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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6878693750988 時間:2020-01-20 18:19 是否違法,不是立法院說了算。 再怎麼討厭,人民所擁有集會、結社、組成政黨的權利;立法委員可以做的,是 #要求主管機關積極調查、 #依法處理 ,因為我們是法治國家。 這是民主進步黨遵守職權、堅守分際的態度。 【內政部說明】 針對部分人士今日刻意操作民進黨團反對時力黨團241案,請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一事,特提出說明:… 更多 事實上本日院會於否決時力黨團提案後,已無異議通過241-A案,民進黨團提案「請內政部依據審查會相關決議,就中華統一促進黨是否涉及違法違憲之事況進行掌握及調查,並依法處理。」 ➡️ 內政部聲請某政黨違憲,送憲法法庭審理,在法律上就相當於檢察官認為某被告有罪,起訴送請法院審判一樣。⚠️ 有罪、違憲與否,在法治國家,都不能有罪推定,一定要經過調查、蒐集相關事證,不是用多數可以表決通過的,#難道立法院也可以多數表決要求檢察官起訴某人嗎? 針對統促黨成員涉及的司法案件,目前都還在偵辦中,所以民進黨黨團才提出較為中性的文字,要求內政部就統促黨是否涉及違法違憲之事況進行掌握及調查,並依法處理。 民進黨黨團並不是反對處理統促黨,只是此類案件不宜以多數表決、有罪推定的態度處理。 針對網路上刻意操作,只提否決241案的片面資訊,不提241-A案的通過,令人遺憾。 附註:審查會針對內政部已通過之決議 內政部 決議(七) 針對中華統一促進黨等部分政黨人士涉及多項暴力活動,疑涉組織犯罪情事,引發社會對於幫派以政黨之名從事犯罪行為,該黨是否涉及違法違憲之疑慮,爰請內政部就政黨違法之樣態,對社會秩序之影響,中華統一促進黨是否涉及違法違憲,以及研議修正政黨法及相關法規,對於涉及組織犯罪之政黨予以行政處分與解散之可行性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俊俋 劉世芳 連署人:洪宗熠 決議(十四) 有鑑於媒體報導中華統一促進黨領袖「白狼」張安樂受訪時坦承自己不是「中共代理人」,而是「中共同路人」,大概有多間 宮廟的宮主、主委、董事長是中華統一促進黨成員或支持者。為解除國人疑慮,避免國人擔心中華統一促進黨是否利用廟宇當作中資入臺的管道,作為政治活動的資金,內政部為宗教事務與政黨事務之主管機關,對於境外勢力介入臺灣政治及選舉,應於年底前加強事況之掌握及調查,依法處理,對於污衊廟宇者亦應查察清楚。 提案人:劉世芳 連署人:李俊俋 張宏陸 |
所以這個241-A案過了整整一年之後統促黨受到什麼影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