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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7857157610108 時間:2021-04-07 10:34 |
籲請維護基本居住寧靜人權。 懇請委員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 更多 請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居家冷氣滴水都有法令可取締裁罰了,居家「非公告機具」造成的低頻噪音卻無法可管制。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 |
4135034169893439 時間:2021-04-07 18:29 世芳今天受邀出席「數位轉型大聯盟」大會,昨天院會完成《#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資通安全署組織法》草案一讀,政府組改、資安以及日前召開公聽會的「#跨國網路平台壟斷」,都是數位轉型的議題之一。未來世芳也將持續推動並監督數發部的成立與政府的數位轉型,讓我們一起努力! |
也請維護基本居住寧靜人權。 懇請委員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 更多 請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居家冷氣滴水都有法令可取締裁罰了,居家「非公告機具」造成的低頻噪音卻無法可管制。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 |
805774370040765 時間:2021-04-08 13:59 飛向宇宙,浩瀚無垠!🚀 #太空發展法 上路在即,法治化才能更保障全民的福利!💪🏻 #太空發展法 的明定 #科技部為主管機關,以專責法人下的 #國家太空中心協助辦理相關業務 而大家最擔心的太空發射場選址問題和安全問題,我要求部長一定要和全民 #說清楚講明白 我國的太空產業已經來到關鍵的發展階段,我們有自製衛星的能力,地面遙控技術也已經相當成熟,接下來更重要的是,如何和民眾溝通,讓民眾了解政府接下來的產業規劃! 我會繼續監督讓草案能完善太空產業與太空活動的管理機制,不僅是作為太空國家隊的後盾!也要讓全民都可以安心。 |
籲請維護基本居住寧靜人權。 懇請委員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 更多 請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居家冷氣滴水都有法令可取締裁罰了,居家「非公告機具」造成的低頻噪音卻無法可管制。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 |
4167386473323843 時間:2021-04-10 08:50 「三合一」到「四合一」:微調「一個中國」政策,更加深化台美關係 美國國務院過去對「一個中國」政策的配套,採用三合一的表述方式,作為政府官文書每提到一個中國時的模式,「三合一」意指:「台灣關係法、三個公報、一個中國政策」。 三合一的處理,區隔了中國「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拜登在民主黨選舉政綱中,沒有提「一個中國」,但是,宣稱追求美國國家利益與區域和平的國務院,不提一個中國料想是不可能做到的。… 更多 儘管如此,國務院還是把一個中國政策從「三合一」增加為「四合一」的表述。今日的聲明,在「台灣關係法、三個公報」之外,「一個中國」政策內涵,把「六項保證」加進去了! 「四合一」在實質上微調了「一個中國政策」的內涵。這無疑讓台美關係更加深化! New Guidelines for U.S. Government Interactions with Taiwan Counterparts 美國國務院聲明 美國國務院公告美國政府與台灣互動的新指導方針,鼓勵美國政府與台灣接觸,因應美台持續加深的非正式關係。 台灣是一個鮮活的民主國家、重要的安全和經濟夥伴、更是國際社會的良善力量。 新指導方針會解放與台灣接觸的官方準則。讓行政部門能確實有效執行以《台灣關係法》、《三個聯合公報》和《六項保證》為基礎之一個中國政策。 The Department of State has issued new guidelines for U.S. government interaction with Taiwan counterparts to encourage U.S. government… 更多 超連結 STATE.GOV
New Guidelines for U.S. Government Interactions with Taiwan Counterparts -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The Department of State has issued new guidelines for U.S. government interaction with Taiwan counterparts to encourage U.S. government engagement with Taiwan that reflects our deepening unofficial relationship. The guidance underscores Taiwan is a vibrant democracy and an important security and eco... |
籲請維護基本居住寧靜人權。 懇請委員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 更多 請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居家冷氣滴水都有法令可取締裁罰了,居家「非公告機具」造成的低頻噪音卻無法可管制。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 |
4434747006546048 時間:2021-04-10 12:08 #有惠員好安心 #新台南新溪北 惠員成功爭取 #學甲區平和里大埔口側溝 改善工程 改善後可擴大側溝斷面,解決路面積水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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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0356865985062 時間:2021-04-12 08:32 大家早安!大家一路順風唷🚢 我與我的辦公室主任 #曾淑雯 來與水利署小組長們問好~ 提醒大家要勤洗手、做好防疫措施、旅遊安全又開心😃 #賴惠員 #農業民生立委 |
籲請維護基本居住寧靜人權。 懇請委員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 更多 請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居家冷氣滴水都有法令可取締裁罰了,居家「非公告機具」造成的低頻噪音卻無法可管制。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 |
808236523127883 時間:2021-04-12 18:31 今晚,我在 公視有話好說與主持人 #陳信聰 及來賓,針對近年出現跟蹤、騷擾社會事件,共同探討 #糾纏犯罪防治草案! 公視有話好說 節目時間:晚上20:00-21:00 |
籲請維護基本居住寧靜人權。 懇請委員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 更多 請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居家冷氣滴水都有法令可取締裁罰了,居家「非公告機具」造成的低頻噪音卻無法可管制。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 |
292929618939434 時間:2021-04-16 16:30 【日本以鄰為壑! 台灣自甘為壑?】 #玉霞在4月12日首度質詢外交部,有關日本準備把福島電廠核廢水排入海裡,要求外交部應積極回應或召開國際記者會嚴正抗議。果然、第二天日本政府就做出了排放核廢水的決定,在國際上引發軒然大波。 … 更多 當時玉霞特別提醒外交部,絕對不可以在這事件情上面做做姿態而已,等到新聞熱度過了,大多數人民忘記以後,就當作是既成事實,默默接受,或者是做一些不痛不癢的消極聲明。本席沒想到,蔡政府竟然表現得軟弱無比,完全不像一個主權國家的作為,遇到日本就矮了半截,連「抗議」兩字都不敢說、不願說。 日本是「倫敦公約」及議定書的簽約國,這個議定書的基本精神就是,除了7項許可物質可以海拋以外,其他廢棄物不得進行海拋處理,核電廠廢水當然也在絕對禁止之列。但日本政府卻自甘墮落,公然違背國際條約和自我承諾,要把核廢水倒入太平洋,隨著洋流汙染全球海洋、製造海洋生態浩劫、影響人類生存安全,實在是全世界的罪人與公敵! 我國政府的環保署也已經將「倫敦公約」及議定書的精神落實成法令,公告海拋廢棄物分類規定。換句話說,依據中華民國的法律,日本政府的行為是違法的,而且其違法行為對我國漁獲、食安及漁民生計的影響絕對是首當其衝。外交部當然必須堅定地表達立場,例如南韓作法、向日本嚴厲抗議、甚至考慮進一步提出訴訟及索賠。 但是這些我們都沒有看到,只看到「繼續溝通」、「密切關注發展」、「如有損害發生必將求償」這一類「等到出事了以後再說吧」的軟弱態度!如此自我放棄、自我矮化的應付了事,豈非擺明了「日本以鄰為壑!台灣卻自甘為壑?」那樣的卑躬屈膝、軟弱無力!因此玉霞在今天立法院國是論壇中呼籲立法院不分黨派,#應該強力要求政府硬起來,對日本的缺德行徑大聲抗議! #福島電廠 #排放核廢水 #台商立委 #溫玉霞 |
籲請維護基本居住寧靜人權。 懇請委員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 更多 請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居家冷氣滴水都有法令可取締裁罰了,居家「非公告機具」造成的低頻噪音卻無法可管制。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 |
1680334059021157 時間:2021-04-21 15:03 司法院應滾動檢討、修正 落實勞動事件法立法初衷 勞動事件法自去年一月一日起施行,迄今已滿一年多,為了回顧過去的施行成效,我在今年三月已舉辦過一場公聽會,並做出八點結論;而司法院也在前天舉辦勞動事件法施行週年的研討會,期能展望未來業務推動。 因此,我今天特別針對勞動事件法的相關問題,詢問司法院的改善進程。 完整質詢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29914/1M/N… 更多 司法院民事廳李國增廳長答覆,我在3月的公聽會上提出八點結論: 1.) 訂定調解委員執法一制性的相關辦法、 2.) 建制完整的勞動事件司法統計資料、 3.) 持續充實法律扶助資源、 4.) 協助工會加強獨立訴訟實施權、 5.) 調解委員訓練制度完善化、 6.) 強化宣導,尤其是針對移工的宣導、 7.) 設立勞工法院、 8.) 將學者專家建言納入修法研議; 司法院於公聽會後已經交付幕僚單位研議,因為部分決議涉及其他機關職權,因此需要點時間。李廳長也表示,詳細的改善內容及進程,會再到我辦公室進行說明。 定期檢討及滾動修正,為的是能讓法律的施行,達到立法的初衷。勞動事件法肩負勞工的期盼,希望司法院能善盡主管機關職責,而我也會持續監督司法院,以維護勞工的公平正義。 |
籲請維護基本居住寧靜人權。 懇請委員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 更多 請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居家冷氣滴水都有法令可取締裁罰了,居家「非公告機具」造成的低頻噪音卻無法可管制。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 |
1680411895680040 時間:2021-04-21 18:05 政府應盡速協助0402太魯閣意外符合條件之傷者取得身障證明,以利相關服務復康巴士、停車位和陪伴者優惠、生活重建等申請 我強烈建議對於現階段雖狀況未穩定、持續,但現階段符合相關身障鑑定標準者,應該盡速協助其取得一年或兩年效期的身障證明,讓這些傷者及其家屬可以方便申請包括復康巴士、專用停車位、生活重建等相關服務。 利用短效期身障證明,解決福利服務近用問題,使需要經歷長時間的治療和復健過程的傷者,能夠盡快穩定下來。 完整質詢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29881/1M/N |
籲請維護基本居住寧靜人權。 懇請委員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 更多 請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居家冷氣滴水都有法令可取締裁罰了,居家「非公告機具」造成的低頻噪音卻無法可管制。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 |
3093590310873702 時間:2021-04-22 19:35 這是本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舉行會計法99條之1修法公聽會之報導,標題 鍾佳濱 委員這句話,堪為本日公聽會最完美的註解,請看下文內許多名家如何從各種角度切入,一一反駁國民黨的政治語言。 會計法99條之1》鍾佳濱:是當年特別費除罪化獨漏總統國務機要費 不是現在獨厚阿扁 鄭國強2021-04-22 15:44… 更多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2日舉辦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國民黨以賴士葆為首的立委,以及馬政府時代官員口徑一致,認定國務機要費不等同於特別費,而且是針對陳水扁修法;律師黃帝穎則以大法官解釋支持「體系正義」應除罪化來回應;時代力量代表陳椒華反對修法;民眾黨立委蔡璧如則強調「和解共生,療傷止痛」。 22日公聽會結束後,再於4月28日排審,並邀請法務部、審計部、總統府列席備詢。 藍綠雙方立場鮮明,第一個「戰場」在「特別費等於國務機要費」。尤其針對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曾提出,「如果特別費可以除罪化,那國務機要費也可以」,國民黨立委賴士葆、馬政府時代官員董保誠、監委馬秀如等立場鮮明,分別從經費的多寡、是否要用發票報帳來強調其內涵不同。 藍營立委、前官員指特別費和國務機要費不同 「對相同情況,就要相同對待」,律師黃帝穎則引用大法官第667號解釋等,強調體系正義源自於平等原則,民國52年把總統的特別費和機密費合併,所有行政首長只有總統沒有特別費,後來用修會計法99-1 讓特別費除罪化,那麼對於同樣性質的總統的國務機要費就應一致性處理,應給予除罪化。…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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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2731098118306 時間:2021-04-28 21:35 ⭐️台灣成為世界注目中心 國際友人大力支持我國參加WHA⭐️ 因為中國違背人權跟擴張的野心,也因為台灣在防疫期間的亮眼表現並積極協助國際友人,打響✨”Taiwan can help, Taiwan is helping”的名號,這幾天在國際上有許多國際友人大力支持台灣參加5月24號即將舉行的線上國際會議。 身為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召委,在此我要向各個國際友人表達最深的謝意。… 更多 今天在外交國防委員會,我也針對我國的外交成果與未來可能的進展,就教於外交部、經濟部與外貿協會,歡迎大家一起來關心。 ➡️針對美國數十位跨黨參眾議員,以及「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The 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IPAC)在內的全球200多位政要在27日發布影片與推特,要求世界衛生組織讓台灣參與WHA。✨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OC(Taiwan)曹立傑常務次長表示多位國家元首已表態,且我國推動「福爾摩沙俱樂部」平台,已在歐洲、拉丁美洲及非洲地區、亞西地區成立,亞太地區在努力中,挺台聲量不斷提升,外交部也朝此方向繼續努力🤝 ➡️瑞典籍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議員魏莫斯近日被任命為歐洲議會台灣相關議題報告人,並強烈支持在2021年底之前與台灣就雙邊投資協定(BIA)進行影響評估。✨經濟部… 更多 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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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請維護基本居住寧靜人權。 懇請委員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 更多 請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居家冷氣滴水都有法令可取締裁罰了,居家「非公告機具」造成的低頻噪音卻無法可管制。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低頻噪音「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 |
4494796137207801 時間:2021-04-30 13:07 #有惠員好安心 #農業民生立委 #勞動節 送大禮囉! 總統 蔡英文 Tsai Ing-wen 上午簽署「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讓法案正式生效了。 以前的職災保險規定欠缺整合,對勞工保障不周全。 這次透過訂立專法,擴大保障範圍,而且有政府保證給付,提高給付金額。雇主不用提高成本,勞工也有完善的保障。 新聞連結: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04-30/569496 |
籲請維護基本居住寧靜人權。 懇請委員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 更多 請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居家冷氣滴水都有法令可取締裁罰了,居家「非公告機具」造成的低頻噪音卻無法可管制。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低頻噪音「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