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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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01 11:28
台中市府終於亡羊補牢,華興案最新裁處結果公布!
 
上個月中,我們揭露了台中華興托育中心的恐怖集體虐嬰事件之後,台中市府在第一時間道歉,並且承諾會儘速重新調查。
 
雖然在上週,台中社會局初步判定「托育人員未達違反兒少權法程度」,然而今天仍翻盤當初判定,公布最新的裁處結果!
 
⚠️ 3 位施虐的 #托育人員:
黃昀恩、簡淑貞及林瓘萍等三位托育人員,經查對眾多幼童有多次、反覆不正當行為,依照《兒少權法》第 97… 更多 條,各加重裁罰 15 萬元並公告姓名,10 年內不得擔任兒少福利機構工作人員。
 
⚠️ #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負責人簡淑喜對托嬰中心照顧管理有重大疏失,依《兒少權法》加重裁罰 30 萬元,托嬰中心停辦 1 年,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除此之外,此次裁罰公文將以掛號寄送給收托幼童的家長,托嬰中心也須儘速舉辦家長說明會。
 
對於台中市府終於全面重新調查,並確實依法懲處相關人員,我們給予肯定。
 
不過我們仍必須直言,這次的裁處只是 #亡羊補牢,如果當初台中市府及社會局有依照相關規定及流程,好好地審閱監視器畫面,這次的事件就不會演變到今天這種地步。
 
未來,我希望地方市府與中央主管機關,都能好好檢視現有的調查及處分流程及程序。如此嚴重的虐嬰事實,不該讓家長如此孤立無援,甚至必須求助民意代表及媒體,揭露事實引起廣大輿論後,才能迫使市府正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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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嬰中心停辦一年?也太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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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07 17:44
38 婦女節前夕,請和我們一起關心月經平權!
 
幾年前,有個讓我印象深刻的新聞,有一群大學生在討論男生對女生經期的疑問,其中,充滿許多讓人啼笑皆非的誤解。
 
「我以為月經就是電視廣告那樣,是藍色的!」
「月經不是只有 1 天嗎?」
「有性行為的女生才會有月經吧?」
 
其中,也有許多對於生理用品的誤解
「衛生棉要換嗎?」… 更多
「一片不是可以用整天嗎?」
「衛生棉是黏在屁股上嗎?」
 
其實,這些不理解的話並不奇怪。
 
我們都知道女性會有月經,但是,我們總是刻意隱晦地用「大姨媽」、「好朋友」、「那個來」來取代,彷彿怎樣都不能直接說出月經兩個字。
 
月經就像佛地魔,是個不能被提起的名字。
 
而整個社會對月經的避諱,也讓大家更不了解關於月經的知識、生理用品的種類,甚至更不了解女性為了度過月經,可能面臨的困境,尤其是不了解女性身體或財務上所受的影響。
 
根據內政部 2015 年的統計,女性一生平均要花費約 9 萬元在生理用品上。
 
還有民團指出,會有女性為了節省花費而拉長生理用品的使用時間,這不僅增加了生理期的不適感,甚至還會提高婦女疾病、身心健康負面影響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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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經量杯及棉條應該移出「醫療器材」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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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09 00:45
【澄清】 環保生理用品記者會的主旨並非限用一次性生理/衛生用品~ 今天本來應長期在台東推動零廢棄運動的劉炯錫教授之邀,趁婦女節呼籲政府獎勵、推廣非一次性、可重複使用的環保生理/衛生用品,也請政府協助建立友善環保生理/衛生用品的觀念與換洗空間,以達到節省長期開支與垃圾減量的目標。 記者會的標題與訴求為:「國際婦女節支持愛用環保衛生棉與月亮杯記者會」,主要訴求是 #獎勵使用環保生理/衛生用品,而非「限用」一次性的生理/衛生用品,特此澄清。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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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推動「醫療器材除名月亮杯」再來講啦幹!!
把月經量杯列入醫療器材,限制人民自由買賣交換贈送,是要推廣什麼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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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09 12:00
對於布衛生棉、布尿布的選擇,我的想法很一貫也很明確:
 
鼓勵,但不應強制。
 
我自己一直以來都很關心環保,平常出門在外也會盡量攜帶環保餐具、飲料杯,也曾經嘗試在生第一胎完全使用布尿布,但只有第一胎而已...😅
 
坦白說,新手父母要面臨的挑戰已經很多,使用布尿布之後,還要面對清洗、管理、維護的種種功課。更不用說北台灣天氣潮濕,要是遇到陰雨連綿的天氣,衣服都曬不乾了,要保持布尿布的潔淨與乾燥,更是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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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後來有其他爸媽來問我,是否推薦用布尿布,我也都會如實跟大家分享:環保減塑固然值得追求,但應該要量力而為,媽媽更應該要照顧好自己,避免產後憂鬱症的發生,照顧好自己的身心健康還是最重要的啊!
 
對於布衛生棉,我的想法也是如此。
 
過去有很長一段時間,台灣女性幾乎都只用衛生棉,生理期要一直活在側漏、忘記帶衛生棉、或是帶到尺寸不合的陰影中。
 
好在近年來,在許多民間團體的努力下,許多過去的迷思被破除、消費端的教育與教材日漸豐富,我們終於可以在市面上看到更多的生理用品選擇,像是月經碟片、月經杯、月亮褲、衛生棉條等。
 
我認為這一直都是十分值得努力的方向,也很感佩有這些民間團體,因為他們的努力,提升了消費者的接受度、把市場打開來,女性因而有更多衛生用品的選擇,也更能破除生理期帶給我們的束縛。
 
想游泳的時候,有棉條可以用。
還不習慣指入式,我們可以從導管型棉條入門。
還不習慣塞月亮杯,也可以從迷你、輕量型的款式開始。
又或者像是量少的時候,穿月經內褲,就不用再忍受衛生棉的悶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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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經量杯及棉條應該「 移出」「醫療器材」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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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5 21:32
「要改變幾十年的舊觀念沒那麼簡單,但這不代表我們所做的努力是無效的。」
 
知名足球球評「左盃」 石明謹,先前被檢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中不得兼職的規定,遭懲戒法院判決降級改敘,罰款 20 萬元。他的上訴,今天遭到法院駁回。
 
左盃在公開聲明中表示,由於市政府一再聲稱,他擔任球評的行為「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因此他決定在 3 月底提前退休,離開警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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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強調:「向不公平的體制挑戰,向僵化的傳統挑戰,絕對不是容易的事,我從來沒有認為會輕易得到認可,要改變幾十年的舊觀念沒那麼簡單,但這不代表我們所做的努力是無效的。」
 
看到這樣的判決結果,實在令人遺憾...
 
去年底立法院火速通過了《國體法》修法,讓像是「麟洋配」一樣的運動員,即使具有公務員身份,也不用受到《公務員服務法》的限制,可以接受商業代言。
 
我很支持讓優秀的選手們能有多樣化的代言機會,創造個人額外收益之外,更可以推廣全民支持運動的風氣,這絕對是一件值得鼓勵,也樂觀其成的事。
 
但是,我一直都主張,這種修法方式不僅治標不治本之外,更有雙重標準的疑慮...
 
我認為,公務員兼職的問題,應該要全盤來檢視、處理,而不是用個案式的方式差別對待。更何況,《公務員服務法》上次修正已是 2000 年 7 月的事了,22 年過去,當中有許多過時的條文,都亟需修正調整。
 
像是《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所提到的經營商業,與第 14 條所提到的兼任業務的定義與範圍,以及其他相關的規範,都需要從現代生活方式的觀點,來全部重新檢視!
 
我們不應該完全限制公務人員從事與職務無關的兼職,只要不是在公務的時間從事私人的行為,以及本身不是在政府相關的監督機關內工作,不可參與相關企業的兼職業務,避免造成職權上的圖利;在確實遵守利益迴避、嚴格禁止公務上班期間從事私人活動的條件下,都應該可以修法來適當的開放,而且,適度開放公務員兼職,也有助於公私部門的流動及合作。
 
其實,考試院在 2019 年就曾提出相關修法,但因屆期不續審,所以後續並沒有完成;而在去年底,考試院、朝野黨團立委及時代力量都已經提出修法版本,因此,我們呼籲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應儘速排審修正法案,保障公務員權益!
 
讓我們一起從制度面、實務面與管理審核各面向, 重新來修調《公務員服務法》,才有機會能讓公務員們,在與自身職務無關的前提下,做自己想做的事,在合乎法令規範下,實現自己正職外的夢想,創造自己多樣的斜槓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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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菱|100021781711578} 那些老師不是愛補習,是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