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qiaoBranch

Month: 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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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156584548466 2013-12-27 09:32 14 0 提醒各位親愛的粉絲們~102年度扣免繳憑單申報期間之末日因適逢農曆春節假期,順延至103年2月5日喔~
另外,也請多加利用網路申報,省時又便利呦!!!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LzvN8B8x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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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所得扣繳申報宣導短片

652769864787138 2013-12-23 09:19 9 0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新聞稿】 營利事業列報商品盤損,其商品盤損率在1﹪以下者,仍須符合特定要件 營利事業列報商品盤損,係對於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或經核准採零售價法者才可適用,又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1條規定,應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具清單報請所轄稽徵機關調查,或經會計師盤點並提出查核簽證報告或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查明屬實者稽徵機關核實認定。但若依商品之性質可能發生自然損耗或滅失情事,無法提出證明文件者,如營利事業會計制度健全,經實地盤點結果,其商品盤損率在1﹪以下者,得予認定。
652769274787197 2013-12-23 09:17 9 0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新聞稿】 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變更負責人、合夥人,應否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決、清算申報相關規定 獨資組織之營利事業變更負責人,因原負責人已將獨資事業之全部資產負債移轉予新負責人,核屬所得稅法第19條規定所稱之轉讓,應依據同法第75條規定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
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若因合夥人退夥或負責人將其出資額轉讓,導致負責人祇剩一人時,其存續要件即有欠缺,合夥自應解散辦理註銷登記,並應依規定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若變更負責人或合夥人,而其營利事業之主體並未因此有解散、廢止或轉讓之情事時,則可免辦理決算及清算申報。
另獨資經營之營利事業改組為合夥組織,如經商業主管機關,依商業登記法規定,核准辦理變更登記者,毋庸分別辦理設立及註銷登記;並准免依所得稅法第75條規定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
648969531833838 2013-12-16 18:43 13 0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講習會訊息】 講習主題:板橋分局於12/27舉辦「102年度新設立營利事業單位稅務法令講習會」
講習內容:
一、目的:協助新設立營利事業單位瞭解各項稅法及實務、
加強宣導新頒賦稅法令,建立徵納雙方共識,
以提高國民納稅意願並改善誠實納稅風氣,並
宣導利用網路列印條碼化繳款書便民措施。
二、對象:
(一)新設立之營利事業單位負責人及主辦會計人員。
(二)轄區內之會計師、稅務會計代理人。
(三)新北市工業會、商業會及各公(工)會會員。 … 更多
(四)對稅務法令研習有興趣之社會大眾。
參加對象:一般民眾,公司行號,記帳業者
講習時間:102/12/27 - 13:30 ~17:30
講習地點: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48號
相關網址:http://www.ntbna.gov.tw/etwmain/front/ETW119/list#
648968265167298 2013-12-16 18:37 17 0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講習會訊息】 講習主題:板橋分局12/23舉辦「扣(免)繳法令暨申報實務」
講習內容:
一、目的:為加強輔導營利事業單位及一般納稅義務人,
使其熟知所得稅相關課稅規定及扣繳法令及實
務,加強說明常見漏未申報或較易犯申報錯誤
… 更多 案例及新頒賦稅法令,並宣導利用網路列印條
碼化繳款書便民措施,以降低違章案件發生比
例,俾提升所得稅結算申報及平時扣繳之效
率,建立其納稅意識與培養正確納稅觀念。
二、對象:(1) 轄區內之會計師、稅務會計代理人。
(2) 公司行號負責人及主辦會計人員。
(3) 新北市工業會、商業會及各公(工)會會員。
(4) 機關、團體、學校會計或出納人員。
(5) 對稅務法令研習有興趣之社會大眾。
參加對象:一般民眾,公司行號,記帳業者,其他 : 各公(工)會會員
講習時間:102/12/23 - 14:00 ~15:40
講習地點: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48號
相關網址:http://www.ntbna.gov.tw/etwmain/front/ETW119/list#
超連結 NTBNA.GOV.TW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講習會

財政部北區稅局
648959985168126 2013-12-16 18:22 24 0 各位親愛的粉絲們:
照片是有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進駐新莊副都心中央合署辦公大樓的時程,如果最近有要到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洽公的朋友請特別注意,避免白跑一趟喔!!
圖片
648603448537113 2013-12-16 09:36 30 0 「2014年稅愛旅行租稅宣導桌曆大方送」
自102年12月16日起,可憑發票兌領2014年租稅宣導桌曆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為宣導民眾購物或消費時向商家索取統一發票,將於102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辦公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於本分局第一辦公室及第二辦公室舉辦「2014年稅愛旅行租稅宣導桌曆大方送」租稅宣傳活動。
民眾持102年11-12 月未列印買受人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3張(驗後不發還,全數捐贈慈善機關),可兌領稅務宣導桌曆1本,每人以兌領1本為限,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圖片
646374295426695 2013-12-12 09:18 18 0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新聞稿】 納稅義務人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無法於繳期內一次繳清稅款者,得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所得稅。 納稅義務人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繳納期間屆滿日前一年內,連續四個月營業收入淨額較前一年度同期減少30%以上,或其他因素致發生財務困難,不能於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款者,應於規定繳納期間屆滿前,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具體敘明原因並聲明同意加計利息,向管轄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以一次為限。其應納稅款在新臺幣200萬元以上者,並應聲明同意提供相當擔保。
經稽徵機關查明屬實核准分期繳納之稅款,應自該項稅款原訂繳納期間屆滿之次日起,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依原訂繳納稅款期間屆滿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645011022229689 2013-12-10 15:46 11 0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新聞稿】 會計師自102年度起免向稽徵機關申報受託查核簽證之營利事業名冊 財政部表示,按現行規定,會計師接受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委託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或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應於每年12月底前,將該年度委託其辦理所得稅查核簽證之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名冊向稽徵機關列冊申報。基於簡政便民及提升行政效能考量,爰檢討廢止該列冊申報作業規定。 國稅局板橋分局提醒,前揭會計師列冊申報作業規定即將廢止,自今(102)年12月1日起,會計師免再向稽徵機關申報「會計師查核簽證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未分配盈餘申報委任名冊」
640108019386656 2013-12-02 11:41 12 0 【稅愛旅行攝影比賽 得獎作品影片】
稅愛旅行攝影比賽集結各地攝影愛好者前來參賽,經過評審票選後,成績已於11月初正式公布。主辦單位也將得獎作品剪輯成影片,歡迎各位粉絲透過影片了解這次的優秀作品喔! 【網路人氣投票抽獎名單 資訊更新】
由於有民眾反映先前公布的抽獎名單,聯絡電話有誤植的情況,經查證後在此更新資訊。承辦單位將以此資訊個別通知獲獎人領獎事宜,如有造成困擾,敬請見諒。再次恭喜得獎者! 商品禮券500元 共… 更多 4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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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愛旅行攝影比賽 得獎作品集

「稅愛旅行」攝影比賽由北區國稅局主辦, 旨在擴大租稅宣傳層面,維護租稅公平, 使民眾了解稅務另及統一發票之相關租稅觀念, 並建立稽徵機關與納稅人良好互動關係, 進而提昇民眾納稅意願,促進徵納雙方和諧, 以達租稅宣導目的。 希望結合「旅行」及「稅」為主題,透過攝影比賽, 讓大眾發想並展現在美好旅行中人、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