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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814537287580 時間:2017-06-22 15:29 【底渣去化管道增加,管制更要加強!】 過去底渣棄置、流竄進而污染土壤與地下水的狀況層出不窮, 環保署與行政院目前正研擬底渣循環利用計畫, 並將透過供料機制、媒合協調機制來增加去化的管道。 但是淑芬要提醒與質疑的是, 增加去化管道,若未同時加嚴管制強度, 對環境造成的風險絕對不能忽視!… 更多 目前針對底渣的管理主要是環保署主管的「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 「管理方式」中規定檢測頻率、方法、地點限制等等, 但與其他國家相比,台灣的規定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例如今天 #看守台灣協會 踢爆, 台東縣政府將底渣直接棄置在海旁邊的污水下水廠預定地, 並聲稱放置底渣的基地未來將作為公園及綠地使用。 且沒有任何阻隔措施或不透水防護, 直接任由底渣風吹雨淋,增加底渣重金屬溶出的風險。 荷蘭對於填地不透水規範相當值得台灣參考。 荷蘭規定底渣材料需設有阻隔設施、使用位置上方需覆土 50cm、 避免與雨水接觸、應用地點需有長期監測等等。 減少底渣直接暴露且溶出重金屬的風險。 此外, 各國進行底渣再利用前,尤其是作為道路基層、底層舖設, 多要求或建議底渣須先經過熟化,以降低鉛等重金屬之溶出率。 荷蘭、德國、瑞典要求熟化期至少 3 個月,法國 12 個月, 台灣則並未強制規定底渣須經熟化處理。 除了今天在記者會上提醒環保署應善盡主管機關的責任, 我也將邀集環保署及民間團體, 共同來思考垃圾焚化廠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應如何精進, 確保底渣再利用的安全。 最後還是要呼籲 #減少底渣污染最重要的方式是垃圾分類及廚餘回收。 做好 #源頭減量,才是減少底渣流竄污染正本清源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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