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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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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管理者能有些風險管理的意識... 在公園運動、打球都是我們常做的休閒活動,但板橋有名高中生,卻因此受到了無妄之災.... 該生為了炫技,用了不熟練的背後傳球,隊友卻沒接好,皮球滾著滾著到了馬路上,害女騎士摔車重傷,七十天不能工作,向高中生與板橋區公所求償123萬,最後法院以「不正常傳球方式」為由,判高中生賠84萬。而負責管理公園的板橋區公所則沒有任何責任,免罰!… 更多 我國的司法之所以失去人民信任,就是我們在新聞媒體上可以看到這種令人哭笑不得、不食人間煙火的判決,不論法官出發點為何,這種言論若出現在判決書上,只會讓人逐漸對司法失去信心。 不管以正不正常方式傳球拋球,任何球類運動都會有球具或裝備不慎漏接、失傳的情形發生,而一個正常規範的球場,都應該要有圍欄確保不會有類似高中生的情況發生,而高中生更是明顯不具有償還84萬鉅款能力,這種判決,只能說相當可笑.... #場所主人不必負責開我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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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王詔南
    你有心的話不是應該攤開 新北市公園管理辦法 來看看法規內有沒有任何問題嗎?
  • 王詔南
    奇怪過失傷害不用賠償?
    你真的有看判決書就發文?
    女騎士分別向何姓少年求償跟區公所申請國賠,
    法官認為區公所並未違反公園管理辦法因此判決國賠敗訴

    誰可笑?
  • 劉家豪
    @{Eric Chen|100067326646058} 以前也喜歡打籃球 現在才知道背後傳球是非正常傳球 是要罰83萬的 真是厲害的法官大人!
  • Eric Chen
    @{劉家豪|100009450469714} 83萬vs酒駕拒測18萬,雖然事情不太一樣,但是一樣荒謬,搞的大家好亂
  • Eric Chen
    @{Jason Lu} 很慶幸我不是當事人
  • Jason Lu
    @{Eric Chen|100067326646058}
  • Jason Lu
    @{Eric Chen|100067326646058} 在這個是非混淆的年代裡,學習堅忍精神是必要的功課。
    如果您是當事人,建議您可以找一位有正義感的政治人物幫您處理。
  • Eric Chen
    @{Jason Lu} 應該是全國愛打籃球小孩的惡夢,昨晚恐嚇加威脅我的小孩,打球給林北小心一點,我沒有83萬賠人家,還是政府開辦個運動意外強制險,要求全民強制納保⋯⋯我又多講幹話了
  • Jason Lu
    @{Eric Chen|100067326646058} 可憐的高中生,打籃球成為他一生中最大的夢靨⋯⋯
  • Eric Chen
    @{Jason Lu} 主辦、協辦都是我的人,你和我鬥?亂入梗….博君一笑
  • Eric Chen
    @{Jiun-yoa Lai} 好像還沒公佈在司法院網站,記者就是厲害
  • Eric Chen
    @{謝維|100015050430687} 這位大大,您的留言,委員有看到了啦!她不是有貼文說過要要求行政部門檢討物價高漲對社福補助的影響嗎?您就寬心等等吧!
  • Paul YB Lee
    @{史考特} 挺你!好奇立法委員的程度。

    Q:少年犯罪,父母親要賠錢嗎? A: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又未成年人如侵犯他人權利,父母須連帶賠償責任,換言之,父母須連帶賠償被害人之損失,民法第187條同有規定。
  • 董建一
    @{立法委員葉毓蘭|yes2020tw} 身為「立法委員」,面對此類事件,更應當詳閱判決書內容及前後意旨,再提出建議方向,才是嚴謹的作法。

    而不是耍嘴皮子,反嗆網友的提醒。
  • 蔡仁維
    @{吳聖譽|100013423394266} 不行
  • 王詔南
    多方比對就可以找到比較詳細的新聞稿了,這個網路上的新聞根本就沒有寫得很詳細,沒有判決書就在那邊亂講話的立委。
  • 吳聖譽
    @{史考特} 可以卡個判決文的網址嗎(我找不到🥲
  • Ralph Liu
    高中生未滿20法定代理人會有要負連帶責任所以高中生有沒有償還能力不是重點,不要偷換概念。再者,民事訴訟是當事人進行主義,起訴狀寫被告是誰,法院基本上就雙方法律關係做審理,除非特殊情形不會隨便亂拉人進來訴訟,而且進行中法院只是個最後會下裁判的中立旁聽者,中間理論上不太會多插嘴什麼的,所以就算某方理由正當,但自信過剩不請律師,結果被對方的綠私電爆,那還是會有相當的敗訴機率,比方說本案就很有可能是。 另外要把公家機關拉進來一起撒尿牛丸審判,不光只是走民事訴訟程序,還要符合國家賠償法起訴要件,不是你想幹嘛就幹嘛。
    大立委諸公出來講幹話以前,先去了解一下法律規定是什麼,體制規範是如何,沒時間念書也可以請助理先幫你法律摘要一下,出來亂吐槽亂換概念無助解決法律問題。還是警大法律系的民法體制跟我國民法體制不同?
  • 宋狄海
    @{史考特} 你也有成為中華民國司法公務員的極佳潛質
  • Eric Chen
    @{我信你個鬼|GhostinTW} 好主意,又可解決停車一位難求的問題
  • 我信你個鬼
    @{Eric Chen|100067326646058} 不準戶外打籃球最安全!以後戶外籃球場都變停車場!
  • 我信你個鬼
    @{史考特} 所以公所只要蓋籃球場,沒有符合規定沒關係反正出事情都是人為的,公所場地不合格沒關係。
    那麼乾脆不要在戶外打籃球算了!不然球一飛又傷及路人。
    真的是太危險了!
    乾脆不要打籃球好了
  • Eric Chen
    @{史考特} 小孩跑去打球,家長還要耳提面命,不可以背後傳球、不可以架拐子……善盡民法所謂的監督責任?顯然和大家的生活經驗不一樣,小孩出門打球,當家長不是頂多交待路上小心、打球小心、早點回家之類的嗎?那以後小孩都關在家裡,最安全
  • Eric Chen
    @{史考特} 委員還沒發言前,大家罵法官,委員一貼文,大家罵委員,真不知道大家的思維邏輯……
  • 史考特
    @{胡鈞緯|deracinate} 中文字都寫在上面,看得懂就去看,看不懂的話,那就去念小學
  • 胡鈞緯
    @{史考特} 所以普通傳球就一定都能接到?
  • 史考特
    @{胡鈞緯|deracinate} 人家判決書寫該少年是背後拋球到正常人接不到的高度,有人可以鬼扯說判決是寫背後傳球不是正常打籃球的方式,人家判決書寫父母跟少年負連帶責任,有人可以鬼扯成法院硬要該少年付巨額賠款,請問這種人的格調在哪呢?
  • 胡鈞緯
    @{史考特} 區公所就能解決的事情你要扯到市長我也沒意見啦,只是讓人家看到你的格調在哪裡而已。
  • 史考特
    @{胡鈞緯|deracinate} 是是是,肯定是侯友宜設置籃球場有疏失,藍粉快去把侯友宜拉下來
  • 胡鈞緯
    @{史考特} 包起來的那種你丟出去給我看。
  • 史考特
    @{立法委員葉毓蘭|yes2020tw} 判決裡面並沒有寫他是背後傳球,判決寫的是該少年是在籃球場玩背後拋接球,屢屢丟出正常人難以接到之籃球,前面已經多次傳球失誤,用力過猛導致球差點跳到路上,其他球友到庭作證說已經有警告過他,但他依舊執意為之,而且是以"背後拋出難以接到之方式",把球丟到馬路上,最終導致女機車騎士摔倒受傷
    .....
    你就算防護網架再高,擋得住這種拋球?
  • 史考特
    @{立法委員葉毓蘭|yes2020tw} 你對於法律的理解能力如此,對得起人民繳納的稅金嗎?
  • 史考特
    明明判決主文是判父母要負連帶責任,好奇你有查過判決嗎?
    從你最後一段就明顯知道,你根本沒去看過判決就恣意批評....
    這樣到底是誰可笑呢?
  • Paul YB Lee
    講到籃球
    坦白說我認為ㄧ點也不可笑。
    ㄧ個有在打球的人不是應該要有預判的能力嗎?
    就像我們去河堤打球第一個察覺ㄧ定也是沒有圍欄。就打的保守些因為球會掉進河裡。

    學生是不是更應該注意到用路人的安全。台灣ㄧ堆街球場沒有圍欄。

    旁邊就是馬路。在沒有圍欄設計的前提下
    應該是我們打球的人要保護到周圍的人才對吧?
    不然幾個區公所都不夠賠…
    況且隊友已經多次勸阻不要背後傳球。

    坦白說我覺得法官要判這案子。真的也是很掙扎。ㄧ邊是帶著犯錯空間的年輕學生。ㄧ邊是無辜在路上無緣無故受傷的女騎士。
    我認為他最後的判決並沒有什麼不妥。

    騎車斷一堆肋骨的女騎士不是更衰嗎???

    想告訴尊敬的葉委員。
    我是ㄧ個打球打20幾年的人。
    如果你上述的話「不食人間煙火」
    那請你真正了解台灣球場的狀況。
    也請致力在這方面的政策和建設。
    不要把人民拿來利用當作你抵制政府的工具。

    還有大家是不是都模糊了焦點。
    該生本來就知道球場未設圍欄了。
    都已經知道場地有缺失了。
    還要這樣打球才造成此意外。
    怎麼會意外形成後才怪到最初是政府沒有設置好圍欄呢?

    這就好像小時候考試。你明知道考卷就是那樣。但你還是貪玩亂猜想靠運氣。
    結果考了個零鴨蛋一樣。
    那現在要怪考卷就對了嗎?
    每個設置都有無法到完整的時候,我們更需要有評估風險的認知。
    運動本來就有意外發生的可能。
    更該學習的是正確的保護自己和路人。
    沒有認知的話 幾個圍欄我想也阻止不了意外的發生。

    如果你今天花了ㄧ小1200 租了一個專業場
    背傳還砸到人。對方還肋骨斷多根。
    我舉雙手贊成你告到那個場幫你賠全額。
  • Frank Liu
    這法官是不是學生時期被排擠沒人陪打3V3🥲
  • Lin Yi-Hsuan
    設備不合格是首要條件,後續若還有因為不正常傳球導致騎士受傷,才是高中生及其家人賠償,此案根本原因應先追究場地設備不合格,導致球飛出場外傷及路人。
    若是法官已經這樣判決,高中生父母可上訴反駁此場地設備不完全導致。
  • 李灝
    不知道以後中職如果有選手打出場外全壘打而傷到人要怎麼判?要判投手控球「不正常」?還是要判打者打擊「不正常」?又或是要判外野手接球「不正常」?笑死了 這明明就是場地有瑕疵 這還是政府蓋的合法球場欸 這法官要不是收了區公所跟廠商的好處不然就是連籃球是什麼都不知道然後整天窩在書堆裡的書呆子
  • 劉家豪
    我們的法官真棒 原來背後傳球比酒駕撞死人還嚴重!!
  • 黃貝麗
    球友多次口頭反映其力道過大、準度偏斜,別人接不到,當事者不聽球友勸告,堅持背後傳球方式拋球,導致籃球過於歪斜飛出至馬路,害胡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摔車,何姓高中生和父母憑怎麼否認過失?執意不聽隊友勸阻,害人摔車難到沒有錯?未滿十八歲父母連帶責任有錯嗎?像這種死不認錯的何姓高中生和父母,法官判決難道錯了嗎?不要何姓高中生犯錯妳卻要一直幫他找理由,如果那天殺人犯持刀殺人,妳是不是也要幫殺人犯找藉口:是店家的錯,店家不應該賣刀子?
  • Jason Lu
    (不正常傳球)的高中生也可以吿法官(不正常判決啊?)
  • 張淙閔
    我家附近也有壘球場啊,我騎車經過萬一被K到難道還要舉證對方揮棒姿勢對不對啊?有那種場地維護設施本來就是要弄好,這判法誰敢去運動啊?
  • Jiun-yoa Lai
    我找不到判決書耶
    用了板橋+傳球或是籃球 都沒有類似的
  • 謝維
    在此鄭重的要來告訴咱全台灣人的行政院、及從咱府、各院、各部、各署、各會 的每一位官員。以及咱全灣所有113席的各個立委們、是否可拜托可請你們一定要務必的好好來看完以下小弟我所述說的這真實 + 事實的事 = 和 = 保證你們這些上從在咱台灣中央各院 各部 各署 各會到下至到各縣市地區裡的公所等等所有當官的和當相關的承辦人員 + 當咱台灣國內的那 113席所有的立委們、就是因長期都存在在那馬屁文化和怠惰怠慢的世界裡、永遠就只能夠聽到身邊一堆那什麽也不知 + 什麽也不會 + 就只靠多讀那幾本鳥書而也都不食人間煙火 + 不知民間疾苦、只會逢迎拍馬 / 拍馬屁 / 只會 ㄆㄡ ˊ 人家 L P + 屁股的那些人的鳥話和聲音而以、、永遠絕對都聽不到咱百姓真真實實的聲言 • 和在咱全台灣各縣市地區裡所有較中底層及困苦弱勢的國人民眾真實想說的話=所想要的事=所要了解每個鄉鎮市內到底是有幾戶那真正是一家人名下都沒有任何的土地和沒有一間屬於自己一家人可居住的房子的那不動產 + 沒有任何現金存款 沒有任何的有價證券的這樣真正弱勢困苦的低收入戶家庭戶及身障者人民們真正真實的民意和每天都在真實期待的所需的心聲ㄚ!

    在此還要請問的事是、你們這些所有當官的 + 所有當立委的你們每半年或每一年在編列跟在審查那麽多中央政府所有的預算案、ㄚ請問您們有誰會來真正的好好來幫忙、ㄚ你們有真正會想說主動的來幫忙來審咱台灣政府在憲法裡目前尚還有存在的那條台灣的政府本就應要該做的那也是最基本的事、就是政府要主動的或好好的照顧弱勢困苦人民這事嗎???
    以及每個立委不是應該要主動的來幫忙提案、是不是應該主動的來為民幫忙爭取更多的補助款金額、及更好的福利嗎???
    請問您們這些當官的 + 當立委的到底在對要做照顧好咱弱勢困苦的人民及弱勢困苦的家庭戶的每一年度預算和對所有在照顧咱全台灣各縣市地區裡弱勢人民的福利事、和總預算才只有來增加多少的預算$經費而以嗎??

    啊更要再請問:在這麽多年來所有歷任的那麽多個的官員及立委到至今有哪一位官員或立委會真正主動的來用心和幫忙、有哪一位官員或立委會肯主動的跳出來幫忙做編策、幫忙做發聲、幫忙做提案,幫忙做爭取更多每個月的補助款金額來大大幅增加《及》爭取更好的福利的事ㄚ!

    請問至今有哪一位中央到地方上的官員和各個立委有肯主動站出來、肯主動跳出來為咱全台灣所有的弱勢困苦的低收入戶家庭戶、弱勢困苦的身障者同胞國人來修掉那不公不義不公平的法規及爭取更多更好更實際的每個月那補助款金和福利來確確實實的照顧好人民過呢??
    到現如今像這樣必需要照顧好弱勢人民的事和福利爭取就都做不好了,還審什麼預算案ㄚ!
    大家也都只會在那打打嘴砲、做一個永遠都不會主動站出來做幫忙和發聲 + 永遠從來都就沒有一個官員、立委會肯主動的會跳出來幫忙做提案跟來幫忙來針對咱全台灣各縣市地區裡的所有弱勢困苦的低收入戶家庭戶,真正是弱勢困苦的身體 肢體殘障者每個月的補助款金額速速的來做一次大大幅提高。(以及) 也不速來提案修改掉那不公不義的什麼那三年或五年才能微微薄薄的來調高一次低收入戶家庭戶每一個月的補助款金額、、及每二年才可微微薄薄調高一次那身体 肢體殘障者的那永遠跟不上如今咱台灣這進步快速腳步在走和現如今什麽都在漲漲漲不停的那每個月微微薄薄的補助款金額的這樣子A 爛法規。
    現如今那不公不義不合理也已限制規範存在那麽久了、若再不速來做修法改善繼續照這樣再走下去、那真的只會讓咱全台灣各縣市地區裡所有的弱勢困苦的家庭和真正弱勢困苦的身障者國人更窮困永遠更不會進步而以。

    !在此鄭重的告訴你們該怎做啦!

    1、現今應速速的馬上立即想方設法來修改掉那早就不應該再存在的那不公不義的爛法規、應該速速的全面來大大幅做一次調高、做一次的來漲足那弱勢困苦的低收入戶家庭戶 + 真正困苦弱勢的身障者國人每一個月的補助款金額。、然而在全面做一次大幅調漲的漲足之後、往後就全改成為每一年都必需來大幅的做調高一次每個月的補助款金額。

    2、現今應再需速來做提案來幫忙針對咱全台灣各縣市地區裡的那弱勢困苦的低收入戶家庭戶這樣的家庭中有身障者而且有申請的身障者用車[及]那名下都沒有任何的不動產 + 名下都沒有任何的現金存款及有價證劵等的真正弱勢困苦的身障者國人的個人名下唯一一台有申請身障者用車等等、針對於這樣真正是弱勢困苦的身障者用車 車輛應馬上速來做免除掉在咱台灣國內汽車該繳納的所有的稅制之稅金、、以及速需重新提案來立法或修法幫忙這真正弱勢困苦的身障者用車的車輛在每一年度都必需檢驗二次車輛的這重覆又帶有負擔的這樣子問題、應速來改成每一年或每二年只需檢驗一次即可。

    以上所訴說的事、跟你們掛上%100%的保證真的是目前咱全台灣各縣市地區裡所有的真弱勢困苦的低收入戶家庭戶、及真正是弱勢困苦的身障者國人們所最需要和最期盼的事、保證是真的!
    現今在咱台灣真的也該必需要速立即來好好的做好如依以上所訴的這 2點事、火速的來照著完成這樣才能夠可以實際的幫助到在咱全台灣各縣市裡的那些真正該幫助的弱勢窮困的家庭及真正的弱勢困苦的身障者國人。
    也才會真正讓咱全台灣所有真正弱勢困苦的人民會有立即性的速來有感到說咱台灣的政府和咱台灣的立委有真正的在重視和照顧咱全台灣各縣市地區裡所有的弱勢困苦窮困的國人及家庭、也才更不會再讓咱真正的弱勢困苦窮困的國人及家庭只會繼續再過著更困苦的生活與度日ㄚ!
    !這樣了解不了解了啦!
    !這樣是知不知道ㄚ!
    !如上之訴、啊是會做了、還是不會做啦!

    更也希望在咱台灣國內所有當官的和警政檢調單位們可好好的去下載:劉福助的。心事千萬條。這首歌,好好的去聽一聽,好好的去把咱國那內的各縣市鄉鎮市區內的治安搞一搞好吧!


    請多造功德事 • 功德無量 • 功德無量





  • 呂肇偉
  • 楊珍
    這真的太扯。。。
  • 郭心元
    場所主人是區公所😂
  • 宋狄海
    中華民國司法出現這種判決理由,可笑
  • 王敦平
    一個正常規範的球場,都應該要有圍欄確保不會有類似高中生的情況發生。
  • 張 華
    背後傳球很常見啊,尤其須高技術競賽時。
  • 王先生
    特地來按讚 斷腿都沒這麼多
  • Jacky Ko
    什麼才是正常的傳球?😆
  • 劉如倫
    人被狗咬不能把狗咬回來,我個人覺得為什麼不能把狗咬回來。
    現是錯亂的社會,要反擊才有正義公理。
  • Kuochin Hung
    恐龍法官不意外
    設施不完備 請求國賠合理啊!
  • 立法委員葉毓蘭
    @{史考特} 一定不是我的父母要負連帶責任。
    你的問題是誰比較可笑,我覺得這個問題還蠻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