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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023655815841 | 2019-03-20 22:25 | 316 | 905 | 《意定監護》 今天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關「意定監護」的法案; 近年來因為醫療、公共衛生以及生活水準的改善,台灣人民平均壽命逐年提升。依照內政部統計處的資料:2017年台灣男性的平均壽命77.28歲,女性平均壽命83.70歲;… 更多 又依據司法院統計資料,2010年到2018年,聲請監護宣告件數從4136件提升到6236件;而受監護宣告的人數亦從2014年的3192人,到2018年成長到4348人,聲請監護宣告的件數和受監護宣告的人數逐年都在提升,顯見國人對於監護宣告的需求越來越高。 現行的監護制度,是在本人喪失意思能力的時候才啟動,這時已經無法充分了解當事人的意思,只能由法院依職權就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適當之人選定一人或數人為監護人(民法第1111條)。 基於憲法上尊重基本人權,維護人格權的意旨,應該肯認在本人意思能力還健全的時候,基於本人的意思,選擇自己信賴的人擔任自己未來的監護人,為自己的日後生活做決定,真正像人而有尊嚴的活著,也就是說增訂意定監護確實有其必要。 未來我們可以在意思能力尚健全時,與自己信賴的人訂定意定監護契約(記得要去公證喔,這樣契約才算真正成立喔!),在我們日後年老或意外喪失意思能力,法院在做監護宣告時,就會優先以意定監護契約所訂的委任人為監護人,由監護人在法律範圍內代理我們為法律行為! 此案後續仍須交由黨團協商,司法院也須儘速研擬相關配套及法規的修正,以完善民法的監護制度。 #在場都是民進黨委員 #審法案都是民進黨委員 意定監護新制 法務部:醫療部份仍以病主法優先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15124 |
347642462520627 | 2019-03-19 23:32 | 422 | 231 | 今早我搭8:25分交通車到立法院,吃早餐後從9:00開會到下午5:00,總共有七個會一個行程; 也因為如此的陀螺轉台,下午5:00要去院會做臨時提案,才發現友黨前主席抗議立委不認真不開會,氣ㄆㄨㄆㄨ,所以把主席台給佔了!唉,真是天大冤枉啊! 若大家有興趣的話,我就來說說立委的日常吧;… 更多 今日是院會議程,上午9:00,甲動進議場表決;10:00,參加立院阿姐葉宜津委員幫地方鄉親促銷台南東山咖啡,10:30火速趕回辦公室和中華郵政郵務處&公關處,討論發行屏東燈會郵票事宜,11:00ㄧ到,用跑的跑去紅樓301,主持運安會組織條例修正草案的黨團協商,此乃攸關運安事故發生時的調查組織,委員發言熱烈;12:00又跑到紅樓201,開程序委員會,排定下次院會議程; 下午先和司法院民事廳討論「強制執行法115之一」的修法方向,下午2:30軍備局局長來訪,說明「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修正草案,下午3:00司法院少年家事廳來討論「少年家事處理法」修正草案可能調整的條文方向,下午4:00法務部代表來說明明天委員會審查的法案重點; 今天的行程就是如上,7個會1個活動,咖啡&紅茶喝了好幾杯,不好意思說很認真,但真的每天都好幾個會在開,好幾個法案在討論啊! 罵人很簡單,但也要有憑有據有道理才好,也不要每天都氣ㄆㄨㄆㄨ,很累啊!母湯喔! #紅圈圈裡坐在主席台上的就是我 #運安會組織條例協商有些複雜 |
347222032562670 | 2019-03-18 23:12 | 318 | 82 | 《法律扶助法》 今天委員會審查法律扶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ㄧ個大爭點,就是刑事訴訟法31條第一款、第二款的強制辯護案件,應否不審資力,提供法律扶助? 實務上常聽律師朋友質疑,很多毒品案件、重大經濟犯罪的被告,經濟條件相當好,卻因為涉犯是強制辯護案件,可以請求法律扶助,幫他派辯護律師,甚不公平;最常聽到揶揄的例子,就是辯護律師是騎著摩托車,但受扶助的當事人是開賓士車來!… 更多 我想刑事訴訟法31條各款的案件,審判中應有律師為其強制辯護,這樣的立法意旨,大家都不會質疑,也就是說ㄧ定要有律師辯護; 實務上法官可以請公設辯護人、義務辯護人來擔任強制辯護律師,但實際情況,各地方法院的公設辯護人有限,有幾個法院目前也無公設辯護人,至於義務辯護人的指定,不具強制性,更須各地律師公會的配合協助; 近幾年強制辯護案件的範圍愈來愈廣,公設辯護人又因上次司法改革會議廢除的結論,公辯員額有限,義辯的資源也存在不確定性,所以很多需要法律保護的案件,就常常依賴法扶制度承擔,但由法扶承擔時,又違背法扶原來對於無資力扶助的立法宗旨,; 我在去年審查預算時,即要求司法院要就「公辯」、「義辯」和「法扶律師」三項制度進行檢討,法扶基金會也有具參考性的統計數字,經司法院檢討相關配套,最後做成的檢討方向,即限於「司法院指定公辯&義辯資源不足」之法院,其轉介至法扶基金會的強制辯護案件,始可免經審查資力而予派任律師; 經過ㄧ段時間的討論和檢討,委員會綜合相關情狀所做的修法決定,爰報告如上! |
346407602644113 | 2019-03-16 22:25 | 268 | 31 | 選戰落幕,緊繃落地! 換個心情,看看我們覲覲小朋友在今日六堆運動會的認真可愛模樣! 真的要跳肚皮舞,真的是要肥嫩肥嫩,才有那個味道呀! #六堆運動會 #六堆新希望 |
345279529423587 | 2019-03-13 20:50 | 683 | 19 | 今天司法法制委員會舉辦「行政訴訟法增訂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公聽會; 過去一向認為都市計畫的訂定(含定期通盤檢討的變更)屬於法規命令的性質,而不是具體的行政處分,就算人民認為該都市計畫違法,且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仍然不能提起行政訴訟救濟; 司法院105年12月9日釋字第742號解釋指出,因為都市計畫核定發布後,被劃定範圍內的土地使用將受到限制,影響人民權益甚鉅,應該要讓人民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違法行政處分的救濟;… 更多 今日與會的學者專家均肯定本次修法,但就原告&被告資格,訴訟客體及要件、判決效力等有所討論,主要聚焦的幾項爭點包含:若是以「核定」都市計畫的機關(內政部)而非「擬定」機關為被告,核定機關是否公親變事主?擬定機關在訴訟上扮演什麼角色,訴訟參加or僅陳述意見?訴訟客體是否限於已發布的都市計畫,排除「先行區段徵收」?如排除,又應如何保障因「先行區段徵收」而權益受損之人?再者,是否僅限於「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侵害者才能提起行政爭訟,而不包含「事實上利益」?最後,如果法院只宣告該都市計畫違法,而不是無效時,有沒有拘束行政機關另為處分的效力?本法是否應保留此種法院得僅宣告違法的態樣? 感謝今日的學者專家提供的意見,司法院和內政部會再就相關問題加以研議,立法院也會盡快在本會期排審,讓人民的權利救濟保障不漏接! #謝謝各地英雄好漢(下圖由左而右、由上至下) #林明昕教授(臺大法律系) #宋采臻專員(環境法律人協會) #廖義銘院長(高大法學院) #古宜靈理事長(都市計畫技師公會全聯會) #傅玲靜教授(政大法律系) #林妍君律師(君臨國際法律事務所) #王瀚興律師(信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宏順秘書長(都市計劃學會) #蔡玉娟教授(臺北大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陳清秀教授(東吳法律系) #余宜家專員(台權會) |
344558062829067 | 2019-03-11 21:43 | 222 | 15 | 今天司法法制委員會安排到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考察,也參觀了設在三軍總醫院的北部解剖室,謝謝他們費心準備的參訪行程和資料。 刑事案件常常需要仰賴科學鑑定找出真相,而法醫研究所利用DNA、毒物及病理專業挖掘出案件的蛛絲馬跡,透過相驗和解剖與屍體對話,協助司法機關釐清案件,找出事實。… 更多 其中,DNA(去氧核醣核酸)鑑定方法及技術日新月異,新的鑑定技術能夠協助我們釐清真相,使過去遭受錯誤定罪的無辜被告獲得平反,例如:呂金鎧案和陳龍綺案。 我國在2016年通過〈刑事案件確定後去氧核醣核酸鑑定條例〉,使刑事被告受有罪判決確定後,如有新的&具有科學上合理性的鑑定方法,可以向法院聲請鑑定,但是這前提是證據有被妥善保存,因此建置儲存室保存DNA有必要性。 我們很高興地看到法務部及法醫研究所的努力,經歷兩年的籌備,終於在去年(2018年)3月正式啟用「DNA儲存室」,讓DNA檢體能夠妥善地保存20年,除了能夠藉由鑑定技術的進步,平反過往的冤錯案;更能作為無名屍的比對,讓家屬尋回至親,功德無量! #法醫研究所 #聽屍體說話 |
343835006234706 | 2019-03-09 23:59 | 174 | 18 | 屏東潘孟安縣長又深夜貼文了,又惹人熱淚了! 大家一起來看「沒看過的燈會視角」,ㄧ起來感動! #我屏東我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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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276846290522 | 2019-03-08 15:12 | 279 | 14 | 【響應國際婦女節 International Women's Day 2019】 讓我們一起張開雙手,用溫柔的力量,平等、尊重每一個人,共同打造性別平等的社會!❤️❤️❤️ GO RED for Women! 謝謝 張宏陸 立委點名~ 📢接下來春米邀請 鍾佳濱、李麗芬、鄭運鵬 委員 #BalanceforBetter #IWD2019… 更多 #鍾佳濱 #鄭運鵬 #李麗芬 #周春米 #張宏陸 #國際婦女節 #Taiwan為女著紅 ------------------------------------------- 🌹【響應國際婦女節2019】🌹 張開你的雙手,擺出以「雙手平衡」的動作,將訊息分享至社交媒體上 號召世界各個角落的人,共同為打造性別平等的未來發聲。 🌹【接力方式】🌹 拍下照片透過臉書發文並標註三位朋友(不分性別、年齡) 請大家接力下 去! (文案建議標籤:#BalanceforBetter 、#IWD2019) |
342663109685229 | 2019-03-06 23:15 | 244 | 24 | 今天我主持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刑法修正條文草案,除了大家關注的虐童致死條文(刑法286),另外有關過失致死(刑法276)、過失傷害(刑法284)、傷害(277)等條文也有做修正,刑度都有拉高,讓法院量刑的空間變大; 目前刑法286的規定,因為未規定凌虐致重傷、凌虐致死,再加上凌虐的定義不明,所以凌虐的判決很少;這次法務部提的修正草案,把這部分給補齊了;… 更多 刑法規定並未明確規範車禍肇事致人於死傷的條文,而是落在刑法276過失致死、284過失致傷,有關嚴重違背交通規則發生車禍,目前的法定刑度顯然無法解決這問題,所以這次也ㄧ併修了法,這部分很重要,也希望大家能重視! 明天還會繼續審查,也開始進入深水區,凌虐兒童致死,要不要制定死刑為最重刑度,社會有社會的怒吼和聲音,個案有個案的原因和悲哀;只是若希冀用判重刑來解決這大問題,真的會讓人擔心真的解決不了問題! #助理沒傳上照片 #改放質詢PPT檔 |
340916419859898 | 2019-03-02 11:26 | 228 | 11 | 2019台灣燈會在屏東,限定倒數兩日,錯過,就今生遺憾! 提供建國國小施世治校長充當小蜜蜂整理的交通攻略,太厲害了,不報你知,太可惜了! #不只是去看燈 #還可以看到最棒的屏東隊 #我屏東我驕傲 分享 汀雪見晴
台灣燈會最後兩日交通攻略<br> #覺得有用請分享 昨天人潮為169萬<br> 總人數來到1005萬人<br> 但是接駁能量大大進化<br> 燈區內人潮看起來也還好<br> 所以大家別擔心 昨日騎機車當資訊分享小蜜蜂… 更多<br> 實地探查台鐵潮州站、林邊站<br> 還有林邊鄉公所、台十七線 獲得以下經驗 1.開車族<br> 請在下午四點前到各停車場<br> #不要開大鵬灣附近台17線會大塞車 2.機車族<br> 可以到台17沿線停私人收費 機車不會塞到停下來<br> 只會等紅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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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628066555400 | 2019-03-01 19:29 | 184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