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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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05-07 13:33
報你知~ 根據衛福部公文表示,以家戶為單位,每人每月生活費低於最低生活費1.5倍者,每戶可領1到3萬元;高於1.5倍但未達2倍者,每戶則可領1萬元。是「一戶限領一次」,而非張縣長所言「一戶只有一萬」。 張縣長一直支持國民黨「每人發放現金1萬」來進行紓困,但我們要知道的是,紓困並非要政府當個散財童子,讓大家「人人有獎」,而是要把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 注意喔,沒有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才能請領喔 #治芬一直都在 #治芬心存感激
圖片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156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