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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 127,511 個讚 · 11,681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們一起勇敢,照亮孩子的未來」 立法委員 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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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改變幾十年的舊觀念沒那麼簡單,但這不代表我們所做的努力是無效的。」
 
知名足球球評「左盃」 石明謹,先前被檢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中不得兼職的規定,遭懲戒法院判決降級改敘,罰款 20 萬元。他的上訴,今天遭到法院駁回。
 
左盃在公開聲明中表示,由於市政府一再聲稱,他擔任球評的行為「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因此他決定在 3 月底提前退休,離開警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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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強調:「向不公平的體制挑戰,向僵化的傳統挑戰,絕對不是容易的事,我從來沒有認為會輕易得到認可,要改變幾十年的舊觀念沒那麼簡單,但這不代表我們所做的努力是無效的。」
 
看到這樣的判決結果,實在令人遺憾...
 
去年底立法院火速通過了《國體法》修法,讓像是「麟洋配」一樣的運動員,即使具有公務員身份,也不用受到《公務員服務法》的限制,可以接受商業代言。
 
我很支持讓優秀的選手們能有多樣化的代言機會,創造個人額外收益之外,更可以推廣全民支持運動的風氣,這絕對是一件值得鼓勵,也樂觀其成的事。
 
但是,我一直都主張,這種修法方式不僅治標不治本之外,更有雙重標準的疑慮...
 
我認為,公務員兼職的問題,應該要全盤來檢視、處理,而不是用個案式的方式差別對待。更何況,《公務員服務法》上次修正已是 2000 年 7 月的事了,22 年過去,當中有許多過時的條文,都亟需修正調整。
 
像是《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所提到的經營商業,與第 14 條所提到的兼任業務的定義與範圍,以及其他相關的規範,都需要從現代生活方式的觀點,來全部重新檢視!
 
我們不應該完全限制公務人員從事與職務無關的兼職,只要不是在公務的時間從事私人的行為,以及本身不是在政府相關的監督機關內工作,不可參與相關企業的兼職業務,避免造成職權上的圖利;在確實遵守利益迴避、嚴格禁止公務上班期間從事私人活動的條件下,都應該可以修法來適當的開放,而且,適度開放公務員兼職,也有助於公私部門的流動及合作。
 
其實,考試院在 2019 年就曾提出相關修法,但因屆期不續審,所以後續並沒有完成;而在去年底,考試院、朝野黨團立委及時代力量都已經提出修法版本,因此,我們呼籲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應儘速排審修正法案,保障公務員權益!
 
讓我們一起從制度面、實務面與管理審核各面向, 重新來修調《公務員服務法》,才有機會能讓公務員們,在與自身職務無關的前提下,做自己想做的事,在合乎法令規範下,實現自己正職外的夢想,創造自己多樣的斜槓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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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LiHsiang Lee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11224inv001
  • 戴啟峰
    @{Phil Wu} 退休金是公務員從自己的薪水提撥出來的好不好,笑死
  • David Fan
    您說的真對。
  • Phil Wu
    @{James Lin} 不是覺得,是認為,是事實
    台灣的民眾很悲哀,辛苦賺錢繳稅上去,卻眼界只看到公職人員的利益,替他們謀福利、求情,都沒有看到公職人員沒做到會怎樣?
    想想看普悠瑪、太魯閣號的罹難者

    警察的風評已經很差了
  • James Lin
    @{Phil Wu} 我覺得你的覺得一點都不重要
  • Phil Wu
    @{David Fan} 我不相信他時間多到能看那麼多球賽,兩邊都能做得好。
    這麼厲害當警察太可惜了。
    正面、負面思考都要有。
  • David Fan
    警察也是人,您說的自然有可能發生,但警察機關的績效有考評,石先生也沒有您所述的問題,不太需要用負面的角度去看待此事。
  • Phil Wu
    @{朱克玄} 我覺得要當球評就不要當警察,要當警察就不要當球評。他們的薪水、退休金是來自民眾辛苦賺錢繳上去的稅
  • 朱克玄
    @{Phil Wu} 你覺得
  • Phil Wu
    要改變幾十年的舊觀念真的沒那麼簡單,尤其是鐵飯碗,造成徹底腐敗,無法淘汰腐敗無能的高官。
    反思一下,警察當球評,真的不會影響勤務? 會不會在值勤時間,腦袋裏想的是這些球評的事,眼前的小偷、酒駕視而不見?
  • James Lin
    @{楊明堂|tmsatw} 那你也看看現在要通過什麼法就通過什麼法的那個執政黨有沒有魄力跟誠意啊?

    說到民主社會,台灣人還是常常沒有自覺發現問題的根源在於自己多數人挺的黨有問題這點,自己也有責任。
  • 塵萎妲
    @{楊明堂|tmsatw}
    王婉諭早就提出公務人員服務法修法草案了,但只有大黨召委才有排審權力,向社會溝通產生輿論壓力他們才會重視啊!
  • Huhaha Huha
    @{吳承祐|holkmgoii} 兼職uber eat,不過我們在入職的時候的確有簽不得兼職
  • 吳承祐
    政府就是這樣,用輿論來修法,沒事就裝死
  • Chai Rui
    @{張菱|100021781711578} 那些老師不是愛補習,是愛錢
  • 黃柏欽
    @{Anita Chen} 可以設定禁止兼職的類型,但不能全面禁止
  • 張菱
    @{Anita Chen} 老師沒有很愛補習,真的沒有力氣,也只有英數理能補,大部分都無法開課
  • Phil Wu
    @{James Lin} 立委沒有調查權,監督的力道就會差很多。
    有調查權才調閱公文、到官員、業者家、辦公室搜索證據,才能能開聽證會,傳喚相關人員到立法院接受問話,一定要到,說謊被抓到,判偽證罪,關個幾年。
    調查權在監察院那裏,監察院約談可以請假不理,監察院通過彈劾後,還要再送懲戒法院懲戒,通常記申誡輕放,監督就這麼被破壞了。
    你講得對,選民沒有支持會去用心監督公部門的立委。
    還有,公費選舉也是必要的,才能選出會監督制衡的議員、立委,否則是有錢人在幕後操控政治,為他們立法、修法,不監督。
  • James Lin
    @{Phil Wu} 立委並不是沒監督那些⋯⋯不過實質上應該說有些人即使有過貪污前科,地區長官還是照用不誤,但是監督了卻發現聲量不夠,畢竟搞貪污的是台灣最大黨。

    有時候難以監督最主要的原因不是立委做不夠,而是多數選民雙重標準,就算明顯有問題的也照樣挺。
  • Phil Wu
    @{吳佳蓉} 我們被教錯了,五權分立的監察、考試破壞監督制衡機制,造成徹底腐敗
    考試院不知道各公部門的人員專業需求,造成考用不合,考試院握有人事權,派了不合用的人,發生失職、達不到目標,無法追究主管責任。
    考用不合,需要做事時是外包、約聘,還是要約聘,無法做到公平,也無法選才。
    這時,缺乏國會的監督之下,更有可能發生因人設事、賣官、綁標、官商勾結的不公平情況。
  • 吳佳蓉
    可是我們是五權分立…不要忘了監察院XD
  • Phil Wu
    @{陳柏勳|100009756932121} 對,這就是問題的嚴重所在
    三權分立的制度是由立委來監督、調查、彈劾失職官員,立委是由我們選出來的,才能代表我們監督公部門,防止我們辛苦賺錢繳稅去的稅被腐敗無能的官員浪費掉。

    失職、目標沒達到,都沒有違法,送懲戒法院懲戒是錯誤的,如果公職人員違法才是送法院審判。
    這道理和你花錢請人到你家裝潢一樣,他們要向你負責,滿不滿意是由你決定,不是法官,你不滿意,下次不會請同一批人,同理,我們繳稅,公職人員要向我們負責,滿不滿意是由代表我們的國會來決定,監察委員、懲戒法院法官不是我們選的,不能代表我們向官員追究責任。

    即使立委的調查權、彈劾權被錯誤的制度剝奪了,立委還是能在國會質詢官員,更厲害的監督、制衡權力是預算權,可以擋住預算,不給予通過,防止被腐敗的官員浪費,這兩種權力還是有的
  • 陳柏勳
    Phil Wu 立法委員的工作也包含訂定或修改法規啊,而且你說得那些有一部分在台灣是屬於監察院跟司法機構的工作,台灣的立委沒有監察權
  • James Lin
    @{施政璋} 連比方都聽不懂,那沒什麼好說的。

    好一個聽說咧,標準的先射箭再畫靶,接下來要不要再聽說他同事說他上班不盡責?我都先幫你想好了。
  • 施政璋
    @{James Lin} 聽說他賺更多!我從沒說學歴不重要,你說誰總是沒畢業?
  • James Lin
    @{施政璋} 球評賺更多?一個台灣最一流的足球球評年收入不到36萬叫多?而且上班有影響到?標準慣老闆心態欸,純粹只是見不得他人好而已吧。

    要不要留校察看是你的事,因為我也覺得你的判斷力是退學處置的階段了。總是沒辦法畢業的學生才會說學歷一點都不重要的嘛。
  • 施政璋
    @{James Lin} 他球評賺更多就專心去當球評吧,別讓公務人員分心害咱們國家了!他沒影響上班?鬼扯!另外,國體法沒修改等著奥運得牌者出走吧!從這事觀點王婉瑜委員的判斷能力我將她留校查看了!
  • James Lin
    @{施政璋} 人生上班8小時,休息8小時,自己的時間8小時。
    今天左盃如果妨礙到上班就算了,問題十幾年來他長官從來沒說過什麼,還是一般民眾比他直屬長官知道他上班有沒有完成勤務?
    賽評本身是一個基於興趣累積成專長的位置,尤其足球這種台灣四年才瘋一次的球類運動,本來就很難轉職養成一個人才。
    政府要打壓這種,怎麼不好好打壓那些總是亂搞的協會?
  • James Lin
    @{談家豪|chillhowhow} 台灣人是標準的慣老闆心態
  • 談家豪
    台灣人很多方面跟中國人一樣啊🥲
    「誰理你們啊!」
    https://youtu.be/G-UuWRK_8fc
  • Joyce Fan
    支持!
  • 高麗菜
    連要找職代都用公務人員不得兼職條例來苛求(職代本身有正職、當天來代理一天班,非公務人員身份),要求要找完全沒有工作的人才能職代,職代費用又偏低,所以整個想找職代難如登天。
  • 吳家豪
    賺賣白菜的錢,擔賣白粉的風險
  • Fa-Da Tsai
    感謝王委員,王委員真的是少數我非常力挺的時代力量民代,希望能協助左盃以及之後可能涉及相關權益的公務人員修改法令,若沒有違反旋轉門條款又是利用非公務時間兼職應該予以合法才是,再麻煩了!加油!
  • Ray Chang
    警察當球評,「第一審認為石明謹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有懲戒必要,石兼任業務的報酬多達280餘萬元,衡酌他坦承,因此逕判降1級改敘,併罰款20萬元。」
    擔任球評會「嚴重損害政府信譽」。
  • 徐甄蓺
    最喜歡的議員,提的議案都是我關心的
  • 施政璋
    我覺得並沒有雙標,因為麟洋小林這些人不是真正的銀行辦事人員而是體育選手,他們是銀行養的球隊中的球員。
  • JengWei Chen
    垃圾政府,修法都看對象的,哪有什麼公平
  • 鄭群豪
    @{Point Chuang}
  • LiHsiang Lee
    當年04b(孔醫師)也被教育部送懲戒「記過壹次」, 審判長還是石木欽, 有夠無恥...
  • Amanda Yang
    只要不違反職務,軍公教人員都應該有兼職權利啊!限制兼職根本扼殺工作權。
  • 鐘立宇
    也請委員一併關注同法第四條第二項可能嚴重損害同仁下班時間言論自由的規定。
    不是說當了公務員,就說甚麼話都還要被管束,連言論自由都沒有,真難以想像到底當公務員是還能有甚麼地方像人了?
  • 蔡承佑
    台灣的計畫永遠都沒有做好相關配套,只會個案去規劃,規劃以後才發現有問題。沒有通盤考量
  • 林健華
    謝謝委員的關心!
  • 劉祈越
    公務員買賣房地產賺價差,或是收租當包租公包租婆,這樣算不算兼差?
  • Steven Tseng
    這個我按讚
  • Phil Wu
    這公職人員可兼差一鬆綁,兼差項目會不會各行各業都會有,不只球評、代言?
  • Karl Kuo
    支持!下班時間禁止的目的是?
  • Chang Ting Sung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 Dapheni Chen
    今天看到的假新聞,建商說謊不打草稿
    謊言1.台灣房屋有許多老屋,可以住的新屋沒想像多,所以房價高。
    說謊。因為空屋166萬戶是新屋,不是老屋。
    謊言2.超過50年以上老屋銀行覺得沒價值,老公寓比老透天厝更沒價值,所以年輕人與其繼承老屋,不如買新屋。
    說謊。國外許多年輕人,包括美國人,會買百年老公寓。繼承比新屋更划算,空間更大,為何要被你建商狠敲一筆?(台灣政府應協助年輕人整修老屋,自立蓋屋。)
    謊言3.台灣幾十年來房價居高不下,就是因為可住的房屋不如想像高。
    說謊,台灣薪資房價比以實坪制計算已高達30-42,歐美日為4-10,台灣房價居高不下是因為政商數十年來都黑心如一日,說謊不臉紅。
    這文我會貼給主要政黨與政治人物。
  • 林裕清
    我今天就想到聖杯雙人組可以解套,但球評卻不行
  • 張張
    看到黃益中上節目都想說不領錢的嗎?
  • 楊明堂
    委員不要在那喊啦 在喊個20年還是一樣啦 請拿出誠意及魄力來讓他修法咩
  • Lia Yea
    反對的理由在哪?
  • 劉俊賢
    期待後續職業軍人能在休假期間到麥當勞炸薯條
  • Sophie Chen
    謝謝!
  • Drake Hsu
    挺一個!自詡改革、開放讓台灣更好的政黨、領導人,應該正視軍公教人員那被威權束縛多年的權利,並把它還給軍公教人員。
  • Kandi Tang
    @{Joyce Fan|joyce.fan.904} 無限期支持阿!
  • 吳佳蓉
    @{劉哥業餘地瓜鋪|%E5%8A%89%E5%93%A5%E6%A5%AD%E9%A4%98%E5%9C%B0%E7%93%9C%E9%8B%AA-100406675073605} 支持劉哥兼職種地瓜!
  • 劉哥業餘地瓜鋪
    支持,之後劉哥當選也想趁工作閒暇時間去田裡種地瓜
  • 羅勝安
    完全支持啊!請政府重視!只給餓不死的薪水,卻不允許下班期間兼職追求更好的生活,這合乎人權嗎?
  • 余銘癸
    油價這麼高,請推燃料稅隨油徵收
  • Mark Lon
    支持修法+1
  • 灑影
    真的,開放吧
  • 陳冠霖
    現在的薪水 誰不兼職
  • 鄭鎮宇
    一沒有佔用到上班時間
    二沒有利益衝突或關聯
    三沒有影響公務的執行
    四沒有傷風敗俗觀感差
    五都有向單位報備許可
    六提升足球轉播的水準
    七推動足球運動的發展
    八提高足球賽的能見度
    九有些不適任的爽爽過
    十要劣弊逐良幣才行嗎
    嗚呼哀哉!!!
  • Phil Wu
    警察的風評已經很差了,洩漏民眾個資
  • Simon Lee
    對政府而言,這種支持交通平權的反動份子找到機會怎麼能不教訓教訓
  • 彭志中
    支持修法啦!只要和職務沒有利益衝突,為何不能斜槓
  • 吳國維
    支持
  • Takashi Lin
    支持+1
  • 李偉立
    放貪污犯出來抖手才是嚴重損害政府的信譽
  • Chien Lee
    真的不公平啊!
  • Judy Chen
    很久以前,老師白天在學校上課,晚上要學生去老師家裡補習。
  • 王天天
    單親家庭補助,審核10年前的勞保,是否可修法
  • Ken Chen
    只要不違反職務,軍公教人員都應該有兼職權利啊!限制兼職根本扼殺工作權。
  • Phil Wu
    我覺得有點錯亂,立委應該是監督公部門有無失職、腐敗、濫權、違法、官商勾結。
    這種關於公職人員的管理,應該是各公部門主管的職權,因為他們要向國會、納稅的民眾負責,被立委這麼介入、干擾後,以後發生失職,無法追究主管責任,最後沒人負責,整個公部門徹底腐敗,以後警察洩漏民眾個資..各種違法、弊端還會更嚴重
  • Po-Yu Cheng
    實在很不能理解為什麼不能兼差
    那就全面加薪呀
    現在的物價房價這麼高
  • 劉祖陽
    理律法律事務所劉昌坪律師意見 https://www.storm.mg/article/410061
  • Mong Ru Hsieh
    支持,政府給那種薪水、搞這種房價還要人家不兼職。
  • Notshrm Liao
    老實講左盃的投入已經是因為熱情,總不能叫人家當義工
  • 高橋涼介
    支持
  • Arger Lin
    支持!
  • Chang-Yu
    支持!
  • 莊景元
    憲法法庭開庭嘍
  • Tina Ding
    支持,謝謝委員!
  • 顏淡汝
    支持修法
  • Eddie Tsai
    有沒有金牌的差別😂
  • Bonnie Hsia
    完全支持贊成👍
  • 陳宥達
    支持修法
  • Felix Wu
    支持修法
  • 林森林
    其實有些基層的公務人員薪資並不夠一個家庭的開銷,適時的開放讓他們閑暇時間可以貼補家用,減少貪汙腐敗啊。
  • Yu-hsin Hsiao
    謝謝委員
  • 連禮朝
    教師應該也要開放!
  • Flyinfall Tu
    支持修法
  • 洪仁哲
    非常認同,早該修法了!不給馬兒吃草,又不讓他自己去找草吃,說不通
  • 陳思仁
    目前連當小孩學校的家長委員都必須依14-3條簽准才能當
  • Kamado Tanjirou
    重點是規範「利益衝突」,而不是ㄧ概禁止,不然立法委員可以上政論節目評論政治,ㄧ般公務員卻不能當球評?
  • Denny Hsu
    不符時宜的法條早該修了
  • 塵萎妲
    支持修法!只要遵守利益迴避,開放公務人員兼職沒什麼不好。
  • 鄭小鄭
    雖然無法支持時力 但這個議題委員的發聲我由衷感謝
  • Su Min Lai Summer
    謝謝委員為公務人員發聲!支持趕快修法!
  • 黃柏欽
    老師應該也要適度開放。總之不要與本身工作有利害關係,其他的兼職工作都應該開放
  • 張菱
    走在很前面政見,如果還有力氣去工作,像警察消防隊員拍健身日曆這樣也很好。感謝委員看到困難,小公務員薪水也很卑微,分擔家計要多一些收入並不是錯誤的
  • La Design
    左盃對足壇的奉獻有目共賭,只是因為政治立場惹人眼紅了。
  • Kuan Hung Chen
    感謝支持左盃
  • Poka Hsu
    相對高薪的大官都去學校兼任講師,或去各公私單位演講,出席研討會賺外快,真正比較活在貧窮線的基層有特殊技能的就法辦,真是赤裸裸歧視!
  • Uriah Wu
    支持!謝謝委員關注這個議題
  • 孫偉鈞
    支持公務員有發展其他收入管道之權利。
  • Ying Wei Lai
    謝謝委員 法律不應該有雙標!
  • 陳思仁
    之前年改說明會一直強調
    我們這些84年以後純新制的,所得替代率從接近80調到50幾,為的是讓以後可以領得到,一定會開放兼職當配套。結果只有繳更多,越晚領,外加馬上來的新新制。明明足額繳,繳了20年,20年後可能還什麼都領不到。
  • 蔣世家
    限制具有專業技術的公務員發展,等於扼殺了公務體系的創新能力,如何能在具有一定程度的彈性與規範下,讓公務員有條件的發展所長,我認為這是重要的,因為左盃在意的不是錢,而是熱愛的球評專業。
  • Jennifer Liang
    感謝委員為公務員發聲
  • If Chen
    左盃加油!台灣自詡為自由民主的火車頭,公務人員制度卻還停留在封建時代,可憐吶!
  • Jili Lin
    謝謝委員關心公務員服務法這麼冷門的領域,這法很多不合時宜的規定,真的該修法了
  • 王婉諭
    ➤ 石明謹公開聲明
    https://www.facebook.com/tpcmax/posts/10159683972348260
    ➤ 交警石明謹兼職球評賺283萬 遭降級減薪罰20萬!上訴結果出爐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315/VTFSWOQD35GT7DYZGMQ6MFTRTI/
    ➤ 治標後也要記得治本!國體法修完...公服法呢?
    https://www.facebook.com/wanyu.claire/posts/48385680641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