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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1271302113244 時間:2020-11-03 17:00 「聲音照相系統,有經過標檢局檢驗嗎?」 大家還記得,今年4月的區間測速爭議嗎? 當時,我質詢交通部長、次長,時任公路總局局長的陳彥伯等人,也提出修法草案,要求區間測速器材應納入標檢局檢驗。2天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正式發布區間測速裝置的技術規範。 就在最近,一名駕駛Lexus… 更多 CT200h油電車的駕駛,5月時在新北市64快速道路上,經由車牌辨識系統偵測到噪音超標,並要求在11/18或11/30這兩個指定日期,前往指定地點檢測噪音。具車主表示,他所駕駛的CT200h屬於油電車款,並且未經過改裝,但是當日經檢驗儀器測出高達92.1分貝的音量。 根據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的「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車輛清冊」,CT200h的加速噪音值為67分貝,而本次產生爭議之儀器測出的噪音值卻是92.1分貝,整整相差了25分貝之多。 時隔不到一年,我國的科技執法又引起了一波爭議。據我所知,「公務檢測用噪音計」,是要經過檢定檢查的。 但是,各位可以從環保署的說明看到,聲音照相系統是由判別噪音的「麥克風」,校正風阻等環境干擾的「風速計」,紀錄畫面與周遭環境的「魚眼攝影機」還有「車牌辨識攝影」,跟「控制箱體」等組成。 我想請問環保署,除了法律明定需要檢定檢查的「公務檢測用噪音計」外,「聲音照相」的整套系統,不管是其他部件或是整個系統,有沒有經過標檢局的檢驗?如果沒有,這套系統如何的執法如何取信人民? 交通執法器材的可信度與準確性,是執法機關據此開罰的大前提。交通部已經犯過錯,環保署也要重蹈覆轍嗎? |
難道就沒人想過音樂開很大聲造成的噪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