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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 127,511 個讚 · 11,681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們一起勇敢,照亮孩子的未來」 立法委員 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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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府終於亡羊補牢,華興案最新裁處結果公布!
 
上個月中,我們揭露了台中華興托育中心的恐怖集體虐嬰事件之後,台中市府在第一時間道歉,並且承諾會儘速重新調查。
 
雖然在上週,台中社會局初步判定「托育人員未達違反兒少權法程度」,然而今天仍翻盤當初判定,公布最新的裁處結果!
 
⚠️ 3 位施虐的 #托育人員:
黃昀恩、簡淑貞及林瓘萍等三位托育人員,經查對眾多幼童有多次、反覆不正當行為,依照《兒少權法》第 97… 更多 條,各加重裁罰 15 萬元並公告姓名,10 年內不得擔任兒少福利機構工作人員。
 
⚠️ #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負責人簡淑喜對托嬰中心照顧管理有重大疏失,依《兒少權法》加重裁罰 30 萬元,托嬰中心停辦 1 年,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除此之外,此次裁罰公文將以掛號寄送給收托幼童的家長,托嬰中心也須儘速舉辦家長說明會。
 
對於台中市府終於全面重新調查,並確實依法懲處相關人員,我們給予肯定。
 
不過我們仍必須直言,這次的裁處只是 #亡羊補牢,如果當初台中市府及社會局有依照相關規定及流程,好好地審閱監視器畫面,這次的事件就不會演變到今天這種地步。
 
未來,我希望地方市府與中央主管機關,都能好好檢視現有的調查及處分流程及程序。如此嚴重的虐嬰事實,不該讓家長如此孤立無援,甚至必須求助民意代表及媒體,揭露事實引起廣大輿論後,才能迫使市府正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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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塵萎妲
    @{王祥益|100019358106001} 台中市社會局一年前就知道業者違法虐嬰,未依法保全證據也不嚴格執法開罰,這不是包庇,什麼叫包庇?

    是否貪污有賴檢調偵辦,但是否包庇我想人民有眼睛都看得很清楚。
  • 王祥益
    @{塵萎妲} 有對價關係才會有包庇行為,初審與複審結論不同可供討論,有證據指出台中公部門貪瀆包庇行為嗎?
  • Chia Che Lu
    幫他翻譯一下:怎麼可以針對我KMT執政的縣市,其他縣市都沒人犯錯嗎?妳不連其他黨執政的縣市一起監督就是針對我大KMT啦。
  • 王祥益
    @{吳俊泓|junhong.wu.37} 台灣發生虐嬰虐童事件層出不窮,王立委關切過?重要是立法嚴懲涉虐者才對,如此才是好立委不是嗎?
  • 塵萎妲
    @{王祥益|100019358106001} 目前只看到台中社會局有包庇違法虐嬰機構啊,請問他們是不是有欠電的嫌疑?
  • 吳俊泓
    @{王祥益|100019358106001} 都已經懲處了,還此地無銀三百兩?
  • 王祥益
    單單關注台中涉虐嬰案,未免有此地無銀三百兩之嫌疑?
  • 徐玉琴
    麻煩委員關懷一下兒童性侵案 與外配 當然酒駕 性侵都建議修法嚴懲
  • 許淑媛
    @{Chang Jessie} 這個需要家長檢舉
  • Chang Jessie
    @{Will Chuang|will.chuang.7} 不錯,政府官員為了選票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等事情發生才再來罰款就好了!
  • Will Chuang
    @{Chang Jessie} 沒有營業證明的都一堆了 消安不合格算小事
  • WS Lu
    @{塵萎妲} 我知道啊⋯⋯行政需彈劾
  • 塵萎妲
    @{WS Lu} 這篇只有寫到行政懲處的部分,刑事責任應該要看檢調偵辦進度。
  • 劉建宏
    我們只希望小朋友能平平安安健健康康長大,不要再發生事情以後才在那裡說什麼遺憾,希望不要再有這些虐嬰事件出來了
  • Kaobe Ejhih Youeryuan
    真的 不說托嬰中心業者 私人的也有 還記得之前高雄保母跟刺青師小孩的那件事 後來風向變成好像是刺青師是壞人一樣⋯那麼可惡的事情都沒有跳出來說 真的是 全台那麼多間 跟私人的事件他應該都要出來才對啊
  • 劉建宏
    @{Kaobe Ejhih Youeryuan|100026773599754} 沒錯光是2020年台南也是發生一間托嬰中心業者也是被停業一年而已,其實台南也不只這些而已多年前東區也有一個托嬰中心悶死小朋友,也沒有看到市長有所道歉,也沒有看到的有人出來發聲,真的是因為南部就是他們的大票倉南部的小孩真的就該死嗎
  • Kaobe Ejhih Youeryuan
    @{劉建宏|100002681966082}真的 明明全台都一堆這種事件 就專門在這種時期跳出來說而且只說台中 其他地區的小孩都不是小孩嗎
  • 劉建宏
    那請問偉大的委員為什麼台南又發生保母虐童事件卻不見你們來要求台南市長道歉呢?同樣是每個父母的心肝寶貝,每次出事情都是一些合法保母還有合法的托嬰中心那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不要每次有人虐嬰事件每次都是不了了之,就像高雄去年發生的也是合法保母,還有台南前年也是一個托嬰中心為什麼那些業者都只是被罰錢了事,可以麻煩委員們到底要我們這些為人父母的人怎麼做才好
  • 徐玉琴
    @{Ying-Yu Chen} 台灣的法律很奇怪 一直在保護犯罪人
  • 彭小薇
    @{美小蒂} 真的是沒辦法相比...恐懼感
  • 美小蒂
    覺得罰太輕, 十五萬會不會太少了?
    如果施虐人員改名換姓呢?
    試想一個還不會走路 不會說話的嬰兒
    被任意的拍頭 踢椅子 頭下腳上倒吊 嘴裡塞布關在狹小空間裡, 心理創傷跟身體創傷要花多少錢多少時間才能修復 ?
    這些心理有病的大人不抓去關一陣子怎麼會反省? 付一付錢就沒事了啊
  • Tai Sing Lee
    謝謝委員,不然這些國民黨及市府垃圾不知道要掩蓋到多久,甚至出人命
  • Titus Lin
  • 林耀玄
    一定要確定大家都順利脫產了,再開罰
  • 張恬
    @{小瓔小瓔}翻盤了
  • 施香香
    謝謝委員的努力,也希望繼續推動加重罰則,例如托育中心停辦一年就很無關痛養,不適任的機構和負責人(會有施虐行為的一定是共犯結構,管理者不作為或默許),應當撤銷執照和負責人永遠不得開立托育機構。
  • Fuong Wang
    謝謝您的協助,謝謝您的力量,滿滿的哀傷,即使看到懲處名單,仍然為那些受虐的嬰兒哭泣
  • May-Huai Wang
    @{Audrey Lin} 教育局呢?
  • Audrey Lin
    市府機關承辦人員瀆職,社會局都不需要有人被處分嗎?都不用負責嗎?(感謝婉諭立委的努力)
  • 林莉亞
    謝謝您用心關注後續💗
  • 葉乃華
    匪諜藏其中??
    傷害台灣幼苗
  • Yimin Juang
    該做些什麼可以降低再發生類似事件呢?
  • Diana Wang
    根本就不適任了! 什麼10年? 什麼一年?
  • Jessica Wu
    兒少法修法應盡快修法
  • Shirley Lam
    請問有刑事後果嗎?
  • 林森森
    分享
  • Hubert Hong
    15萬+10年?!
    這類應該終身不適任了!
    想想十年之後...
  • Hsin-tzu Liu
    這是冰山一角吧 其他教室的監視器呢 大褓小褓呢
  • Chang Jessie
    希望政府不只治裁這些虐嬰童事件,也要治裁違法【超收】和【消防設備不合格】的補習班和幼稚園(私下跟官員和稽查人員私通的)(高雄市非常多)。
  • 馬克思
    沒有刑事責任嗎? 失職公務員懲處?
  • 黃永瀚
    水啦
  • 邱顗宸
    支持🙏
    嚴格審視
    重罰施虐
  • YS Chen
    施虐者照片都應該要公布
  • Gail Lin
    終身不能當保育員啦
  • 賴士傑
    未免罰得太輕了,小孩才幾歲根本毫不知悉的情況下,被暴力對待 父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嗎?
  • Chai Rui
    托嬰中心停辦一年?也太短了吧!
  • 曾小蘋
    台中市罰的太輕了應該要關個十來年已經造成傷害了。難道要等到小孩受更重的傷才知道嚴重性嗎
  • Eunice Chung
    應該終身啊,罰錢根本不痛不癢,為什麼不用坐牢?十年後復職,難道不會因為心理不平衡又找小孩發洩嗎?
  • QuanYu Huang
    改個名字就重來了
    沒事沒事
  • 余宜蔓
    罰30萬+停辦一年!?想說是不是我看錯…不可思議,根本不痛不癢!
  • Sabrina Li
    根本不夠重啊
    傷害成年人要坐牢傷害小孩為什麼不用?而且傷害小孩還比傷害成年人輕鬆容易處罰又低是在告訴大家想傷害就挑小孩去傷害嗎?
    還有為什麼不是終身不得從事?如果關十年再出來再傷害再關十年再傷害的循環這樣一個人一生中不是也算可以傷害小孩個好幾次?
  • WS Lu
    委員,這還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累犯,一罪一罰!
    刑事責任?

    還是只虛晃一招……
  • 賴大維
    才罰這樣? 人家辛辛苦苦養大的孩子受到這樣的對待罰個幾十萬叫做重罰? 會不會太好過了?
    不要說啥法律就是這樣判...

    有這種鬼法律才需要修改.. 不然選妳出來的價值是啥? 立委大大可以麻煩再更重視這樣的問題好嗎? 拜託
  • Amily Chen
    小孩那麼小這樣虐待他們根本就是蓄意謀殺..罰個15萬就沒事了..還有天理嗎?!小孩子受到的影響是一輩子的.唉😮‍💨孩子還是自己帶吧
  • Ying-Yu Chen
    停辦1年?
    呵呵🤭給他時間轉移陣地嗎

    還有應該終身吧!20年後再出來害人!

    太過分了吧
  • 仇湉
    說真的,這樣的事情一再發生,是否可以拉高考證照的困難度,還需要心理狀態考核等配套,否則就跟考駕照一樣,路上一堆三寶當碰碰車開
  • 鄭蕙青
    感謝委員 真的有在為人民做事
  • 芯蘿荻
    還是覺得托育中心應直接永久停業因為整間教育機構都有問題,不過還是有看到委員在努力了!謝謝您!希望其他縣市也能跟進🦾
  • Eunice Chen
    感謝委員
  • Alex Tseng
    盧市長是願意做事、傾聽民意的好市長!💪💪💪
  • Noah Vina
    十年之後還能從事保母工作?!這樣對嗎!開業的也還能再開,可憐的孩子。
  • Mina Chen
    辛苦了!但罰得真的不夠重,請委員持續關注並推動相關的法令制定,希望各縣市孩子們都能平安健康成長
  • Fong-Wun Chan
    謝謝委員的努力,也希望除了台中,各縣市都應該有一定的標準流程,讓家長們遇到事情不會求救無門,要自己舉證,還無法得知裁處過程與結果
  • 藍彗華
    支持修法加重處分
  • 蘇文儀
    終於,可不可以要求各地方政府都要有一致性的裁處,而且懲處實在太輕,孩子受虐是一輩子的陰影
  • Chang A MI
    遲來的正義 謝謝 🙏
  • Kiki Kiki
    感謝委員出來幫助家長出聲!但是市府道歉,那些做錯事的人~虐嬰和負責人難道不用也在記者會上公開道歉嗎??
  • Jenny Hou
    謝謝處理
  • Roshanta Liu
    謝謝委員的努力💪!希望裁罰更重更有警惕作用!
    每個孩子都是寶貝啊!
  • 陳瑋茹
    支持及感謝委員的努力! 媽媽們都看在眼裡...
  • Tzu Yen Hsu
    謝謝委員為兒童權益努力~
  • Vita Kuo
    只有停辦一年真的還是難抑眾怒 終生不得開業才合理吧!
  • 詹鎮稼
    感謝處理
  • S-Fish Wang
    謝謝委員處理這次事件
    華興連同幼兒園已經關閉不營業了
    我們家長也因為這次事件連帶
    必須再找新的幼兒園
    希望她們真的受到譴責與處罰
    並真心檢討自己的過錯
  • Min Chen
    改名之後又可以從業了
  • ShihYin Lu
    打成人的罰則那麼多,打小孩總是輕輕帶過。
    只懂欺負弱小,誰敢再相信這是法治社會
  • 謝政言
    委員辛苦了,👍👍
  • 塵萎妲
    謝謝婉諭委員和時力台中黨部持續追查,台中市社會局願意重新認定並裁罰是好事,但也證明了他們過去一年來他們對違法虐嬰機構的包庇縱容!
  • Angel Chen
    真的不夠重!!!
    應該虐童者以及托嬰中心永不得再從事該行業以及開業!!!
    因為牠們全部都已喪失人性,不能再給牠們繼續危害幼童的資格與機會。
  • Tina Cheng
    希望還可以公佈身份證字號,因為這些人將來可以改名,即使N年後我不希望我的下一代有機會讓他們托育
  • Vita Kuo
    輿論決定處分輕重 法律跟本無用處跟權威
  • Margaret Chou
    謝謝委員的努力
  • 江昂家
    三位噁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