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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793759408520 | 2021-05-31 17:31 | 255 | 9 | 債務人必要生活費用與最低生活費1.2倍一致 更生、清算程序免附證明文件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43、81、151條修正案三讀感言 今天消債條例三讀。免除法定情形單據證明文件的提出和審查,大大減輕債務人、法扶律師、法院的勞務負擔。 這次重點就是當債務人聲請更生或清算時,其「生活必要支出」,如果和第六十四條所規定的「必要生活費用」數額相符者,可以不用記載原因、種類及提出證明文件。 … 更多 107年三讀的消債條例,已將債務人「盡力清償」的概念,明確定義為「可處分所得總額,扣除”必要生活費用”後之餘額的一定比率用於清償」。同時進一步量化定義「必要生活費用」為最近一年該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受債務人扶養者依人數及依法應負擔扶養義務之比例認定。 但訴訟程序中,債務人屢屢被法院要求提供相關佐證單據。但許多消費行為並無單據可拿,像菜市場、路邊攤等,更何況債務人大都無記帳習慣,造成訴訟程序上的困擾。 修法後如果債務人認為自己的必要生活費用比法定的還高,應該少還一點。這種情形就要提出單據佐證。 相反的,如果債務人想縮減開銷,償還多一點,則只要由債務人解釋清楚,不須再提出證明文件。 謝謝台北市律師公會、卡債自救會對法條的建議,也感謝黃世杰召委的排審以及司法院民事廳的協助。 完整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31384/1M/N 條文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8JWFntcruYCbm8IcIJhyz2tayXD9Jh5D/view?usp=sharing |
1707821779605718 | 2021-05-28 20:34 | 44 | 1 | 疫情期間的物資救助與 #社會救助 列冊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經濟困難 或 #遭遇急難 的個人或家庭 疫情期間若有缺乏食物及民生物資的狀況,可以打電話到 #戶籍所在地的社會局(處)或 #公所 洽詢,尋求實(食)物銀行的物資媒合 若有急難救助、社會救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兒少福利、特殊境遇家庭等各項社會福利諮詢的需求 可撥打免付費 #1957 福利諮詢專線,尋求諮詢與通報轉介服務! |
1707646552956574 | 2021-05-28 14:48 | 32 | 0 | 疫情期間,有關 #長照機構收住人員 入院流程,指揮中心完成 #新進或出院返回機構之服務對象健康管理,重點包括: 1、 #由社區新入住之服務對象 警戒期間,不建議收住直接由社區新進之服務對象,如確有收住必要,則由服務對象進行自費檢驗,提供入住前3日內陰性檢驗結果,另入住機構後,應先將服務對象安置於隔離空間或單人房14天,且無相關症狀後,再安排入住一般房室。 2、 #出院轉出或返回機構之服務對象 院方在病患出院前,循住院病患採檢之機制,進行公費檢驗,其結果須為陰性,始得轉入或返回機構,另考量服務對象因於入院及出院時,皆有進行採檢送驗,顧服務對象於轉入或返回機構後可不需要進行隔離。 |
1707601276294435 | 2021-05-28 13:14 | 113 | 19 | 對於紓困 我們的主張: 加津貼、發現金! 一、#加津貼:針對防疫人員,照顧好醫療、警、消、清潔、食物、民生必需的從業人員 確保防疫能量和足夠的民生物資,除了優先提供疫苗,另外加上防疫津貼。 二、#發現金:設排富條款,直接發一個月最低薪資的現金,簡化手續直接匯入帳號 立法委員: 劉櫂豪、 陳明文 、 蔡易餘 家己人 、 羅致政粉絲團、立法委員 江永昌、 立法委員 王美惠、 醫師立委邱泰源 、蘇治芬、莊瑞雄、吳玉琴 |
1706926863028543 | 2021-05-27 15:23 | 91 | 6 | COVID-19防疫重點措施:「假」、「薪資」及「補助」,請看這! 面對疫情來勢洶洶,我們共同經歷。無論您站在哪個位置,身負什麼責任與風險,相關防疫訊息,有備無患。 關於防疫期間的假、薪資、與補助等問題,特製圖表給朋友們做個參考,些忘對您有幫助。 |
1706247476429815 | 2021-05-26 16:34 | 69 | 2 | 弱勢須救助 紓困挺社福 幫大家整理了,到110年6月30日仍有效的防疫紓困與補助,以及目前已經結束的各項因應及紓困政策,以衛福部及勞動部為主。 歡迎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mV9we6E6E5YjEZBCEXGhG4L24Ydda-HT/view?usp=sharing 期待明天(5月27日)在立法院進行政黨協商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能夠取得共識,並順利於五月三十一日完成三讀通過。避免發生因紓困條例第十九條於今年(110)年6月30日到期,而立法院尚未同意延長的情形。 |
1706205946433968 | 2021-05-26 14:58 | 48 | 0 | 為失智長輩找到戴口罩的方法。 台灣失智症協會協會提供「勸導失智者配合防疫7妙招」: 第1招:祭出子孫 由失智者心目中最疼愛的子孫、權威人物,來重複叮嚀失智者戴口罩,如最看重的大兒子、最疼愛的孫女、最敬重的醫師、最怕的警察等。 第2招:提醒會罰錢… 更多 適用於比較在乎錢的失智者,可告知不戴口罩會被罰很多很多錢,必要時可拿出一疊鈔票作勢要交給警察;反之,可告知戴口罩可領到錢,家屬可適時給失智者100元。 第3招:提醒會讓自己跟家人生病 直接告訴失智者不戴口罩易感染新冠肺炎,也會害他最愛的家人生病,如孫女。 第4招:帶他挑選口罩 帶失智者去買布口罩,並讓失智者挑選喜歡的口罩。醫療用口罩也有不同花色,情況允許時,讓失智者挑選喜歡的顏色及花色。 第5招:特製口罩 此外,特製口罩的招數也可以增加失智者戴口罩意願,如加上金元寶的招財口罩,或是加上十字架,代表上帝同在,也可以印上最愛的孫女照片等。 第6招:貼海報叮嚀 在家門口貼大張海報,加上最愛的人或權威人物照片,以及戴口罩的叮嚀及圖示。 第7招:協同社區提醒 請大廈或社區管理員、里長、鄰居及警察一同協助叮嚀失智者戴口罩。 失智長者不戴口罩被罰 長照司建議隨身帶診斷証明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5486666?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https://udn.com/news/story/122173/5486666 |
1706198056434757 | 2021-05-26 14:39 | 30 | 6 | ⚠️⚠️指揮中心今天公布強化三級警戒 落實五大措施 請大家遵守外出全程佩戴口罩、嚴查不得營業之休閒娛樂場所,違反者嚴格法辦、餐飲業一律外帶、結婚不宴客、 喪禮不公祭、宗教集會活動全面暫停辦理。 全國各級學校強化住宿生管理、不得強制要求住宿學生返家。 保護警消健康,配送護目面罩及護目鏡,共同為警消加油!團結抗疫,共同阻絕病毒。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1704863859901510 | 2021-05-24 20:00 | 37 | 1 | 新冠肺炎要不要快篩?快篩之後的流程是什麼?幫大家整理一個比較好懂的圖表。 |
1702506663470563 | 2021-05-21 16:13 | 19 | 1 | 追究損害建教生權益行為之責任,擴大保證金賠償範圍!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修正案今日三讀通過,這是自民國102年1月立法以來,首次通過的法律修正。… 更多 立法當時,本法解決了勞動基準法第八章技術生規範對象不明確,與長期無法具體落實於高級中等學校建教生權益保障的問題,本意為我國保障在學期間,兼具學生與勞動者雙重身份者勞動條件的重要立法。同時也是對未成年人的保障作為。 但是,自當年通過立法後,一直未隨著時代進步而修正,儘管這十年間台灣的勞動意識與權益保護手段歷經大幅的進步。直到這一刻,總算趕上來了。 本次修法,我針對本法第四章:建教生權益保障,提出修正案。 具體在第23條修正,以擴大保證金的賠償範圍,該賠償自原本生活津貼不足數額,擴大到非法延長訓練時數的生活津貼賠償。 另第24條修正案將其薪資賠償事由具體納入:超時訓練、休假未休、休息未休、剋扣女性生理假之生活津貼等項目。除生活津貼不足額之賠償金以外,其他違反規定者,一律以兩倍生活津貼計算。 在這項修正以前,本法針對建教合作機構違法故然有裁罰的規定。然而裁罰手段的結果,在於政府對與建教合作機構違法、違約事項的具體究責,而違法機構被罰的再多,實際上都無法彌補建教合作生受損的權益。 |
1702371863484043 | 2021-05-21 11:32 | 73 | 0 | 今天立法院視訊會議測試! #共同防疫一起加油 |
1701604993560730 | 2021-05-20 11:20 | 29 | 0 | 請注意!莫擔心! #移工體檢 延期三個月 原應於2021/7/31完成健檢者, 得延後至2021/10/31前完成 疫情指揮中心2021年5月19日公布: 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防治策略,為減少移工出入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場域,並利國內指定醫院整備及因應該疫情。 針對移工原應於本(110)年7月31日(含)前依前揭辦法辦理入國健檢期限(目前已延後至自主健康管理期滿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理)、定期健檢期限(自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6個月、18個月及30個月之日後30日)及補充健檢期限(自聘僱許可生效日之次日起7日內),得延長三個月。 例如原應於本年7月31日完成健檢者,得延後至本年10月31日前完成。 |
1701507983570431 | 2021-05-20 08:15 | 53 | 0 | 衛福部公告,因應疫情 #身心障礙證明 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者,得延長證明效期! 完整新聞 https://bit.ly/3hF2Xpi 各地方政府身心障礙證明諮詢電話 https://bit.ly/3v5btSa |
1701012803619949 | 2021-05-19 15:44 | 35 | 4 | 107年12月26日修法以來, 很多躲債10年以上債務人,透過協商、更生、清算免責,擬定還款計劃,擺脫負債窘境! 其中有關 #消費者債務人「生活必要支出」數額的表明,可否不需再記載支出原因、種類,並提出單據等證明文件。 我協助 #台北律師公會 及 #卡債自救會 提出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今天已在司法法制委員會完成審查, 希望可以盡速完成三讀,減省司法程序上的消耗。 謝謝黃世杰召委的排審,希望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能支持修法,盡速完成審查。 完整提案說明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31254/1M/N |
1700924516962111 | 2021-05-19 12:43 | 69 | 1 | 響應防疫實聯制 來辦公室陳情、拜會、連署法案的,記得要刷QR Code喔! ✅民眾使用簡訊實聯制有3種方法(完全免費) 方法一: 是掃描店家QR Code,民眾按下連結式傳送簡訊給1922,發送簡訊 方法二: 使用疾管家官方LINE帳號 方法三: 是供沒有照相功能的手機使用,民眾只要打開簡訊功能,在收件人輸入1922,訊息欄位輸入店家代碼再發送簡訊 |
1700226797031883 | 2021-05-18 18:27 | 112 | 4 | 防疫照顧假 不限學童家長 老人、身障者的家庭照顧者也可以適用!! 衛生福利部接受民間團體和我的陳情建議,於傍晚公布擴大防疫照顧假適用對象之規定。 本案係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嚴重,以及國內防疫需求,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機構,極有可能因縣市政府命令而停止服務,如新北市、台北市便已發生這個問題。 一但照顧機構停止服務,被照顧者立即面臨乏人照顧的問題,同時家屬必須暫時停止工作,請假返家擔任照顧者。… 更多 在舊有的規定之下,限以12歲以下學生,國中、高中身障生家屬為對象的防疫照顧假,若不做進一步放寬,這群老人與身障者,以及他們的家屬,將陷入極度窘迫的處境,可能為了照顧而受到公司的不利處分,甚至因照顧而離職。 因此,在接獲民眾的陳情之後,我積極協調以擴大防疫照顧假適用對象,所幸衛生福利部積極正面的回覆民眾的訴求,迅速公布這項規定。 我與老人、身障者,以及他們的家屬們齊心感謝。 防疫期間,弱勢者更需要政府的支持,對此衛生福利部相當溫暖,感謝! #感謝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林惠芳秘書長的奔走 #感謝社家署身心障礙組尤詒君組長的快速回應 |
1700145730373323 | 2021-05-18 15:41 | 65 | 4 | 完整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31247/1M/N 吳玉琴:非法長照機構致死最高罰100萬 盼保護受照顧者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466510 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天順利完成三讀,這次修法的方向,就是補強長照機構特約的法律授權,以及增加保障照服員及失能者權益。… 更多 相較於老人福利法,同樣是照顧失能者、老人的長期照顧服務法,在規範及罰則上並未平行對等,本次的修法,就是要補其不足。另外,了避免類似內湖未立案機構的火災致死案件再次發生,並保障受照顧者權益,這次修法比照老人福利法修法方向,立法授權主管機關可進入未立案機構檢查;在罰則提高並可按次處罰後,負責人就會權衡要轉入合法受納管,否則未立案機構收費雖然便宜,卻容易讓受照顧者處於不安全的環境。 此外,本次修法也因應私校法第50規定,修正第22條,開放設有長照相關科系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得以學校法人名義附設住宿式長照機構;為了避免浮濫,我也提出附帶決議,要求受專案輔導學校(例如退場私校)不得設立,且設立程序改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 長照的議題多元又複雜,卻是我國在面臨高齡少子化的趨勢下,不得不面對的課題。我要藉這個機會,感謝長期在第一線提供專業長照服務的機構從業人員,以及所有照顧倡議的組織,也要感謝衛福部、地方政府及照管中心同仁的努力。希望本次修正案的順利三讀,可讓長照制度走的更順遂。 |
1700128267041736 | 2021-05-18 15:05 | 40 | 0 | 五年大修一次的第三波住宅法,今天三讀!向大家說明一下這次修法的重點: 完整感言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31244/1M/N 首先,是將 #社會住宅的經濟或社會弱勢保障比,由現行的 30% 提高到 #40%,並增列「因懷孕或生育而遭困境之未成年人」為保障對象,期能在量體不足的前提下,優先照顧弱勢。… 更多 其次,為了避免各縣市社宅租金的計算基準不一,無法反應承租者可負擔能力,因此授權中央應參考民眾可負擔租金的精神,#設計分級收費原則。 第三,是將公益出租人及包租代管屋主的 #免稅額從1萬提高至1.5萬,另考量租金補貼的所得稅租稅優惠政策得視情況延續,故 #刪除原本僅能延長一次的規定,改授權行政院在符合財政紀律法相關租稅優惠期限的規定下,每五年可視情況決定是否延長相關稅租稅優惠的政策。 最後,是有關 #確保基本居住水準 及 #提升住宅社區環境品質 的部分,除了明文規定中央主管機關 #應補助地方政府執行基本居住水準的清查作業 外,也在住宅計畫中增列 #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以確保居住品質可符合國民基本居住水準及需求。 在財政紀律的法律框架、地方政府推動阻力及民間團體的修法推動壓力,住宅法修法能有今天的成果實屬不易。謝謝所有推動及關注住宅政策的民間團體,包括:#社會住宅推動聯盟、#OURS、#崔媽媽、#台灣社會福利總盟 的努力。同時也辛苦內政部、營建署同仁,積極協調這次十九個版本的修法。 |
1699470670440829 | 2021-05-17 17:00 | 46 | 0 | #防疫照顧假 怎麼請?趕快看這裡! https://www.facebook.com/884198751637414/posts/4118648961525694/?sfnsn=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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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照顧假怎麼請?趕快看這裡!」 因應疫情停課期間,家長可申請 #防疫照顧假<br> 只要符合下述規定雇主應予以准假 ✅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之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br> ✅有照顧就讀高中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中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之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br> ✅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服務停止收托期間,兒童之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br> ✅… 更多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如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亦得申請防疫照顧假。<br> 💡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br> ✅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含社區式及機構式日間照顧、社區日間作業設施、家庭托顧)暫停服務期間,原接受服務的身心障礙者及失能者之家屬若有親自照顧需求,受僱之家屬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br> 💡前述家屬為二親等內之血親、姻親或民法第1123條所定之家長、家屬。 💡家長除得請防疫照顧假外<br> 也可以選擇請 #家庭照顧假、#特別休假 或 #事假 以為運用。<br> <br> 💡勞工因有 #防疫照顧需求 而未出勤:<br> 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br> 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噢!<br> ▶雇主如扣發全勤獎金<br> 👉️將依違反勞基法第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br> ▶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或事假<br> 👉️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br> 以上處罰金額都是2萬元至100萬元 💡防疫照顧假詳細Q&A看這裡<br> https://bit.ly/2S0z5sI<br> <br> #全民團結共同防疫<br> #勞雇雙方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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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8732560514640 | 2021-05-16 14:49 | 51 | 0 | 當您接觸到確診個案時、或是確診個案時,該注意什麼? 另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請多使用記名卡片! #減少非必要外出 #共同防疫一起加油 |
1696597304061499 | 2021-05-13 16:29 | 32 | 5 | 疫情擴大需要全民普篩嗎? 原鄉長照機構設置如何加速? 完整質詢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31097/1M/N 關於昨日有委員提出新北市某旅館徵用為集中檢疫所有分流疑慮一事,王必勝執行長也說明動線與該棟建築之住戶沒有混用的情形,且設置有24小時保安警察;針對住戶所提出之擔憂,也另行設置多支通風管和強力抽風機。請民眾放心。… 更多 另針對許多人質疑我國新冠肺炎疫情現在是不是需要普篩的問題,部長說明目前是擴大篩檢,篩檢速度比未傳染期來得快才能盡快防堵。依照過去敦睦艦隊和部桃事件的經驗,即便是有明確對象的普篩,都曾出現普篩後兩周內陸續有案例確診的情況。更何況在沒有目標性、明確時機點做普篩,這樣的普篩意義不大甚至可能造成醫療量能的不必要負擔。 最後針對原鄉長期照顧機構籌設時程冗長議題,建議衛福部應組成原鄉長照機構設置的顧問群,並積極協助建立標準作業流程,在有機構籌設計畫的時候,要求地方政府一定層級(秘書長)以上主管協調籌設,以利原鄉機構的設置效率。 |
1696578487396714 | 2021-05-13 15:55 | 38 | 1 | #停電緊急通知 今日(5/13)14時37分興達電廠因事故全廠停機,導致系統供電能力不足,預計下午三點開始執行緊急分區輪流停電。政府已經掌握狀況,請大家鎮定不必驚慌,也請民眾勿相信並傳遞坊間未經證實的假訊息。 若受困電梯請通報119並冷靜等待救援,#慢性病 長輩若有 #藥品 需要冷藏,短時間內 #請勿開啟冰箱! |
1695856874135542 | 2021-05-12 16:12 | 29 | 0 | 積極保障建教生勞動權益 建立生活津貼賠償機制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其立法目的在於:健全建教合作制度,保障建教生權益,提升職業教育品質。為一部教育法令,同時也保障建教生的勞動條件。 惟本法自民國102年1月通過立法後,迄今未曾做過修正。迄今,台灣經歷了數次勞動基準法的修正,每次修正所伴隨的討論,牽引台灣勞動權益保護派典的轉移與進步。 以至今日的角度觀之,這部法令大幅落後,實在有修正的迫切需要。… 更多 因此,我連續兩屆針對本法第24條勞動條件保護規定,提出修正案;並在第23條保證金的收取與使用的規定上,因建教合作建構在生活津貼、工作時間、休假、休息、女性生理假等事項,違規導致學生權益受損時,得以在裁罰後,保證金做為賠償金給付的保護機制。 今日審理本法修正案,能順利通過審查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相當欣喜,期待本法順利通過三讀,讓學生們受到具體的保護。 |
1694439807610582 | 2021-05-10 17:54 | 27 | 3 | 相信台灣,積極攬才 延攬外籍碩士畢業生 完整質詢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30841/1M/N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通過經濟委員會審查。 這部法令的地位為就業服務法的特別法。立法目的為:強延攬及僱用外國專業人才,以提升國家競爭力。 其適用對象有三:… 更多 一、外國專業人才:指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得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人。 二、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指外國專業人才具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我國所需具有特殊專長者。 三、外國高級專業人才:指入出國及移民法所需之高級專業人才。 在這樣的架構底下,少了兩類對象,以致本法的公平性與企圖心皆有不足之處。 這兩款拼圖即是: 一、精熟、久任、薪資達一定標準、並取得語言能力認定與技術認定的移工。 二、碩士以上外國籍留學生,畢業後以專業人才身分受僱。 前者,因社會共識尚且不足,各界意見分歧,儘管多有委員同仁倡議,尚難以成案,要繼續努力。 好消息是:碩士以上外國籍留學生,畢業後在我國依規定受僱,則得以免除兩年工作經驗的要求與現行七十點評點的高門檻。 只要有能力,精明的實業家自會提供工作機會,而政府排除部分阻礙,把台灣自己訓練的外國學生留在台灣就業、生活,我們對台灣的教育有信心。 本案保留部份條文進入協商,我們期待儘速通過,為大家帶來好消息。 |
1694408577613705 | 2021-05-10 16:44 | 35 | 0 | 疫苗專利議題宜審慎 公費疫苗施打應宣導 完整質詢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30791/1M/N… 更多 針對南非和印度在世界貿易組織(WTO)所提出的豁免專利議題,在美國上星期表示支持豁免疫苗專利後,世界各國有許多討論。雖然美國所支持的範圍與南非和印度提案存在差異,但對於既有研發或製造疫苗的廠商仍是衝擊。現階段的國內疫苗開發廠商雖有政府的國內市場保障,但若WTO豁免疫苗專利協議通過,則國際市場還是可能受到影響。後續如何在疫苗專利保護和公共衛生緊急情況上取得平衡,請經濟部與衛福部審慎評估。 今天也是開放65歲以上長者公費施打COVID-19疫苗的第一天,與過去流感疫苗施打不同,COVID-19疫苗需要預約並至特定醫院或衛生所施打,請衛福部積極宣導,並請地方衛生局多協助,幫忙想要施打疫苗的長輩可以順利完成預約和施打。另外,薛次長所提到的疫苗施打外展規劃,也請衛福部盡快研議。 |
1692082477846315 | 2021-05-08 18:00 | 86 | 5 | 明天就是母親節,祝福全天下的媽媽,母親節快樂!! 歡慶母親節的同時,提醒您防疫不要鬆懈。 政府也推出母親節最大禮!希望讓民眾有感,讓年輕人放心生,打造友善的生育環境。多項有感措施,國家和你一起養! ✅助圓夢: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範圍,每胎最高6次。一般民眾第一次最高10萬元、後續最高6萬元;中低收入民眾每次最高15萬元。另外,人工生殖機構從原本的20家,大量提升到93家。 ✅… 更多安心生:產檢補助從10次增加到14次,產檢假因應調整從5天增加為7天。再擴充產檢項目包含:妊娠糖尿病、貧血篩檢,以及2次超音波。 ✅國家跟你一起養:育嬰留職津貼從6成薪提高到8成薪,夫妻可同時申請留停,更具有彈性。 ✅育兒津貼再提高:今年八月起,育兒津貼再增加1,000元,達到每月3,500元,明年八月起,將再增加到每月5,000元。 |
1692821147772448 | 2021-05-08 17:00 | 82 | 1 | 聽見歌再唱 公益包場 很高興今天邀請了社福團體、布農族的朋友及世新大學數媒系(數位多謀體設計系)原住民專班的同學老師,一起欣賞《聽見歌 再唱》這部影片,而且今天導演監製楊智麟先生也來了。 … 更多 我長期關心弱勢族群,投身社會福利工作,也一直很關心原住民朋友的處境,因為原住民在台灣處在文化上弱勢的地位。就像電影中的故事一樣,原住民朋友要在以漢人為主的社會中,不是模仿漢人,而是走出一條屬於自己文化的道路,雖然不容易,卻能讓我們看到更多讓人感動的故事。 在我長期關注弱勢和原住民朋友的過程中,常常在弱勢的朋友和原住民朋友身上,感受到更多人性的善良及美好。就像最近我們辦公室協助達瑪巒文化藝術團處理表演合約的事情,對我們而言是去做我們覺得應該做的事情,只是舉手之勞,但是今天全團長卻帶著許多布農族的朋友,特別北上來感謝我們,讓我深深感受到布農族朋友的善良與熱情。 如同今天的電影一般,希望原住民朋友對自己有信心,可以透過各種方式將自己寶貴的、獨一無二的價值展現出來。 今天也有世新數媒系原住民專班的同學老師一起來看電影,我們也很期待,未來有更多原住民朋友,將自己部落和族群的故事,拍成動人的影片,讓更多人認識台灣原住民多元的文化與精神。 |
1692044664516763 | 2021-05-07 16:51 | 40 | 1 | 今天參與 #自殺防治學會暨全國自殺防治中心 舉辦的110年度新聞媒體連繫會議。 疫情至今,除了政府防疫機制超前佈署外,媒體朋友的辛勞也是非常重要、功不可沒的部分,也藉由今天會議,謝謝媒體朋友們。最近國內外新冠肺炎疫情緊張,雖然讓民眾再次警覺疫情的嚴峻,但隨之而來的心理壓力也無形的提升,希望衛福部和自殺防治中心等單位針對心理健康要再多加宣導。… 更多 另外,幾周前中橫的輕生案,令人相當遺憾,但也凸顯隨著科技進步、數位網路發達,自殺防治工作需要更多元的防治策略,而這也是當初我們訂定自殺防治法第十六條防治作為,以及第十七條罰則的主要原因。 最後,自殺防治工作很辛苦,請各級地方政府、民間團體與媒體朋友們未來持續幫忙和合作,共同傳播正向的力量,讓民眾能夠更加關懷他人、珍視生命。 |
1691380071249889 | 2021-05-06 20:00 | 48 | 2 | 增加社宅弱勢保障至40% 社宅免稅、公益出租人減稅,刪除以一次為限 住宅法修正案出委員會了 五年大修一次的住宅法,在沒有保留政黨協商的前提下出內政委員會了! 說重點: ✅提高社宅弱勢比例:住宅法第4條第一項弱勢比例,提高至40%。這次朝野有共識,在解決量體仍然不足,優先照顧弱勢,並確保推動順利,大家認同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的比例從現行30%提高至40%。 … 更多 ✅租稅優惠政策的延續性:有關社會住宅的地價稅及房屋稅(22條),以及公益出租人(15條)、包租代管(23條)的所得稅減免,相關各項租稅條文,均刪除”並以一次為限”,避免政策不確定性。並提高公益出租人及包租代管屋主的免稅額至1.5萬。 ✅由中央訂定社宅租金收費原則:目前各縣市社宅租金的計算方式不一,無法反應承租者可負擔能力,所以本席提案修改第25條授權中央,應參考民眾可負擔租金的精神予以設計定價公式,訂定分級收費原則。 ✅由中央補助基本居住水準清查作業:增列第40條第四項,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縣市辦理不符基本居住稅準清查作業。 謝謝所有推動及關注住宅政策的民間團體住盟、OURS、崔媽媽的努力。 同時也辛苦內政部花敬群次長、營建署吳欣修署長、陳繼鳴副署長、歐正興組長等人,積極推動並協調這次的修法。在法律框架、財政部堅持、地方政府推動阻力及民間團體的壓力,有今天的成果實屬不易。 |
1691329571254939 | 2021-05-06 18:12 | 80 | 0 | 補強長照法特約授權,保障照服員及失能者權益 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完成委員會審查 1.長照服務法修正條文今天順利在沒有保留政黨協商的前提出委員會。 2.這次修法重點在於因應長照2.0的實施現況與以調整。包括以下重點: ✅增加特約長照機構法律授權:新增第32-1,規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與長照機構特約,長照機構簽訂特約之申審程序、不予特約之條件及違約之處理等相關事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更多避免長照機構削價競爭:新增第8-1,明定長照特約單位應向長照服務使用者收取應自行負擔部分之服務費用,不得減免。並配合修正長照特約單位違反收費規定之罰責。 ✅保障受照顧者權益:新增39-1,主管機關可進入未立案機構檢查,機構不得拒絕。回應南港未立案機構的火災事件,未立案長照機構違反規定致服務對象死亡,處20-100萬罰鍰。 ✅保障照顧服務員權益:新增第32-2,因為目前長照機構的組成樣態多元,為保障長照特約單位所屬長照人員之社會保障及勞動條件等權益,增訂長照特約單位應為所僱長照人員投保勞保、健保、職災、就業保險及勞工退休金的義務。 ✅設有長照相關科系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可直接設住宿式機構:修正第22條,增列第二項第一款,該私校不用再設長照法人,即可設立住宿式長照機構。但為避免浮濫,本席提出附帶決議,要求專案輔導學校不得設立,設立程序改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 希望本修正案可以讓長照制度走的更順遂。 |
1691271284594101 | 2021-05-06 16:01 | 86 | 3 | 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案說明 需要長期照顧的失能人口持續成長,為擴增長照服務量能、促進長照相關資源發展,以滿足失能者之多元長照需求,因此提出部分條文修正。 本次修法,新增第八條之一,要求 #照管中心 及縣市政府應確實按 #失能程度 核定長照需要等級及給付額度。 … 更多 另為避免長照服務特約單位削價競爭,以確保長照服務品質,明定長照特約單位應向長照服務使用者收取應自行負擔部分之服務費用,不得減免。並配合修正長照特約單位違反收費規定之 #罰責。(修正條文第四十九條) 其次,新增第三十二條之一,讓長照給(支)付制度與長照服務提供者的”#特約機制”取得明確法律授權。規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與長照服務提供者簽訂特約之申審程序、不予特約之條件及違約之處理等相關事項,授權長照服務提供者特約制度之相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另外,新增第三十二條之二,因為目前長照機構的組成樣態多元,為保障長照特約單位所屬長照人員之 #社會保障 及 #勞動條件 等權益,增訂長照特約單位應為其所屬長照人員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的義務。 參照 #老人福利法,新增第三十九條之一,為確保身心失能者之權益,並提升主管機關查核未立案長照機構之效率,明定主管機關之檢查義務,且長照機構(受檢查者)應予配合。 增列第四十七條之一,並修正條文第四十七條,針對未依規定申請設立許可為長照機構者,明定其違法態樣及罰責;就合法設立許可長照機構違規處罰類型調整其規範體例,另為保障服務對象權益,增列 #公布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之規定。 修正條文第六十二條增列本法施行前已依其他法律規定提供長照服務,仍適用原法令繼續提供該服務之機關(構)、法人、團體、合作社、事務所等,其實際執行長照服務人員之認證、繼續教育、登錄及處罰,適用本法之規定。 |
1690627414658488 | 2021-05-05 17:34 | 30 | 1 | 免徵社宅房屋稅及地價稅 維持政策穩定並降低社宅租金 完整質詢內容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30625/1M/N 現行住宅法是將社宅地價稅、房屋稅的減免期限,交由地方政府決定;而中央興辦、地方收稅的情況,亦存有爭議。因此,我提出住宅法修正案,建議將政府或民間持有的社宅,直接定為永久免稅;如果是民間承租者興辦的社宅,則由地方政府來決定是否免稅。 另外,社宅租金的設算,公式複雜,我也提出修正案,授權中央政府訂定租金計算公式,再由地方政府加入區域房價的參數,進行調整,好讓全國可以一致、民眾不會霧煞煞。 |
1690598947994668 | 2021-05-05 16:30 | 49 | 2 | 住宅法修法提案說明 #住宅法 是 #租金補貼、#包租代管 和 #社會住宅 的母法,從立法以來中央和地方及民間團體做了許多努力,才會發現法規上的不足。因此每五年需要檢修一次。 100年住宅法立法時,社會住宅弱勢保障僅10%,105年提高至30%,我建議應該再提高到50%,解決量體仍然不足,優先照顧弱勢。 這次除了最急迫 #社會住宅地價稅 及 #房屋稅 問題,地價稅及房屋稅為地方稅,亦有被批評左手交給右手… 更多 (都發局交給財政局);且如果授權地方決定得否減免,則未來可能出現由中央興辦的社宅在地方不得減免,而由地方興辦之社宅卻可減免。這部分我建議直接修22條使其免收,不要再授權地方政府決定,才能在長期平衡財務估算中,進一步降低承租者租金。 社會住宅的入住條件,依據第二十五條不能有 #自有住宅,這個規定造成制度無法滿足 #失能老人、#身心障礙者 或因都更及危老重建須中繼住宅協助等有換屋需求者,建議放寬條件,並由主管機關來公告”有自有住宅者”的各種入住條件。 目前各縣市社宅租金的計算方式不一,無法反應承租者可負擔能力,所以我提案修改第二十五條授權中央,應參考民眾可負擔租金的精神予以設計定價公式,訂定分級收費基準。 另外,包租代管被詬病,花的預算最多但照顧弱勢的成效卻打折扣,我有提案修正第二十三條,如屋主將房屋出租給: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特殊境遇家庭、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則享有更高的免稅優惠,從一萬提高至一萬五千元。 對民眾而言,一套邏輯清楚、容易理解的、可以負擔的補貼和租金訂定制度,才是民眾有感的關鍵。 最後,為提升住宅品質,我也將第四十、四十三及第四十七條一併修正,以提升租屋之居住品質,強化集合住宅之住宅性能評估,並明確化住宅市場資訊收集方向。 |
1690578597996703 | 2021-05-05 15:46 | 29 | 1 | 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量能不足,管理事權應該修法統一 在2001年之前,廢棄物再利用的管理權責本來是環保署,但是在2001年卻修法將事業廢棄物的再利用權責變成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主管,因此出現了十個部會、十套事業廢棄再利用管理辦法。 因為各部會管理鬆嚴不一致,不肖業者假利用之名,卻行真棄置之實,成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惡夢。出現這樣的狀況,大眾認為環保署還是應該要負起管理之責。 … 更多 環保署作為環境保護的主管機關,事業廢棄物的再利用,是否有符合環境保護的標準,還是應該要由環保署主管以及訂定相關的標準,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回歸輔導的角色,而不應該是教練兼裁判。 我認為,環保署在組改為環資部的過程中,應該要修法將再利用管理的事權統一,並且提高對於廢棄物再利用管理的量能,才能夠更有效推動台灣的資源再利用及循環經濟。 |
1690560904665139 | 2021-05-05 15:04 | 42 | 10 | 家事移工納入勞基法,研議勞動指引先行! 立即開啟政府、聘僱家庭、與家事移工的三方對話! 完整質詢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30539/1M/N 民國86年11月勞委會發布:自民國87年4月1日起家事移工適用勞基法。 而後民國87年3月31日再度發布:家事移工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 實施九個月後,於民國87年12月31日發布:取消家事移工於勞基法的適用。… 更多 民國92年2月7日國策顧問劉俠:劉姐,發生不幸遭移工毆打致死的事件,浮現出家事移工的勞動條件與身心健康問題,自始在台灣社會引起越來越多人關注。 這是個老議題,在過去的討論裡,因為國家在照顧的角色裡缺席,將問題留在弱勢與弱勢之間相互拉扯,因而一直沒有結論。 然而,在將近二十年後的今日,台灣社會經歷了政府推動長照2.0政策,並對移工聘僱者逐步提供各項照顧。 長照服務法同時規定個人看護者應接受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訓練;並為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在職訓練提供法律依據。 就業服務法規定家庭聘僱移工的聘前講習。 同時就業服務法廢止三年出國一次的空窗期,並延長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受雇年限至十四年。 日前通過三讀的職業災害保險與保護法納入家事移工為強制納保對象。 這些陸續建立起來的機制,儘管在政策落實、誘因、相關配套、是否合乎聘僱家庭與移工的需求等問題,不盡理想,多有進步空間。 但是,二十年前後三方對話的政治與社會基礎,已大不相同,我以為政府、聘僱家庭、移工三方,具備更有利的對話環境。 因此,我期待勞動部借鏡醫師納入勞基法的策略,以家事移工納入勞動基準法為目標,勞動指引為過程,立即開啟對話。 |
1689209944800235 | 2021-05-03 20:06 | 63 | 2 | 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 出委員會 送朝野協商 歷經四個多小時的密集討論,終於在晚間七點之前,將「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完成委員會審查,送交朝野協商! #希望這個會期可以完成三讀 #防杜跟蹤騷擾事件再發生 |
1688414601546436 | 2021-05-02 18:50 | 93 | 1 | 由台灣支援的150台製氧機和500隻氧氣鋼瓶,已經送抵印度德里機場。雖然杯水車薪,但我仍然衷心期待印度的疫情可以好轉。 賀史達仁前大使和夫人皆已痊癒出院,也衷心期待印度的染疫者早日康復。特別是台商、台幹、台僑,以及著印度代表處所有同仁們。 印度僑民和台商,如有任何需求可直接向駐印度代表處,或向本辦公室反應。 #台灣與印度國會議員友好協會 https://www.facebook.com/2018501038364405/posts/2858326747715159/?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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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與印度站在一起共同抗疫】 印度疫情再度爆發,為協助抗疫,台灣第一批醫療物資,包括150台製氧機及500支氧氣鋼瓶,由中華航空貨機運送,5月2日上午11時運抵印度德里國際機場。台灣駐印度代表處已聯繫印度政府,將依印方安排,這一批救援物資統一由接受外國救援物資的「印度紅十字會」接收。台灣將繼續提供迫切需要的救援醫療物資,以協助印度因應當前的抗疫需求。… 更多 這一週來中華民國外交部,積極協調衛福部、經濟部、醫衛機構以及相關廠商,以最快方式整合國內醫療資源,加速我國提供印度人道援助的流程,緊急提供第一批救援物資。<br> 疫情無國界,印度疫情持續延燒,凸顯全球及區域防疫合作的急迫性與重要性,台灣有能力、也有意願繼續對國際社會做出貢獻,在這個艱難時刻,台灣與印度朋友站在一起,共同因應疫情的挑戰,並將持續提供台灣的防疫經驗、醫療物資等相關協助,希望印度早日度過難關。<br> #Taiwan stands by #India in its hour of need. Whatever we can provide, we will. The contribution might be modest but the Taiwanese people believe that #TaiwanCanHelp in fighting the pandemic by standing with India as a true 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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