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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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12-20 18:22
【衛福部請尊重立法院職權,勿把立法委員變成立法科的科員!】 衛福部指派「公益監察人」不應限定醫事人員資格!
強化「財團法人醫院」的公益性監督絕對不是只有醫界的責任,
法人運作涉及財務、醫療品質、醫療從業人員的勞動環境、法人盈餘是否用於社會公益用途等等。 因此我們修法版本要求財團法人醫院應設置公益監察人,
為強化其公益性監督,
甚至參考「私校法」公益監察人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指派,
無非就是希望導入「外部監督」機制。… 更多 該條文已於106年5月17日,
#衛環委員會已經完成審查,
委員會「一致通過」無論醫院規模大小,
#中央主管機關應指派公益監察人,
#未限定具有醫事人員資格擔任。 但行政機關卻藐視立法院委員會審查決議,
#沒有任何重大修法瑕疵,
#卻欲推翻立院已完成審查條文,
太荒謬! 如果是要醫事人員參與董事會運作,
於醫療法第43明定董事配置組成,
#具醫事人員資格者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並有醫師至少一人;
而在這次修法,
#也增設員工董事由員工選舉產生。
顯見財團法人醫院的運作,醫事人員的參與度不低。 再以「私立學校法」為例,
公益監察人資格除擁有校務經營背景以外,
還包含財會、經濟、法律、金融背景等。
也未於法律中明定教育部指派公益監察人應是教育行政人員等限制! #還請衛福部尊重立法院職權。
#勿讓立法委員淪為立法科的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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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公益監察人選 民團憂醫醫相護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攸關強化醫療財團法人治理的「醫療法」修正案廣受關注,經立法院初審後,仍有七項條文保留,卡在董事會組成、盈餘管理與相關罰則,預計近日進行朝野協商,衛福部綜合各界意見提出新建議版本,力拚這會期三讀。但據了...
委員謝謝你還繼續堅持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