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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4793895556309 | 2017-12-30 12:06 | 1725 | 115 | 民調(2) 有人說剛才「黨中央」公布的民調打臉「勞動部」民調, 有嗎? 從樣本數到題目問法,誰刻意引導,誰專業? 一目瞭然。 就看看「黨中央」公布的原始民調數據, 相信自己眼睛所見,不需要別人詮釋。 「勞動部」民調資料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544706628898369&id=169014523134260 |
1544706628898369 | 2017-12-30 09:27 | 1733 | 45 | 民調(1) 勞動部公布針對受僱者所做的民調,有沒有自打臉, 勞動部官方調查報告之原始資料, 相信自己的眼睛所見,不用別人詮釋。 |
1544317352270630 | 2017-12-29 23:18 | 1517 | 77 | 唉~ |
1543228012379564 | 2017-12-28 18:29 | 1482 | 52 | 【請各黨團盡速簽字同意「醫療法」協商結論, 讓「財團醫院」回歸到「財團法人醫院」的「公益」路上。】 今日完成有關醫療財團法人公益性「醫療法」修法協商, 目前靜待各黨團簽字同意後,就可排入院會完成三讀程序。 這對於醫療財團法人治理是突破性的改變, 以長庚醫院董事會為例, 董事會不再是家族私相授受必須對社會負責, 主動公開董事、監察人應主動揭露的資訊及利益迴避規範,… 更多 還有社福金之救濟辦法、服務內容、補助基準與成果。 長庚醫院董事會必須有 #員工選舉產生的員工董事和社會公益董事一起參與決策, 不分醫院規模, 衛福部將 #派駐公益監察人監督醫院運作; #衛福部應會同稅捐稽徵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對於長庚的收支結餘、稅務、教研金、社福金 #進行專案檢查。 以及 #增設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醫院稅後盈餘5%, 優先改善醫護勞動條件; 董事會還必須 #設立醫療公益委員會落實社福金的運用。 醫療財團法人如違反醫療法法規,除了按次處罰外, #衛福部亦會公布違法法人名稱與代表人姓名以供社會監督。 明日已是本會期最後一天, 該法自5月17日完成委員會審查, 已歷經7個月協商期, 呼籲各黨黨團幹部盡速簽字, 以落實醫院財團法人之醫療公益性! |
1542134139155618 | 2017-12-27 13:17 | 10976 | 899 | 我今天站的立場,就是要讓礦業永續合理經營、新舊礦可以公平競爭,守護環境的立場。 不知道邱議瑩委員說的,跟環團站在一起羞辱本黨委員是什麼意思? 環團公開政治獻金就是羞辱嗎? 還是站在守護環境的立場就是羞辱? #重點是我根本也不知道環團會公布政治獻金的行動, #就我所知週一環團記者會談經濟部版本的問題也沒有羞辱立法委員, #團體是很期待所有委員都可以好好的審查礦業法。 立法院會議室屬於公眾資源,… 更多 立法委員商借會議室提供民間團體開記者會並非特例, 商借會議室之前僅知曉推動礦業法修法, 本於尊重團體自主性,我無權進行言論審查。 我既非環團成員,也非環團金主, 更沒有能力與權力要求環團應該怎麼操作修法。 更何況,從礦業法修法倡議開始,環團不只跟我,還與高志鵬、蘇治芬、尤美女、周陳秀霞、黃國昌、高潞以用等……跨黨派委員一起共同努力,何來羞辱本黨同僚之說? 好不容易「礦業法」能夠被好好審查, 早上大聲爭執之中,連管媽也被無端波及, 但是王美花次長也終於首度鬆口, 展限要取得私有土地、公有土地所有權使用權人同意、要做關礦計畫等等要件。 所以請不要再模糊焦點, 用行動來證明我們民進黨會推出一個改革、進步的「礦業法」吧。 #也謝謝高志鵬委員、管碧玲委員、蘇治芬委員、陳瑩委員、尤美女委員、陳曼麗委員早上一起為更好的礦業法發聲 |
1541119369257095 | 2017-12-26 09:25 | 783 | 20 | 經濟部審查礦業法都態度就是 不想溝通, 張景森拍板定案的修法版本, 護航現有的202個礦業權者的展現,還一意孤行護航到底。 分享 詹順貴獨立蒼茫
礦業法真的要這麼修嗎?<br> 一夜難眠後,想到明天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排審礦業法修正草案,傳出要趕一日出委,更加難眠。 12月7日院版礦業法出爐後,曾有環境記者與部分環運人士謠傳第58-1條可能是阿貴、環保署提供的「巧門」。阿貴只能說未免太狗眼看人低。 之前阿貴未太直接對礦業法草案表示意見,一則因為此法非環保署主管,二則期待在立法院審議時,院版與民間版、諸多委員板間的優劣,能被好好討論釐清。但這樣的空間是否仍然存在?明天即可揭曉。 政府與民間公民力量正面對撞的態勢越來越明顯,阿貴雖然能做的不多,但當初轉換跑道的初衷不變,被賦予作為政府與公民團體對話平台使命未改,因此,仍希望能力挽狂瀾,繼續當團隊中那隻不討喜的烏鴉,提出懇切呼籲。… 更多 院版礦業法草案,除民間已經指出對舊礦大開後門的問題,更讓人擔心的是,如果第58條之1與第43條之2照案通過,將首開對環評法跟原基法破窗惡例。 12月院版第58條之1第5項,一改5月至8月間機關間協商共識,除不合體例地在礦業法將環評認定不應開發理由設下限制外,更進一步直接明定縱使被環評認定不應開發,只要開發單位說可以提並要提替代方案,經濟部就不能廢止所核定的礦業用地。而縱使開發單位已提不出替代方案,經濟部也還有權決定是否廢止其礦業用地。這根本是在沒有任何配套的情況下完全架空環評制度,絕非「首次把環境影響評估最後的許可權交回各部會。」如此簡單,而是持續向業者傾斜。 而第43條之2,則是透過第2項,以礦業權者提出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方式之相關文件」,替代原本原基法21條「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潛台詞是,只要礦業者提出「參與(表達意見)方式的文件」,就足以替代「取得同意或參與(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阿貴認為這部分應該回到原基法好好討論如何更周延規定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行使的開發行為類別與層次,而非直接架空。 沒有人是局外人,希望關心礦業法修法的NGO與公民,為告慰齊柏林,捍衛山林,能齊力關注明天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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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711355964563 | 2017-12-26 00:32 | 2396 | 70 | 摘錄判決 【本法官非一般鄉民謔稱之恐龍, 亦不像行政院賴院長、勞動部林部長昧於基層勞動處境而異於常人地一廂情願輕信勞資協議之談判自由(加班作功德?), 尚難單憑該同意書,就相信原告自願…… 是被告自不得以原告是自願加班而免責。】 #會有對等的勞資協議? #恐龍法官才相信。 #總算司法體系也是不斷進步當中。 判決主文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_1_S.aspx?p=F5aC0OSViIdAg7xAHS5Xg0loHGPGB6rYU1l2k98DeEc%3D |
1540494552652910 | 2017-12-25 19:54 | 1260 | 37 | 【經濟部版礦業法真護航, 整部礦業法90幾條, 舊礦業者申請展延的法條規定,只有6條,6條中有4條還是程序規定, 其他礦業用地審查的法律都不用遵守。】 大家都知道, 造成台灣山林滿目瘡痍、 一個接一個禿了頭的, 幾乎都是過去長久存在的礦區。 #這次修法要管制的,… 更多 #也理應是這些202個造成環境重大影響的舊礦。 儘管經濟部講得再好聽, 但是要求關礦計畫、要刪除不合理條款, 要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要其他主管機關同意, #可是偏偏這些規定都放在礦業用地核定階段。 而放水的是依照經濟部礦業法的版本, #舊礦展限完全不需要進行礦業用地核定! 難怪行政院之前一直講「未來」的礦權會受管制, 因為法修得再好,「現在」的202個礦權根本不會受到管制, 穩如泰山,享盡國家給予的好處與優惠。 這樣的修法還有什麼意義呢? 星期三,礦業法的修法就要進到深水區「#礦權展限需不需要做礦業用地核定」。 這關係到目前202個舊礦未來的管制, 希望週三經濟委員會可以好好審查, 經濟部不要再混淆,用障眼法護航這些舊礦業者, 新修正的礦業法不能再放水這些舊礦業者。 #拿水泥業者200萬政治獻金的孔文吉委員, #竟然提案刪除我們的版本第47條, #我們47條規定舊礦申請展現要做礦業用地的審查核定。 |
1540100796025619 | 2017-12-25 09:44 | 1052 | 47 | 經濟委員會第二次審查礦業法, 但是現在還無法審查, 還要再唸四個新增版本,唸至少一個小時。 #拜託公督盟不要再亂搞 #為了應付公督盟評鑑立委都要不斷提案 #因為共同提案分數不高 #所以助理要不斷的抄新版本製造業績 #議事人員就要把每個版本都唸一遍 #浪費我們審查時間 |
1538471799521852 | 2017-12-23 16:55 | 1616 | 26 | 彭淮南20日主持任內最後一次例行理監事會議, #他特地為受薪階級講話, #指出台灣企業並沒有把成長果實分配給員工。 彭淮南表示,資本可以快速移動, 但勞動力卻受到地域限制難以移動。 他引述美國去年暢銷書《絕望者之歌》,指出美國「鐵鏽區」的白人, 受限於地域阻礙無法自由移動, 因此長期難以脫離底層生活,陷入惡性循環。 #立法的原則絕不是讓極端合法化! |
1536619923040373 | 2017-12-21 16:39 | 1757 | 90 | 輪班間隔真的每周只會一次嗎? 輪班間隔時間真的只影響到輪班的勞工嗎? 輪班制勞工的工時健康危害就能被打折嗎? #法律條文但書才是真正的事實! 勞基法第34條第一項完整文字是 「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周更換一次。 #但經勞工同意者不在此限。」所以,即便每天更換班次也是合法。 否則,護理人員的花花班是憑空捏造的嗎?… 更多 #輪班間隔休息時間影響不只是個別勞工! 除了24小時不能停工的製造業, 常見的輪班制行業還有護理人員、運輸業等, 從業人員休息不足影響的是病患的照護品質(打錯針、給錯藥,國家要賠嗎?), 駕駛休息時間不足,影響的乘客的乘車安全! 這怎麼會只是輪班勞工的事! #近百萬輪班制勞工工時健康危害也不容打折! 輪班間隔休息時間應以11小時為原則這已是經由流行病學研究證實, 對勞工健康危害最小的排班方式。 如果政府認為應保留8小時輪班間隔彈性, 就應將例外原則明確入法, #僅侷限於「重大天災、事故」, 也應評估8小時休息時間的例外排班頻率,以減輕對勞工的健康危害。 #勞工須團結團結真有力 |
1536533856382313 | 2017-12-21 14:02 | 2472 | 89 | 摘錄 「如果賴院長真想改善台灣投資環境, #離這群大老遠一點才是成功的第一步, 因為過去藍綠政府聽他們的話, 導致台灣資源的錯置, 才是台灣投資不振創新不足的主因。 新的商業模式與創新活動不斷的成長, 國發會於「一○七年國家發展計畫」中特別關心KPI的考核辦法, #或許這些企業主的思維, #就是解決投資問題最好的反向指標。」 |
1536396709729361 | 2017-12-21 10:08 | 1392 | 60 | 「葉克膜經濟」 我們賺數字他們賺裏子。 我們賺爽的他們賺錢的。 現在他們又說, 要解除勞動條件管制,要有彈性, 才有國際競爭力。 至今 沒有改變…… 分享 林淑芬
我們賺數字他們賺工作。<br> 我們賺爽的他們賺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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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734166462282 | 2017-12-20 18:22 | 541 | 8 | 【衛福部請尊重立法院職權,勿把立法委員變成立法科的科員!】 衛福部指派「公益監察人」不應限定醫事人員資格! 強化「財團法人醫院」的公益性監督絕對不是只有醫界的責任, 法人運作涉及財務、醫療品質、醫療從業人員的勞動環境、法人盈餘是否用於社會公益用途等等。 因此我們修法版本要求財團法人醫院應設置公益監察人, 為強化其公益性監督, 甚至參考「私校法」公益監察人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指派, 無非就是希望導入「外部監督」機制。… 更多 該條文已於106年5月17日, #衛環委員會已經完成審查, 委員會「一致通過」無論醫院規模大小, #中央主管機關應指派公益監察人, #未限定具有醫事人員資格擔任。 但行政機關卻藐視立法院委員會審查決議, #沒有任何重大修法瑕疵, #卻欲推翻立院已完成審查條文, 太荒謬! 如果是要醫事人員參與董事會運作, 於醫療法第43明定董事配置組成, #具醫事人員資格者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並有醫師至少一人; 而在這次修法, #也增設員工董事由員工選舉產生。 顯見財團法人醫院的運作,醫事人員的參與度不低。 再以「私立學校法」為例, 公益監察人資格除擁有校務經營背景以外, 還包含財會、經濟、法律、金融背景等。 也未於法律中明定教育部指派公益監察人應是教育行政人員等限制! #還請衛福部尊重立法院職權。 #勿讓立法委員淪為立法科的科員! |
1535723909796641 | 2017-12-20 18:05 | 618 | 11 | 【歷經一年會勘,終於施工完成】 去年的這個時候, 五股民眾陳情居住在台64高架旁噪音非常嚴重, 生活上造成嚴重困擾, 所以淑芬辦公室立即邀請成州里陳里長、公路總局、環保局、區公所一起來解決問題, 經環保局測量後音量逾超過噪音管制法標準 , 所以請公路局養護工程規劃施作隔音牆, 今日終於完工了。 #五股基層 |
1535430733159292 | 2017-12-20 09:00 | 731 | 29 | 不是說國土計畫分區嗎? 不是說農為國本嗎? 我們把法律訂出來了, 結果徒法不足以自行, 地方政府竟然帶頭玩弄法律。 分享 楊重信
請賴揆與蔡總統關心一下農地保護議題吧 !<br> 金德版的「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草案)已經出爐了!農舍發展獨佔鰲頭的宜蘭縣府已訂於106年12月23日(星期六)上午09點整於宜蘭大學萬斌廳(行政大樓地下室)… 更多 由余秘書長聯興主持政策說明會。興建農舍辦法有如一支竹竿,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有如一把銳利的菜刀,本來沒有直接關連,但是經過金德「竹竿接菜刀」,竟然成為一把農地蓋豪華別墅之利器!農路(農舍出入道路)、曬場(農舍廣場)、蓄水池(景觀池)、圍牆、停車空間等將可以農業設施名義申請容許使用,而不必計入農舍用地內(農舍用地可佔整筆農地之10%,農舍用地+農業設施用地可佔整筆農地之40%),使農舍成為超級別墅。我猜想農委會應該做夢也不會想到,會有縣老爺把興建農舍辦法與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結合起來操作,助長農地炒作,使得豪華農舍別墅再現風華吧! 走了一個很厲害的農舍縣長,居然來一個更厲害的代理縣長 ! 宜蘭農地注定會來一場新浩劫 ! 我很好奇這是不是賴揆與蔡總統授意金德這麼幹的,否者,為何至今沒聽到2位最高領導者有何回應! 記得總統大選時,我幫忙英辦寫「國土政策白皮書」,當時向蔡總統候選人簡報時,她回應農地不該0.25公頃就可以蓋1戶,而如今,金德要大張旗鼓,將聰賢農舍精神發揚光大,為何蔡總統不宣示一下保護世代子孫賴以安身立命之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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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094609859571 | 2017-12-19 23:58 | 352 | 4 | 摘 【阿貴公開批評經濟部能源局, 沒有盡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輔導督導的權責, 讓少數光電業者胡搞, 可能讓太陽能產業背負罵名,影響綠能發展與能源轉型, #呼籲能源局應研訂共同規範, #否則就來辦理政策環評,由環保署來要求。 之後,行政院已由二位政委聯合主持會議,邀集相關單位開會討論, #決定研訂共同規範希望避免再次發生類此情形。】… 更多 今天有某人質疑詹順貴面對吳志揚的質詢時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 我就特地把今天質詢看了一遍, 看完之後覺得這個質疑誤會了, 因為看起來是這位女士跟吳志揚可能不了解「政策環評」跟環保署把關的「個案環評」是不同的把關機制, 而且「政策環評」是經濟部能源局的權責。 #能源局不訂定太陽能發展的共同規範 #詹順貴在體制內促成共同規範的訂定 #大家開罵詹順貴, #經濟部和能源局卻沒事不用被問責? 分享 詹順貴獨立蒼茫
今天的悲痛之二<br> 難道身在NGO,就可以不負責任地亂講幹話? 此粉絲頁在12/5就有一則聯晚頭條的貼文,阿貴公開批評經濟部能源局沒有盡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輔導督導的權責,讓少數光電業者胡搞,可能讓太陽能產業背負罵名,影響綠能發展與能源轉型,呼籲能源局應研訂共同規範,否則,就來辦理政策環評,由環保署來要求。<br> 之後,行政院已由二位政委聯合主持會議,邀集相關單位開會討論,決定研訂共同規範,希望避免再次發生類此情形,此事有新聞露出。 但台灣護樹聯盟前理事長張美惠(Angela. Chang),不僅昧於事實,而且連基本查證功夫都不盡,就隨便指責阿貴對埤塘種電的亂象完全一付事不關己。<br> 看到問題,不去瞭解完整始末、不去指責製造問題的業者、不去督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盡督導之責,只會在臉書(12/18)對目前於法無權但想嚐試解決此亂象的阿貴講幹話、扯後腿,這種人的行為模式與水準,只會樂歪財團的慣老闆。 (其實今天最悲憤的是,另一件事,但已大悲無言,還不適合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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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814869887545 | 2017-12-19 17:42 | 1547 | 19 | 摘錄「石田徹也的作品中,人與物已經合二為一, 甚至成了一種機械式的存在。 他們面無表情,穿戴整齊,被壓縮成相同的形狀。 凝視一個方向,身體卻呈現僵硬與詭異的姿態。 四肢似乎被隱形的繩索捆住, 散發出一種深陷苦難的無助感。 疏離,瞪著空洞的雙眼, 他們是冷酷社會的物化存在。 一幅幅畫面,像極了人們的生活, 被時間、工作、規則束縛,… 更多 沒有人生規劃的自由,也沒有表達己見的空間。 一個又一個,被迫不停運作和工作。 城市的建設,由我們的血肉鋪就。我就是螺絲釘,螺絲釘就是我,哪裡需要哪裡安。」 #控訴體制之外要採取行動 #我們要努力擺脫這些枷鎖和束縛 #永不屈服於體制對個人的支配和控制 |
1534771733225192 | 2017-12-19 16:17 | 2615 | 74 | 其實我們必須承認, 台灣社會階級已經不流動, 靠著念書要階級翻身已經非常困難; 甚至念書畢業後的「第一桶債」就是「學貸」。 想像翻身之外, 現實中我們受僱階級的權利,更需要靠我們自己爭取和關心。 #期待我們自己 #不需要期待救世主 |
1534709623231403 | 2017-12-19 14:21 | 1133 | 24 | 【全台最毒海岸線:環保署已核定3800萬清除處理費用,即將招標發包處理了!】 之前我和環保團體持續追蹤的「新竹新豐海岸有毒戴奧辛、重金屬集塵灰」的事件, 今天收到環保署核定新竹縣環保局的「緊急應變處理計畫」補助3800萬, 1991年開始地方政府合法掩飾非法,地方代表會知情同意所傾倒的毒物, 非常荒謬的棄置海邊2-30年了。 現在在地方推諉不負責的情況,環保署使用土污基金買單之情形下,終於要開始清除!… 更多 依據環保署調查結果, 屬於有害廢棄物之太空包可能棄置之區域, 包括南端第一區太空包,粗估數量約為1,200立方公尺, 及北端第二區置270 ~ 400公尺海岸線處,粗估數量約為180立方公尺。 預計總清除數量1,380立方公尺。 清除過程也將透過XRF篩測, 以利確認其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 環保署也與台灣鋼聯協商, 台灣鋼聯同意協助免費清理含鋅量15%以上之集塵灰, 含鋅量15%以下之集塵灰之清除處理以優惠費用協助。 根據新竹縣環保局提報環保署的規劃, 計畫清理期程約八個月, 預計2018年九月份之前可將約1,380立方公尺有害事業廢棄物篩分、移除完成。 淑芬會繼續監督, 也請大家一起努力守護台灣的環境! |
1532101380158894 | 2017-12-16 18:53 | 3456 | 204 | 說是反昌反同的罷免, 恐怕更是藍營士氣集結的指標。 李慶華在2016年選情最糟的時候是拿下6.8萬票, 這次氣候不佳,罷免選情冷清的條件下, 竟然有4萬8千多人出來投贊成罷免票, 這樣的徵兆, 該擔心的恐怕不只是時代力量吧! |
1530524970316535 | 2017-12-15 09:33 | 6729 | 140 | 12月16日罷免日,站出來投下「#不同意罷免」這一票! 在這一屆國會中,黃國昌是認真的好立委。 這樣的立委被罷免,絕對不是全民之福! 讓有理念、有價值的立委繼續留在國會, 本週六, 請站出來投下「不同意罷免」 這一票, 讓好立委繼續留在國會! |
1528969233805442 | 2017-12-13 18:06 | 1085 | 30 | 【底渣要有出路 源頭品質要好!】 廢棄物於焚化爐燃燒後產生的底渣, 造成的環境問題一直是我關心的事情。 過去,底渣因為焚化爐進場燃燒的廢棄物成分不一, 造成底渣品質不夠穩定,工程單位也不敢採用, 所以有底渣亂倒在魚塭、農田等問題。 環保署在今年七月份修正了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 在這次的修正中,環保署幫底渣找了很多去路。… 更多 新修正版本竟然放寬讓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瀝青混凝土等等都可以不受到使用地點限制, 包括自然保留區、國家公園、水源水質保護區等都可以使用底渣再生粒料。 此外,焚化粒料用於大型基地填築、路堤填築在新的修正版本也沒有特別的規範與管理措施。 #要替底渣找出路很好,#但源頭的品質要先管理好,#中下游才敢使用。 所以今天在處理環保署預算的時候, 我要求環保署要要整理各國底渣檢驗方法的利弊, 並採用各國不同的底渣檢驗方式,來檢測我國底渣特性, 以評估我國底渣在不同底渣檢測方式之溶出狀況 我也要求環保署應要提出底渣於大型基地填築、路堤填築之規範,環保署也要針對焚化再生粒料使用地點進行限縮檢討。 光是找底渣的去化出路是不夠的, 源頭品質沒有管好,再多出路都是污染環境。 圖片來源:看守台灣協會 |
1528642287171470 | 2017-12-13 08:36 | 2086 | 85 | 華航你真行, 連幫空服員的律師都被告到律師公會。 #不愧是何煖軒勇於任事積極表現 #這樣打壓就有交通部長可以當嗎 |
1527129000656132 | 2017-12-11 18:27 | 2019 | 74 | 【華航打壓工會,只敢做卻不敢承認!】 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認證華航打壓工會幹部, #華航對三名工會幹部的懲處, #已構成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及第5款之不當勞動行為。 應於裁決決定書送達7日內, 以16號級字標楷體公告於所屬內部網站首頁10日以上。 從10月底收到裁決書至今, 華航從未在內部網站公告,… 更多 還死不認錯, 牽扯工會幹部違反工作規則,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勞動部預計下周開罰3萬-30萬, 但是,華航有在怕罰款嗎? 勞動部於105年6月「交通部所屬事業勞工權益之保障報告」指出, #華航自103至105年期間違反勞動基準法45件、 #罰鍰金額共996萬元,是交通部所屬事業中,違反件數最多、開罰金額最高者!! 華航根本不在乎打壓工會、違法勞動條件的罰鍰成本, 工會幹部經由工會決議參與陳抗行動表演,爭取改善運輸業勞動權益, 只要行動、言論經由工會決議, 代表的是集體工會,而非個人。 華航借題發揮指稱行為不檢毀損公司形象, 對個別勞工調降、減薪處分, 這是濫用其雇主優勢地位, 藉機打擊工會士氣! 這樣以後誰敢擔任工會幹部? 如果連有罷工手段、具有罷工實力的工會都被打壓至此, 試問國內其他勞方又有什麼本錢與雇主協商談改善勞動條件? #還奢談什麼勞資會議、勞資協商? 《3名工會幹部遭懲處 勞動部:華航違法、將開罰》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71211/1257344/ #華航不敢公佈裁決書請大家幫忙公佈 #明明就是打壓工會還死不認帳 #敗壞華航形象的是經營管理者而非工會 |
1525910034111362 | 2017-12-10 09:01 | 1562 | 25 | 今天是世界人權日, #人權不容走回頭路! 支持林馨怡、張書元、朱良駿, 抗議華航打壓迫害。 分享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對2017年台灣說的話:我們仍要「在逆風中奮起」】 針對本會三名工會幹部林馨怡,張書元與朱良駿於華航罷工周年記者會擔任主持人,飾演行動劇,轉發工會新聞稿等,昨天在華航公司召開人評會,決議解雇林馨怡,以一大過二小過二申誡並轉調地勤處分張書元,而稍早開完人評會的朱良駿也是以一大過兩小過被重懲。… 更多 明天就是國際人權日了,特別在此時,介紹《在逆風中奮起》的系列文章,它原是一本介紹白色恐怖受難者生命故事的書,本系列以此書為名,向過去那些為了爭取言論自由的民主前輩致敬,也向現今因反對過勞而發聲,卻被雇主打壓甚至遭犧牲的工會幹部致敬,希冀未來台灣勞工能在被壓制的經濟場域,奮鬥出屬於勞工的自由與人權。 〈我仍想要一直都做對的事-空服員林馨怡〉<br> https://www.facebook.com/TFAUTFAU/posts/2046234702277685 〈拒當多餘之人-空服員朱良駿〉<br>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82832 〈我因身為工會幹部而自由-空服員張書元〉<br>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8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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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522097583489 | 2017-12-08 22:34 | 2005 | 88 | 【何煖軒為我們示範了,為何談勞資會議協商是放屁!】 令人憤怒! 工會行使勞工團結權, 陸空運輸工會團結向交通部陳情抗議過勞問題,何錯之有? 華航工會幹部聲援、參與, 卻被公司以詆毀、減損華航名譽解僱、記過處分。 林馨怡擔任活動主持人,帶領民眾高喊「不敢!(搭乘有飛安疑慮的飛機)」以及向華航主管高喊「罷工一周年,過勞沒有變」。華航認為抹黑華航飛安,予以解僱; 朱良駿質疑民航局的法規,… 更多 發表「這種飛機,你敢坐嗎?」 卻被華航以詆毀華航飛安,記大過處分; 張書元因分享陳抗活動新聞稿, 以及穿著華航制服演行動劇等, 華航以破壞公司形象,予以記大過調職! 此事連勞動部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書已說明, 華航就是在打壓工會! 勞動部強調, 「工會對雇主所為之批評言論,乃屬於工會活動自由範疇,只要內容為真實,縱使較為誇大或激烈,雇主都不應該否定工會言論的正當性,對工會幹部予不利待遇。」 但華航不肯罷手! 仍就召開人評會調查工會幹部是否毀損公司商譽, 或以破壞勞資和諧予以處分! 在政府標榜勞資協商推動勞基法修法之際,政府指派的董事長何煖軒連工會都打壓迫害至此, 還談啥勞資會議協商!! 談啥? 不聽資方的就解僱,不愁沒有理由啦! 勞動部裁決他們根本就不甩啦! #何煖軒有恃無恐連賀陳旦部長他都沒在怕的啦! #聽說買媒體廣告錢也花了。 #打壓工會寒蟬效應。 分享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華航不甩勞動部,反對過勞被解雇?!<br> 抗議華航公司不當懲處員工 新聞稿 發稿單位: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中華航空企業工會<br> 新聞聯絡人:<br>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秘書長 林佳瑋 0963209876<br> 中華航空企業工會 理事 黃慧甄 0913825926 訴求:要求華航公司立刻撤銷解雇、懲處!… 更多 目前行政院推動的勞基法修法,將「輪班間隔縮短」、「放寬七休一」等條件,交付勞資協商,然而台灣勞工想要跟資方進行勞資協商時,竟是遭到解雇的命運! 6月23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其他交通運輸業工會,在交通部前辦理「交通運輸業工時大體檢」行動,抗議交通運輸業的血汗勞動狀況;然而,中華航空公司在事後秋後算帳,分別在7月6日、12月8日召開人評會議,以「破壞勞資關係為由」,將擔任行動主持人的林馨怡(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華航企業工會第三分會常務幹事)、發言代表的朱良駿(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華航企業工會理事)、行動劇演員張書元(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常務理事、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點名解雇及懲處!<br> 林馨怡、張書元以及朱良駿等三人,因為到交通部抗議交通運輸業的過勞血汗狀況,卻遭到中華航空公司開評議會懲處,已經是明顯違反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以及第5款,並且有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106年勞裁字第33號案,判定華航公司違法在案。作為官股投資的公司,理應遵循勞動部的裁決決定書,往勞資和諧的方向邁進,詎料,華航公司竟然於7月6日、12月8日召開人評會,直接對林馨怡做出解雇懲處、張書元遭記過調職、朱良駿記過,明顯藐視勞動部,非理性與工會進行嚴重對抗。而朱良駿轉貼11月28日「航空業抗議勞基法修法團結晚會」的新聞稿,亦遭到華航公司約談。 只要員工對過勞狀況提出意見、對勞基法修法表達不滿,就遭到華航公司嚴厲整肅,請問行政院長賴清德,「勞資協商」該如何進行?請問林美珠部長,現在華航公司明顯不甩勞動部的裁決判定,你又該如何要求企業自律?只要員工對現行法規提出疑義,就被扣上「破壞勞資關係」的大帽子,而中華航空公司是交通部投資的公司,使用如此蠻橫硬幹的方式對抗工會,更何況是台灣其他一百多萬間沒有工會的民間企業?在去年6月24日空服員罷工時,行政院曾經表示要改革華航,然而,罷工一年多過去了,工會卻悲哀地發現,台灣勞工要進行勞資協商,依舊是被以解僱、懲處等最嚴厲的方式對待,所謂的「改革」淪為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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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157974286568 | 2017-12-08 13:29 | 1975 | 79 | 【最重要的就是這個「#BUT」...】 行政院最新的礦業法草案, 發現很多正面的法律條文與修辭後面都有很多「#但是」。 1、從沒做過環評的礦場應該要補做環評。 #但是只有最近五年內平均生產量五萬公噸以上的礦業權者才需要補做環評。 #但是就算被認定不應開發,也可以一直提替代方案,就算沒有替代方案重新送審,也不一定會被廢止礦業用地。讓補做環評流於形式。 →#所以像亞泥若補辦環評未通過,也不一定會被廢止礦業用地… 更多 2、院版礦業法有納入原基法21條「諮商同意權的精神」 #但是只有修法後,進行礦權展限申請的個案才需要依原基法第21條辦理 #但是就算未踐行原基法,也不會被駁回展限或是廢止礦業用地,擺明讓業者不理原基法 →#所以像亞泥展現已經被火速核准,現在已經不用再去補辦原基法第21條的程序 3、礦業法大改革,回應社會期待 #但是目前所有申請展限中的個案,不必適用新法,不必遵守立法院的決議(要求目前展限中礦權應適用新法)。 #七月份礦務局公告的草案條文中,還有「已申請之礦業申請案件尚未准駁者,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現在這條居然不見了。 →#所以像是台泥寶來石礦,這種年產量動輒百萬噸的礦場,毋須在關鍵條文適用新法。 等待這麼久的行政院版礦業法, 還是沒有辦法管制這些破壞台灣環境國土的礦場。 未來在立法院審查, 我們會繼續把關堅持, 期待能夠真的把這部礦業法修好修滿。 |
1524079697627729 | 2017-12-08 11:11 | 4509 | 162 | 如果在台灣,企業會怎麼說呢? 不要逼我出走? 國家會失去競爭力? 勞工會失業…… 還有呢? |
1523287904373575 | 2017-12-07 15:43 | 3051 | 166 | 【不只是工時彈性化,連薪水都彈性化了!】 「非經常性薪資」包含加班費 、年終獎金、 績效獎金 、津貼等等,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 「非經常性薪資」占平均薪資比重逐年增加, 顯示這10幾年來, 「經常性薪資」成長幅度遠不如「非經常性薪資」。 政府統計資料可以顯示, 越來越多雇主因應景氣風險的手段, 會選擇支付較低的底薪,額外再以「非經常性薪資」加班費、獎金等等……… 更多 來控制勞工加班。 讓勞工有加班才能墊高薪水維持開銷, 沒加班還要擔心不夠開銷。 這就是資方團體口中所說的, 「勞工想要加班,不要週休二日」。 這才是真正的問題之所在。 從薪資結構上來看, 這個彈性就是,景氣的風險和經營的成本從資方身上轉到勞工身上。 不只是從1996年開始, 工時就已經彈性化, 勞工連薪水都彈性化了, 彈性還不夠嗎? |
1522324021136630 | 2017-12-06 14:26 | 1423 | 41 | 【工程安全的重要性應大於工程進度!】 營造業罹災率第一名這是常識, 依據105年度勞動檢查年報統計, 營造業重大職災死亡比率為46%, 如果再細分各類工程, 以2016年統計營造業重大職災統計, 傷亡人次第一高是建築工程(73人次,41.24%), 其次則是拆除修繕補強作業(57人次,28.81%)。 可知建築工程的從業人員是罹災的高風險群,… 更多 災害主要類型即是墜落、滾落。 職災失能嚴重率指數, 營造業為615排名第三。(前兩名分別是礦業及土石採取業、電力及然氣供應業) 營造業罹災率的原因, 經常被歸納為不安全的行為、不安全的機具設備、不安全的環境及個人安全裝備不安全等, 其實都緊扣著工作場所工安管理的問題。 基層勞工經常有「因為命運艱苦所以從事危險工作」的宿命理論, 因此對自身安全的保障較為忽視。 但是,業者重視工作場所工安管理嗎? 還是從業主到承包廠商,都只著眼於工程進度,希望盡速完工?! 營造業一直反映, 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施工安全評估的書審資料準備繁複, 希望政府能夠檢討書審制度(可以省去30日的作業時間), 而勞動部也在修正說明中提到,「考量目前事業單位安全評估能力及安全管理水準已明顯提升」、 「為協助事業單位強化自我評估危害能力」, 讓人不解, 究竟勞動部以何種數據、指標,認為可以放心把安全交由事業單位自行把關? 我們不禁要問危險評估的書審的價值是什麼? 如果是政府督導事業單位,施工前的危害風險評估是否有確實, 政府又怎能輕易地放寬標準,從原先樓高50公尺(約16樓以上)需書審,改為80公尺(約26樓以上)才需書審, 然後又宣稱, 會強化中型工程的勞動檢查,請問職業安全檢查人力有增加嗎? |
1521153677920331 | 2017-12-05 09:42 | 5057 | 210 | 【有問題的是經濟體質本身出問題; 而不是勞動條件僵化造成問題。】 根據中研院李宗榮和林宗弘兩位學者研究, 「1987年台灣出口外銷產值,78%是中小企業貢獻的; 但是到了2005年,中小企業外銷產值佔外銷部門比例只剩下18%。 相反地,當我們說三星,LG,現代三大集團壟斷韓國經濟的時候, 20年來,… 更多 台灣前10大企業企業佔比,卻由25%爬升到破40%, 光是一家鴻海營收佔台灣GDP比例高達22%。 台灣500大集團,有1/3營業收入來自中國, 這500大在海外員工數是250萬人, 在國內只僱用150萬人。 這些台灣接單,中國生產模式是台灣的「葉克膜經濟」, 追求低工資模式,這拯救不了台灣企業的低毛利率。 追求低工資的中小企業純益率仍然低落。」 台灣這些產業,經濟發展的問題, 國家絕對不能再以幫助資方,雇主用勞動力成本cost down 的方式維持競爭力, 不要把問題全部轉嫁到勞工身上, 叫受僱者習慣低薪,長工時。 因為有問題的是, #經濟體質本身出問題; #而不是勞動條件僵化造成問題。 -- 研究內容出自【 未竟的奇蹟:轉型中的台灣經濟與社會】 編者:李宗榮、林宗弘 出版日期:2017年12月 出版社: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
1520175284684837 | 2017-12-04 10:08 | 12245 | 830 | 【立法的原則, 要避免讓極端有漏洞可以鑽, 而不是讓極端合法化!】 重點不是猝死的護理師,該不該選擇「在職進修」; 就像我說,光是一般人的上班+加班12小時, 還要上下班通勤2小時+在公司兩餐用餐時間2小時, 剩下的時間足夠休息嗎?通勤算休息嗎? 重點在於,… 更多 如果猝死的護理師班表將「實習」改成「白天班」, 另外在我劃上螢光筆的週一或週二排一日休假, 那麼這個班表就是完全合法, 那麼,讓這個護理師猝死的「工作強度」還是一樣。 悲慘的是, 這班表不是這位猝死的護理師專屬, 這是現行許許多多排「花花班」的護理從業人員排班經常會遇到的真實問題, 半夜12:00下班,早上8:00繼續上班; 三天後, 下午4:00下班,晚上12點繼續上班; 三天後, 早上8:00下班,下午4:00繼續上班。 這樣還不含交班,加班時間, 然後經年累月的勞累,壓在護理人員身上。 這就是護理人員期待已久的「要改革」,要求輪班間隔至少11小時, 因為上班是「要謀生」,而不是「找死。」。 立法的原則是什麼, #要避免讓極端有漏洞可以鑽, #而不是讓極端情形合法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