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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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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波全民反酒駕的浪潮中,第一線的警察同仁向我反映,酒駕條款修再重也沒有用,因為我們的法律容許拒測,讓酒駕者可以心存僥倖,萬一被警察抓到了,準備好罰錢就行了。 果不其然,根據統計110年度取締酒駕件數6萬0,239件、酒駕拒測件數3,830件,酒駕拒測比例6.36%,這樣的數字是不是也告訴大家,將近4千位有酒駕惡行的駕駛人,無法受到刑事訴追,以錢換刑,成為酒駕防制的漏洞。… 更多 雖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8條規定,酒駕拒測者可以處罰新臺幣18萬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以行政罰代替刑罰,大家一定覺得這樣非常不合理,非常荒謬,法律好像真的只保護有錢人。 駕駛人若因酒駕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或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罪,經警察人員移送法辦並製單舉發後,將付出進入刑事訴追的慘痛代價,這樣也導致部分酒駕駕駛人因而選擇拒絕接受酒測,進而產生以拒測罰鍰規避移送法辦之漏洞,警察執行攔檢在第一時間知有酒駕的情形,卻因為駕駛人拒測,而無法遂行偵查階段之證據蒐集,確實將這些人繩之以法,實在令人非常難以接受。 利用立院開議前的空檔,我向多位學者及實務界的朋友請益,研議是否賦予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對於酒駕拒測者,可以加以逮捕並直接送到醫療院所抽血檢測體內酒精濃度,而且相關採證費用由拒測者負擔,不應由全買買單的修法構想,這樣才能真正的落實酒駕防制,避免酒駕行為侵害人民之生命、財產,更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及全民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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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陳則昊
    肇事逃逸,就能逃過了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719275?from=fbarticle&fbclid=IwAR1lVRsrBLLCTp9lzrFsXaOMpXccD1qmTXT9kg8G_zmuqvx1iq9lbrx7eEc
  • 王胖子
    罰180萬也沒差,至少窮人就不敢酒駕, 我想法比較消極,有很多窮人是酒駕肇事賠不出錢的那種比有錢賠的還該死
  • 黃友德
    那些政客是來帶頭作亂的
  • Hsu Sophia
    那些立法者不把酒測拒測修法排除,就是在為自己(選舉跑攤應酬喝酒)留後路...
  • 蕭政雄
    喝酒還可以拒測?根本是大漏洞?拒測者應該直接抓去關半年再罰100萬而不是只有罰18萬!
  • 陳天保
    一些經濟水準在水平以上的人士常常說的,錢能解決的是都不是事,錢不能解決的才是大事,台灣卻是對於酒駕是提高罰則,難道只為了錢嗎?
  • 韓湘子
    支持酒駕鞭刑~1次50下~第二次在犯在加50=100下~不然罰款無人怕~吊銷駕照才幾月也不怕,終生也是~還不是照開車,騎車~都在縱容太輕~有些是用關說~民力也是有無執法權的證件在當保護傘~希望鐵面無私,嚴正執法,絕不寬容
  • 周桂圓
    這麼不合理的法案,為什麼只有葉委員PO在臉書,為什麼國民黨團不能開記者會大力批評🤔
  • 陳則昊
    委員有看到駕駛未酒駕下過失致死只會判3~6個月嗎?
  • 邱正量
    那可以同時允許非酒駕者拒測嗎
  • 謝一明
    加油
  • 呂肇偉
  • 郭文祥
    甚麼情況下可拒測
  • 櫻木花道
    已修很多次了… 就是不能一次到位;狠狠的罰錢狠狠的關到天長地久嘛
  • 王拔丹
    想請問委員,全國十大測速照相王所設置地點的肇事率,如果單純為了搶錢,設定了一個超低的速限來為難國民。
    往往測速照相拍的越多的地方,他越安全。
    希望能夠引起委員的重視,調整這些搶錢測速的速率。
  • Jay Hsu
    拒測後逮捕,但目前刑事訴訟法沒有賦予警察可以強制抽血的權力,如要修法,這可能連刑訴法都要一起修。
  • Hung Chen
    效法學習日本的做法就可以了.不用搞得很複雜!
  • 趙杰
    慢慢修拖工時 行政怠惰起來
  • Amanda Chen
    委員,加油~
  • 黃明機
    汽、機車直上酒精鎖了拉
  • David Kuan
    提議銷毀酒駕者車輛
  • 王福裕
    修再多還不如修法採用鞭刑,鞭一次就夠你受,記憶一輩子
  • 何錦峯
    個人認為無法一次修法到位,滿足人民期待,追根究底的原因,還是在於有許多政客在背後為個人或特定人士留一些退路,說穿了就是還是在為私利算計!
  • 中國國民黨 KMT
    嚴懲酒駕,刻不容緩,感謝委員持續努力!
  • 謝維
    還是請委員你在這新會期新年新氣象,好好來優先幫忙替咱全台灣的弱勢困苦的低收入戶家庭戶 + 及真正弱勢困苦的身障者人士來爭… 更多取•••••••
    1 • 真誠的來盼望能夠盡速的爭取更多每個月的補助款金及所有各種各樣的補助款金額,和必需速改掉那幾年幾年才可以調高一次那微微薄薄的那弱勢低收入戶及弱勢身障者人士每個月的補助款金額,應速來提案修除掉換全改成每一年都必需來大幅調高一次每個月的補助款金額這樣才對、也才符合公平公義跟的上如今這個現實快速的社會腳步的生活度日啊!

    2 • 以及速來提案幫忙那真正弱勢困苦的家庭戶他們在身障者用車車子的所有的稅金、和在每一年度必需檢驗車輛由二次改成一次或全免,因現如今也只有這樣才能實際的幫忙到很多的那真正弱勢困苦家庭戶在身障者用車上的不便和沒錢可繳稅金及沒錢可每一年度都必需要重覆檢驗二次車的窘況和問題、而來讓喪失了真正弱勢困苦的一全家人及這樣困苦家庭中的身障者他們在下雨天及需遠距籬就醫時的唯一一台可依靠的愛車面臨欠稅而導致需報廢,無法再開上路的這樣的真真實實悲哀的問題ㄚ!真的!

    現如今咱全台灣各縣立地區真的有很多、很多真正困苦弱勢家庭《和》真正困苦弱勢的身障者國人都面臨到如小弟我以上所訴的這二大悲哀的問題、可望 + 盼望著咱台灣的中央政府、咱全台灣所有的113席的立委等、都可速速的來幫忙和重視以上所訴的這二項問題ㄚ!

    !在此懇請拜托委員你了、謝謝你 +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