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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522417203595 時間:2013-09-01 16:16 好無奈.......... (T-T*) |
還好 |
496801020409068 時間:2013-09-04 11:50 【勞動權益 wake up! 】 雇主與勞工簽訂離職後兩年內,非經公司同意,不得從事與公司經營同類性質或相似之業務,否則須賠償台幣50萬元,試問該約定是否合法?… 更多 許多雇主為了防止勞工跳槽,或轉向同業公司任職,造成業務競爭性之壓力或洩漏營業秘密,通常會在勞動契約上明訂此種「競業禁止」條款。此種條款之約定是否有效,依據目前法律實務見解,通常傾向於肯定,但是仍必須視該條款之內容對勞工的限制是否合理,以及有無侵害勞工之工作權而定。 契約內容之約定,其情形如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無效」。 歸納五項權衡之原則: ============================== 1.勞工之競業行為,須有顯著背信或違反誠信原則之事實。 2.雇主須有法律上利益應受保護之必要。 3.勞工擔任之職務有機會接觸公司之優勢技術或營業利益。 4.限制勞工就業期間、區域、職業活動範圍,應有合理範疇。 5.應有補償勞工因競業禁止所受損失之補償措施。 ============================== 資料來源 http://bit.ly/14hTyd3 |
Nice |
499708890118281 時間:2013-09-10 13:49 【賈伯斯報報】 勞委會102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102年9月23日起受理申請,至10月25日截止,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勞工朋友於申請截止日前提出申請。 符合資格者每名子女可獲得補助金額3,000元至12,000元不等(相關規定請詳閱實施要點)。 自102年9月23日起,符合資格的失業勞工可到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及各辦事處、各地方政府勞工行政單位等地點,索取相關申請書表,或至勞委會網站(http://www.cla.gov.tw)、全民勞教e網(http://hilearning.cla.gov.tw)下載,也可撥打勞委會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5151詢問相關事宜。 |
Goo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