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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h: 2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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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3730901024331 2021-03-31 08:30 20 0 🔈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之登錄(登記)事項變更或註銷已開辦線上申辦服務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 更多 於108年10月24日新增「記帳士登錄(登記)事項變更/註銷申請」及「記帳及報稅代理人變更/註銷登錄申請」等2項線上申辦服務,記帳業者免出門即可利用網路完成相關申辦作業,快速又方便。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記帳業者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組織及團體憑證進行身分驗證,於線上填妥申請人相關資料及電子郵件信箱再次驗證後,進行申請事項登錄作業,並上傳應檢附之文件,即完成申辦程序,免再遞送紙本,亦可線上查詢並掌握案件申辦進度。
  該分局呼籲,線上申辦節能減碳,省時又便利,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更可避免群聚感染的風險,請記帳業者多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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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3707271026694 2021-03-30 12:30 20 1 🔈營利事業次一年度虧損扣抵之適用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66條之9第2項第1款規定,營利事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虧損,可自當年度未分配盈餘減除;而該「次一年度虧損」若符合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並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者,仍可適用扣除以後10年之純益。… 更多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該「次一年度虧損」對兩者言,皆有虧損扣抵效果,然就前者而言係屬「虧損前抵未分配盈餘」且「依財務會計規定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稅後虧損」及「僅前1年」為限;就後者而言則屬「虧損後抵營利事業所得額」且以「依稅法規定並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虧損」及「以後10年為限」。
  該分局提醒,營利事業於辦理結算申報時,如有適用前述事由,應檢附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及查核報告。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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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0389452358476 2021-03-29 08:30 20 0 🔈營利事業經查獲短漏報所得額,雖因受獎勵免稅或營業虧損致加計短漏所得額後無應納稅額,仍應處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3項規定,營利事業因受獎勵免稅或營業虧損,致加計短漏之所得額後仍無應納稅額者,應就短漏之所得額依當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之金額,依規定倍數處罰。… 更多
  該分局舉例說明,甲公司已辦理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惟經他人檢舉虛報薪資所得扣(免)繳憑單,經稽徵機關調查後,甲公司無法提示該員工薪資給付及任職之相關證明資料,稽徵機關遂依查得資料認定其虛列薪資費用57萬元屬實,併同剔除虛列該員工之伙食費2萬元,合計剔除營業費用59萬元,雖甲公司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列報營業虧損100萬元,經減除該筆薪資費用及伙食費後,重行核定所得額為虧損41萬元,並無應納稅額,仍應就其短漏報所得額59萬元,按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20%計算之金額,處2倍以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9萬元,最低不得少於4千5百元。
  該分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就帳載會計事項,依所得稅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誠實申報,倘因疏失致發生短漏報課稅所得額情事,應儘速主動按正確資料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更正申報,並自動補繳應納稅額及加計利息,惟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可免予處罰。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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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0386555692099 2021-03-26 08:30 18 0 🔈營利事業109年度受疫情影響,擴大書審純益率按80%計算! … 更多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為紓緩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對營利事業的衝擊,並協助其度過難關,財政部於110年1月26日訂定發布「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109年度擴大書審要點),增訂營利事業受疫情影響,109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前一年度(108)減少達30%者,其適用的純益率得按109年度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的80%計算。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疫情在全球擴散,許多企業受疫情衝擊,造成營業收入減少、成本費用增加,進而影響獲利。營利事業於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採核實計算損益,可按實際收入、成本費用計算全年及課稅所得額,如實反映企業受疫情影響的獲利情形,所負擔的營所稅稅額因而減少,但是營利事業適用擴大書審要點申報者,係按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數乘以適用之純益率計算全年所得額,因此,無法反映因疫情影響增加之成本費用及獲利率降低的情形,考量受疫情嚴重影響營利事業的營運狀況,財政部於109年度擴大書審要點訂定,營利事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109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08年度減少達30%者,適用擴大書審之純益率,得按該行業別純益率標準80%計算全年所得額。
  該分局舉例說明,甲公司109年度營業收入淨額900萬元,按109年度擴大書審要點,其經營行業別之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6%,因109年度營業收入淨額900萬元已較108年度核定營業收入淨額1,800萬元,衰退達50%〔(900萬元-1,800萬元)/1,800萬元〕,符合擴大書審要點所訂受疫情影響之適用條件,因此,甲公司於辦理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適用擴大書面審核,可按純益率4.8%(即6%*80%)計算全年所得額。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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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0384495692305 2021-03-25 08:30 15 1 🔈對國稅局核定稅捐處分不服申請復查,應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請,不因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而展延。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炎(COVID-19)疫情影響,經國稅局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如對核定應納稅額不服者,仍應於原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不因准予延期或分期繳納而有所展延。… 更多
  該分局舉例說明,A公司接獲國稅局寄發核定稅額繳款書,繳納期間為110年3月6日至同年月15日,A公司因受COVID-19疫情影響申請分期12期繳納稅款,並經國稅局核准分期繳納12期。惟A公司對核定應納稅額仍有不服,則A公司應於原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0日內申請復查,申請復查期間自110年3月16日起至同年4月14日止。
  該分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因受COVID-19疫情影響向國稅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應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申請,另外如果是對國稅局核定的應納稅額不服,則須於原復查申請法定不變期間內提出,不因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而有所展延,以免逾期申請遭國稅局以程序不合駁回,影響自身權益。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國地稅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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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0379845692770 2021-03-24 08:30 13 1 🔈納稅義務人之配偶屬非居住者,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可選擇與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或就源扣繳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配偶為非居住者,若該配偶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可選擇依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與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或依所得稅法第73條規定就源扣繳。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相關課稅規定如下:… 更多
  一、依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之配偶有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之各類所得時,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得減除相關免稅額、扣除額。
  二、依所得稅法第73條規定:非居住者有屬於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應辦理扣繳之各項所得,其應納所得稅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規定之扣繳率就源扣繳;如有非屬扣繳範圍之所得,依相關規定申報納稅。其所得不再併入其居住者配偶之綜合所得總額申報,故其扣繳稅款及依規定稅率申報納稅之稅額不得扣抵,並不得再減除相關之免稅額、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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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9371870126901 2021-03-23 08:30 16 0 🔈板橋林先生問:何種情形分居的夫妻可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
一、符合民法第1010條第2項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6個月以上,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者。… 更多
二、符合民法第1089條之1不繼續共同生活達6個月以上,法院依納稅義務人或配偶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者。
三、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取得通常保護令者;於取得通常保護令前,已取得暫時或緊急保護令者,於暫時或緊急保護令有效期間所屬年度可各自辦理結算申報,惟仍應於取得通常保護令後,檢附通常保護令影本以憑核定。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若不符合上開規定,而無法合併申報者(不包含因工作因素分隔兩地或戶籍地不同等情形),仍應於申報書上填寫配偶之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合併計算稅額;如需申請分別開單計稅者,應於申報書上勾選。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或就近向轄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查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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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9368536793901 2021-03-22 08:30 11 1 🔈板橋林先生問:個人如何申請適用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課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個人選擇依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課稅者,需檢附申請書(含境外資金來源聲明)、身分證明文件及受理銀行辦理洗錢及資恐防制作業所需文件(自行向受理銀行洽詢),向戶籍所在地之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更多
  該分局進一步提醒,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施行期限即將至110年8月14日屆滿,個人或營利事業請把握於110年8月14日前提出申請並匯回境外資金者,可享優惠稅率,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所得稅法規定課徵基本稅額及所得稅,且一經擇定不得變更。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或就近向轄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查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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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0954371968651 2021-03-20 11:30 612 630 🐮#財源滾滾來
🍀活動時間:110/3/20(六)-110/3/28(日)23:59
🍀得獎名單公布:110/4/8(四)15:00前於本貼文留言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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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2293514168070 2021-03-19 08:30 15 0 🔈營利事業如經查獲虛報薪資費用,將遭補稅裁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營利事業如虛報薪資費用,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一經查獲將依法補稅並裁處罰鍰。
  該分局指出,每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常有民眾於查調個人所得資料時,發現營利事業填載不實薪資金額,或發現不明單位列報其薪資所得,進而向國稅局查明或提出檢舉。… 更多
  該分局舉例,甲君於查調年度所得資料清單時,發現自己除被任職的A公司列報薪資所得外,尚有另一家B公司申報其薪資所得1,300,000元,因其從未於B公司工作,故向國稅局提出檢舉。經查核B公司提出的年度薪資明細表,雖列有甲君薪資所得1,300,000元及伙食費28,800元,惟無法提示薪資給付證明、出勤紀錄及勞健保加退保明細等資料以佐證甲君確於該公司任職,乃認定B公司虛報薪資費用,併同剔除甲君之伙食費,合計剔除B公司營業費用計1,328,800元,除依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20%計算其漏稅額外,另依所漏稅額處2倍以下罰鍰。
  該分局呼籲,個人切勿隨意提供身分資料給營利事業,以免遭營利事業開立不實扣繳憑單;營利事業亦應如實申報員工薪(工)資所得,千萬不可利用人頭虛報薪資費用,以免遭補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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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2289954168426 2021-03-18 08:30 10 0 🔈舉發逃漏稅,領取檢舉獎金之限制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檢舉逃漏稅案經查明屬實,納稅義務人已繳納罰鍰者,稽徵機關應核發檢舉獎金予檢舉人,但如果是補稅免罰或檢舉人未提供具體事證之案件,就不核發檢舉獎金。… 更多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檢舉案件,從檢舉到核發檢舉獎金,經稅捐稽徵機關查得違章漏稅屬實,裁處罰鍰確定、行政救濟確定,且受處分人繳清罰款後,檢舉人才能領到按罰鍰20%計算的獎金(獎金最高不得超過480萬元)。然而有部分案件雖經查明有逃漏稅事實,惟納稅義務人符合免罰規定,致無罰鍰處分,自無獎金可提撥核發。
  該分局另外提醒民眾,舉發逃漏稅不能只詳述被檢舉人名稱、住址及逃漏稅情形就認為可領獎金,必須提供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例如:交易時間、地點、對象、金額及付款證明等事證,經查明屬實處罰確定後,國稅局才會依前開規定,在被檢舉人繳清罰鍰後,通知檢舉人具領獎金。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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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0958855301536 2021-03-16 08:30 16 1 🔈退稅直接撥入指定帳戶,申辦一次即可快速領取,省時又便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辦理結算申報時,如申報有應退稅款,國稅局提醒記得在申報書填寫「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快速、安全領取退稅款。… 更多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申辦退稅款直接劃撥至指定帳戶,僅需填妥「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及檢附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之存摺封面影本,手續簡便,只要申辦1次,以後年度均可適用,如有經調查核定退還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皆會直接轉帳存入申辦之指定帳戶,並寄發「營利事業所得稅退稅直接劃撥通知單」,通知稅款已入帳。
  該分局特別說明,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除了附在結算申報書外,也可向各分局、稽徵所索取,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書表及檔案下載/申報書表及範例下載/稅務行政,下載「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填妥後送交營業地址所轄之分局或稽徵所辦理即可,該分局另提醒,如欲異動或取消直撥資料者,應另填寫申請書寄(送)交國稅局辦理資料變更。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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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5654429165312 2021-03-11 08:30 17 2 🔈標題:遺產及贈與稅簡易案件跨局申辦,省時又便利!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財政部為減少民眾奔波、提升服務品質及強化國稅局間合作機制,推動贈與及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的便民措施,贈與人及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的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條件贈與稅或遺產稅案件,不受贈與人或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限制,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辦理,並取得證明書。… 更多
  該分局指出,可以跨局申報的贈與稅案件,其贈與人以非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為限,且贈與標的為不動產、現金、上市(櫃)及興櫃股票、或個別投資面額不超過500萬元的未上市(櫃)且非興櫃股票。但如主張扣除的土地增值稅或契稅金額超過50萬元、已逾核課期間、前次申報尚未核定、農地回贈、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視同農地或法院判決、調解、和解移轉財產及贈與人死亡時尚未核課贈與稅等情形的贈與稅案件則不適用。
  該分局進一步指出,可以跨局申辦的遺產稅案件,須符合「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規定的財產種類及扣除額,且遺產總額在2,500萬元以下且未申報不計入遺產總額財產(惟屬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的汽、機車除外),。但遺產稅案件如有逾期申報、代位申報、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申報,以及涉訟、被繼承人因公死亡加倍計算免稅額等情形,則無法適用跨局申辦服務。
該分局提醒,民眾如發現跨局臨櫃申辦案件的核定內容有誤,當月核定的申報案件仍可向受理收件的國稅局申請查對更正,即時取得遺產及贈與稅相關證明書;對於不服核定內容申請行政救濟案件及非屬當月核定的更正案件,受理的國稅局會協助民眾將申請書移送被繼承人或贈與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
  該分局呼籲,民眾辦理符合跨局申辦的贈與稅或遺產稅案件,應檢齊證明文件,就近到任一國稅局辦理申報,如有相關問題,可就近洽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詢問,或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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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2434729487282 2021-03-09 10:05 18 0 🥳各位朋友們~
本分局與台灣省商業會聯合辦理
🎊營業稅及綜合所得稅申報實務講習會🎊
➡️上課日期:110年4月13日(星期二)
➡️上課地點:台灣省商業會會議室(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68號13樓)
➡️課程內容:
1️⃣稅法一定行!地方稅介紹
2️⃣營業稅申報實務及常見錯誤解析
3️⃣綜合所得稅優化新制申報實務
➡️如何報名:可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 更多)報名或掃描圖上QR code
🌿遴派具有實務經驗的講師來講授課程
🌿當天稅捐處也會同時舉辦雲端發票兌換宣導品活動
🌿內容豐富、多元,名額有限,快快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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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9836633080425 2021-03-09 08:30 17 1 🔈申請「檔案識別碼」,不同部門網路申報憑單更便利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自109年起,各類所得憑單資料電子申報系統新增「檔案識別碼」之功能,相同扣繳單位不同部門可使用不同識別碼分別進行網路申報,俾便利扣繳單位網路申報作業,避免發生不同部門之上傳資料覆蓋之情形。… 更多
  該分局表示,扣繳憑單原網路申報作業,係採同一扣繳單位僅能上傳單一申報檔,若該扣繳單位有2部門以上分別產製申報資料,則需由其中一個部門彙整其他部門資料後,再一併辦理網路申報;考量部分扣繳單位內部資安政策,須由不同部門分別辦理申報的作業需求,扣繳單位只要申請「檔案識別碼」就可以同時由不同部門或委託代理人(例如股務代理人或人力仲介等),以網路申報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並非每家扣繳單位皆需申請檔案識別碼,而是同一扣繳單位有不能合併網路申報之情形者,始需申請檔案識別碼,如有相關稅務問題,歡迎撥打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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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9786903085398 2021-03-08 09:52 16 0 🐎稅務報馬仔
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
申請期限倒數計時中⏳
3月15日前可透過書面向🏢國稅局提出申請,
或可至👇👇
1️⃣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
2️⃣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
線上申請,免受服務時間⏰限制及往返奔波🏃‍♀️困擾,省時又方便! 🌿快【分享】給您的朋友!
#稅額試算 #首報族 #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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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7120213018734 2021-03-06 11:30 768 833 🐮#財源滾滾來
🍀活動時間:110/3/6(六)-110/3/14(日)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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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4249124639176 2021-03-04 08:30 27 0 🔈採擴大書審申報之營利事業因疫情致營收減逾三成,純益率打八折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109年度適用擴大書審申報的營利事業,因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導致營業收入淨額較前一年(108年)減少達30%者,其適用之純益率得按109年度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之80%計算。
… 更多 該分局說明,營利事業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總額合計在3,000萬元以下且符合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規定者,可選擇採用擴大書審制度申報營所稅,以降低中小企業稅務遵循成本。財政部賦稅署公告「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特別考量去年企業面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挑戰,採擴大書面審核方式申報之營利事業,恐無法如實反映因疫情衝擊所增加之成本費用,因此於要點中明訂,若營利事業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109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前一年度減少達30%者,適用的擴大書審純益率,可打八折計算,以合理反映企業之營運成本,減輕其所得稅負擔。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若營業期間不滿一年者,則可按照實際營業月份相當於全年的比例,來換算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再據以比較是否有衰退30%之情形。對中小企業而言,可享受到實際的減稅利益。
該分局呼籲,本項措施免具文申請,報稅時符合條件即得適用,營利事業於辦理109年度結算採擴大書審申報時,請檢視是否符合前揭減稅條件者,得按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之80%計算。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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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4246014639487 2021-03-03 08:30 21 0 🔈土城金先生問:扣繳單位辦理決清算案件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申報作業,是否有開放網路申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為提升扣繳憑單申報便利性,自110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解散、廢止、合併、轉讓,或機關、團體裁撤、變更時,扣繳義務人得於主管機關核准註銷、裁撤或變更之文書發文日或清算完結日之「次日」起10日內採用網路申報當年度決、清算所得憑單。… 更多
  該分局並指出,決、清算各類所得憑單申報可採人工及媒體方式,開放網路申報後,扣繳義務人得於法定申報期限內,使用網路完成申報,毋須再經紙本核驗程序,全面落實憑單電子化,扣繳義務人亦得以電子方式提供扣繳憑單予所得人,無需提供紙本扣繳憑單,快速又便捷。
  該分局提醒,逾期申報案件無法採用網路申報,請扣繳義務人及營利事業注意申報期限,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或就近向轄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查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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