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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056003212606 時間:2019-05-17 14:42 院長、各位同仁,大家好,今天我們聚集在這,討論行政院提出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外面也聚集了很多關注的朋友,有贊成的,也有不同意的,大家都辛苦了;… 更多 在我們議決這個法案時,我想有兩個重要的法制背景基礎,第一就是兩年前,相當於憲法位階的大法官會議第748號解釋,相同性別二人,也應該平等享有婚姻自由的基本權利,至於何種形式,屬立法形成之範圍;第二就是在去年的11/24,台灣人民用公投,決定了這樣的立法形式,也就是要用專法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的關係; 也就是有了這兩項的法制基礎,所以行政院遵循相關的規定,向我們立法院提出了這個748號解釋施行法這個法案,立法院責無旁貸,要來擔負起這樣的立法責任; 立法院在擔負起這樣的立法責任,更有兩項重要的任務,第一我們要立出一個可以讓行政機關可以合法執行的立法,第二我們要立出能符合憲法規範,能禁得起違憲審查的標準; 行政院提出的「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48號施行法」,民進黨今日提出的修正版,就是通過這兩樣的標準; 依據戶籍法第四條規定,第一項身分登記,第四款是「結婚」、「離婚」登記,戶籍的登記是須依法正面表列; 又依據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48號解釋文末段,「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民進黨基於以上的規定和解釋文,我們就第四條提出合憲合法的再修正動議; 在漫漫長路充滿荊棘的路上,我們有責任要去保障所有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每個人基本權利,我們多麽希望在充滿荊棘的道路上,能得到不支持朋友的理解,更渴望在不久的將來,能得到你們的祝福; 這是一個民主的過程,這是一個學習的過程,這是一個包容的過程,台灣值得我們這樣的努力! #民進黨第四條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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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委員台灣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