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ID | 時間 | like | comment | 內容 |
---|---|---|---|---|
222868324503285 | 2012-07-18 11:54 | 2 | 0 |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北區辦事處(以下簡稱北區處)於101年6月28日公告101年度第1批8宗國有非公用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並訂於101年7月31日於北區處臺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90號5樓會議室當眾開標,公告後詢問度熱烈,為讓資訊充分揭露及促進民眾對該項產品之了解,特藉由內政部營建署於101年7月18日(星期三)下午2時整,假臺北市國際會議中心101C、101D會議室(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號1樓),召開101年度第1次都市更新投資說明會之機會,同時於101D會議室辦理101年度第1批8宗國有非公用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個案諮詢服務活動,歡迎有興趣者,踴躍參加。 … 更多 北區處表示,依101年1月4日公布修之國有財產法第53條規定,非公用財產類之空屋、空地,並無預定用途,面積在1,650平方公尺以上者,不得標售。另依行政院政策指示,臺北市精華地區國有土地停止標售作業,逾1,650平方公尺(500坪)之大面積國有土地亦不再辦理標售。北區處為促進國有土地有效利用,將更積極規劃篩選交通便利、區位條件俱佳的國有地陸續推出辦理招標設定地上權。 北區處進一步表示,本批次招標設定地上權之土地,除具有前述交通、地點良好條件外,尚有低權利金底價、低地租及50年長期使用不怕惡房東的‘二低一長’優惠與目前市場上地上權產品有所區隔。本次權利金底價,臺北市係以市價5成、新北市以市價4成、花蓮縣以市價3成訂定;地租係按土地申報地價之3.5%計算年地租(出租土地係按申報地價5%計算年地租),爾後,隨申報地價調整之日同時調整地租,即地租之費率3.5%固定不變,有利理財規劃;有了長期合法使用權利就可妥善規劃,不怕房東調價、租約到期不續約或中途解約,致須另覓處所之窘境。以上標的不動產詳細內容如附件,倘有意投標者,請至北區處網站查詢或下載相關投標資料或親洽北區處全功能服務櫃檯(臺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90號3樓)領取相關投標資料,踴躍參加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