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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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09-17 19:31
今天很高興和 立法委員 陳椒華辦公室合作召開「有機農業「促進」法還是「摧殘」法」公聽會,並與在場許多專家學者、民間團體與從事有機農業的農友們一同和農委會、經濟部及台糖公司等進行 #有機農業促進法 實施情況的檢討。
 
公聽會中,多位從事有機農業的農民對有機農業促進法上路一年來的執行情況,提出諸多質疑和問題,包括土地租賃的租期保障、租金折扣優惠、友善有機農地的國土分區規劃、農業永續方案的研擬及組織設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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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有機農業促進法第一條便開宗明義說明「為維護水土資源、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動物福祉與消費者權益,促進農業友善環境及資源永續利用,特制定本法。」因此有機農地的土地復育、有機農法的推廣及產品之驗證,以及農地租期的保障與土地使用分區的落實等正是「促進」有機農業發展的關鍵所在。
 
但是在 #中崎有機農業專區 的個案中,因為該專區土地承租是由高雄市政府向台糖公司承租,而農民再向高雄市政府承租土地,導致該法第七條關於從事有機農業土地租約保障及優惠便出現適用上的疑義,甚至更因科學園區的開發規劃,造成有機農民的迫遷。
 
我們因此呼籲農委會要拿出主管機關的擔當,徹底落實有機農業促進法的精神,並給予承租且經驗證通過之有機農民所應有的租期保障。同時租金的折扣優惠也應該依照土地使用的實際情況來判斷,不因是向地方政府轉租而失去優惠之資格。
 
另從 #國土計畫法 來看,中央及地方政府應針對農地保留存量及發展做通盤的規劃,在土地使用分區上將有機農業地區劃入「農業發展地區」或設置農業保護區,以避免再發生台南甜心牧場及高雄中崎有機農業專區之情況,使農民能有保障地從事有機農業工作,並確認政府推動有機農業的決心。
 
以上有機農業促進法在執行上的相關問題和修法建議,我們會持續的關注,也會與所有從事有機農業的農友們一起為台灣的農業發展及保護持續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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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