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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118389939701 | 2019-02-28 14:02 | 208 | 10 | 今天參加屏東縣府舉辦的228紀念音樂會! 我們會以愛為槳,航向和平! 但歷史不能忘,真相不能沒! #曾貴海醫師冬夜个面帕粄-記白色年代 #現代舞者陳震華 |
338154276802779 | 2019-02-23 16:48 | 195 | 7 | 《試海浮沈之燈塔篇》 107年的司法官&律師考試,早已幾家歡樂幾家愁,但總得讓落寞的考生,知道他(她)們為何沒上榜的原因吧! 至少讓他(她)們知道法律專業科目的評分要點吧! 過去考生最痛苦的,就是不知道閱卷老師的改題標準,常常擔心被「獨門暗器」突襲。小米委員自上任以來,不斷透過預算審查&委員會質詢,敦促考選部在國考結束後,適度公布評分的標準和要點。考選部也從善如流,從 106 年開始率先針對律師&… 更多司法官二試的法律專業科目,公布評分要點,供考生參考! 小米委員要跟辛苦的考生說,考選部已在官網公開說明 107 的年評分要點啦,辛苦的考生們,趕快去看看喔!大家加油,奮戰不懈! #去年第一次公佈 #今年持續公佈 #每年都要公佈 https://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3&menu_id=42&news_id=3589 |
338098103475063 | 2019-02-23 12:46 | 705 | 15 | 《大法官釋字775號解釋—真的是震撼彈嗎?》 昨天,大法官做成釋字775號解釋,其中有兩個部分,宣告累犯規定違憲,許多媒體朋友用了「司法震撼彈」這個標題。我仔細看了一下解釋文,其實大法官並沒有宣告累犯加重刑度這件事情違憲,只是在一種特殊情形下,讓法官可以個案衡量而已。 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更多 大法官在775號解釋一開始就提及,累犯加重本刑,並沒有違反一行為二罰。 只有在不分情節,一律加重最低本刑,當個案不符合刑法第59條減刑事由,使刑罰超過罪責而過苛時,才讓法官有裁量空間。 舉個例來說:今天發生一件偷摘檳榔的竊盜案件,被告用手摘不下來,拿剪刀剪下檳榔這是通常的情況。但依照現在法院僵化的見解,認為被告即便不是拿剪刀威脅被害人,也會構成持兇器的加重竊盜罪,法定刑6個月以上。 只有6個月以內的有期徒刑,被告可以透過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服務的方式免於入監,這種情況雖然被告犯的罪並不是很嚴重,因為累犯加重法定刑的「底線」,被告可能要入監服刑。 像這類犯罪就是大法官提到的違憲情況,解釋指出如果法官沒有採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而減輕時,不應該不分情節一律加重最低本刑,而產生罪刑不相當的情況,法官應該具體的裁量。 至於另外一個更定其刑違憲這件事情,是指檢察官在判決確定後,才發現被告是累犯,依照刑法第48條,檢察官卻可以向法院聲請更定其刑,再依照累犯加重刑度。這件情況,的確不合理,畢竟法院的判決要讓人民信賴,不能改來改去,判完又加重,讓人民感覺沒完沒了。 總之,這次的大法官解釋,其實只有在一個很小的範圍,要主管機關檢討修改,避免剛剛提到例子裡的被告,因為剪幾顆檳榔的罪,而判得比偷車、詐欺還重,累犯加重可沒有違憲喔。 #和記者解釋昨天的大法官解釋 |
337059543578919 | 2019-02-20 22:11 | 113 | 13 | 明天行政院院會就要針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48號解,和去年11/24公投的結果,提出有關同性朋友們婚姻自由平等權利的草案; 請大家花點時間,聽聽蘇貞昌院長怎麼說!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 #相互尊重彼此友善 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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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505033834370 | 2019-02-14 22:18 | 201 | 8 | 明天行政院衝衝衝院長蘇貞昌要來立法院做施政報告了,也會提出送審的優先法案! 我自己新會期的優先法案是什麼呢? 不多說,就兩大法案,法官法&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 https://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98553 |
333504527267754 | 2019-02-12 14:51 | 111 | 3 | 大家關心蘭嶼護理師因公殉職的撫卹問題,我試著整理手上的資料,做些說明! |
333052040646336 | 2019-02-11 12:02 | 102 | 23 | 這篇是針對酒駕殺人修法的投書,這位律師罵政客腦殘,罵立委無能,大家ㄧ起來讀讀,看看有沒有道理? https://www.storm.mg/article/925262 |
332550000696540 | 2019-02-10 09:31 | 192 | 3 | 明天要上工了,大家準備好了嗎? 柯總召在台北已下指令,新的會期要優先處理的法案,這三個法案的修正緣由都是這兩個月發生的事,元旦假期的虐童案,農曆春節假期前夕的酒駕肇事案,還有這兩天的華航機師罷工案; 社會事瞬息萬變,縱使假期,好事壞事都不會停歇,從政人物也不敢鬆懈; 修法若是社會共識,我們立法機關,義無反顧; 修法的原因也要抓對,才能對症下藥,當然,還有除了修法外的工作和配套,更不能忽略,不然政府就是失職,最終責任,還是社會承擔!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902090120.aspx |
331792724105601 | 2019-02-08 15:30 | 131 | 1 | 這幾天假期,大家有追劇嗎? 我追了韓劇「漢摩拉比小姐」到第10集,說老實話,看劇比看書輕鬆😄😄! 其中有兩個審判案例,覺得和可以大家分享聊聊!… 更多 第一個是職場性騷擾的案件,一位男性中階主管因涉及對女性實習生性騷擾,遭公司解雇,而對公司提起確認僱用關係存在的訴訟;韓審判長在審理階段之初,因為只有遭性騷擾的女員工到庭作證,證據略嫌薄弱,稍稍透露自己心證說,要因為一件不甚明確的性騷擾事件,讓ㄧ位大半人生都在為公司賣命的中階主管失去工作,他的家庭頓失依靠嗎?最後這個判決在性騷擾事證非常明確下,審判庭做了個義無反顧的判決! 第二個案例是夫妻離婚,爸爸提起訴訟爭取兩位女兒監護權,因為爸爸是孤兒的成長歷程,從小ㄧ直渴望有個家庭,所以爸爸也賣命辛苦工作,卻因而忽略了妻女,最後妻子外遇,夫妻離婚;爸爸唯一的慰藉,就是希望能帶女兒回到鄉下共同生活;韓審判長也充分理解父親的願望,只是監護權的行使,還是要以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為最大考量,經由調查,審判長做了對父親殘忍的決定,駁回父親的訴訟,審判長說雖然父親是個好爸爸,也很認真努力做個好爸爸,但女兒漸漸長大,雖然也很愛爸爸,但她們自己已有想要追尋的生活,法官還是要以女兒的意願為最主要考量! 這兩個判決,都顯示最後的決定,是個辛苦的決定,證據不夠和證據足夠,都要做決定; 在法官做決定的同時,也會有人哭泣和受傷,不管有無做錯事,有無歸責事由,法官還是要做決定,這就是法院存在的意義! 你追劇了嗎?如果你是法官,你會怎麼判? #推薦第九集也很精彩 #直搗以前司改的核心 |
330439104240963 | 2019-02-05 13:34 | 359 | 16 | 新的一年,好多功課要做,好多難題要克服,也有好多願望希望能達成; 新的一年,需要更多的努力,也需要更多好運氣和更多好朋友! 春米粉專祝福好友們,🐷年平安! 🐷事如意! #屏東竹田客家文物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