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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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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停看聽
📢#新聞點點名 Q:鶯歌周太太詢問:個人交易新制課稅範圍之房地,因持有時間長短適用不同的稅率,請問持有期間如何計算及適用稅率為何?… 更多 A: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房屋、土地持有期間之計算,原則應自房屋、土地取得之日起算至交易之日止。如有下列情形者,其持有期間得依下列規定合併計算:(一)個人因繼承、受遺贈取得房屋、土地,得將被繼承人、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即持有期間=個人持有期間+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二)個人取自其配偶贈與之房屋、土地,得將配偶持有期間合併計算,持有期間=個人持有期間+配偶持有期間。(三)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1款規定(自住房地租稅優惠)計算持有期間,得併計之期間,應以被繼承人、遺贈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於該房屋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為限。
境內居住者交易持有期間在1年以內者之房地,適用稅率為45%、超過1年未逾2年者稅率為35%、超過2年未逾10年者稅率為20%、超過10年者稅率為15%。 該分局特別提醒,如所得人為非境內居住者,持有1年以內適用稅率為45%、超過1年稅率為35%。 😊如果納稅義務人對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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