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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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10-12 21:02
在這會期的一開始,我邀請勞動部許部長來我辦公室討論跟勞工朋友切身相關的幾個問題。 👉首先是防治職場性騷擾的部分,目前在職場中,性騷擾仍是很常見的,而且在很多的案例與新聞中,受害人常會為了保住工作,或是為了職場氣氛和諧而選擇隱忍。像是如果性騷擾行為人就是組織的最高負責人時,照目前的「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害人還得先向雇主申訴。🙁這樣的程序讓很多受害者望之卻步,最後選擇自願離職。 … 更多
若照目前勞動部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解釋見解,是難以協助到被雇主性騷擾的個案。勞動部不應只將「性別工作平等法」解釋為雇主只有組織上的義務,而不處理具體的自然人雇主之行為。當雇主就是性騷擾行為人時,主管機關應該要盡到查明職場性騷擾案件真偽和懲處的責任。所以,💪我再次向部長要求,勞動部應該透過法規解釋的方式,或是提出修法草案去改善現行處理程序上的缺漏,保障勞工保護自己跟究責的權利。
👉我也跟許部長提到了外籍移工在自身權利資訊上缺乏的狀況。政府或許沒辦法每個工廠都監督到,但至少讓移工能了解相關的規定,讓他們可以主動向雇主爭取應有的權利,這也可以降低工作意外的風險。 👉另外,我也提醒部長,目前移工的聘僱許可函只有發給雇主或仲介,移工自己卻無法擁有自己的重要文件。但是,當移工要辦理勞健保轉換、申請防疫補償或其他權益申請時,都需要檢附聘僱許可函才能辦理,也就是說,當移工在無法自主地拿到自己的聘僱許可函時,就也無法自己行使權利和申請補償,必需遷就於他人的同意,自己無法為自己的權益作主,這是相當不合理的。
對於這兩個問題,許部長答應會針對雇主是職場性騷擾行為人的部分,著手進行法規研議和規畫,來改善目前的狀況。對於移工資訊權益的部分,也表達會盡力去落實,務必讓移工能夠取得聘僱許可函以及了解切身的權益資訊與法規。改善勞工的職場環境是提升台灣競爭力的根本之道,是雇主的責任,也是政府的責任,我也會持續監督與協助,讓在台灣的勞工朋友都能安居樂業‼️
圖片
希望台灣能有像澳洲勞工部門的網站 : 版面簡潔、資訊清楚、多國語言、簡易的申訴和諮詢管道

https://… 更多www.fairwork.gov.au/

澳洲政府對外國勞工的工作許可也直接整合進e-visa,勞工需要的時候可以直接下載列印(會寄一份到電子信箱也可以在簽證管理的網站下載),無論是勞工、雇主或政府,都能清楚知道該名外籍勞工被允許的工作內容和時間

台灣要走入世界,也必定要開門讓世界進來,希望委員能敦促勞動部建制一個對本國和外國勞工都友善、有用的網站和更重要的是勞工制度

在疫情之前,台灣每年有一萬多人到澳洲打工渡假,雖然免不了有憾事發生,但也有更多人受到澳洲簡明清楚的法規制度和資訊詳盡易用的政府網站保護。雖然台灣已經有數十萬具澳洲工作經驗的青年,可惜的是目前還沒有看到政府去了解 : 除了薪資外,澳洲的勞動環境有哪些吸引台灣和無數各國年輕勞動人口的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