 08:00 | 3 | 0 | 📢#新聞點點名 Q:板橋陳先生來電詢問: 105年度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截止日為何,須符合哪些條件始得免填發憑單予納稅義務人。 A: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因106年1月遇春節連假且2月5日適逢例假日,故105年度各類所得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所得申報書之申報期間,自106年1月1日起延長至2月6日止,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信託受託人依限完成申報。 … 更多 該分局特別提醒,如於規定申報期間申報之105年度各式憑單資料,經稽徵機關納入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所得資料查詢服務且所得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憑單填發單位「得免」填發予納稅義務人。另外,除所得人要求填發憑單外,有下列情形時,憑單填發單位仍應在106年2月15日(原規定2月10日,遇假日延長至2月15日)前主動填發憑單予所得人: 一、納稅義務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二、憑單填發單位有解散、廢止、合併、轉讓、裁撤或變更的 情形,所申報的憑單。 三、憑單所載的納稅義務人為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執行業務事務所、信託行為之受託人。 |
1438598876204229 | 2017-01-19 18:41 | 3 | 0 | 📢#新聞點點名 Q:三峽吳小姐詢問:什麼是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網路申報作業?網路申報所使用之申報軟體及其下載途徑為何?… 更多 A: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自106年1月1日起,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之應扣繳所得,扣繳義務人已依規定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清扣繳稅款者,得於上開期間內利用網路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憑單。例如:扣繳義務人於106年1月3日給付所得並扣繳稅款,於1月12日前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後,得於1月12日24:00前,利用網路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憑單。 扣繳義務人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tax.nat.gov.tw)下載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電子申報系統軟體(如第一次使用本系統,請連同BDE資料庫引擎一併安裝),使用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核發之工商憑證或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申請密碼,經與稅籍資料比對無誤後,即可透過網路辦理申報作業。 該分局特別提醒,如申報所得為適用租稅協定上限稅率案件及以前年度逾期申報或當年度已逾申報期限始申報之案件則不適用網路申報,請至該管稽徵機關辦理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 🐤如果納稅義務人對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網路申報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
1436314109766039 | 2017-01-17 16:57 | 4 | 0 | 🚥#房地合一停看聽 |
1435257699871680 | 2017-01-16 14:47 | 2 | 0 | 📢#新聞點點名 🌞記帳及報稅代理人請儘速申請換證作業。 (板橋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配合記帳士法第35條修正,簡化「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名稱為「記帳及報稅代理人」,請轄內尚未申請更換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登錄執業證明書者儘速申請換發證書,並檢附原登錄執業證明書(若遺失需登報3日聲明,檢附整張報紙並繳納新臺幣1,500元規費)、 最近一年內2吋半身相片2張、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1式3聯及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等資料供核備。 |
1429383157125801 | 2017-01-12 08:00 | 5 | 0 | 🚥#房地合一停看聽 📢#新聞點點名 Q:板橋李小姐詢問:現在賣掉持有未滿2年的房屋,要如何申報房地合一稅呢? A: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自105年度起凡個人交易之房屋、土地,若係於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依規定計算後有交易所得或損失,不論有無應納稅額,應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日內,向申報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辦理申報。… 更多 為方便納稅義務人辦理申報事宜,該分局已設置房地合一申報收件、輔導申報及稅務咨詢櫃台並提供房地交易諮詢服務預約單,再次提醒納稅義務人,申報時請檢附買入及賣出時之買賣契約書影本(私契)、價金收付、成本及必要費用等相關證明文件、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書,如有應納稅額者,請一併檢附繳納收據正本。 👍該分局同時籲請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
1429380657126051 | 2017-01-10 17:17 | 5 | 0 | 🚥#房地合一停看聽 📢#新聞點點名 Q:鶯歌周太太詢問:個人交易新制課稅範圍之房地,因持有時間長短適用不同的稅率,請問持有期間如何計算及適用稅率為何?… 更多 A: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房屋、土地持有期間之計算,原則應自房屋、土地取得之日起算至交易之日止。如有下列情形者,其持有期間得依下列規定合併計算:(一)個人因繼承、受遺贈取得房屋、土地,得將被繼承人、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即持有期間=個人持有期間+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二)個人取自其配偶贈與之房屋、土地,得將配偶持有期間合併計算,持有期間=個人持有期間+配偶持有期間。(三)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1款規定(自住房地租稅優惠)計算持有期間,得併計之期間,應以被繼承人、遺贈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於該房屋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為限。 境內居住者交易持有期間在1年以內者之房地,適用稅率為45%、超過1年未逾2年者稅率為35%、超過2年未逾10年者稅率為20%、超過10年者稅率為15%。 該分局特別提醒,如所得人為非境內居住者,持有1年以內適用稅率為45%、超過1年稅率為35%。 😊如果納稅義務人對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
1428278540569596 | 2017-01-09 10:54 | 6 | 0 | 📢#新聞點點名 ➡️兼營營業人於年度中取得股利收入,應彙總列入當年度最後一期免稅銷售額申報並計算調整稅額 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為簡化報繳手續,兼營投資業務之營業人於年度中取得股利收入(含國內外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得暫免列入當期之免稅銷售額申報,俟年度結束,再將全年股利收入,彙總加入當年度最後一期之免稅銷售額申報計算應納或溢付稅額,並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規定,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計算調整稅額,併同繳納。 該分局呼籲,兼營營業人取得股利收入,應自行檢視是否已依前開規定調整稅額,若無,則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儘速向營業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
1425664034164380 | 2017-01-08 10:00 | 16 | 0 | 📻#活動報馬仔 🐧活動名稱:「雞鳴春曉喜氣到-各式憑單免填發」 🐧活動時間: 106年1月14日(星期六)上午9時10分至中午12時10分 🐧活動地點: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活動內容:… 更多 ★「進行FB粉絲團按讚並打卡」: 凡加入本分局FB粉絲專頁並打卡分享公開於個人FB上,即可 獲得精美宣導品乙個,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申辦手機條碼」: 首次申辦手機條碼並完成歸戶設定之民眾,即可獲得精美宣導品乙個,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捐發票換好禮活動」: 民眾捐出105年11-12月份及106年1-2月份未列印買受人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或無實體電子發票指定張數,即可獲得精美宣導品乙個(活動結束後將全數捐給社會福利慈善團體)。 ★「問卷調查活動」: 填寫宣導活動問卷調查表或兩岸租稅協議問卷調查表,即可獲得精美宣導品乙個,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骰子樂有獎徵答活動」: 骰子樂決定房地合一及電子發票Q&A題目號碼,民眾只要大聲回 答正確答案,即可獲得精美宣導品乙個,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歡迎民眾踴躍前往參加~ |
1425649344165849 | 2017-01-06 15:07 | 14 | 0 | 📻#活動報馬仔 🎵活動名稱:「名師揮毫喜迎春-電子發票歸戶讚」 🎵活動時間:106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2:00-4:30。 🎵活動地點: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活動內容: ★「進行FB粉絲團按讚並打卡」:… 更多 凡加入本分局FB粉絲專頁並打卡分享公開於個人FB上,即可 獲得精美宣導品乙個,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申辦手機條碼及歸戶」: 首次申辦手機條碼並完成歸戶設定之民眾,即可獲得精美宣導品乙個,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捐發票換好禮活動」: 民眾捐出105年11-12月份及106年1-2月份未列印買受人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或無實體電子發票指定張數,即可獲得精美宣導品乙個(活動結束後將全數捐給社會福利慈善團體)。 ★「問卷調查活動」: 填寫宣導活動問卷調查表或兩岸租稅協議問卷調查表,即可獲得精美宣導品乙個,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骰子樂有獎徵答活動」: 骰子樂決定房地合一及電子發票Q&A題目號碼,民眾只要大聲回 答正確答案,即可獲得精美宣導品乙個,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歡迎民眾踴躍前往參加~ |
1425541250843325 | 2017-01-06 11:46 | 6 | 0 | #宣導幫幫忙 ‼️自106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有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各類所得時,扣繳義務人可以透過網際網路方式辦理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 ⚠️扣繳義務人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才可使用網路申報唷! |
1422951531102297 | 2017-01-03 14:19 | 20 | 0 | #宣導幫幫忙 板橋分局105年度各類所得憑單暨信託所得申報 🕘申報期間:即日起至106年2月6日止(例假日休息) 🐣收件、申報輔導時間及樓層: 早上08:00~12:30 下午13:30~17:00 ➡️請至中山路辦公室9樓辦理 🐣加班延長收件時間及樓層: 中午12:30~13:30 下午17:00~18:00 ➡️請至中山路辦公室3樓26號櫃台 🐣如非105年度(之前年度逾期申報、106年度非居住者) ➡️請至中山路辦公室3樓24號櫃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o_AfLc8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