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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7829672639514 時間:2020-02-25 20:30 #勞動權益 在職場上經常會有職務調動,也有勞工朋友表示應徵的職務與進去後實際擔任的職務有差異,那在勞基法的規範中,雇主或主管可以任意調動僱員的職務嗎🙄 在說明之前要先提醒大家,在應徵職缺時千萬不能隨意跳過勞動契約👀,很多時候沒有明文的紀錄在爭議舉證時會比較困難。 以勞基法第10-1條所提及,職務調動不得違反勞動契約的約定,而且不能違反五原則(詳細文條請見最後連結): 1. 職務調動的正當性 2. 勞動條件無不利變更… 更多 3. 職務異動的合理性 4. 工作地點變更之補償 5. 需考量異動者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總的來看,職務調動並非不可行,但不得違背以上五個原則,詳細說明請見👉️ https://reurl.cc/31GxbV 參考法源:https://reurl.cc/6gW5ey 如有任何問題,都可以洽詢當地相關主管機關,由政府來協助你。 #職務異動 |
通常任意調動職務就是要你知難而退的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