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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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1-13 11:30
為促進保稅倉庫存儲之保稅貨物通關便捷化,出倉退運出口貨物如裝載於經海關核准以電子封條加封之貨櫃或保稅運貨工具,得免再由海關派員押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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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 財政部關務署

該署進一步表示,保稅倉庫存儲之貨物因屬保稅狀態,為確保國課及運送安全,以往出倉退運出口高風險及高稅率之貨物時,須由海關派員由保稅倉庫押運至出口地貨棧或貨櫃集散站辦理通關,經海關進行風險評估,已可透過跨境移動安全電子封條監控系統取代,且此措施實施後,貨物移動不再受限於押運人力及時段,有效節省業者及海關之人力成本及加速通關作業。
以加封電子封條代替人工押運,向來就是海關稽查單位的實務作為,並不僅限於保稅貨物移倉押運,邱先生所提擴大至出口倉適用,應係… 更多指三角貿易或退運出口之敏感貨物装船,以加封電子封條代替押運,此類情形,基隆關早己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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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1-19 11:30
走私進口之農產品未經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可能有農藥超標、化學藥品加工增加賣相、貨品存儲環境惡劣等食品衛生安全疑慮。海關職司邊境管制,一向將之列為查核重點,加強查緝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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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 財政部關務署

該關表示,本案經查核艙單原申報為Speaker Parts,起運地為香港,惟經該關查驗結果,實際來貨為管制進口之大陸香菇等貨物,與艙單原申報不符,該關爰依法查扣。
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笫32條之1“船舶、航空器、車輛或其他運輸工具所載進口貨物或轉運本國其他港口之
轉運貨物,經海關查明與艙口單、… 更多載貨清單、轉運艙單或運送契約文件所
載不符者,沒入其貨物。”依法直接將貨物沒入,阻絕於關口,避免危害國人健康。
1559048367718710
時間:2016-01-19 17:54
關務署臺北關日前陸續查獲不肖集團40餘人,利用快遞方式走私農委會公告之禁用農藥「護谷」(Nitrofen)、「三苯醋錫」(TPTA)及「因滅汀」(Emamectin benzoate)、「亞滅培」(acetamiprid)、「歐殺滅」(Oxamyl) 等,近3公噸,私貨價值新臺幣一千萬元,全案依違反農藥管理法等規定,移送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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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 財政部關務署

臺北關表示,該關一向積極查緝黑心業者自大陸地區走私進口劇毒禁用農藥。本案係配合財政部政風處及廉政署所屬政風單位執行「食安專案」,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臺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二隊、桃園市警察局桃園分局及臺中市警察局政風室共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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