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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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12-01 06:47
上週四我在衛生環境委員會質詢陳時中,有關「秋冬防疫專案」對海外台灣人回家造成的困擾,與要求航空公司檢查「採陰證明」,他們真有能力辨別真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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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 自指揮中心發布秋冬防疫專案要求所有入境及轉機旅客,都需提供登機前須附3日內新冠肺炎的陰性報告,不然就無法登機。我們馬上就接到各路的陳情,許多海外台商台僑立刻碰上執行困難。無論是醫院無法檢測、格式不合,或不合指揮中心要求。歷年數據來看海外高達205萬台僑,每逢年底更有百萬人次以上的返國過年熱潮。顯然陳時中的命令恐讓百萬台灣人返鄉出現了極大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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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們先前所料,近日立刻爆發數十例境外移入,據傳有些是已取得採陰證明,甚至傳聞有管道可取得不實證明,我們不希望又不幸言中,只希望指揮中心要求,不會成為安全幻覺讓我國陷入更大的防疫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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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對於限制國人返台是否違憲之事,指揮中心的回答非常有問題,指揮中心片面宣稱措施無違憲,不但讓民眾誤解,對是否侵犯大法官釋憲職權更是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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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線防疫人員辛苦了,長期付出國人都感念在心,我們只希望上頭命令不要讓第一線努力白費,還讓防疫陷入更大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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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請委員也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懇請委員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 更多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避免地方環保局因非公告機具推卸不取締,卻認可住家違法設置設備為工場,變相放寬以工場標準管制情形。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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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12-13 20:43
「優良讀物出現問題怎麼辦?免驚!我們一起告訴文化部!」
 
《小女孩身體的秘密》確定修正改版,調整過時、錯誤資訊
 
先前,我們曾向文化部質詢有關於 #優良課外讀物 的選書問題,當時我們發現了,2007 年度文化部推薦的優良讀物之一-《 #小女孩身體的秘密》,當中出現的傳統性別刻板印象,令人質疑文化部優良讀物的選書標準及評選機制。
 … 更多
仔細閱讀這本書,當中確實有許多很棒的性教育知識,但,書中出現的「清純的少女不能用棉條?」、「月經不能游泳泡溫泉,才是美麗優雅的淑女?」、「遇到性騷擾,放寬心不要理他就好?」等資訊,其實並不那麼正確。
 
因此,當時我就要求文化部全面檢討優良課外讀物的推薦評選機制,並且,針對已經被評選為優良課外讀物的書籍,若經過時間推移,被查證或反應具有不正確知識、或過時的性別刻板印象內容,也應有管道讓民眾反應,才能確保孩子享有優良的閱讀環境。
 
不久前,文化部告知我們,《小女孩身體的秘密》將進行 #修正改版,會將書中資訊錯誤或不合時宜之處調整後再重新出版;除此之外,在文化部的優良讀物推薦網站上,也更新了民眾反應信箱,若民眾對於獲推介讀物有相關意見,便可直接去信反映,再由文化部轉知出版社進行處理。
 
謝謝此間出版社,願意容納意見進行調整。性教育一直都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有好的書籍幫助家長和孩子入門,對於推廣、深化性教育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我們除了肯定文化部的做法之外,未來也會持續緊盯優良讀物的評鑑及反應客服機制,若各位家長有發現其他被評選書籍中出現問題,也可主動提出反應,後續有任何問題,也歡迎告訴我們。
 
讓我們一起,讓孩子的閱讀環境越來越好!
 
🔗 文化部中小學生讀物選介:http://book.moc.gov.tw/book/
📪 文化部客服信箱:book.service@moc.gov.tw
🔎 當時質詢:https://reurl.cc/Gr37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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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請委員也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懇請委員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 更多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避免地方環保局因非公告機具推卸不取締,卻認可住家違法設置設備為工場,變相放寬以工場標準管制情形。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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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12-15 19:00
「勞退基金弊案,勞金局、金管會、法務部該做的功課」
 
日前勞退基金的代操弊案,引起全民的憤怒,除了徹查相關交易有無涉及不法,勞金局、金管會、法務部仍然有許多功課要做,來保障勞工的退休金,免於金融禿鷹的啃食。
 
*積極追償及時保全,莫讓全體勞工買單
 
最近十年內,勞動基金發生四起弊案。除本次以外,其他三次共造成逾40億元的損失。
 … 更多
其中,僅安泰投信全額賠償1億7,362萬餘元。日盛、寶來的民事訴訟,今年5月15日被台北地院以非背信罪被害人(僅認定投信公司之員工對公司背信)、未證明損害以及因果關係等為由,判決駁回原告勞動基金運用局之訴(上訴中)。
 
勞動基金運用局應積極追償、及時保全,以免求償無門,讓全體勞工買單基金損失。
 
另外,我要提醒金管會和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本案恐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3款(意圖影響證券之價格與他人為相對交易之行為)及第4款(意圖影響價格高買低賣而有影響市場價格或市場秩序之虞之行為)。投保中心更應評估,是否要代表受害投資人進行團體訴訟,替投資人討回公道。
  
*積極評估與復華投信的委託契約
 
這次涉案的復華投信,在109年度的兩次委託經營案,一共取得了130億的代操額度,新制勞退110億、舊制勞退10億、勞保及國保基金各5億,委託期間皆是5年。
 
復華投信出了這麼大的事情,拿勞工的退休金去承接寶佳倒出來的股票,難道勞金局不能夠跟復華投信解除或終止契約嗎?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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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請委員也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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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避免地方環保局因非公告機具推卸不取締,卻認可住家違法設置設備為工場,變相放寬以工場標準管制情形。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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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12-16 10:00
防詐騙 愛注意! 我們服務處的黃千珉律師真的很貼心,特別交代小編來跟鄉親宣傳,最近有不少民眾因 #點擊手機不明簡訊連結 ,導致手機門號淪為詐騙工具,不僅不慎成為幫兇,甚至可能收到法院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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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請委員也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懇請委員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 更多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避免地方環保局以非公告機具推卸不取締,卻讚同住家違法設置設備為工場,變相放寬以工場標準管制情形。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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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12-26 10:00
▍保障身心障礙者平等投保權益! 消弭社會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 臣遠昨天(25日)參加了本黨團高虹安委員召開的「#身心障礙者保險權益促進公聽會」,與永齡基金會、愛盲基金會等團體、學者專家及政府部門一起對話,為身心障礙者爭取保險權益。 根據監察院調查,台灣身心障礙者投保人身保險之未承保比率分別為: 1、107年|25.47%
2、108年|29.29%… 更多 目前台灣身心障礙人士約有118.6萬人,而商業保險契約僅為202,004件,換算下來,平均每人不到0.2張。從數據來看,#身心障礙者的投保率遠低於一般民眾,與身心障礙者「被拒保」的普遍遭遇經驗相符! 臣遠認為保險公司若僅因身心障礙因素就拒保,是違反 #CRPD平等不歧視精神、 #法律前獲得平等承認 及 #人壽保險禁止歧視身心障礙者 等相關規範。 為改善此現象,本黨團提出《#身心障礙者保險權益促進基金設置管理條例》草案,最主要的核心目標就是由民間與人身保險業者提撥資金,設置身心障礙者保險權益促進基金,一方面補助身心障礙者保費,一方面補助保險業者相關費用與利差,來 #協助身心障礙者改善其投保商業保險受到的不平等處遇。 改善社會任何不公平、不正義的現象,是臣遠從政奮鬥的目標;也是民眾黨的立黨精神,臣遠永遠與民眾站在一起。 ====
🙌 輕鬆有趣的Andy哥在這裡,歡迎大家動動手指點這裡,追蹤 #邱臣遠委員 的IG:
https://www.instagram.com/chiu_chenyuan/
👉#IG chiu_chen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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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請委員也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懇請委員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 更多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避免地方環保局以非公告機具推卸不取締,卻讚同住家違法設置設備為工場,放寬以工場噪音標準管制情形。這如同大型車違規行駛於高速公路內車道卻不取締,反而放寬以小型車行駛高速公路速限來管制一樣。這樣合理合法嗎?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
258160682319288
時間:2020-12-29 07:30
#經濟委員會:
#大社降乙編
#大林蒲一坪換一坪爭議
#農地違章工廠應依法行政、200家以上斷水斷電 大社降乙編及大林蒲一坪換一坪爭議是最近一直關心議題,本會期最後一次質詢,再詢問王美花部長。 另外,我一直追蹤新增農地違章工廠的處理進度,之前農委會、經濟部回答我質詢時,號稱在今年年底之前要針對200家新增農地違章工廠斷水斷電,但是根據資料目前只有不到20家的新增農地違章工廠被斷水斷電。… 更多 在土地徵收的拆遷案之中,我們最常聽到地方政府說要依法行政,其實已經有很多法源可以處理新增農地違章工廠,不應該放任這些違法的工廠影響國人的健康、食安甚至環境景觀,我列舉幾個給大家參考。 建築法第86條第1款:擅自建造者,處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五十以下罰鍰,並勒令停工補辦手續;必要時得強制拆除其建築物。 區域計畫法第 21 條: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者,由該管直轄市、縣 (市) 政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 (市) (局) 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我也請經濟部要確實處理大林埔遷村問題、大社工業區降編問題,也早日解編龍崎兵工廠工業用地,推動龍崎泥岩地形自然公園。 #王美花
#陳吉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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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違章工廠也應取締。
257859645684871
時間:2020-12-29 08:46
#警械使用條例審議進行中
#兼顧人權並保障警察人員合理使用警械執法 近年來警察人員使用警械執法經常引起民眾關注,從去年的鐵道警察殉職,到上月桃園警追贓車擊斃少年,警察人員除了面對使用警械之顧慮,在執勤時使用警械而致人重傷、死亡等,通常也面臨冗長之司法訴訟及調查,有負擔刑期及賠償的可能,間接導致警察人員可能因為害怕被告而無法在正確的時機使用警械。… 更多 警察人員使用警械的時機在法制上須遵循警械使用條例,然而目前使用警械的種類及使用時機仍然在法律上欠缺彈性,也對警察使用警械重大案件欠缺調查機制。 為兼顧警察人員使用警械之彈性,並避免警察人員濫用警械,行政院及多位委員都陸續提出警械使用條例之修法,其祿也提出 #民眾黨 之警械使用條例版本,並與其他版本於本周一內政委員會進行法案審查。各版本主要多在 #警械種類之放寬、必要時是否得以 #適當物品作為警械、使用警械之重大事件是否 #設置調查或鑑識組織進行後續處理、警察使用警械是否 #適用國家賠償 等面向進行修法。 本次其祿辦公室與警察團體 #警工推 多次討論相關法案之意見,我們贊成警械種類及使用在合理且適當之範圍下給予彈性。同時針對警械使用之調查組織,考量這類司法案件多為司法機關基於職權調查,內政部成立警械調查組織所提出的鑑定或調查報告,不見得能作為司法上證據,因此我們著重於警察人員在使用警械之重大案件多能做成案例分析且研究之功能,也就是將警察使用警械的 #教育訓練 及 #行政制度 作為目標,在每次使用警械的重大案件中都能確實檢討警察同仁的訓練及出勤狀況,並提供內政部與警政署作為調整警察同仁執勤的制度檢討,藉由案件分析來建立警察同仁使用警械的合理態樣。相關條文已在本次審議中獲得討論,並獲得內政部贊同部分條文內容精神。 目前內政委員會進行審議後,「#警械使用條例」將後送院會,我們也期待能盡快通過二讀及三讀,讓警察人員能夠在 #保障人權 的前提下能更 #合理使用警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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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請委員也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懇請委員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 更多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避免地方環保局以非公告機具推卸不取締,卻讚同住家違法設置設備為工場,放寬以工場噪音標準管制情形。這如同大型車違規行駛於高速公路內車道卻不取締,反而放寬以小型車行駛高速公路速限來管制一樣。這樣合理合法嗎?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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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12-30 09:27
「社工勞權三大陷阱,政府立即檢討改善」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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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請委員也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懇請委員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 更多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避免地方環保局以非公告機具推卸不取締,卻讚同住家違法設置設備為工場,放寬以工場噪音標準管制情形。這如同大型車違規行駛於高速公路內車道卻不取締,反而放寬以小型車行駛高速公路速限來管制一樣。這樣合理合法嗎?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