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ID | 時間 | like | comment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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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6069557966762 | 2016-07-28 11:41 | 169 | 8 | 首度在台發起籌劃消防員大遊行的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2014年遭高雄市消防局以42支申誡免職,後續提起行政訴訟尋求救濟,今日(7/27)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徐國堯敗訴。對於宣判結果,除了徐國堯本人不服將再提起上訴,消防員權益促進會成員也接連質疑,消防局懲處事項橫越2010年至2014年,在2014年一併懲處,有跨年度積案懲處的爭議,將造成未來行政機關以累積申誡做為免職方式、形成行政權濫權打壓,另外對於個別懲處內容疑慮,行政法院皆沒有進行實質審查。 |
1755733408000377 | 2016-07-27 19:05 | 450 | 1 | 今天去建功高中演講發現,原來這所學校從創校以來就沒有制服。真的,沒有制服這件事情沒這麼嚴重,如果連現在自己要穿甚麼這件事都沒辦法決定,要如何決定自己的未來? 學生提問有人提到,為什麼我支持同性婚姻? 這題的答案很簡單,法律本來就是必須在有公益的動機的情況下,才可以限制個體的自由,這是憲法第23條所明定的。現在看起來,要問的不是,為什麼支持同性婚姻,而是要問,為什麼在完全看不出有甚麼公益理由的情況下,可以限制婚姻一定要是一夫一妻所組成,而將同性婚姻所排除? 限制同性婚姻的為我國民法上"婚姻",這件事情本來就是違憲的也沒有道理的。 我曾經看到國內有某位前大法官所寫的憲法教科書(應該不是臉友),認為同性婚姻不應該受到我國憲法第22條一般行動自由權的概括條款保障,不覺愕然。… 更多 過去認為理由所當然,約定成俗的習慣、文化,不表示不能夠與時俱進,做出相應的調整。美國憲法制定的時候,美國人還在拉馬車的時代,難道解釋憲法的人,他的觀點都要停留在十八世紀 嗎? 為什麼支持同性婚姻,跟為什麼支持不用穿制服,道理應該是一樣的。在沒有侵犯到任何人,沒有任何公益的考量下,個體的自由應該受到維護,沒有人可以去規定,誰應該愛那一個,更不可因為性向而有任何差別待遇。 每一個人的愛情跟婚姻,在台灣自由的天空下,都應該得到大家的祝福與支持。 |
1754966628077055 | 2016-07-25 20:55 | 391 | 1 | 更新: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今晚完成立法! |
1754939664746418 | 2016-07-25 19:08 | 45 | 1 | 我也需要營養師嗎.....
分享 江守山醫師
剛剛看了新聞: 蔡英文 Tsai Ing-wen 總統找了一個新的廚師幫他打點三餐,當然,總統健康影響整個國家的運作,可以請一個廚師不用讓她餐餐吃外食,這個出發點很好,我很贊同。 但我們總統應該想想:是不是應該聘請一個營養師,來協助餐點的營養設計,不然 #年底健康檢查 就會知道問題在哪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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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4814844758900 | 2016-07-25 12:13 | 191 | 26 | 台北市133位里長在本月19至24日前往中國上海,六天五夜行程僅「自費」15,000元,落地後由上海台辦招待,並在餐會上舉起「#中國統一是責任」字報合照,遭質疑是北京統戰伎倆。 |
1754044221502629 | 2016-07-23 14:25 | 110 | 5 | 等等我就上場了,但最近吃的比較好 希望大家認的出我來 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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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4042721502779 | 2016-07-23 14:14 | 84 | 4 |
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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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4025754837809 | 2016-07-23 13:01 | 345 | 2 | 有三十多個民間團體連署,反對總統提名謝文定、林錦芳出任司法院正副院長兼大法官,為什麼大法官是誰這件事情攸關重大? 試舉一例: 國民黨指稱黨產條例違憲,聽起來也許覺得可笑,但是,這其實已經預設了下一波的攻防 : 聲請釋憲。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三分之一的立委對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請可以聲請釋憲。 國親加起來超過三分之一,所以將來黨產條例若過關,依據上開條文聲請釋憲不成問題。接下來大法官就必須面對一個問題: 為什麼受民法等既有法秩序所保障,國民黨擁有所有權的財產,可以被追回? 財產權還受到憲法第十五條的保障,為何可以剝奪?… 更多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這名大法官,至少要能夠認知,國民黨黨產是其濫用其獨佔的權力,非法和排除公開的控制,透過沒收財產和攫取國家預算資源,圖利自己的行為。這些財產,原本就不屬於國民黨,而是全體人民。 東德共產黨也在德國的政黨暨政治團體法通過後,主張違憲,然招致德國聯邦憲法法院駁回,理由即在於,德共本來就透過非法的排除異己的手段,取得東德的政權,進而擁有這些國家的財產,這些財產的來源必須受到清查,在未受清查之前,就不可能賦予其民法對於所有權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換言之,至少要認為,過去威權體制的存在,本身正當性是存在很大疑慮的。 而謝文定對民間團體質疑其威權時代涉入中壢事件、美麗島事件的資歷。從其回答,完全無法看出,其對過去體制的存在,有何懷疑與不信任感,對該體制血跡斑斑的人權侵害史,有何反省。 未來幾乎所有牽涉轉型正義的法案,縱使過了國會這一關,都可能再進入大法官會議這個戰場,提名一個有威權資歷的,完全看不出有何憲法意識的人擔任院長兼首席大法官,實在令人擔憂。 |
1753815938192124 | 2016-07-23 00:15 | 1039 | 23 | 據報導,李家同獲邀到台大演講,到場僅六人,因此走人,不覺微愣。 我高中還是大學的時候,去聽演講,如果不是跟人講話,就是坐著坐著自己睡著。我覺得願意去聽人家演講的人,真的很了不起。 其實,我有時自己去學校演講,台上看下去聽眾兩百多人,醒來者或許不到六人,而那醒著的,可能只是還沒入睡而已。 又或者聽眾看似很多人,其實大多是會場工作人員假扮的。 然而,人少真的不好嗎? 其實並非如此。 有一回我到某校演講鄭案,在場才五人,五人之中,還有一位是老師,學生才四人。… 更多 結果演講完,我拜託大家有空可以寫信給鄭性澤。令人驚喜的是,四位學生中竟然有兩位寫信給他! 我相信六人並不算少,我讀法研所的時候,有一回我恩師愛娥女士問我,這麼早走要去哪? 我說,今天我生日,我晚上要跟我法研所還有大學同學一起慶生。 後來,到了同學家,整個晚上,很嗨,這時老師打來, 師: 聽起來很熱鬧啊,有多少人在那壓? 偶: (據實回答) ㄜ 連我三人。 師: 三人? 偶:對,其實現在只有兩人,某某某剛剛說要去找女友先走了。 師:...................... 有了這次的經驗,只要演講場到場多於三人,就開心的笑了。 有一回到達某高中,場面驚人,主任把整個高中都動員出來。 可能偶穿著青青菜菜,主任沒認出我,我到時他正對好幾百多人表示, : 今天我們等一下請到邱莉絲,他等一下就會來,我知道大家都想睡覺,大家都想玩手機,但是,請大家忍耐一下,拜託,眼睛千萬不要閉上,請撐過這一小時!!不要讓他覺得他演講很無聊!! 果然在這一小時內,睡著者不多,蠻開心的,會後留下來跟同學討論,有一位同學表示,他剛剛很認真的聽講,我為同學的認真感到欣慰與感動,然後,最後他說, "曾律師,可以請教你一個問題嗎?" |
1753605601546491 | 2016-07-22 11:44 | 877 | 24 | 東德共產黨黨產處理的結果,德共只剩下一棟房子,因為,這些財產,本來就是來自人民,不應該是這個"黨"所有!! 怎麼會有人可以大言不慚,振振有辭,為這些好幾百億幾千億的黨產辯護,絲毫不感到一絲一毫的愧欠!!! 這恥力..... |
1752706608303057 | 2016-07-20 12:00 | 155 | 0 | 昨天下午去台中看守所看當事人,接近四點,看守所忽然提早收封,我下意識的還是緊張了一下。 台灣的司法改革千頭萬緒,社會的共識是確實有問題,需要改, 但在這個體制裡循著既有的遊戲規則,因此獲居高位的人,他怎麼會覺得這司法制度有問題呢? 在那些受到司法不公對待,無處可說求助無門的滾燙淚水中,也絲毫未見,這兩位歷任的司法院秘書長,對這些人有什麼同情。 在我國法院奔走的人們,欲哭無淚的憤怒,司法院高層是否有所理解? 謝文定始終沒有回答的是,在這麼多年的xx官,xx長的資歷中,他要如何讓人們相信,他要擔當司改的重任,他要如何作為憲法的守護者。 司法系統的輝煌資歷,並不足以回應人們,要求一個起碼公平司法的卑微期待。 |
1752684161638635 | 2016-07-20 08:44 | 738 | 2 | 此刻毛振飛理事長跟許多朋友,仍在為了七天國定假日與抗議一休一例而絕食。 夜深了,每個人都想要在家裡好好的過生活,吃飽穿暖,與家人相伴。 為什麼他們要如此抗爭? 因為台灣勞工的勞動條件與工作環境,實在是太過惡劣了。 休息是一種人權,也是一個人活著,享有的最基本最起碼的尊嚴。過勞不只侵害身體健康,更讓許多勞工,喪失了寶貴的生命,造成白髮送黑髮人的悲劇。 不管在法庭上、在街頭上遇見毛理事長,每次我都覺得,毛振飛是這個時代真正的英雄,以能夠跟他處在同樣一個時空,感到萬分的榮幸。 但是也希望,下一個世代,下下一個世代,可以不需要再有毛振飛,這樣辛苦的運動者,必須以自己的身體,自己的自由,自己的健康,來為身為一個勞動者,最起碼卑微的尊嚴來拼博。 希望大家可以一起來關注工時問題,不要讓過勞,成為台灣人集體的痛。 |
1750148038558914 | 2016-07-14 11:08 | 181 | 4 | #關心醫護人員 台中沙鹿光田醫院爆發一家五口毆打護理師的事件,閱讀新聞的此刻,心情非常難過。 我妹妹、跟一些朋友也是醫護人員,還記得半夜探班,親眼看見,她們值夜班、急如星火,忙碌不堪的辛苦,面對各種可能突來的狀況,還是必須要努力工作下去。 這樣變形的工作時數下,還得遭受暴力的威脅,實在令人感到不捨。 打人成傷會犯 #傷害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拜託,請多多體諒這些辛苦的醫護人員們,他們是為了大家的健康再努力。也請大家多多關心護理師的勞動權益,讓他們能在一個健康、安全的環境下工作。 #愛護醫護人員 |
1749500291957022 | 2016-07-12 19:23 | 82 | 4 |
分享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時代力量針對南海仲裁結果聲明稿】2016.07.12 對於菲律賓提起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南海仲裁結果,時代力量認為台灣自始至終都被排除在國際仲裁庭之外,作為南海海域的一份子,台灣的聲音「被缺席」,甚至可能因為「一個中國」原則,而有權利遭受侵害之虞,時代力量對此表示非常遺憾,政府相關單位應採取必要行動,捍衛台灣利益。… 更多 台灣對南海的太平島、東沙島等島嶼,都是長期有效佔領、擁有主權,無庸置疑,不因此次未納入台灣的仲裁結果而受影響。時代力量支持政府積極捍衛國家主權及相關海域權利的決心,相關爭議的後續處理,也牽動台灣與中國及東南亞國家的關係,必須絕對謹慎、以維護台灣利益為優先。南海情勢緊張,各相關方都應該克制、避免衝突升高,台灣也應強化自身的主權地位,並為南海的和平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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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9480858625632 | 2016-07-12 18:06 | 1273 | 10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所擁有的專屬「募款權」也因廢法隨之將被終止,紅十字會將回歸《人民團體法》及《公益勸募條例》管轄。 |
1749380521968999 | 2016-07-12 10:43 | 310 | 2 | 看到有網友留言說,蘇永欽比起其他位來說,算不錯的大法官,拜託,我們對大法官跟司法院高官的要求,一定要這麼低嗎? 請看一下,今天美河市案仲裁結果出爐,台北市政府成功提高權益分配比例,可向建商日勝生討回33.5億餘元。 而今天辭職的蘇副院長兼大法官,就是在此案所做出的732號解釋的時候,宣告相關法條違憲,參與做出解釋的他卻跳出來再解釋這個解釋文,說美河市並非以「毗鄰地」徵收,因此不適用這號解釋,也不能依此聲請再審。… 更多 安呢甘丟?本件地主如果再審,可能市府要賠償百億,而經手本案的市長是? 司法院的副院長自己跳出來,告訴大眾跟下級審說,這件案件不可以再審,實在令人費解。 另外,有關觀審制,根據蘇副院長的說法,「人民觀審制度就是為臺灣量身打造的參審」,最重要的是: 1.依一定程序選出一定人數的人民擔任觀審員。 2.針對某些重罪案件。 3.全程參與第一審法院的審判程序。 4.觀審員參與評議並在與法官充分討論後形成多數意見,但法官作成判決時可不接受,然於不接受時應在判決中說明理由。 (http://lawdata.com.tw/tw/detail.aspx?no=26869) 搞了老半天,為台灣量身打造的參審,是只能看,也不能表決,法官判決也不用理會,這樣居然可以讓人民參與審判的司法改革,停擺了這麼多年! 如果要這麼做,為什麼需要花這麼多錢,請「人民」來觀審呢?既然人民只能看,為什麼不拿拖鞋,上面放一台手機上臉書就可以實況轉播? 不過留學德國,可以學到這獨步全球只能看不能表決的「觀審」制,簡直也是夠神奇了。 司法改革之重要,在於每個案件弄錯,就是一個人寶貴的一生,甚至生命,看看這些不知道要聲請再審幾次,被駁回多少次,還是沒辦法平反的案件,蘇永欽推銷多年的觀審制,可惡之處不在於,這個觀審制不可能有成效,真正可惡的地方是,他攔著後面想要真正改革的陪審制、參審制,讓可以真正落實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無法進入司法的大門。 |
1749118338661884 | 2016-07-11 20:39 | 112 | 1 | 明天(7/12)新竹時力公民平台的【進擊的公民】2016高中職暑期營活動要來到了最後一天壓軸的陣容上場,11點的時候由我先登場,但相信大家更期待的會是下午兩點黃益中老師的分享(有股淡淡的哀傷...泣),歡迎大家來到自由路69號6樓新竹時力黨部旁聽(或要簽名!?)喔~~ |
1748795715360813 | 2016-07-10 23:31 | 334 | 9 | 七月五日北市廉政會通過廉政委員鄭文龍律師提案,建議撤銷蕭曉玲解聘案,蕭案九年的委屈終於即將走到終點。 經歷了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本案有諸多違法之處,台北市廉政會也舉辦了聽證,與會的專家證人均認為,本件應該有多處違法之處,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原處分,讓蕭曉玲老師可以重新回到學校。 然而,根據中央社報導(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607050432-1.aspx)… 更多 【政風處說,其他廉委對於鄭文龍的意見均無異議,柯文哲在會中裁示,蕭曉玲案調查報告及聽證紀錄移交教育局,針對廉委建議簽報市府,並將相關資料上網公告。】 因此顯然台北市政府將該調查報告移交給原處分機關台北市教育局處理。 然而,北市教育局似乎又認為,無法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128條規定撤銷原處分。 【不過教育局表示,若要直接撤銷蕭曉玲解聘處分,仍有法律適用上的困境,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128條規定,「違法」處分可由處分機關或上級機關依職權撤銷,但本案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定讞,應非違法處分,無法據此直接撤銷。 教育局說,另經法務部及高等法院判決規定,經法院判決有實質既判力的案件,行政機關也不得引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及第128條逕行撤銷處分。教育局會儘速召開會議,研商如何突破法律上的困境。1050705】 於是在經歷北市府廉政會公聽會,建議做出撤銷處分之後,一切仿佛又回到原點,身為蕭案律師,我實在無法理解。 不過,退一步想想,也許北市教育局作為原處分機關,在訴訟及聽證程序中均為受處分人蕭曉玲老師之對造,加以公務員擔心自認違法恐需負責,因而百般不願撤銷原處分。 然而,違法行政處分機關不願撤銷,將造成受處分人受侵害的狀態持續擴大中,行政程序法為了解決機關"拿著屠刀不放"的僵局, 第117條特別規定,上級機關亦得撤銷之: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 因為,法律永遠是鼓勵國家權力"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而非"拿著屠刀不放。" 原處分機關也許百般不願撤銷原處分,但既然台北市政府廉政會已經無異議通過,建議撤銷原處分,則身為教育局上級機關的北市府,當然可以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第一項後段,直接依廉政會決議,撤銷原處分。 九年了,蕭曉玲老師為了反對郝龍斌市長的一綱一本政策,遭到以莫須有的罪名無情的解聘,失業在家迄今九年。 我們還是期待,北市府依照廉政會之決議,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直接由上級機關撤銷原處分,給一個勇敢正直的老師,一條回到學校的路。 |
1748698152037236 | 2016-07-10 17:33 | 191 | 1 | 地方的自制條例,要求禁止燒生媒、石油焦,結果去年環保署居然以違反空汙法第28條為由,宣告雲林縣的自治條例無效。 在此環保署非常體貼廠商的認為,空汙法規定的是限制,不是禁止。問題是,地方根據當地特殊的情況,或是目前汙染情形、居民的健康狀況,要對空汙做更嚴格的規範,為了保障縣民的健康與生命,有何不可?(別的縣市可沒有六輕!) 更何況這個許可權,根據空汙法第28條,也是在地方政府。 (大法官第738號解釋就認為:… 更多 「因電子遊戲場業之經營,對社會安寧、善良風俗、公共安全及國民身心健康足以產生不利之影響,立法者乃制定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以為管理之依據(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一條參照)。該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五十公尺以上,為達成上開立法目的之一種手段。系爭規定二將限制級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應保持之距離延長為一千公尺,且含幼稚園、圖書館為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應與其保持距離之場所;系爭規定三、四則分別將應保持之距離延長為九百九十公尺、八百公尺以上。究其性質,實為對從事工作地點之執行職業自由所為限制,故除其限制產生實質阻絕之結果而涉及職業選擇自由之限制應受較嚴格之審查外,立法者如為追求一般公共利益,且該限制有助於目的之達成,又別無其他相同有效達成目的而侵害較小之手段可資運用,而與其所欲維護公益之重要性及所限制行為對公益危害之程度亦合乎比例之關係時,即無違於比例原則(本院釋字第五八四號、第七一一號解釋參照)。」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範的是距離學校五十公尺以上,地方自治條例規定距離是一千公尺,大法官也認為合憲。) 中央授權是五十公尺以上,但地方當然可以因地制宜,針對實際的需要調整其管制的強度。 但是整個問題令人不解的是,莫非環保署是認為雲林六輕汙染的問題不嚴重,以至於地方都做出禁止燒生煤、石油焦的地方自治條例了,還可以將其宣告無效。如果認為法規範涵攝太窄,也應該提出修法,讓地方可以因地制宜,因應特殊的狀況。 結果變成職司環境保護的最高行政機關,徹底的保障了廠商燃煤與石油焦的的權利,是不是也有點太錯亂了呢。 |
1748328555407529 | 2016-07-09 21:32 | 227 | 4 | 新竹時力公民平台所舉辦的"進擊的公民",針對竹苗地區高中職學生的暑期營今日登場,第一場邀請到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黨主席黃國昌擔任開幕講師,演講"憲法改革的過去與未來"。 黃主席參政之前,是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本來就是法學者,因此細數我國歷次修憲之過程、背景,也以其法學者的專業,為學員分析目前憲法存在的問題,以及未來改革的方向。 黃老師以"… 更多我們可不可以投票表決,要求在我們其中的一員請我們所有的人喝紅茶?" 破題,清楚的點出,憲法中保障少數人基本權,防止被多數霸凌的核心價值。 學員之中除了高中職學生,也有幾名國中學員,紛紛對其提出許多深刻的問題,也充分的展現,年輕世代希望能夠了解直到時間終了欲罷不能。 第二場講師是目前服替代役的陳為廷,講題為"一名錐子的社運之路"。 陳為廷回顧他近幾年所參與的社運之路,其實是這幾年社運的縮影。從大埔事件、華隆工人抗爭到太陽花學運,台灣這幾年的社會運動一波又一波,陳為廷既是參予者,也是觀察者。透過他的觀察,學員也如親歷其境,體會了這些事件的波瀾壯闊與抗爭者的辛酸血淚。 本日的活動在與講者合照中結束。 德國公法學者耶林內克(George Jellinek 1851~1911)曾經提出人民相對於國家所處的地位(status)理論,其中最重要的即是主動地位(active status)。也就是人民在民主國家,不再是像過去皇權時代,僅僅有被動被統治的地位,相反的,成為一個公民,必然有主動參與政治意見形成的權利。 期待大家一起努力,讓公民的力量真正得以實現,讓我們成為進擊的、主動的公民。 明日講師為苗博雅,歡迎大家一起來旁聽!請勿錯過喔!! |
1747295345510850 | 2016-07-07 09:22 | 243 | 1 | 法規範的特徵是強制力,即當該規範不被遵守,可以透過強制力來達成該規範的要求。 而我們的勞動法現狀是,因為本來勞資雙方就處在不對等的地位,勞檢又無法發揮有效的功能,因此法規範的強制力遭受嚴重挑戰,強者不願受規範拘束,而弱者等待國家公權介入,卻遠在天邊。 於此,原本的國定七天假至少,透過由來以久的「習慣」,還可以對資方有拘束力,法規範的要求再加上由來以久的習慣,讓勞工不用直接面對來自雇主的壓力。 而刪除這七天有拘束力的假,如果只換到的是一休一例,這個休息日的規範,無疑的讓原本不被尊重的勞動法令,更加雪上加霜。 當法規範的強制力都已經被受動搖,改革的做法當然是要讓制度越簡單越清楚明白越好,這樣讓雙方很清楚知道,到底誰違反了規定,誰應該受到懲罰與承擔相應的責任。 另外,勞動契約是一種契約,契約本來就是一種合意,民法上也有僱佣契約。既然合意為什麼還要有勞基法,這種大部分條文都以公法姿態出現的法規範? 就是因為勞工相應於資方,處在極不平等的弱勢地位,所以這樣的契約,需要國家權力介入,來調整這種不平等的關係,以保障弱勢的勞工。 如果整個勞基法不斷的看到「勞資雙方合意…」 ,試問這樣的勞基法有何存在的必要? |
1746742492232802 | 2016-07-05 23:38 | 379 | 9 | 【「滿約須出國1日」修法》血汗移工盼廢「剝削條款」 與仲介對陣嘶吼】 台灣移工聯盟指出,「約滿3年須出國1日」規定攸關仲介龐大利益,因此去年9月修法時就被擋過1次,而移工出國工作前,身上都背著8萬到20萬不等的仲介費債務,來台後又被收取約6萬的國內仲介費。約滿3年需出國1日的規定,將讓這些移工需重繳仲介費,又被剝一層皮,而這筆金額相當於他們1年工作所得。在龐大壓力下,許多移工即使與雇主關係融洽,仍選擇逃跑。 … 更多 勞團籲政府落實在野理念 若做不到「可以下台了」 法扶工會理事長凃又文也指出,許多移工在仲介把持下,常出現被苛扣薪水、虐待的情況,台灣的法律卻沒有保障這些移工。凃又文希望民進黨政府應落實在野時期強調的公平正義理念,並直言,如果做不到,「真的可以下台了!」 非典勞動工作坊負責人林子文指出,移工每個月平均需負擔約新台幣4000到5000元的仲介費,一次一次的剝削下,是否有人顧慮他們的處境?林子文認為,目前移工的弱勢處境,導致部分移工在欺壓下一時失控,發生悲劇,需照護者也會受到傷害,形成弱弱相殘。林子文認為,如果能善待移工,對於雇主也會有幫助,因此應修改目前的《就業服務法》,減少剝削移工,營造勞雇雙贏。 |
1746338172273234 | 2016-07-04 21:03 | 74 | 0 | 各場次的講座大家都可以來旁聽唷~ 敬請踴躍報名~(特別是我的場次^_^) |
1746268082280243 | 2016-07-04 16:38 | 371 | 19 | “本人_______自願星期六配合加班出勤,盼能增加收入,實感德便。” |
1746243108949407 | 2016-07-04 15:05 | 994 | 23 | 過了一年囉。 “接下來是我的面試心得與統計報告 5間店 有3間店 #薪資不合法 5間店 有4間店 #沒有勞健保” |
1745834675656917 | 2016-07-03 12:58 | 236 | 3 | 在關廠工人案之後,勞基法第28條擴大工資墊償基金的適用範圍,將原來關廠後積欠工資的墊償,及於資遣費跟退休金,另外也修法讓勞工債權,提升到與銀行的抵押權有同一順位,在在顯示,透過法制度的改革,可以將台灣勞工的勞動權利改革推進一步。 而工時過長是台灣勞工普遍面對的勞動困境,這不僅影響勞工的生活品質,更直接影響勞動者的健康、甚至是生命,造成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慘劇。 勞動部所提出的修法,"一例一休"… 更多,除了刪除原有勞工的七天國定假日,更讓資方可以在"休息日"上下其手,而其罰則,竟然也只有二萬到三十萬元。 在台灣勞動檢查幾乎沒有成效的今日,企業在休息日叫員工來上班,不願意給付加班費比比皆是,更何況罰則不關痛癢,大多數的勞工都沒有工會的保障,以這樣的制度,希望資方可以守法達成縮短工時的目的,無異是緣木求魚。 法的目的是在拘束有掌握權力的人,避免強凌弱,以保護應該受法律保護的人。休息日的規定是反而讓資方有個霸凌勞方的理由,而國家完全沒辦法透過勞動檢查,拘束監督掌握權力的慣老闆們。 法制度越簡單,事實上才越能夠達成其所要的目的。兩個例假日的規定才能真正的保護大多數沒有工會保障的弱勢勞工,達成週休二日的目的。 一週兩例是在這個土地上打拼的勞工,最起碼,也是最卑微 的要求。 |
1745783148995403 | 2016-07-03 08:44 | 341 | 6 | 六張清楚的圖文幫助大家了解一例一休的癥結點! ---- 若是立法院按照民進黨黨團所期待的9月初加開臨時會通過三讀,屆時下半年原本要放的5天國定假日就會確定取消。 為什麼會有「一例一休」出現?這做法與「二例」的差異是什麼?為何資方要堅持取消7天國定假日,而且這取消對勞工的影響其實不只假日消失而已。 |
1745419532365098 | 2016-07-02 13:23 | 712 | 23 | 林昶佐舉上述六大項台灣勞動現況,表示對於勞工而言,一例一休的結果就是「周末很可能被要求加班,而且沒有加班費」,所以才會如此反彈,越是詳加描述勞工處境,林昶佐情緒也越來越激動,最後高聲批評,就台灣現在勞工弱勢的情況下,「 #一例一休最後不會變成週休二日啦」。 |
1745378009035917 | 2016-07-02 09:38 | 303 | 63 | 涉嫌肇禍的飛彈中士高嘉駿表示,「當時胡亂輸入座標,#沒想到會誤射。」 |
1745077029066015 | 2016-07-01 14:02 | 187 | 10 | 今天早上台灣國軍飛彈誤射,這篇有比較完整的整理。 |
1745002849073433 | 2016-07-01 09:45 | 337 | 4 | 桃產總發起過關廠工人、華隆罷工等工運,有豐富的組織、勞資談判經驗,對罷工絕對有加分作用。不過,林佳瑋特別提及,空服員終於無懼資方,脫下口罩、墨鏡,站到第一線侃侃而談血汗的勞工條件,也相當關鍵。「這可能是運動過程中最困難的,但我告訴他們,我們要從屈從資方的身體,變成勇於為自己勞動權益奮鬥的身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