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9-03

文章 留言
2265058137085638
時間:2019-03-05 12:24
【澄清稿】人事總處新聞稿消息:有關「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主管人員名錄」臺大等校長職稱誤植一事,特予說明
超連結 DGPA.GOV.TW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Directorate-General of Personnel Administration,Executive Yuan-新聞稿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Directorate-General of Personnel Administration,Executive Yuan
依職等標準,政策規劃、政策辯護是11職等以上公務人員的職責。

今天看到農委會的澄清稿,是由12職等副署長出來作政策辯護。但… 更多人事總處呢?始終都是9職等科長在作政策辯護!你們編制那麼多簡任官作什麼用途?除了核稿以外,又盡了多少職責?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聲明書(行政院全球資訊網-即時新聞澄清)
聯絡人:莊副署長老達
https://www.ey.gov.tw/Page/F727E84105F1E83A/02c018dc-aca9-463b-b7b8-5ae9131c1ab6
2269215490003236
時間:2019-03-13 06:18
108 年 03 月 13 日 - 事求人最新機關職缺資料 - 本日新增職缺查詢
超連結 WEB3.DGPA.GOV.TW

web3.dgpa.gov.tw

文化部專門委員工作項目:
1. 督導電影、廣電、流行音樂等產業規劃及輔導。
2. 督導電影、廣電、流行音樂等法規研修事宜。 … 更多

違法事由一:
依「職等標準」,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應該負責「政策規劃」工作。但是,文化部專門委員只負責「督導」,顯然將規劃工作推給下屬辦理,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怠於執行職務者應受懲戒!

違法事由二:
查「職系說明書」、「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之規範內容,文化行政職系人員並不具備法制職系相關專業。另查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十一職等(含)以下人員不得跨職系調任。綜上,十至十一職等文化行政職系專門委員,並不具督導法規研修之專業及資格,文化部明顯違法!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7E(*︿*!**︿@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