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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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01 11:28
台中市府終於亡羊補牢,華興案最新裁處結果公布!
 
上個月中,我們揭露了台中華興托育中心的恐怖集體虐嬰事件之後,台中市府在第一時間道歉,並且承諾會儘速重新調查。
 
雖然在上週,台中社會局初步判定「托育人員未達違反兒少權法程度」,然而今天仍翻盤當初判定,公布最新的裁處結果!
 
⚠️ 3 位施虐的 #托育人員:
黃昀恩、簡淑貞及林瓘萍等三位托育人員,經查對眾多幼童有多次、反覆不正當行為,依照《兒少權法》第 97… 更多 條,各加重裁罰 15 萬元並公告姓名,10 年內不得擔任兒少福利機構工作人員。
 
⚠️ #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負責人簡淑喜對托嬰中心照顧管理有重大疏失,依《兒少權法》加重裁罰 30 萬元,托嬰中心停辦 1 年,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除此之外,此次裁罰公文將以掛號寄送給收托幼童的家長,托嬰中心也須儘速舉辦家長說明會。
 
對於台中市府終於全面重新調查,並確實依法懲處相關人員,我們給予肯定。
 
不過我們仍必須直言,這次的裁處只是 #亡羊補牢,如果當初台中市府及社會局有依照相關規定及流程,好好地審閱監視器畫面,這次的事件就不會演變到今天這種地步。
 
未來,我希望地方市府與中央主管機關,都能好好檢視現有的調查及處分流程及程序。如此嚴重的虐嬰事實,不該讓家長如此孤立無援,甚至必須求助民意代表及媒體,揭露事實引起廣大輿論後,才能迫使市府正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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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02 12:09
未來一年,繼續在教育文化委員會努力!
 
昨天立法院進行了一年一度的「委員會抽籤」,重新分配委員會。
 
在這裡和大家報告,新的一年,我將繼續在教文委員會努力!
 
過去一年在教文委員會努力的議題,包括學生權益、體罰案件、兒虐案件、特殊教育、實驗教育、體育班、山海教育、108課綱、校園食安等等,我們一定會繼續耕耘。
 
當然,在其他領域的議題,像是家庭照顧、兒少權益、性別平權、精神衛生、民生生活等,也都會持續努力。… 更多
 
在立法院的第三年,我們仍謹記著對大家的承諾-照亮孩子的未來,競競業業地度過在立法院的每一天。
 
未來一年,再請大家多多指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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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21 12:04
每次苗栗只要被討論了、上新聞了,十之八九都不是什麼「好新聞」。
 
這一次,是前後任議長收受公關費,涉嫌 7 年以上貪汙重罪。
 
今日媒體報導,有意角逐國民黨苗栗縣長提名的現任議長鍾東錦,16年前充當前議長的白手套,收受 1000 萬元公關費,協助業者推動通霄掩埋場的計畫。
 
從坤輿到通霄掩埋場,讓苗栗居民日曬雨淋長期抗爭的,始終是背後的業者、金主與民意代表,始終是傷害百姓的官商勾結。
 
從 1990… 更多 年代至今,黑道、金權、地方勢力的勾結,仍然是苗栗政治不變的背景。
全台唯一一個沒有政黨輪替過的苗栗縣,簡直就是黑金政治的培養皿。
 
我在苗栗成長、工作,苗栗是苗栗人的苗栗,不是黑金勢力的苗栗。
 
除了生氣、無奈,作為苗栗女兒,我不會坐視不管,更不會放任我們的故鄉繼續淪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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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29 21:07
成功爭取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
虐嬰、不當照顧可終止契約,最高罰 50 萬!
 
先前我們曾收到不少家長陳情,許多不肖的托嬰中心業者經常使用話術誘騙或威脅家長,迫使家長同意「不簽訂書面契約」,或即使簽訂契約,業者也可能在書面契約中加入可以規避責任的條款。
 … 更多
這樣的狀況之所以一再發生,是因為既有的托嬰中心契約範本,只是「行政指導」,並沒有法律上的約束力!導致即使有範本存在,也可以被修改成不平等的契約內容。又因為托嬰中心數量少,家長們往往是一位難求,為了順利將小孩送托,只能選擇不定契約或含淚簽字。
 
為此,我在第二會期時就提出預算案,要求將書面契約範本修正草案,納入具強制效力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此一來,即使幼兒園業者自行加入相關不平等條款在內,家長的權益也不會受到影響。
 
上週五,衛福部社家署終於發佈了「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往後,違反定型化契約的條款直接無效、主管機關得派員查核是否遵守規範、發現業者違規時還能依消保法開罰!
 
最大的進展,就是「限定收費項目」,讓業者不得巧立名目收取額外的費用!
 
過去兩年來,也很感謝中華民國 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的努力,參與了官方多場契約修訂的會議,終於促成了草案的修正,讓家長們送托嬰兒能有更完整的保障!
 
這次的草案將會預告 6 個月,並在今年 9 月 1 日正式上路,詳細的契約內容可以在社家署網站上看到。我會將連結放在留言區,也請大家用力轉發,讓更多家長們知道這項改變,讓孩子們能受到更妥善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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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30 12:06
終結詐領助理費歪風,讓陽光照進地方議會!
 
大家最近是不是很常看到議員詐領助理費,而被起訴、判刑的報導?
 
其實過去一年,全台不分地區、黨派、藍綠,共有 7 位議員詐領助理費判決定讞,他們的犯罪所得從 5 萬多元到 1,142 萬,刑期從 1 年 10 個月到 12 年 6 個月不等。如果再把司法調查、起訴、歷審判決中的縣市議員也一起計算,更是不計其數!
 
詐領助理費,顯然已經是不分藍綠、不分區域的普遍現象。… 更多
 
民意代表本該做人民的表率,但我們看到的,卻是議員違法詐領助理費的生態多年不改、一再頻傳,不僅讓選民對他們失望、也讓選民對地方政治失望。
 
然而,詐領助理費的問題,真的只是因為地方議員特別「痟貪(siáu-tham)」嗎?為什麼不分黨派、縣市都會有這種現象?詳細了解後,我認為除了個人的品德好壞,跟法條的侷限也有關係!
 
我們不該再放任錯誤違法的行為,更不該無視制度上的困境。因此,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的修法版本與修正動議! 我們迫切的希望,這次時代力量的修法,能開啟地方議會改革的第一步,然而,我也要呼籲民進黨、國民黨,甚至是民眾黨,都應該支持這樣的修法方向!
 
地方政治是民主法治的根基,只有從源頭杜絕地方議會長年以來的陋習與分贓結構,才能讓人民找回對政治的信心,如此一來,地方民代也才不會只能比拚「選民服務」,更能為人民的納稅錢及市政品質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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