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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023902613459 時間:2018-04-10 17:00 20180410基進黨聲明稿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2018年4月9日)初審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第5之2條,軍公教人員無論是現職或退休期間,只要涉共諜案經判刑確定者,將喪失退休給與,並追繳至犯罪時已領取的月退俸。 … 更多 對照現行規定,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只要官兵服役期間,違反「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所規範的共諜罪,因而被判處有期徒刑且未宣告緩刑者,就喪失領取退休俸之資格。但在除役後才判刑定讞,或除役後才涉入共諜者,則視刑度輕重減少退俸。準此,判7年以上者得予全數剝奪,判刑3年以上未滿7年者減少50%、2年以上未滿3年減少30%、1年以上未滿2年減少20%。 如此之狀況,造成即使涉犯共諜叛國之重罪者,有可能在刑滿出獄之後,仍得知領政府所給予之退休薪津。誠屬法律之漏洞與規範之缺漏。而也因此,涉犯國內最大共諜網案的前馬防部退役少將許乃權,在被判刑 2 年 10 個月後,於刑滿出獄後尚能領取 7 成、約 7 萬餘元的月退俸。這種荒謬的現象引起台灣社會的非議與指責。 故此,本項修正草案,無論從常理或實際政府運作,洵屬正當,本無爭議。然而,這類法律漏洞與規範違失因長期存在,致使對共同體反叛行為者,未受嚇阻,反而諷刺地形同變相鼓勵這類惡性重大的間諜行為。過去,或囿於行政立法機關之怠惰,更有可能肇因於共同體價值之形成的長期被扭曲壓抑,致使國家價值錯亂,軍人竟置對於共同體的忠誠義務於不顧,與始終虎視眈眈意圖吞併台灣的專制極權政府狼狽為奸,甘為為虎作倀之舉,此類行為本該予以嚴厲懲處譴責。修法之際,國防部猶鄉愿地意圖視情節保留涉犯間諜案者仍能取得退休薪俸之權利,這種息事寧人、姑息養奸的做法,凸顯出長期以來軍方對此等問題的顢頇與價值錯亂。 而這樣的態度也讓間諜與蛀蝕台灣國本之行為益加猖獗。政府不應在這類問題因人情袍澤之私人情誼而自失立場,應該嚴肅確立維護人民與共同體捍衛的積極立場,重新建立起人民對政府的信心與信賴,也讓犯罪者有所警惕! 每當又有中華民國國軍叛將成為共諜時,我們看到這些當年曾經擔任保衛家園職責、誓言與對方勢不兩立且自詡為以此為天職的將領們卻在退職後一個一個舔共、媚共與投共,除了見利失節外,更讓我們看到中華民國這個國不是國,軍不成軍的荒謬可笑。儘管如此,如果我們不堅定起造新國家,台灣就會繼續陷在這種無止盡的荒謬價值錯亂的鬧劇之中,更浪費納稅人的辛苦錢虛耗在中華民國這個虛幻而早該被破棄的殖民體制當中。 圖/蘋果日報 |
立委要不要一起修啊!畢竟立委也多有接觸機密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