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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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12-15 10:33
今天,我與 邱顯智 委員、 王婉諭 委員一同召開 #落實居住正義 記者會。 🏠我提到,近日,台北市 #明倫社會住宅 租金定價問題,備受社會關注,同時也引發兩各政黨間的的口水大戰。時代力量是一個實事求是的政黨,發現問題,就要解決問題。所以關於社會住宅的房屋稅及地價稅於現行《住宅法》存在租稅優惠實施年限最長為10年的問題,時代力量黨團提出《#住宅法》第22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6條的修法。
 
👉… 更多政府興辦社會住宅的政策目的,是要保障經濟或社會弱勢族群的基本生活居住權益,用它們可以負擔的租金,讓他們可以安居。但是現行《住宅法》第22條,規定行政院對政府興辦社會住宅的房屋稅及地價稅的租稅優惠措施,#只可以實施最高十年的減免優惠期,這將導致地方政府為將社會住宅生命週期55年的剩餘稅金成本,於租金進行攤提,而導致租金定價高漲之弊病。
 
📍但《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6條第1項規定,稅法或其他法律為特定政策所規定之租稅優惠,應明定實施年限。原始的立法目的是為了避免基於政策目的所為的稅捐優惠,違反量能課稅精神,進而造成擴大社會貧富差距之結果。 📌但是,社會住宅是為減輕社會弱勢的居住負擔,實際上是為了 #縮小貧富差距的政策。所以,對政府興辦社會住宅給予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不應該跟其他如發展觀光條例、產業創新條例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等為了產業發展而給予租稅優惠者相提並論。 🏠因此,時代力量黨團認為,為了社會福利政策所為的租稅優惠與為了產業發展給予租稅優惠,應該有所區別,不可一概而論的訂定實施年限。在《住宅法》第22條增訂第4項,#排除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6條第1項實施年限規定的適用。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6條增訂第3項,#規定租稅優惠如果是為扶助經濟或社會弱勢之國民的時候,#可以不定實施年限。
 
📌此外,除了在租稅優惠上讓社會住宅政策可以回歸到初衷之外,時代力量黨團同時也提案修法《#土地稅法》及《#房屋稅條例》,讓租稅基於特定政策目的進行稅式計算調整,名列政府興辦的社會住宅應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讓社會住宅政策回歸合宜租金水準的目標,以改善社會弱勢族群的基本生活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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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內政部營建署自己主辦開發了好幾十年的大面積新市鎮(淡海446公頃 高雄橋頭3百多公頃),竟都無社宅公宅之規劃或檢討?
… 更多 ~政府擴大發展竹科南科路科等產業園區係好事,可否也配套公宅社宅,以避免當地房地產炒作?
~政府可否把淡水地區及淡海新市鎮併入"錢多事少 閒話多空建地少 利環評且不卡新闢 芝投社蘆-北淡新道及" 的台北市政府?讓柯市府逕于淡海新市鎮蓋大量高中籤率的公宅社宅呢?
~內政部營建署在淡海仍握有一些閒置建地,例如G4輕軌站旁交通方便之3.38公頃公有地,不肯蓋淡海最需要的醫院,可否部分蓋社宅公宅呢?閒置在那邊~長草給狗狗棒賽~太可惜了。
~內政部營建署手上還有淡海新市鎮 "前海軍港坪營區舊址" 十幾公頃,部分土地也可以規劃社宅公宅吧?
~衝衝衝,緊緊緊 (趕緊吧),
若真心願意蓋,盼~淡海社宅公宅量要大(比林口),租金可比柯屁的便宜很多很多,免抽籤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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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北鬼房價-FB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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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12-15 21:00
#施政總質詢
#完備內稽內控制度 #落實金融監理
#研議修訂囤房稅 #防止投機炒房 #大社工業區降乙編
#加速推動社會住宅 #實現居住正義 今天財政組之施政總質詢,我針對#綠色國民所得帳、#農地違章工廠、#大社工業區降乙編、#金融監理、#居住正義、#社會住宅等六大面向與蘇院長討論,期許蘇院長督導各部會首長共同改善相關政策及制度。… 更多 依WTO相關規則,各國之開發程度採自我認定原則,我國2018年已於WTO貿易政策檢討會議中,表態邁入已開發國家,但檢視綠色國民所得帳之各項指標,廢棄物妥善處理率及溫室氣體減量有待加強、瀕危物種名單亦逐年增加。為使我國之環境品質也能跟上已開發國家的腳步,我呼籲行政院應研議以綠色國民所得帳成果作為前瞻等國家重大建設成效之評估! 接著,針對違章工廠議題,我已多次於各委員會質詢多個部會,日前我更於院會臨時提案,獲得跨黨派委員共同連署,要求經濟部、農委會、內政部成立新增違章建築拆除專案計畫,並編列經費,督導地方儘速辦理。依照《工輔法》28-3條,地方若仍未依法執行停止供電、供水、拆除,中央應減列、減撥、緩撥補助款,我提醒主計長:針對未執行違章工廠拆除專案的地方政府,減列、緩撥補助款是為所當為,務必依法行政,落實中央機關職權。…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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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愛加油啦,台灣社宅公宅比例實在太低太低,才0.08%(查goole), 起步實在太晚....
… 更多 何時才能超英20%或趕美6.6%(社宅公宅比例)?

尤其內政部營建署自己主辦開發了好幾十年的大面積新市鎮(淡海446公頃 高雄橋頭3百多公頃),竟都無社宅公宅之規劃或檢討?
~政府擴大發展竹科南科路科等產業園區係好事,可否也配套公宅社宅,以避免當地房地產炒作?
~政府可否把淡水地區及淡海新市鎮併入"錢多事少 閒話多空建地少 利環評且不卡新闢 芝投社蘆-北淡新道及" 的台北市政府?讓柯市府逕于淡海新市鎮蓋大量高中籤率的公宅社宅呢?
~內政部營建署在淡海仍握有一些閒置建地,例如G4輕軌站旁交通方便之3.38公頃公有地,不肯蓋淡海最需要的醫院,可否部分蓋社宅公宅呢?閒置在那邊~長草給狗狗棒賽~太可惜了。
~內政部營建署手上還有淡海新市鎮 "前海軍港坪營區舊址" 十幾公頃,部分土地也可以規劃社宅公宅吧?
~衝衝衝,緊緊緊 (趕緊吧),
若真心願意蓋,盼~淡海社宅公宅量要大(比林口),租金可比柯屁的便宜很多很多,免抽籤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