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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
學生喊有權錄影,前大法官孫森焱稱學生有些站不住腳 #中一中 #錄影 #YNE
留言
Wei Lin
@{陳秋汝|100000252541330} 大法官?
杜冠璇
啊不錄影請問學生要怎麼維護權益🙄 難到遇到這種報告不符合她意就情緒失控的不適任教師時都要默默隱忍?
何信德
試問高一的學生怎麼知道高二課程內容?做報告還限制高一不能做高二的內容!誰知道啊@@
蔡蒙
老師要有高度,一昧的自持身份壓低學生冒出來的創意,該全班討論是否可行,但一句現在的學生很可怕,就因學生多變的發揮,覺得不適當,當著全班咆哮,該學生唯一不對的地是講了個“屁” 其他到是他們小組商量後的報告創作,身為老師是栽培人類發展的關鍵人物,如果只是複製出上千萬個跟該名老師同屬性的學生,那世界不會進步,社會只有一種想法的人存在,那這個國家更無法強大,老闆要的不是一個會頂撞的員工 ,但要的是能為公司長遠發展而勇敢發表做出更好方針的員工,敢言就在這時候很重要,影片裡的學生的言談是在為小組的付出跟老師力爭創新,但老師一句否決,把小組努力抹殺,社會是很殘酷,但學生讀書就是要提前適應,從被反對中找出問題討論來讓對方接受,而老師就是扮演那位引導者,有能力又敢言在社會會很受阻,但堅持發揮實力,一連串的被拒絕,會拉抬成功的每一%,直到100%,往後就能打造勝利方程式。
張萬豐
不在台灣不知道文革還在進行
綠衛兵在校園肆虐
岳俊
反正就解放
要上不上看學生
反正付學費最大
沒學生,學校可以倒
溫山林
學生自學不需要老師了,下課
林慶宏
站不住腳,法辦未成年人嗎?
李衫義
現在學生就是個草莓
王哲
民法是三小?只要不是刑法隨便來啦
許育文
不知道今天之後,留言的各位會不會羞愧
Jia-Cheng Hsieh
我也搖頭了,原來不能錄影存證自保,嗯!
陳育璋
1 在發生衝突的時候錄影,是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並沒有要羞辱老師的意圖,因此不構成誹謗!而且學校屬於公共場所,課程內容並不是私人事務,這跟個人隱私無關
2 老師交代作業應該要明確說明作業要求,甚至是更進一步向學生示範!
3 音樂所涵蓋的範圍非常廣,難道這位呂老師在上課放的流行音樂,裡面就單純只有高一課本所提到的樂器,而不會夾雜高二內容嗎?
(現在很多流行音樂都融合了弦樂、管樂、打擊樂、hit hop)
Felix Chiu
學校是我付錢去學東西,收錢了還不好好教,到底?
劉俊榮
學生不應該拿手機出來
基本上都要放在手機保管處
老師有問題
學生問題更大
Eva Lu
世上很多事原本可以大事化小變沒事的,但是手機一拿出來就變成很有事了。
Tz Then Tux
不管對錯 德行嚴重偏差
不過對於一個89年代再正常不過
Yuwei Tsai
算了吧,這年頭哪還有什麼尊師重道,現在的老師在那些學生眼裡只不過是服務業。
坂本佑馬
說不過年輕人就拿出「尊師重道 沒大沒小 現在的年輕人吼」來壓學生
李健驊
愚蠢
曲修誼
這個前大法官的意思翻成白話是不是想表示,人非聖賢但是因為他是老師所以我不該錄影要自己吞,聽起來就還是老一輩那一套,把老師捧到天上去
Jenny Chan
很多法官也挺多垃圾的🤣
梁智堯
台灣最該死的就是那群垃圾法官
鐘文宗
🦖🦖🦖……………..
Sheng LI
https://www.ettoday.net/dalemon/post/59185?from=fb_et_share&fbclid=IwAR0bZGtY_EubZiZskwxurdOlFjDz6gzqvE3Eevcj2p50iOFJXb5NLMUoTfs
AT Look
「我認為基於尊師重道的精神,不應該承認有此權利」
呵呵
Jefferson Ku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314/2207619.htm?from=fb_et_news_comment&fbclid=IwAR27TSlABTOXJFozkQCPKTa_cleGB6QOVQyXGfqCkJbZBNLEhYXPnMVyPA8 原來有前傳呀,其實學生只要有被霸凌, 教育部是規定一定要限時通報不然會有罰則的,但老師面對家長與學生的霸凌則多選擇息事寧人(你要告學生與家長嗎?有疑問的請去看看各校的靠北網站就知道黑函辱罵師長已經成為常態),建議所有被學生與家長不合理霸凌的老師, 直接提告要求賠償(雖然學校一定會希望息事寧人,但總比這樣引爆心理不平衡失控被錄影公審好得多) ,教育部你有做到保障老師免於霸凌的恐懼嗎?
Jefferson Ku
建議同學,既然都已經開記者會訴諸社會了,請把當時報告的內容完整檔案也公開以示公允,另外也請把當時報告的完整錄影檔也公開(PPT沒有語氣不代表沒有),如沒有請找其他學生作證,這樣才不會羅生門各說各話
Jefferson Ku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314/2207417.htm?from=fb_et_share_comment&fbclid=IwAR2PiSgyBxC1UbDKDIT5gxKBeQ-efQDkqgTzse_3cAlBn-GEXjFy-xY0yhY
Jefferson Ku
內容有問題,老師糾正學生不服應該也會引爆衝突,暴怒片段前的學生報告與內容是關鍵,現在事件鬧那麼大,還開始接受媒體訪問,報告的內容與爭執前的錄影應該也要公開接受公允了,這已經不是校內的事了
Jane Eyre
Jane Eyre
權利是一種法律用語。
Jane Eyre
大法官是說,沒這個「權利」(right)。
一堆人看不懂中文真慘。
Huei Nor Yeh
老師沒水準又腦殘, 學生要自保, 當然要錄影
林信帆
這學生以後只是渣
吳名氏
學生和老師的權力不對等
如果不能錄影
學生要怎麼保護自己的權利
別忘了
這是個天冷學生不能穿外套的垃圾國家
Time Coffee Black
這年頭屁孩也只敢嗆老師而已
Kai Kai
😂適合加入「台獨民進黨」
真相越來越清楚了😂
Tai-sheng Cheng
搖頭擺尾也沒用啊!從政府大官到市景小民不都寵著學生嗎?
姚子
我是覺得蠻好笑的啦,一堆低能連學生報告都沒看到半個字就能說他做的很努力,他媽的以後我交報告時都先開直播說我做得很努力就好了
趙雄
現在是那學生公審成功在得意的勒!台灣巨嬰下的產物!
陸雋承
帶著口罩,
也有肖像權問題嗎?
Caralho Foda da Silva
前大法官過氣了,回家洗洗睡吧。
黃書偉
會變這樣大法官搖什麼頭??恐龍大法官還敢543
陳小銘
😮💨⋯何來尊師重道?
林秀秀
這種恐怖學校 誰敢唸
張天全
你在公開場合被錄影
不高興的話可以去法院主張你的肖像權
但如果你搶走學生的手機
不是搶奪罪也至少有強制罪
一個民事訴訟一個刑事訴訟
怎麼看都是老師理虧
詹益倫
學生有錄影權(人身自由),但要在不侵犯他人權益下行為(肖像權)。
所以很多民眾錄影,都會把對方臉上抹上馬賽克(變音)。
因為該影片未經當事人同意播放。
曾立
政黨教的
張芸華
他表示由上述法條可看出,法庭上有明文規定禁止錄音錄影,在其他的範圍內是否也是如此,「尤其學生在上課時,老師一時失去情緒控制,激動發飆時,是否可以攝影、錄音?我認為基於尊師重道的精神,不應該承認有此權利」。
Chen Yi Lu
沒事沒事 在座有多少人因為上司不喜歡你的方案還不敢出聲的
蘇建中
很明顯這擺明就是恐龍法官偏袒不適任的恐龍教師,學生錄影只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受教權益,並非竊錄課堂內容
林克帆
我覺得學生有說明了那個是報告阿,是他們花時間做的報告阿,報告是什麼,不就是表達自己,看到的,查詢到的,問到的,再加上自己的論述,但是學生的態度有問題,老師的心態也有問題,可是在生氣下的兩方誰能心情氣合的對話呢?
麥雲傑
就直接講「法律上從未提及課堂上錄影的權力這段」
至於把老師惹毛了,再討論老師是否應該生氣...這智商也只能笑笑...
鄭立偉
隨著網路公開普及的時代逐漸曝光過往隱藏的教職員素質低劣威權式教育!
而在華人文化之所以"尊師"重道是基於"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的師徒間互敬互愛的情誼.
有多數的教職員只是領著薪水剛好做著教職的上班族,
這些人的德行真的堪稱為師表?
所以現今教育機構的"老師"應該正名為"教職員"
而且至聖先師孔聖人曾說"三人行必有我師"
所以"師"這各字應著重在於能"教化他人"的"舉動"而非單一種"職業"
由此也看出孔聖人的師者氣量.
黃翰
那應該每間教室都裝監視器啊,沒錄影的話看校方這樣態度這件事情這樣應該早就深入海底了
Yee Chi
讀法律的人,都喜歡跟大家的見解不一樣,才能展現他們法律人的獨特。
Jerry Hsiao
跟屁孩生氣幹嘛,直接當掉就好
蔡宗欽
@{蕭家濂|100006493937578} 你孫森焱老師ㄉ債總讀完惹ㄇ
陳雋
@{楊涔昕} 楊律怎麼看
Lai Chawy
拿前大法官的偏見來帶風向,呵呵
吳彥廷
公務人員在公開場所執行公務,並無隱私權或肖像權可言
謝竣宇
@{Willson Ko} 而且執行公務跟私底下,兩個根本無法相比的事情⋯⋯
Yi-Huang Zoy Lin
@{Jun Xian Peng}
錄可以錄,但是放到網路上,不打碼賽克(好險大家都戴口罩)就會有麻煩了。
Jun Xian Peng
@{Willson Ko} 肖像權是不能未經同意公開在網路上,錄是肯定可以錄,不然路上滿街的行車紀錄器,超商監視器,不就通通侵犯肖像權。
Brady Lu
@{陳建志|da.jian.75} 自己選的教授自己承擔啊,所以你回答我啊,高中音樂老師能不能自己選?
陳建志
@{Brady Lu} 選了還是要改,那個 沒改10次7次的....誰一次過 都要去 朝聖
Brady Lu
@{陳建志|da.jian.75} 教授可以自己選啊,高中生音樂課老師自己選的?
鐘文宗
@{Shu-Wen Lee} 是🦖說
林尼可
@{Shu-Wen Lee} 法官說
葉君
@{John Liu|100000189005823} 我不會投作秀的阿,所以很多次選舉都是廢票
難道某一個人比較沒這麼爛就要投給他嗎?
John Liu
@{葉君} 看看你清高的樣子 那請你務必用客觀的角度選出不搞笑的政客 呵呵
葉君
@{John Liu|100000189005823} 那是你的主觀想法,法律如果講私心就不用判了 也不用定罰則輕重
今天那些人被輕判就是無知的人民造成的
選那些只會搞笑的政客出來荼毒
John Liu
@{葉君} 是啊 法規有個範圍 但你不覺得很多垃圾明明可以一顆子彈就解決的 但要全民納稅養他一輩子
你最有邏輯好棒
葉君
@{John Liu|100000189005823} 你要叫立法委員修法,法官只能依據法規審判 把判刑輕重推給法官很沒邏輯....
John Liu
呵 現在犯法卻被輕判的
有幾個是站得住腳?
陳怡任
蛤!?這大法官裝傻吧。【在庭之人非經審判長許可】這是有地點跟人員限制的法條,你一個大法官會不懂這個???
J.m. Lin
民主!自由!
#第一志願
陳志豪
法官的話有公信力嗎?
劉明坤
到底可不可以錄影
不說個準話
有些站不住腳?
怎麼都用這種模稜兩可的敘述
到底可以?還是不行?
黃碩國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嗎?
Joseph Tao
要不要釋憲?
Jefferson Ku
有人可以上傳學生的報告內容嗎?看看是怎樣的深度與見解
楊志翔
台灣的恐龍還有正確判斷力嗎?
范元豪
講什麼洨啦 依據勒
賴易璟
快90歲ㄌ就好好在家享清福辣
邱雲義
我在想他的意思是不是
錄影當自保 可行。但是貼上網就有肖像權的爭議。
Xu Wang
师道尊严都没有了,何谈教育?课堂上讲绝对民主,教育一定失败,因为师生双方在知识方面就不在一个层面
向 左
那警察每次錄影再錄什麼意思的? 這是要打誰的臉?
Jun Xian Peng
本來就可以錄影阿,教室又不是私密場所
張嘉祐
大恐龍?
許茂盛
若國語課程,學生徧要寫英文報告可以嗎?
Q Jiang Tasi
大法官?呵呵~
廖政觀
公共場合(教室)不行錄影嗎?
Justen Liu
大法官..?恐龍之母嗎?
林晃虢
丞相 起風了
An Ci Chen
我把老師碼起來就沒有肖像問題囉
Andy Chen
老師暴怒,學生自保蒐證,錯了嗎???
梁文柏
每個班級都裝監視器算了
李泓緯
出社會老闆要你改就改了…
哪有這麼多因為所以我怎麼樣的?有些時候低薪好像也很正常
黃祥瑀
@{潘建邦|100003149929155} 情理法🐂🍺
高攝氏
不是啊! 你要佐證 不能錄影錄音!
你拿法院組織法 開庭不得錄影錄音 當佐證 會不會太好笑?
音樂教室是法庭??
Milton Wu
丞相 起風了
許志鵬
一堆未來的褡綠班廢棄物準備誕生
Shai Pei
大恐龍?
曾瑋婷
@{Ted Jim|100019657681816} 贊成
Brady Lu
@{Ted Jim|100019657681816} 中國有錄影很正常啊,等等老師教學生思考、自由等反動思想怎麼辦
Ted Jim
其實在課堂上錄音錄影是很正常的,像在大陸,每間教室都會有錄影,我想台灣學生也可以要求學校效法之,學生的要求,學校肯定是照辦的。
逍遙仙人
學生有沒有公然侮辱的嫌疑嗎?
Johnny CY Wang
如果校規有規定上課不能錄影你再來說嘴 學生沒問題啊 錄影是一回事 肖像權是一回事
周周
講白就是老師惹人厭,學生故意給老師難堪在錄影po網
廖昱翔
現在學生很大尾啦
別管太多
社會會教他的
若菜 はるひ
歸屬在人格權,行為成立必須符合主、客觀要件、不法性、責任能力四項完全才行,如果你並不是Michael Jackson這種國際巨星有具體量化的可估價性,只是一般人較難成立
Austin Chen
法官可能喜歡上這種老師,可以在庭上好好見面交流一下
莊智
公開場合害怕人錄影,笑死
姚星星
恐龍會搖頭,大家會看
Willson Ko
肖像權好像不是這樣用的吧,就像警察也用這個理由說他執行職務時你不能攝影存證,大法官你怎麼看
Jack Lin
問到恐龍,答案真的不意外啦
Willie Yang
難怪恐龍這麼多
Fan Tsai
民主自由的培養....
亂而已
DianLi Lin
周詳還看阿!
李宗翰
笑死這台灣法官
謝東陽
那當初教室要裝監視器的時候,怎麼又違反人權了?
劉雨晃
教室=法院嗎?老師=法官?哪誰是被告?
楊圳湟
請問一下 為什麼要奉老師為聖賢?
那若要奉其為聖賢,該師又何德何能?
不能要別人奉師為聖賢,卻又對可能與聖賢背道而馳的行為不置可否
Kyna Lee
不認同,若女同學遭遇狼師性侵,不錄音錄影,如何證明?
Wilson Hung
@{許以霆|100004408685019} 下一屆司法特考考題
陳建志
教授叫你改,你改不改?哦 高中呢!!可以反抗...是總統級論文嗎?
Shu-Wen Lee
法學理論有甲說、乙說、丙說,甚至到丁說。
楊岱穎
所以是大恐龍?
張指綱
大法官,要不要釋憲一下🙂
Lin Junyi
打馬賽克的
前 大法官
翁堅凱
補習班的錄影都違法了,趕快去抓啊!!!?
吳小偉
法庭跟教室上課拿來做比較?
這種解釋也能當大法官
我看栽在你手下的人與其法條不計其數了吧 真冤枉
To Ny
以後 老師就照本宣科 不用管底下的學生吸收多少 懂多少 不要有表情 說話不要有語調 直平就好 這樣子 不知道適不是任
Yin Mei Chen
學生說他有錄影權利,老師也有肖像權,也可以有不被錄影的權利吧
Kc Cheng
找不出法條的法官呢 肖像?那提供錄音不就好了
林俊
@{Yin Mei Chen} 這時候就可以說這是二年級課程 因為我有讓你報告 學生才不會反彈這麼激烈
Yin Mei Chen
@{林俊} 非常好的狠招,但可能換成學生大吵大鬧説憑什麼給不及格
Kevin Chen
@{林俊} 敬佩您客觀的評論
Jay Juang
林俊 還可以順便宣告後錄影錄音,對學生進行提告。冷冷靜靜地提告就可以了
孔融
人權自由真的有點誇張大了
孔融
以前我當兵,,,誰敢對學長跟長官,,,軍法啊!不合理叫摩練,,,,現在內,,,傻眼
曾瑋婷
@{林嘉宏|100000470300114} 沒錯
林信宏
@{阮振瑋|zhenwei.ruan.3} 恐龍🦖 是生活在 白堊紀時期 🤪😜
阮振瑋
大法官你的組織法是不是用錯地方了
Penny Chang
恐龍大法師
Jacky Hsiao
如果表現態度得體哪怕被錄影?
自己本身有問題才會提出肖像權
Hsien-Wei Chen
以後出社會跟老闆頂嘴記得說你有權錄影唷
書雋黃
這大法官好像法條不是很熟耶。
Sherry Kuo
這不是錄單方,雙方都錄了,若沒錄可能爭議更大,學生可能.. 沒想到現在還能恐賀!
Chris Wang
現在學生腦袋怪怪的 最好辦法無視他
林勤智
學生說“那我們還做屁啊我們自己讀我們自己做就好了,還要做什麼報告啦!
就是屁,屁,屁
內文說“尊師重道”???
這四個字只是個屁
徐凱立
以為自由就是想做什麼都行
吳國城
隨便教.反正成功失敗,不関,老師
Winson Chiu
都什麼年代了嗎怎麼還會有這樣子的教學情況!
勇韋 洪
搖頭??? 你看看這些年來你們那麼多離譜的判決...全台都搖頭了..還好意思說..
Max Chen
遠古恐龍🦕
到了現代還是恐龍不懂的時代進步的恐龍依舊還是恐龍說的一嘴恐龍語
Chia Yen
學生超過授課範圍的報告,這算不算是文不對題的一種。
老師其實真的不用生氣,文不對題這件事評分可以很主觀的給分就好。
另外現在學生上課可以帶手機並且上課拿出來使用了唷?我以為以校規來說是禁止的耶
Wang Shou Yi
支持老師
江俊毅
殺人沒判死刑的一堆,
法匠講話哪次有站得住腳過?
Leo Chen
光這個剪接點,學生就其心可議了。
Randy Huang
你大法官就是一個腦B
郭怡君
公開場合本來就可以錄
劉先跡
如果 大法官看到昨天新聞
輔導的老師竟是~~~摸頭與嘲諷
不知又會如何說??!!
ㄞ !!
現在該頭痛的是 學校 教育局局長 輔導的老師 市長 吧
腦袋想的 大概是如何擺平 ~~ 記者 議員 學生不要再放炮
Gary Chiu
供三小 扯到尊師重道,這個大法官也不適任吧
陳榮志
這位大法官在說什麼看不懂,大法官不是應該拿法條出來說明才對嗎?
蕭作嘉
這些法官
不是恐龍
就是食古不化的石頭腦
李薇薇
情緒失控乾別人屁事 活該被社會修理
Zhi Jin Chen
師道會蕩然無存~~
陳小鈺
我記得以前唸書,比這個更兇的老師大有人在🤣🤣🤣不過不管多兇,下課跟老師的感情都很好耶!
Hsu Wei
教室跟法院相同嗎? 也難怪您已經退休了
李哲宏
有限制不得在法庭上錄影,但有限制不得在課堂上錄影嗎?
James Gino
現在的教育太過時。
尤其是老教師,坐等領退休金。新的教育模式變得極度排擠。跟不上時代。
加藤偉
所以⋯教室等於法庭?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什麼稱有些站不住腳?
張鶴騰
陳與Inchu Chen 你看不懂嗎 學生如果沒有po上網自己留著當證據就沒問題,問題就是他po上來了,已經侵犯到肖像權
林信宏
@{楊永宏} 要看真的恐龍🦖 請買票🎫 去侏儸紀公園 😜🤪
王哲驊
因為重點是法律怎麼規定,前法官怎麼認為,就只是他覺得、他認為
和你覺得跟我覺得都是一樣的
如果是完全使用錯誤他就會說"這樣是錯的"而不是"有些站不住腳"了
也就是看法討論而已,不要被頭銜影響了
等看看會不會有瑩真律師之類的從規定上幫大家解答囉ˇˇ
孫立頴
@{James Ko} 現在小孩子很幸福😂
James Ko
@{孫立頴|100026497777188}我們以前就是沒手機錄影 所以都被打到不要不要的 悔過書寫了幾百張🤷♂️
許斈丞
@{李岳芳|100000209647883} 我認同國高中師生帶手機,就是讓當事人自己決定什麼是霸凌,要不要蒐證捍衛權益自己決定。
李岳芳
@{Xilin Lotai} 你首先要知道學生在學校如果可以被錄影的話,可以錄到一堆霸凌同學以及老師的影片喔
郭羽勝
@{葉君} 大法官是總統任命,你以為是優良法官評選嗎
甯惟軒
@{葉君} 大法官有好幾位,開釋憲會議的時候,彼此之間見解都會不一樣了,你能肯定這位大法官的見解就是對的嗎?
鄧敏富
@{葉君} 是「前」大法官,而且他舉的法條是在法庭上,而不是在課堂上
Morgan NG
@{葉君} 除非學校明言禁止錄影,不然用法庭當例子套用在學校本來就是錯的,最後還來個尊師重道精神凌駕一切更錯。
王哲驊
葉君 還是要從法規上去看,不要看頭銜就覺得是正確的
如果肖像權肯定不能這樣用鐵定是正確的,那他就不會說是"有些站不住腳"而是說"他是錯誤的"
葉君
@{書雋黃} 不然你比大法官懂法嗎
書雋黃
雖然我對這種頂撞師長的行為不是很認同,但肖像權不是這樣解釋的,不要亂解釋法條。
Chi Hsien Lin
是我中文爛嗎...? 內文說 民法沒有保護 但法庭有禁止 大眾結論是 阿法庭禁止那是法庭阿 問題民法沒說有阿...? 怎麼都自動忽略也有提到民法
曾柏盛
教室等於法庭??
Ian Lin
法律人的立足點往往是法律有沒有規定為基準,但我覺得許多老傳統的法律已經不適用於現代了,修法的速度趕不上時代的速度。
彭信渝
難怪恐龍法官那麼多
Allen Bian
書讀的還不夠多
季月
🤔尊不尊師之前,我是認為先討論一下,要求刪內容為啥是課堂直接來啊?
曾茗
回老師的話叫頂嘴其實還蠻好笑的
Zhuang Jeff
請尊重台灣執政民進黨的民主好嗎?
大法官言論威權體制
學生要民主自由
年輕人不用當兵愛國表現
林裕秦
看完文章 簡言之就是
前 大法官 就只想刁學生自保合法性
至於 老師是否不適任 他不想管
林俊
情緒控管問題 可以默默的聽完 看完 然後打不及格就好(原因:不是課程重點)跟學生吵那有路用 現在的學生不像以前了
金必樂
兩邊都有問題!
楊貿凱
其實現在老師真的很難當
詹書豪
一個前法官連教室能不能錄影都不確定,還在那邊是否
傅達銘
支持老師,學生態度很有問題
李陽總
那個大法官。所以長大後 職場上也不能蒐證嗎
Kevin Kuo
老大法官出面聲援理由蒼白無力,法庭禁止錄影是法有明文,上課禁止錄影錄音有什麼法律依據?「基於尊師重道的精神」就不是法,老師失態已不值得尊重難道還不能錄影嗎?
蕭伯瑋
遠古恐龍法官
李寒戰
學生在自保
方美婷
那就學幼兒園,每間教室都裝監視器呀!
Samuel Zhang
法律沒有禁止的部份就是沒有違法,哪個法條有禁止學生課堂上錄音錄影嗎?
Dave Lin
恐龍法官亂判決,民眾搖頭了
簡敬宸
@{張嘉原|100000267207743}
A:今天要吃點什麼
B:我聽不懂,我只會做備案超前部署(🤏
簡敬宸
@{張嘉原|100000267207743}
可是這頭牛,很舒爽過著一頭牛的日子
很多性質一層不變,然語言能力才能四處遊不求翻譯
張嘉原
@{簡敬宸} 我的工作性質跟你不一樣,你就跟牛一樣,被客人鞭一下你才會走一步,還三不五時偷偷靠北鞭你的人,卻不想想自己為什麼就只能是投牛…
簡敬宸
@{張嘉原|100000267207743}
你真的很無理欸,客戶就不想多加要求,你為什麼要一直逼迫客戶,客戶內心壓力會很大,為什麼要把你的愛強施與人
張嘉原
@{簡敬宸} 你真的很低能也,我的備案不會給客戶看,客戶也不會知道我多做的備案,客戶要求我就直接把備案加進去。
簡敬宸
@{張嘉原|100000267207743}
客人就不想多看你多做的,
為什麼要浪費別人時間還要看你強加的地方🌝
張嘉原
@{簡敬宸} 我是超前部署,客人不要我也不會加進去。
簡敬宸
@{張嘉原|100000267207743}
客戶就不要,為何堅持,為何強加
強人所男,男上加男
簡敬宸
@{張嘉原|100000267207743}
你就跟恐怖家長一樣
麻豆,我多加的都是為你們好
給我吞下去🥰
張嘉原
@{簡敬宸} 無所謂啊,我只是把備案先做好,客戶要不要我都無所謂啊
簡敬宸
@{張嘉原|100000267207743}
😆前提是我這所說“只要原始方案”
你超前部署都不是客人所需🤭
😉櫃檯所需很多,比如英文
張嘉原
@{簡敬宸} 前提主管要跟你一樣是個低能兒呀!
張嘉原
@{簡敬宸} 不,我都是提前想好未來客戶有可能會須要哪些功能,先做好備案,不會像站在便利商店櫃檯,等著客人開口提取需求,然後再來靠北客人要求很多😀
簡敬宸
@{張嘉原|100000267207743} 快照我這樣去講,影片前還有更多激怒話語,要順便幫你模擬一下嗎😋
簡敬宸
@{張嘉原|100000267207743}
客戶要的是A原始方案就好
你給B超進度不同方案😆
意思是這樣囉
張嘉原
@{簡敬宸} 沒有耶,我們進度超前他會很高興的找我們去喝酒吃飯唱KTV
簡敬宸
@{張嘉原|100000267207743} 來照我這樣去說,學生的語氣以及思想,我幫你模擬一遍了
簡敬宸
@{張嘉原|100000267207743}
操,你有沒有腦袋啊,程式都我在做,你好意思下指令,你是不是沒腦子,好啊,大家都不要做啊,操你妹的,整天吃得像白雲
張嘉原
@{簡敬宸} 首先要有個思想過時的主管
簡敬宸
@{張嘉原|100000267207743}
😌你用學生的口氣去激怒主管看看,我想看
徐郁翔
@{江依靜|1667101068} 沒事😅我意思是臺灣社會淘汰的速度還是趕不上延續食古不化思想的速度,還有一段很辛苦的路需要努力
江依靜
@{徐郁翔|100001854185831} 你要回的不是我吧? 都說了會被淘汰
張嘉原
@{劉維光|100000335216178} 進度超前做到高二去,公司最愛這種人才吧! 反倒是老師的教育方式跟不上時代,被社會教訓的正是這個老師耶…
徐郁翔
@{江依靜|1667101068} 就怕老人還是教出一堆老人思想...
張震銘
達爾文到底在幹嘛,還不趕快出來把樓主收走
湯育鑫
劉維光 講什麼屁話 老師有付錢給學生喔
王哲驊
這篇新聞討論正確性,態度如何又是另一回事了
鄧天星
老師對認知落差的溝通處理,做出最差的示範。
Brady Lu
@{李李仁} 相較於暴怒老師,學生真的沒問題
Alan Sun
@{Wallker Lu} 啊乾!你突破盲腸惹!!
Wallker Lu
@{Alan Sun|alan.sun3} 跟恐龍講什麼人話
程泳昌
@{吳美鳳|100006356311374} 類似經驗沒有,但是講就學時期被老師霸凌的經驗,那一定很多
詹益倫
@{Eileen Lee} 大法官本意:錄影權。
很多被告出庭時為何要馬賽克?
肖像權。
法律上沒有錄影權這條,但學生把人身自由解釋為錄影權。
但你行使本身權益時得不侵害他人權益為原則。
咆哮、課堂上衝突、其他零碎瑣事不在大法官本意。
侯大宇
@{Eileen Lee} 你應該只是知道後半段..前半段你應該查證ㄧ下..我只能說那幾個學生搞過份了..
王王梓庭
@{蘇子銘|100000312453214} “如果”是,自己推測
這種文沒去當小說家還真是被埋沒了
蘇子銘
這是我剛剛看到別人貼的,轉貼
Yung Hui Teng
@{Eileen Lee} 我前面說過咆哮不對囉,也沒有要跟您辯論的意思,只是提供多方資訊參考,嗯 您從不咆哮是您休養好,給你點讚
Eileen Lee
@{Yung Hui Teng} 用臆測來辯論,還有完沒完?
在此新聞影片未播報前,相信全國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學生幫老師取綽號。
我也當過老師,儘管學生如何頑皮,從不咆哮以及抹煞學生的學習努力。
意見看法不同,再辯無意義。
Can we stop this dialog ?
Yung Hui Teng
@{Eileen Lee} 我知道的事情是該老師長期被學生以外貌取笑,冠以她不喜歡的綽號,而學生貌似在報告中放上該綽號相關的梗圖並配以牽亡魂的音樂,事情的真相還有待釐清,但是大家一面倒責備該名老師是否也有點以偏概全,唉
Eileen Lee
@{Yung Hui Teng} 學生說梗圖是為了羞辱老師?
Yung Hui Teng
同樣的你也沒有看到報告內容 你怎麼知道學生不是在努力做出羞辱老師的報告呢?老師咆哮是不對,但是老師長期以來都是被學生用她不喜歡的綽號在稱呼,如果是你 ,當眾被這樣對待,你能有多冷靜呢?
Yung Hui Teng
55秒 學生自己承認用了梗圖
Yung Hui Teng
@{Eileen Lee} 學生自己說的https://youtu.be/mhOem_Ymzoo?t=50
Eileen Lee
@{Yung Hui Teng} 你看到梗圖了嗎?所有報導及影片,都沒有這段,妳哪來的訊息?校方接受採訪以及發布新聞,更沒有提到學生用梗圖侮辱老師的情節….服了你!
Yung Hui Teng
@{Eileen Lee} 學生先在報告中用梗圖侮辱老師好嗎?
許多人
好難過 我居然在這裡浪費時間🥴
明明知道看新聞留言是閒到沒處去的人才會幹的事🧘🧘🧘
許多人
@{王凱} 好好奇你看到的影片是不是原檔欸🥺🥺 爆氣的好像是老師喔😮💨😮💨
老闆如果事先什麼都沒說🤞🤞當下再改條件看你要怎麼做事👌👌👌
如果你要跟我硬扯什麼老闆改條件員工也不能怎樣的話🥱🥱那大概只能證明你的學經歷找不到什麼尊重員工的工作而已💪💪
王凱
@{許多人} 看了!我一直聽到學生在那嗆老師 ,老師不過是說了報告是高二的課本裡的學生在不爽什麼? 出了社會你老闆要你報告 結果你弄了他不想要的 你去跟老闆說我花了多少時間做 你看老闆會不會理你
許多人
@{王凱} 看過影片沒
Eileen Lee
@{王凱} 請道其詳
王凱
@{Eileen Lee} 學生的態度沒問題嗎?
Min Hsieh
@{Eileen Lee} 神回
陳俊甫
@{吳承瑾|hannibalhorus} 真的很可笑,適用範圍就限在法庭,而且還是保護法官不會被人民靠北,居然被拿出來亂用
Wisley Lo
@{吳承瑾|hannibalhorus} 法院有全程錄影錄音系統,只是用來保護庭長,不是用來保護兩造當事人😄
賴逸凡
@{Eileen Lee} 我不是用全部留言觀看,沒注意到有人回了,沒事了!
Eileen Lee
@{賴逸凡|100002634078204} 翻篇了好嗎? 要辯上101夜嗎?累不累啊?
賴逸凡
@{Eileen Lee} 誰說侵犯肖像權要以盈利為要件? 肖像權三個字Google一下請先了解一下他的定義好嗎!
許棋棋
@{Hsien-Wei Chen}
外面的老闆巴不得你了解更多新的資訊 好嗎?
公務員趕快巴結主管,不然考績…
Brady Lu
@{Hsien-Wei Chen} 老師是你老闆膩?邏輯死亡
黃君揚
看是什麼公司
如果是半導體 科技公司之類的
會要求手機放櫃子
怕錄影機密外洩
Jun Xian Peng
@{Hsien-Wei Chen} 出社會是賺錢,在學校是付錢,姿態當然不一樣
陳蒼
@{Hsien-Wei Chen} 哈哈 我也覺得超誇張,別組也都抓到老師重點,只有他們這組就是不同,以後出社會,跟老闆對著幹就好,抓他語病
Han Han
@{Hsien-Wei Chen} 有看影片嗎?所以老闆要求你不合理的加班或不合理的要求你都會照做嗎?
許茂盛
他們曾回我,統一錄制,在網站上公開。最後也沒放我們要的。
郭怡君
@{許茂盛|mauro402} 為什麼他們可以錄,我們不能錄,你不覺得不平等嗎?沒有人權嗎?
許茂盛
@{郭怡君|1506618112} 我參加體育署的講習,也被禁止錄影。
許茂盛
@{郭怡君|1506618112} 我去游泳池游泳也被禁止攝影。
李呂元
@{劉俊榮} 你以為每間學校都還在跟你收手機?
黃君揚
看校規
沒規定的話
手機放身上不拿出來沒關係
權益受損拿手機出來沒差
老師問題更大
黃柏勳
@{劉俊榮} 是非對錯還要先用身分來篩選!?
要講幹話~我認為
該老師的老師與父母問題更大
教出這種老師來誤人子弟
李如玉
@{劉俊榮} 現在連國中都沒收手機啦
Han Han
@{劉俊榮} 具我所知現在高中大多都沒有收手機不過上課還是不能玩,我認為如果權益受損拿手機出來錄影是沒問題的
洪嘉臨
@{劉俊榮} 不覺得學生問題更大
Jane Eyre
Sheng LI
「基於尊師重道的精神,不應該承認有此權利」
也就是說有權力
只是老人不想承認
張說
@{Tai-sheng Cheng} 目前看到的留言,學生的報告也還沒公布,只有影片就開始公審了,事情始末未明....
林信宏
@{Hung Bin Yen|hungbin.yen} 聽到 牽亡魂 這就很有問題🤨 就算是牽亡魂 可以有權要求學生 全刪掉? 再補一份報告不可以?
Hung Bin Yen
如果這個老師真的站得住腳,對自己有信心,應該跟學生說:你儘管錄,用力的錄,錄的愈完整愈好。正所謂:問心無愧,不怕夜半鬼敲門
楊涔昕
@{陳雋|bunny405122yahoo.com.tw} 老孫講的話無庸置疑(膜拜
陳秋汝
@{Wei Lin} Z
Eileen Lee
不是為非作歹。樂意之至
詹益倫
@{賴逸凡|100002634078204} 有時候法院不是只開1庭就結束了,可能一個案件就開2~3庭,宣判庭就可以錄音錄影。(不然重大刑案怎會在宣判時有影片)
因為一個案件還有牽涉於其他人、證人、共犯、或尚未有足夠證據起訴的涉案關係人。
詹益倫
@{Eileen Lee} 那為何某些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需要被馬賽克?
肖像權不是建立在營利行為。
如果有人突然對你拍照,回你說:我並不是要營利,你有沒有感覺被侵犯?
Eileen Lee
@{賴逸凡|100002634078204} 沒有盈利哪來肖像權?
邱麥司
@{Maantsu Lai} 也有詐騙集團下的產物耶
Henry Aloisia Lee
@{許志鵬}
https://www.facebook.com/plainlaw.me/posts/3093855777556775
東月心
@{Tony Lee|tony.lee.5015} ??大法官不需具備法律背景??誰告訴你的??你去看看大法官資格……
張氏 夫妻
@{Maantsu Lai} 您該不會是新獨裁維權教育下的產物吧?
蘇坤成
孫老師是法官出身的
林信帆
法官和大法官?都沒法師強
Tony Lee
大法官和法官差很多.法官有法律素養.大法官不需具備法律背景.
許志鵬
@{Maantsu Lai} 你的法律知識 也不過如此 真的是丟臉
王王梓庭
@{威諭} 其實是老師自己當初並沒有把範圍講清楚…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314001771-260405
Carol Wang
@{林坤立} 希望他以後也敢跟老闆說這方案是他熬夜放棄假期想出來的,一句不要就不要?哈哈哈
曾意靜
@{威諭} 別人說什麼你就信 口說無憑也是蠻好笑的
李齊
請問老師有出資成立學校?老師有發薪水給學生?既然這位老師一沒有出錢成立學校,二沒有發薪水給學生,上課的風格又極端被公開來受到公評,傷害發給她薪水的社會大眾觀感,讓大眾開始質疑老師的公信力與專業度,似乎拿公司老闆這樣類比不太對啊!
威諭
@{湯育鑫|bill911004}
老師要他們做中國弦樂器,他們做南北管,的確就是做錯了阿,還死不認錯
另外我剛剛看到王浩宇說該老師長期受學生霸凌嘲笑他的長相是風乾橘子皮,白雲,然後這次報告中把該老師的長相和牽亡魂放在一起,你覺得ok嗎?如果是這樣,老師的反應已經很客氣了
李宇烽
@{林坤立} 有這種老闆
那是真的慘
湯育鑫
@{威諭}
你都說理直氣壯了
理直為什麼不能據理力爭?
他們是高中生又不是社畜
老闆給我錢我當然對他不敢大小聲
不然社畜為什麼叫社畜?
如果我明天能不能吃飯要看那個沒理的老師臉色我當然卑躬屈膝
這個社會就是這樣
如果你好好騎在路上被紅燈右轉的撞
對方又死不認錯
你要不要跟人家爭論?
很愛曲解人家的想法又講不出個屁
梁寶
@{蔡賢民|XiamMin} 這種公司很多 主管說你不對 你就是不對 不管什麼理由 除非不做 不然你沒辦法怎麼樣
王喬伊
林坤立 中肯~
以前孩子讀數理資優班,忙科展實驗到深夜兩點多才睡,數天都如此,一到報告那天老師說「不行,回家重做」,也沒給原因就是要你重做,孩子也是乖乖的重做(事後發現是老師認為孩子應該能做出更好的科展實驗報告)
Erica Liu
林坤立 到底哪裡一樣,出社會是領錢,這個還付錢被咆哮。這位老師出社會那麼久,結果這種水準,真的很了不起,社會形形色色人她應該知道吧,崩潰什麼
威諭
@{Jay Juang}
哪裡大聲了!我還沒罵髒話欸
Jay Juang
@{威諭} 難怪你這麼大聲 ...
Sharon Pai
@{林坤立} 可以表達意見,但態度要好吧?把老師惹怒了開始錄影讓大家去評斷老師? 學生對老師說,做個屁喔... 這種話太沖了吧? 中國樂器,但南管北管不會出現在國樂的演奏殿堂吧?
藍美玉
林坤立 所以同學要想辦法當老闆
賴逸凡
林坤立 你還沒有遇過最賭爛的,當你做了很多份以後他想了想, 還是第一份做的最好,還是用那份吧。🙄
威諭
@{湯育鑫|bill911004}
很懂阿,沒給錢的你就可以大小聲,有給錢的就不行,所以你對人的態度就是看有沒有給你錢,因人而異
湯育鑫
@{威諭} 蛤 你要不要看懂我在講什麼
威諭
@{湯育鑫|bill911004}
原來你在課堂上理直氣壯是可以用錢買的
Jack Cheng
林坤立
有的做得再好連看都不想看,主管就直接叫你重做
張為
@{林坤立} 今天看來學生不夠硬、在來學生因該把影片交給特定議員、在議會開個記者會、這樣事情就有不ㄧ樣的發酵
林坤立
@{張為|100003022696007} 除非老師不幹了~有時候後台硬的不一定是學生啊~
張為
@{林坤立} 今天要學生後台硬、老師就不敢這樣對那個學生這樣
林坤立
@{張為|100003022696007} 所以僅限學校裡啊~
張為
@{林坤立} 員工是老板請的、但老師是誰花錢請來?
林坤立
@{蔡長霖} 故意殺人致死是對方決定你的死亡時間(所以有殺人罪刑責),意外致死(所以為過失致死)則是誰都不能決定時間,但唯一的共同點就是受害者不會知道自己什麼時後會死.....不過生病死的大概都知道自己時間不多了....
蔡長霖
@{林坤立} 連死亡都會偏心,你怎能決定小孩能在幾歲才遇的到死亡的事?這種事,何來的正常不正常?
你在替殺人犯辯護嗎?(調侃道)
林坤立
@{蔡長霖} 連父母對會偏心,你怎能決定小孩能在幾歲才遇的到不公平的事?這種事,何來的正常不正常?
蔡長霖
@{林坤立} 未來,學生會遇到很多不公平的事情,或是耍官威壓迫的事情,
可是不代表學生在他這個年齡遇到不公平事情就是正常的!
林坤立
@{蔡長霖} 我是真的不太了解你的意思..以我的觀點,這位學生目前已經遇到一位情緒管理不佳的上級,這就變成了他的經驗,所以他出社會後遇到情緒管理不佳的上級時,可能就會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蔡長霖
@{林坤立} 不能決定,
你還是沒法瞭解我的意思!
林坤立
有啥好吵的這種新聞,對~你是學生所以可以跟老師表達你的意見,老師也該尊重學生...不過這僅限在學校裡
出社會後,不管你的報告準備了多久,做了多少的努力,老闆一句你這方案不行,請提出其他方案,還不是得全部重做
這位老師只是讓學生提早面對了社會的現實面
王凱
@{林其玄} 現在禮義廉恥都夾在國文課本裡了
Ling Fang
@{許亦霖|100017967735711} 是的,未來等他們出社會,若還是用這樣態度處理事情,就是被老闆fire 事情明明可以好好處理,不必走到撕破臉的地步。
呂驊展
@{許亦霖|100017967735711} 改變是持續的 你不能妄想一次事件就徹底完成,現在很多理所當然的事情都是前人一點一滴完成的。
這種需要長期反抗不公,站出來發聲與捍衛權力的的行為,今天的事件也可以算是推動教育改革的一環了。
許亦霖
@{呂驊展|100008345198865} 對 受害者不會再做出同樣的行為 但是被害者永遠都是存在 所以我才說 輪迴 沒有正義可言
呂驊展
@{許亦霖|100017967735711} 不 我想受害者不會再做出同樣的行為,正義就該伸張 而不是延續悲哀
Ling Fang
Linwhosong Shin 不無可能🤔如果真是這樣也太黑暗,不過他們這樣伎倆也只能學生時代有用,等出社會早被老闆fire,不然就是被抓住把柄恐嚇
黃賜憲
@{Linwhosong Shin|shin.linwhosong} 你在說你自己心機重嗎?
林子羨
@{Linwhosong Shin|shin.linwhosong}
如果要搞以前就這樣搞了,這不是宮鬥劇也不是八點檔
黃佳斌
@{Linwhosong Shin|shin.linwhosong} 那你也是很懂心機
周俊廷
@{Linwhosong Shin|shin.linwhosong} 那你明白很多內幕欸😂😂
JaJa Tsao
「如果」該名老師已經常被學生投訴 會因為自己的好惡對學生做出不公平的決定 學生為了保障自己的權利 不得以此種方式訴諸社會 讓輿論發酵 加速事件推展的進程 只侵害到教師的肖像權是否是最小侵害的手段呢?
更何況有未侵害肖像權都未必是肯定的答案
例如是否單純為損害他人?是否有正當目的?也都不是我們說了算
不如讓子彈飛一會 目前看學校的處理方式 沒這篇東西 是不是就沒聲音了?學生就啞巴吃黃蓮了?
張鶴騰
高淑Inchu Chen 你看不懂嗎 學生如果沒有po上網自己留著當證據就沒問題,問題就是他po上來了,已經侵犯到肖像權
天際遨翔
@{林信宏|thomas.lin.3551} 宗教祭祀活動也..........
林信宏
@{天際遨翔} 老師 有權要求 學生按照進度範圍再做一份報告 沒有權要求學生刪掉 還有 牽亡魂的老祖宗好像就是楚辭 照這樣說 國文課本所有的 祭XX文 應該全部都刪掉 😜🤪
Jane Eyre
李銘展
@{Yi Rou Fang} 所以說一有衝突都嘛被校方壓下 加上沒憑沒據多半都是學生的錯 校方也很少會為學生說話 就好像每次要教師評鑑的時候 一些平常就很火爆的老師會突然裝正常一樣 即使校方有裝監視器 他們也不會去審查 自然而然就是這樣
Eileen Lee
@{Yi Rou Fang} 隨時?是適時!
Macgasen Weng
@{Yi Rou Fang} 非常時期要保証據,不然出教室,校方會小事化無
王瑞琪
所以可以隨時在餐廳/職場=公開場合,對著不知情的某人錄影,然後po上網讓大家公審?!
學生錄影時,學生知道,老師不知道。學生回應有條不紊。
後來老師知道了,老師也“稍微”理性了。
我們能”假設”學生是因為知道有錄影所以表現得如此理性有邏輯到讓人敬佩嗎?
唐門
@{魏斌} 討論而已!互相分享心得!謝謝你
魏斌
@{唐門} 謝謝告知您的想法!
唐門
@{魏斌} 社會大眾有知的權利!何來無限上綱?至於你所謂的公審,是你自己的想法吧!社會大眾也有就此事件評論的自由!何來公審之說!
魏斌
@{唐門} 學生可以錄影搜證作為學校甚至行政法院的證據,但不可無限上綱上網公審!
Brady Lu
@{李振銘|hui.wending} 老師都臭幾十年了
李玥婷
@{蘇家弘|100002242889053} 公開場合是有入鏡沒問題,但作為主要拍攝對象一樣也是不行的
唐門
@{魏斌}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款「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處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一中老師是否是公務員,她上課是否是執行職務,她情緒失控是否有不當言行,如果以上皆是,為什麼學生不能錄影蒐證?警察執勤民眾都可以錄影反蒐證了,老師上課不行?老師是人,警察不是人?
蘇家弘
@{魏斌} 私底下的場合是不行,但是公開的場合好像可以🤔
李振銘
@{魏斌} 反正現在老師已經被鬥臭了,恐怕沒人在意到底真相是什麼,因為大家只想知道自己想知道的
Serena Hai
@{魏斌} 我也是這樣覺得。如果錄到任何影片都可以直接po上網不需經過本人同意而無罪,那些盜錄人家隱私的還不就無法無天。
張靜茗
@{Juliana Lei} 風向不會因為智商而改變
廖撲馬
剛看完⋯老師哪有失控?腦筋清楚的說理⋯是這位學生想要紅吧?那麼多組就您出頭最多⋯那位拍的跟這位演的⋯⋯不像我們那個年代素質一級棒的中一中學生⋯老學長⋯您學弟要教一下啦⋯⋯#陳文豪
陳與宏
台灣就是有這種法官,所以我們要司法改革。
Dimir Seka
投訴一下教育局 這個老師就不用混惹w
楊永宏
都前大法官了、如果現職我還有點相信!
陳維德
一堆法盲批評法官講的
酷😎
葉之東
【警察違法盤查!可錄影拍照自保?律師曝3大搜索原則:要合理的理由】
https://youtu.be/dVBUGmyiyyk?t=664
艾綠
恐龍教怎麼做人哦
先學好怎麼做司法判決吧😒
あき いくお
前大法官 乖乖退休就好😭
Dannis Huang
可憐
何仁誠
受害者或當事者當然有權錄影存證自保 只是有涉及他人隱私可能 所以無權散佈 這前法官法學概論..........
張氏 夫妻
求原版報告!
該不會要封存30年吧😝
Daniel Chen
尊師重道四個字講出來就可以先下去了
柳丁
前法官也搖頭😕
難怪民眾對司法也搖頭😂
Leoyu Shen
@{Vita Chen} 如果是從對己有利時才開始錄或po上網呢?
我們都沒有上帝視角,也難做到正義女神。
陳維維
法官都是恐龍法官居多....
王哲驊
自己也說了是"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1項"規定法庭開庭時","在其他的範圍內是否也是如此"只是自己的想法吧,不是法規上的規範那就不是如此
期待看有沒有瑩真律師之類從業人員好心分享從規定上幫大家解答囉
桔仁
高傲的大法官
張博竣
幸好學生有錄影 才知道前大法官的見解
Xilin Lotai
下一步,全部學生請準備好手機或密錄器…讓老師們知道學生們的厲害。
丁文博
笑死人,所以根本沒有法律禁止上課時錄音影
更何況這還不是老師的授課內容
而是爭執現場
有些考場或是幼稚園都有裝監視器了
楊有森
以前教育分為家廳教育與學校教育,家廳教育注重生活與品德教育,學校教育注重知識與體魄的培養,現在好像......都不是了。
Robert Yang
中一中,一直問題多,學生沒學生樣,老師沒老師格局,建議廢校
劉承易
還好是前大法官了
馮暢達
所以警察在抓犯人的時候也不能錄影啊!因為犯人也有肖像權啊!是這個意思嗎?
林姊姊
當學生感覺有可能會遭受老師的不公待遇或言語污辱甚至人身攻擊...是可以錄影音蒐證的
鄭惟仁
很多法官的判決也是讓我搖頭,彼此彼此
Yong Min Wang
其實也不用太過認真啦....反正不受教就是不及格給他就好...這世道就是這樣...請不要再幻想現在學生會尊師重道...沒扁你就不錯了你還在那裡呆呆的....
賓有禮
現在太好命了!
想當年…敢跟老師硬嘴硬擠!
下課後就會聽到廣播…某某某 請到訓導處 趕快!
楊棋
@{林孝嶸} 嗯哼
林孝嶸
@{楊棋} 嗯嗯
陳錦華
@{陳技安} 非常認同,我們家小孩現在也處於需要收證老師不適任的證據,但是學校沒有全方面的錄影設備,這對我們來說要搜證是非常的不容易的,另外還有別班的過動兒童會毆老師/同學,如果有錄影器材,在這些情況之下真的可以保護彼此的權利
曾瑋婷
@{陳技安} 同意
Jay Juang
@{李茂政|100023833781356} 甚麼叫做威權遺毒下的師長容易被激怒?這樣的觀點真是...。人權真的平等自由了?
Sharon Pai
@{陳技安} 惹怒老師後開始錄,並不公平
Sherry Ackerman
@{陳技安} 👍
Jia Lun
@{李茂政|100023833781356} 怎麼都刪掉了?
郭亮佑
@{陳技安} 沒人會想到這種情況會發生,所以根本沒辦法錄全,教室裡也不可能設錄影機
杜健陵
@{陳技安} 支持錄影 反正衰的不一定會是老師 哈哈
Burger Wang
@{李茂政|100023833781356} 可能您支持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中國
Jia Lun
@{李茂政|100023833781356} 是台灣 不是台彎喔 你一定以前書沒讀好 每天玩水彩對吧
李茂政
@{Jia Lun} 草包我感謝民進黨如此民主教育台彎顏色很成功🥱
Jia Lun
@{李茂政|100023833781356} 我真的沒有 不好意思 我腦是裝腦不是裝顏色用的
李茂政
@{Jia Lun} 我依據憲法,支持1912中華民國統一中國,都能被綠色巨塔抹成親共賣台者了....台灣的政治還有真正的公義嗎?🥱真正的公義就是師被激怒是不對,不尊師的生也不對🤪您有這種公義的腦嗎😂
Jia Lun
@{李茂政|100023833781356} 是的 我非常尊重你滿腦子的顏色
李茂政
@{Jia Lun} 高中生,處於青春叛逆期,威權餘毒下的師長容易被激怒😅所以阿,既然學生都有權利錄影PO上網了,為了避免被斷章,只取對學生有利的義🥱我是支持高中教室一律全面架多角度攝影機,老師、學生家長,都有權力調閱,省得以後各說各話、只拿出對自己有利的畫面😎
Jia Lun
@{李茂政|100023833781356} 連這個都能扯到顏色 佩服佩服
李茂政
@{陳技安} 整政治顏色不同的老師就是....綠色巨塔裡的英才們把老師激怒了,然後錄影PO網、製造輿論,顧大綠師團們再圍剿那位被激怒的老師🥱
謝仲
@{Yung Hui Teng} 不用吵這些,他的論點就是校園其實是反過來在看老師怎麼教育學生,沒事的
潘小藍
所以老師認為超過授課範圍就要學生刪掉然後在課堂上爆氣是合理的嗎?看完你提供的資訊我覺得學生更加值得被鼓勵了,謝謝
潘小藍
超逾授課範圍又怎樣了?我覺得很好啊,遇到一個突發情況更可以看看老師要怎麼教育其他學生以後處理這種事該怎麼應對,畢竟這種種情況出社會之後不是常常遇到嗎?但老師用這種口氣在教學生⋯幸好我遇過的老師沒有這個樣子⋯一點都不值得被尊敬
李齊
@{錢冠宏} 一中的台清交成不念,跑去讀師範降下來當老師,當然說好聽點是造福國家幼苗,回家會不會被斷絕親子關係我就不得而知了,畢竟像李永樂這樣的人真的是少之又少
林子羨
@{錢冠宏} 加油,我相信你能當老師的,是吧?
Cliff Wu
@{錢冠宏} 我身為老師都覺得這個老師情緒不佳了,什麼叫為所欲為?
王哲
@{錢冠宏} 你也是老師?廢話一堆
劉耀文
@{錢冠宏} 討論並蒐證不適任之處=為所欲為
你的想法如果是這樣的話~
也就難怪你的立場明顯偏頗了
林立鈞
@{錢冠宏} 敝人師範大學校友 同窗以及學長姐諸多皆為正式教師
多為譴責此名教師為不適任
想問閣下甚麼看法^^
江依靜
@{錢冠宏} 一堆老師都出來說明白姓教師不適任了。
楊順傑
@{周駿城|1591374145} 周駿城 你造謠的速度我真的跟不上,也不想。你一直問有無看報告,我都有回答你耶!記者會 沒看是你跟不上吧!美其名關心,你明明就在惡意中傷+抹黑造謠,一直說別人的報告有變造、嘲諷,這就是你關心學生的方式!
周駿城
@{楊順傑|100012274068950} 沒有第一時間交報告是事實,有時間可以修改是可能,校方的認定是沒有,那麼就遵照校方的說法,而這件事並不影響最後的結果。
我一直都說有變造的可能,但我沒有說肯定一定有變造,這樣依你的叫造謠,那就聽你的好了。
我關心的是接下來的發展,關心學生有沒有學到東西,你關心什麼?關心別人有沒有造謠?如果真的是謠言,早就不攻自破,也不影響當事雙方的結果。
重點一直不在內容上,這些本來就是學校日常,放到網上才需要接受社會標準檢視。
重點是被上網這件事。再說了跟老師吵架的陳同學有說要上網?拍攝跟上傳的從頭到尾都是紀同學。
你要從頭跟上比較能知道要談什麼。
楊順傑
@{周駿城|1591374145} 我只是對應事實沒罵人!不是只有你能對應事實。
我早就看過了,是需要你認證才算看過嗎?你沒那麼重要啦!
我的意見就是 報告內容沒有嘲諷激怒老師,一中的主任都開記者會澄清 沒有嘲諷激怒這件事了!導火線是念課文!換我問你,記者會你看了嗎!你文章最後那三行 根本自己瞎掰的!還在造謠!
周駿城
@{楊順傑|100012274068950} 報告不用給我看到,不過我看到了,因為他公開在網路了,請問你看了嗎?對投影片內容有什麼意見呢?
當事人沒有要求要公開啦!當事人要公開什麼?影片嗎?結果就是被找到報告抄襲啊!以後就知道學校裡的事交給學校處理,不要公開給不相干的人評論,以為每個人都會支持他。
當事人是「被要求」要公開報告,學生知道自己報告有問題才會沒有馬上公開的。
他一開始敢交嗎?一交出報告就被抓包,嚇都嚇死了⋯⋯
楊順傑
@{周駿城|1591374145} 對啊!就是要「以當事人為主」!當事人要求 要公開啊!這次一中和中山 的當事人 都用公開真相的方式啊!我沒說 我或誰知道才算公開!
那你憑啥講「不敢交原來檔案」!你也不用覺得自己有多專業!」!報告需要公開給你看到才算嗎!
周駿城
真相他們都知道,但不用公開給你或我知道。有處理完就可以了。
你的理解是你知道才算公開?不用把自己看得太重,處理事情以當事人為主。
楊順傑
@{周駿城|1591374145} 你講什麼論點......!
相關新聞、處理方式都找的到。當事的被害者都「同意並要求公開真相」!你可以覺得不適合,這是每個人發表意見的自由。我講的是 你和校方沒有權力掩蓋真相,你認為老師有權力掩蓋真相嗎?你是理解能力差 還是在裝瞎!?
周駿城
@{楊順傑|100012274068950} 公開給你看幹嘛?你又不是當事人!該被處罰的被處罰,該付責任的人負責任。
相關機構做到對得起當事人就夠了,不用什麼都順應社會大眾的要求。
如果「其心可誅」四個字能對應事實,就不是造謠中傷。
所以你看了投影片沒有?一直想討論跟事件無關的其他事件,對於本事件相關的資料卻沒有去看。你是真的想討論還是只想來罵人?
楊順傑
@{周駿城|1591374145} 其心可誅這四個字 就很惡意、很中傷啊!
我講的都是同一件事,就是「校方處理方式」,中山和這次的事 校方一開始都只想掩蓋真相而已!
有沒有必要公開 都是由老師說了算嗎?校方和老師不該、也沒有權力掩蓋真相!你是沒用掩蓋這兩個字,不公開就是在掩蓋真相啊!玩這種文字遊戲 你才適合當網路警察!
周駿城
@{楊順傑|100012274068950} 等我寫完可以來看學生有多惡劣,用同學跟老師當祭品來攫取政治資源,這件事是現在進行式,還沒落幕。沒有蓋棺論定的事暫時還不知道怎麼寫。
楊順傑
@{周駿城|1591374145} 不用抱歉啦!你都敢用 其心可誅這麼嗜血的話栽贓別人了!我也沒有在保留的!不用演這客套戲碼!
周駿城
@{楊順傑|100012274068950} 因為類比失當,同時這也不是我帶學生觀察學習的地方,我沒有要另闢戰場討論中山女中事件。我們在談的是一中音樂課事件,不是我裝瞎。
當然也不是掩蓋真相,我從沒用過「掩蓋」兩個字,而是相關單位的調查,在保護當事人的情況下,沒有必要公開給不相干的人知道細節,知道處理的結果就夠了。
至於公不公正,那是證據力和執行人員的問題。
學生其心可誅的惡劣,在下一篇文章<攝影視角與劇本創作>會提到,為什麼拍攝跟上傳的學生用心險惡,到後來甚至發聲明開記者會,這不是高中生能獨力完成的事。
但我很不想寫這個,因為我不想我的學生學會「什麼事都上網公審、發聲明、開記者會」。
鍵盤警察跟網路法官的部分,我是建議可以受相關訓練,國民法官的制度要上路了,人人有機會當陪審團,類似事件是可以有實質影響的,比如你在意的中山女中事件,而不是只有網路討論而已。
當警察挖掘真相,當法官使用輿論判決是社會的期待,也是發表意見的人常做的事。
但我們在校園裡面不能只有這樣做,網路上呢?比較像在社會上,江湖事,江湖了,江湖子弟江湖老。
所以我跟你談這些事,如果沒有用學校的標準,如果我不是用老師而是一般民眾的身分,其實就有可能沒有負擔,要多歧視就多歧視,要多惡意就多惡意。造謠或中傷可能更是家常便飯。
所以上網公審好不好?不好⋯⋯
楊順傑
@{周駿城|1591374145} 我沒有在問你的標準啦!
其心可誅是誰的留言啊!嗜血、鍵盤警察、網路法官 更適合你!
自欺欺人,「掩蓋真相不是想保護學生,只是想保護校方和老師」
!中山女中相關的事 受害人和委託人有同意也要求校方公開,不清楚又沒查證的人是你!照片裡 連同學都在抗議要公開真相,你就繼續裝瞎無視吧!
周駿城
喔喔喔!是我誤會了!抱歉抱歉!🙏
楊順傑
@{周駿城|1591374145} 會駡是因為 這句我是在回 彭正才。當然你要繼續回應這句 請便。
周駿城
@{楊順傑|100012274068950} 「一堂課才算幾分鐘,要學生報告四十分鐘,自己在旁邊聽就好,教了什麼?」
現場就教了「用專業的眼光刪改報告」,
學懂這件報告就會合乎要求,
申請大學寫自傳跟讀書計畫馬上就會用到。
還教了「老師如何情緒不佳引起網路事件」、
教了「學生如何因為態度不佳導致報告被檢視」、
教了「什麼都想發上網公審,自己也會被公審」。
教了「不要讓政治力介入校園以致事態嚴重並複雜化」
對懂教學的老師來說,我們不用多有名,對每位合格教師來說,整個城市都是我們的教室,即使是網路也是虛擬的教學現場。
我的學生正看著我一一回覆大家的留言,從中辨別價值的差異、視角的選擇、真相的處理、方式的好壞、意外的出現⋯⋯
懂教懂學的人,不一定學到的都一樣。但肯學就會。
周駿城
@{楊順傑|100012274068950} 不對的!這不是我的標準,而是校內在處理學生事務的時候,找出真相跟教育學生、減少傷害相比,學校跟老師會選擇後者。
所以這不是我的標準,至於在校外、在網路上,我的標準是找出真相,所以我去看投影片,去找出問題,去帶同學看什麼才是標準,犯錯如何解決?請問你看了嗎?比對了嗎?用什麼標準來發言呢?還是只看網路留言發表意見呢?
在社會上,在網路上,大家不但追求真相,甚至嗜血,越聳動越好,甚至不顧及當事人是否受到傷害,所以學生的報告才會受到檢視。在校內因為報告被罵真的很嚴重嗎?我的學生天天也在嘲諷我減肥失敗要當一輩子胖子,被歷屆女朋友拋注孤生⋯⋯
這些有比在社會上被惡意傷害嚴重嗎?有比在被網路上鞭一遍又一遍嚴重嗎?報告刪了也就刪了,老師也沒扣分或當掉,發上網的意義是什麼?反而讓所有人不停的被檢視。
我對狼師事件不很清楚,但學校在處理性平事件有一套流程。比如知悉二十四小時內要通報,然後開始走流程。
如果沒做到,從導師、輔導室主任到校長都會被教育局懲處。嚴重則會上達部級,成立專案小組因應並對外發言。
比如學校為了保護當事人不受二次傷害,有些事不能公開,而不是沒有調查。我想這些你並不熟悉。
你舉的例子很不能為你的論點作證,恰恰相反。
學校不是為了掩蓋真相,而是為了保護當事人,所以希望事件應該在校內解決,應該儘早落幕。根本不適合上網或用政治力處理。
也就因此,在我的文章或留言裡,自始至終沒有提到學生的全名、班級、各種個資,只討論行為本身跟報告內容,這就是校方跟老師保護學生的方式。
公開未必公平,而保守是為了保護。
所以你可能適合順應社會的期待,當鍵盤警察、網路法官,但你絕不適合在學校裡當老師。
忽視教師的專業是網路的常態。不是我要被淘汰,而是你沒有進入校園的準備跟資格。
周駿城
@{楊順傑|100012274068950} 要學生報告40分鐘,站在旁邊看,當然有用。
前輩指點一句話,就能夠解決學生的盲點,分辨什麼需要刪改。可以受用很久。
楊順傑
@{周駿城|1591374145} 「在保護學生的前提下,真相並不是這麼重要」
你既然認為真相不重要 那又何必去查證?
學生會錄影、把事情訴諸大眾!就是希望「公開事實真相」。校方、老師就是只想掩蓋真相,到現在還是一樣沒變!真心希望有這種想法的老師、校方 快點被淘汰吧!(圖為 中山女中狼師事件)
楊順傑
@{周駿城|1591374145} 你就是在沒證據的情況下就造謠、帶風向、亂指控 有嘲諷、不敢交原本檔案 的事啊!怎麼還有臉講 有查證、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還有臉指控別人其心可誅!?你至少也要把 不實言論刪除或修改吧。
周駿城
@{楊順傑|100012274068950} 你看過投影片嗎?我一張一張看,打字搜尋,所以知道他用抄的,所以我有查證的。
嘲諷的部分我剛好寫了一篇文章,我認為沒有,這是事實,正在發展中的事,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歡迎來看我的臉書文章<情緒管理與師生衝突>
會罵是不是願意教?要看罵的內容,是不是針對報告內容跟範圍要求刪改,有沒有人身攻擊?
請看我的臉書文章<高中生與學術倫理?>
最後最後,一直以來對外校方或者老師都會也必須用保護學生的角度處理事情,學校場域的特殊性,造就在校內與校外處理方式的不同。學校不是警察局,處理的是現象,不一定是真相。而在保護學生的前提下,真相並不是這麼重要,從中學習才是重點。
被罵很嚴重嗎?很多事在校內,被罵一罵罰一罰就過了。
在校外,任何造謠、嘲諷、惡意的臆測、中傷都是要可能要面對的。
更不要說面對法律、面對黑道、面對無理的鄰居、惡意的同事、討厭的主管⋯⋯
標準不同處理方式也不同,歡迎看看我的文章,論述或有隨著情節曲折而變動,因為正在發展中,有部分我認為甚至尚未落幕。
但是立場沒有變,就是帶著我的學生跟讀者朋友,一起進行觀察和分析,歡迎你一起來。
楊順傑
@{周駿城|1591374145} 現在有結果 都證實啦!
台中一中的教務主任彭佳偉 都開記者會說明了,沒有嘲諷這件事,報告也有完整交給校方 也都公開了!你沒查證就造謠,報告你也不可能有看過就說不努力!造謠、轉述沒根據的事實,這就是你所謂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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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駡是願意教?一堂課才幾分鐘,要學生報告40分,自己在旁邊聽就好,教了什麼!
邱麥司
@{Ki Ki Liang} 對啊 但也很多8+7的學生 只要稍微煽動一下 就腦充血
周駿城
@{Sharon Pai} 大概是這樣的直譯~~~之前流行過這樣的說法。
Sharon Pai
@{周駿城|1591374145} ? 日本人
周駿城
@{Sharon Pai} 我為了這個事件,設計了幾張學習單,也打算排一堂課來討論。
目的不在討論對錯,主要在討論如何避免衝突,以及有效溝通。
日本人說人要會「讀空氣」,其實就是準確判斷對方言行的意圖。
我認為即便是對於旁觀者來說,這也是一個學習的機會。
也許之後還會出現新的資訊,那麼討論也就可以延續下去,找出一個好的溝通模式。感謝您的肯定🙏
Sharon Pai
@{周駿城|1591374145} 您真棒! 現在人能獨立思考判斷的不多,往往是跟風的羊群效應,顯現社會風氣的險象與未來的無望。從根本處去研究問題的人不多,多數的人只看到為師者情緒控管不佳,問題的根本起因卻沒被討論,這對雙方都不好,也無法從中成長。讚美您。
周駿城
@{Sharon Pai} 放哏圖跟牽亡歌都在意圖激怒老師,因為「牽亡歌屬於南北管,是高二課程」是老師說的,不是同學原本就認知的,他說的是「可是文化部也⋯⋯」,他也確實得逞了,激怒老師才是真正的目的。
其實同學才不努力做報告,他努力用這些來嘲諷老師,玩火燒身,自食其果。
這場衝突是可以預見的,並不是臨時起意。學校要求他提出報告的投影片,他也不敢交出原本的檔案。
另外我認為錄影上傳的人,是在利用同學當武器,帶風向攻擊老師。其心可誅。
做報告的同學(們)尚可以說是白目不懂事,上傳影片的人則是滿滿的惡意。
雙方態度都不佳,根源於平常的師生關係不好,缺乏基本的信任。因此事件發生後的處理才是關鍵。
學校的聲明被認為輕輕帶過,但其實才是最不傷人的結果。
一旦同學平常的上課表現、老師對同學是否有無理要求,全部都被連根挖出來,學校、老師、同學、家長四敗俱傷,只有旁邊看戲的爽快而已。
Sharon Pai
@{周駿城|1591374145} 打擾一下。師生互嗆事件,兩邊都不當,不是只有老師,老師明顯的情緒失恐。但學生惹怒老師後開始錄影,已經是對老師不公,學生的報告不在規定範圍反而不斷嗆老師,這是明顯的錯誤,用心不見得一定會有好成果,更何況不合老師的要求,報告要符合要求,不管學校或職場,應該是基本,但學生卻執著在自己很努力,方向錯的努力是沒用的,大家應該跟學生溝通這一點;而且他態度實在不好,不斷頂嘴真的容易讓人抓狂。 有幾個修養是很好的,大家可捫心自問。你說的沒錯,要有好的方法教育,但遇上這種學生,恐怕抓狂的人會不少。
周駿城
@{陳裕琳} 我任教的學校校長知道我會利用課餘時間帶學生進行班級活動,會放下家庭自己帶學生去宜蘭三天兩夜班遊,會帶學生學課堂上學不會的東西,弓道、劍道、茶道、淨灘、出海看鯨豚,我臉書都有,校長要不要這樣的老師?麻煩認真看看我的臉書再來回我。
Ki Ki Liang
很多學校都會收學生的手機,教室又沒監視器,不然應該會有更多不適任教師的影片出現
Latis Chen
@{Tommax Chen|tommaxsos} 那總有前因後果對吧 如果單純 只是老師發飆開始錄 這樣也不是很公正
葉智州
@{Tommax Chen|tommaxsos} 我理解的意思是~基於肖像權什麼的,是沒有權利錄的~
但是如果是蒐證之類的,那就是要「偷偷」錄,而不是大咧咧的說我有權利錄~其實沒有這樣~
張為
@{Tommax Chen|tommaxsos} 大法官有在那威權時代那種道德標準在說話
Tommax Chen
@{Chien-Hsiung Li|chienhsiung} 你確定這種事件發生,讓多數同學指認可行?
你大概不太了解台灣校方常常息事寧人的做法吧
個別叫學生過去單獨問話,給你無形的壓力就會讓多數學生噤聲了
在學校中學生可是弱勢
Chien-Hsiung Li
@{Tommax Chen|tommaxsos} 只要有多數同學指認就可以跟校方反應,有權錄影是哪招?
Tommax Chen
@{Chen Jimmy|chen.jimmy.509} .... 所以你是針對我的引言來回覆我?
我後面的情境論述不就是因為引言所述? 這不是評論?
還在錯誤,你也認同是合理,各有見解上的爭議,憑什麼說人錯?
自己都說到自己都不知在說啥了,不知所云....
Chen Jimmy
@{Tommax Chen|tommaxsos}
💥可惜你只抄了他的說法!
💥並沒有評論那句話!
卻用了一個錯誤的法律觀念來闡釋你自己的看法!
所以你原本的留言,並沒有突顯你對那句話的看法!
只有你對法律錯誤的引述!
僅此而已!
Tommax Chen
@{Chen Jimmy|chen.jimmy.509} 所以你就是在忽視我的引言嘛,一大篇新聞,我就挑出那段引言來做反應,你就要對你想看的做反應,這不就是你的誤解?
「所以今天只要是老師發飆失控,為了留下證據也不該錄影嗎...」
這段話中重點是"只要是老師",中的老師,也就是我說的職業以及威權不可侵犯作為不可錄影的理由,我大大反對,我的論述這麼清楚了,為何還能有爭論,我還真的不懂了
我也沒偉大到可以去挑戰"法",而且就算要論法,上面我也說了也是有各有見解的部分,何有誤導之說? 你心有定見才會覺得別人在誤導,如果是各有見解的部分那就代表沒有標準答案,視情況而定
Chen Jimmy
@{Tommax Chen|tommaxsos}
所以今天只要是老師發飆失控,為了留下證據也不該錄影嗎...
我說的不就一直在這句話上嗎?
你認為合理,我沒說不對!
💥只是告訴你,跟現行法規不符!
不要誤導民眾!
不難理解吧!
總之,尊重你的看法!
別違法後再怪法官恐龍就是了!
因為有法條在,只能依「法」處理!
至於您的「架空情境」,可以用來思考案情的發展!
但是就法論法,就不值一提了!
別誤導民眾就好!
Tommax Chen
@{Jane Eyre} 我上面回覆的很清楚了,不在贅述
我留言的重點不在那
Tommax Chen
@{Chen Jimmy|chen.jimmy.509} 我說了,我針對跟你回應我的根本就是兩碼子事,你硬要討論我無心之事,是你誤解,還是有別的用意我不知,我的論述也解釋清楚了
你要跟我討論是否可錄影與否
當下狀態學生以自保錄影我覺得合理,當下會發生什麼誰知道呢?
事後,學生將影片公布,你要說他違法與現行法規相悖,我同意,畢竟老師並沒有做出傷害學生之事,但我想我們討論這事件也不單單是指講一個單純個案,而是以一個架空情境的狀況下做推導,你要以這事件為例,都是鐵板釘釘的事情了還有什麼好說?
最後這位前大法官以"職業"威權不可侵犯為不可錄影之理由,我大大的反對,這也是我留言的重點
Jane Eyre
Jane Eyre
@{Tommax Chen|tommaxsos} 法律上的權利,是專有名詞,是法律賦予某人某種利益的權能。
Chen Jimmy
@{Tommax Chen|tommaxsos}
我沒提過有沒有危害!
只提過有沒有違法!
你可以批評那位前法官的道德綁架!
但是不該誤導現行法律的規定!
你認為的合理,我也沒反對!
但是與現行法規不同!
你的說法很容易讓被害人被反告,誤導民眾讓自己的權益受損!
這是現行法律的規定!
以目前這個案例!
能提告的只有那位老師!
所以你說的狀況並不存在!
最後重申重點:
在對方沒違法的狀態下,按下快門前,需要「告知」,要「對方同意」!
當然你能繼續錄!
但是如果對方ㄧ直沒有違法,就能反告錄影的人!
預判在法律上是很難成立的!
Tommax Chen
@{Chen Jimmy|chen.jimmy.509} 不好意思喔,現行法規你不能竊錄,但公開場合跟"自保"的理由上在法庭上是有機會被採取的喔,當然這個部分有爭議,你要針對這點可以,但這就是我說的各有見解,你硬要說這位老師的行為沒有會危害到學生,那是你個人的看法,在我的看法這位老師的言行跟情緒狀態都是不穩定的,所以學生為求自保錄影,我覺得合理
另外我針對的都是該法官對"職業"以及威權不可侵犯做反應,你卻在跟我論法爭議,請別忽視我的那段引言,後續那段文也是因為引言所述之情境,因此你還是搞錯重點
Chen Jimmy
@{Tommax Chen|tommaxsos}
你的重點不是在這嗎?
💥沒有告知,沒有經過同意,就已經是違法了!
而他舉的例子,只是在法院的部分!
那句結尾也有可議的部分!
💥但是你的論點是與現行法規背道而馳!
🙄🙄🙄
這是我會回應你的重點!
Tommax Chen
@{Chen Jimmy|chen.jimmy.509} 我覺得你從頭到尾就搞錯重點,該文中這位前法官如果只是論法,我想我也不會有啥反應,是他說那個啥尊師重道,才惹爭議吧
你卻在那跟我爭論啥侵權法條,我是不知你是不是相關背景對這個特別敏感啦,論法我上面也說了學生今天錄影又公開,這件事確實是有爭議也可能觸法這點我沒異議阿,但要論是否可以錄影自保留下證據我想這點各有見解吧
Chen Jimmy
@{Tommax Chen|tommaxsos}
基本上,就是以法律規定為準,不是自由心證!
如果您認為現行法律不對,那就努力修法!
所以沒必要在此爭執,以法律為準!
你先參考一下法條吧!
順便瞭解一下什麼是人格權!
並不是你想按下快門就沒有違法!
雖然按下快門的理由很多,但是是否合法,跟公不公開並沒有絕對的關係!
重點在有沒有「告知」,對方是否同意!
違法取證例外!
不會很難理解吧!
💥那位老師如果要提告,勝算相當大!
💥如果依你所言,那會害了很多不懂法的人!
https://laws010.com/blog/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copyright/copyright-05
Tommax Chen
@{李茂政|100023833781356} 無言...民進黨執政確實是爛,但是不用無限上綱滑坡成這樣,把這件事也要硬搞成跟政治有關,你也不用回我,就此打住,我覺得這樣的討論沒意義
Jia Lun
@{李茂政|100023833781356} 都前妻了 還可以扯到 是否因為顏色而變前妻呢?
Tommax Chen
@{Chen Jimmy|chen.jimmy.509} 奇怪了你看的全文跟我看的全文有一樣嗎,這新聞全文中提的法條是適用於法院開庭用,再者你說的這位老師是否為刑事犯,我請問,在犯嫌施暴之前你怎知道該犯嫌是否會做出違法刑事的作為,所以在自保的狀態下現代大多數人都會採取先錄影自保的行為,同時這行為也能喝止對方不能做出過頭的行徑,所以基本上這件事就是你錄影了公不公開而已
李茂政
@{Tommax Chen|tommaxsos} 我告訴您阿,我前妻在當安親課輔班的時候,政治顏色就已經入侵到小二學生的腦子了....您敢跟我說政治顏色不會入侵到高中生的腦子裡嗎?🥱
簡單一句話啦,學生有錄影的權利,老師們有沒有?如果您也認同有,那就是要錄就全面錄,乾脆教室全面架多角度攝影機,老師、學生家長,都有權力調閱,省得以後各說各話、只拿出對自己有利的畫面🥱您要是在囉唆一堆廢話,您的政治就是在搞綠色政治啦
Chen Jimmy
@{Tommax Chen|tommaxsos}
你可能再把全文看一下!
特別是他提到的法條重點!
能不能錄影,要看中一中的校規,是否上課中是否可以使用手機,錄影!
在民法上,也要獲得當事人的同意,否則即使沒公開,也可能侵犯肖像權!
重點是這位老師沒有違法,也沒有刑事犯罪需要錄影存證的必要!
所以她有權不同意「被錄影」!
先去瞭解一下法條,比較好討論!
Tommax Chen
@{Chen Jimmy|chen.jimmy.509} 所以重點在於公審與公開與否,跟可以不可以錄影無關吧
照這前大法官所言,被害人在危急狀態下也不能錄影自保了,啥狗屁尊師重道,如果沒這學生的錄影,想想這狀況誰能知道? 不就空口說白話了?
Tommax Chen
@{李茂政|100023833781356} 這件事也能扯到政治,真的大開眼界...
事發臨時就只能手機錄影,別在那亂扯
Chen Jimmy
@{Tommax Chen|tommaxsos}
錄影可以拿到法院舉證!
但是涉及隱私,就不能拿出來公審!
法治國家依法為準,不同意,就修法後再議!
這是基本的法律精神!
李茂政
@{Tommax Chen|tommaxsos} 要錄就全面錄,乾脆教室全面架多角度攝影機,老師、學生家長,都有權力調閱,省得以後各說各話、只拿出對自己有利的畫面🥱
整政治顏色不同的老師就是....綠色巨塔裡的英才們把老師激怒了,然後錄影PO網、製造輿論,顧大綠師團們再圍剿那位被激怒的老師🥱這樣的民主才是真正的偉大嗎?🥱
Jane Eyre
黃偉書
孫森焱表示,自己注意的是學生對老師是否有「錄影的權利」,老師是否適任他無從評論。
倚老賣老就算了,還不想為自己說出口的話負責任,果然是「專業」人士,避重就輕的專業能力一流!
蔡長霖
@{JF Huang} 一般著做權都是在對方拿去營利才會有爭議
Jane Eyre
JF Huang
前大法官發表基於尊師重道的精神,不應該承認有錄影錄音的權利?!
重點是不是應該放在:
1、學校是否有明文規定上課中禁止拍照錄影錄音?
2、錄影老師上課內容應屬為重製行為,重製也是著作人專有權利,理應經老師本人同意才可進行錄製。
跟尊師重道扯邊是否太沉重了啊?!😂
結論:倚老賣老的教學方法及態度請加速淘汰!
沈秀婷
@{林信宏|thomas.lin.3551} 認同官威真的很大,不像是教育家的思惟
林信宏
@{沈秀婷} 恐龍🦖 大法官引用的應該是 戒嚴時期的法律 要先送審 不通過不能出版 老師叫學生全部刪掉 不是同樣意思🧐🤨🤔 超出範圍是有權要求重做 全部刪掉 好大的官威 😜🤪
王哲
@{Arlena Shih} 這個老師在罵人算授課?
詹益倫
@{桑潁潁} 可以,不過要經過當事人同意,不然就有可能構成偷拍或侵害權益。
主要是看你拍的內容是什麼?
侯大宇
@{陳翊驎|edward.jay.5} 你應該只是知道後半段..前半段你應該查證ㄧ下..我只能說那幾個學生搞過份了..
劉耘
@{王亞瑟|jiadew1} 適不適任跟能不能錄影本來就是分開的吧,就跟有沒有犯法跟你能不能處罰他是分開的一樣
賴逸凡
陳翊驎 孫大法官的論點是以民法保護的情況下,但是可能沒有考慮到老師的身分是否有公法介入的情况!( 就是說在執行公權力的時候是不是還有保障民法肖像權的餘地)
當然這樣的觀點是指老師正在執行公權力的情況下( 學校與學生之間的特別權力關係, 就是老師掌握打分數這樣不對等的權力的情況下)
我覺得應該是孫大法官本身也是一位老師,所以感同身受, 有一些細節忽略了吧!
葉智州
@{陳翊驎|edward.jay.5} 所以不可以明目張膽的錄,要偷偷錄~
蒐證咩~你大咧咧的擺出來拍~很挑釁而且反而錄不到值得收藏頭畫面~
林文安
@{陳翊驎|edward.jay.5}
沒有衝突吧?討論那個老師是否適任,和討論學生能不能對發飆的老師錄影,不是兩回事嗎?
Jane Eyre
王哲驊
ˊˇˋ所以其實不用著重在他覺得如何,他也不見得就正確
除非一路到不得上訴都是他負責,那才會裁判都是他想怎麼玩他說得算
張皓鈞
@{王哲驊|ericwang.1107} 我很難過的告訴你,法律最可悲的就是,他有很多模糊地帶,大部分的狀況確實都是法官的”我認為、我覺得”,就好比網路上兩個人對嗆,開庭地方是哪裡,就有三種說法三種解法,很遺憾這都是立法委員的錯
王哲驊
法律走的就是規定,沒有"他認為"、"他覺得"的事
頭銜模糊了這件事:))就只是他個人想法而已和你我覺得一樣
下面網友好心提醒了ˇˇ
不過如果他是當庭的法官的話就是他說了算
不是的話他也只是發表自己的看法而已沒有比較正確
王亞瑟
@{陳翊驎|edward.jay.5} 我們最怕的就是這些所謂的前人們,都以過去權威、假義理去包裝,一堆假道學的人,這些思想不肯進步的人來評論現在發生的社會議題,說真的不太客觀
陳翊驎
@{王亞瑟|jiadew1} 那他真的跟沒講差不多(−_−;)
王亞瑟
@{陳翊驎|edward.jay.5} 都說前大法官了 不具正確性的言論
陳翊驎
老師是否適任他無從評論,但,「尤其學生在上課時,老師一時失去情緒控制,激動發飆時,是否可以攝影、錄音?我認為基於尊師重道的精神,不應該承認有此權利」。
這前邏輯打後邏輯了吧,無從評論是否適任,又覺得不可以對不適任的老師錄影?
陳重佑
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
楊玉信
搞錯重點了吧 這位大法官
陳怡雯
一派胡言,引訴的法令根本不通
呂威宏
感覺事情被混在一起講了
錄影歸錄影
證據的法律規定歸法庭上處理
以上是兩個東西 不要混淆焦點喔
王家奉
教育失敗
孔融
嚴師必出高徒的
詹淳如
難怪社會會亂😩
謝沛辰
對阿上課拿手機出來好意思
林嘉宏
學校全面安裝監視器,雲端儲存,給家長即時監控
林瑞翔
有部日本電影叫大逃殺
孫詩漢
大什麼官?切…
吳秉燁
太陽花就是這樣培育出來的吧⋯⋯
黃漢彬
@{陳建安|secondei} 你想向誰感嘆😌
陳建安
我應該有感嘆的權利吧?
郭宏祺
@{簡名佑} 易炘帥
簡名佑
@{郭宏祺}
Huang Zong
@{張皓鈞} 是教過啦,但要特別去記才會知道,但大法官不是總統直接任命呦~~
Huang Zong
@{Cheng-ju Yeh} 再來大法官也是要有些資格的
當任法官15年以上或檢察官15年以上或律師20年以上優越者⋯等
Huang Zong
Cheng-ju Yeh 要打臉就要講正確。
是總統「提名」,經由立法院「同意」,才任命(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一項)
行政院長才是總統直接任命呦~~
張皓鈞
@{Cheng-ju Yeh}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這巴掌打超大力,這是義務教育就學過的吧
Cheng-ju Yeh
@{李易炘|100004144055555} 大法官是總統任命的
李易炘
@{陳信孝} 但是你沒考上大法官阿
Jane Eyre
我認為鄉民吵這個真的無聊。
He Hung
@{Jane Eyre} 法律的問題有時候也是可以刑法準用民法的,反正法律就按照法條規定內容走阿
Jane Eyre
@{He Hung|100032951078291} 是說你們在那邊受害人抗議的不大多是刑法問題嗎?然後你們要一個民法老師一直出意見幹嘛?出意見之後你們還不是會嘲笑他又不是刑法老師?都給鄉民說就飽了啊?
He Hung
@{Jane Eyre} 當到大法官不會只會民法而已好嗎🙄
Lee Sun
@{Rong Chen} 因為講這件事大家會比較關注
陳雨新
@{Rong Chen} 中肯👍
Jane Eyre
@{Rong Chen} 人家是民法老師,不是刑法
張鶴騰
張慎Inchu Chen 你看不懂嗎 學生如果沒有po上網自己留著當證據就沒問題,問題就是他po上來了,已經侵犯到肖像權
張慎揚
今天要是沒錄影,一定都變學生問題
簡敬宸
@{張嘉原|100000267207743}
你才是沒聽懂我的意思
有空學保險,沒空看🙈
張嘉原
@{簡敬宸} 我不應該跟你認真 我的錯
簡敬宸
@{張嘉原|100000267207743}
A:你今天吃飽了嗎
B:什麼?是說客戶要求B方案嗎😋
張嘉原
@{簡敬宸} 你他媽竟然讓我對牛彈琴…你贏了
顏銘賢
我個人是不相信台灣法官說的話啦
陳建安
官~啊
陳信孝
"孫森焱表示,自己注意的是學生對老師是否有「錄影的權利」,老師是否適任他無從評論。"
挑自己想說的說,誰不會
黃世昌
好棒的教改,改出這麼棒的學生,亂吧!
吳秉昇
若這樣說,那警察路邊臨檢側拍、側錄,不也牽涉到肖像權的問題?
Rong Chen
一堆案件當受害者家屬覺得司法判決不公的時候 也沒看過你們這群人出來批判
Joker Wang
老師要對你犯罪.基於尊師重道的原則讓他得逞?..
劉維光
現在學生讓他們自生自滅吧,等進入社會,社會自然會教育他們
沈小帆
前大法官,舊時代的產物就不要出來丟人現眼了,現在是互相尊重的時代,不是老師法官就最大好嗎?= =
Min Wu
以前國高中做報告也有一些學生會故意找極端的內容吸引其他人關注,或上課時亂問奇怪的問題,不過之前老師都直接給低分 不會去唸他們
謝杰恩
大法官的法律素養比高中生還不如
佳洵 黎
沒有錄影就沒有證據,沒有證據就只能吃啞巴虧,現在已經不是老師最大的時代了
李李仁
反正網上很多,都覺得學生沒問題,學生態度好棒棒!
天際遨翔
法不懂,但,依教師標準推衍,不容許跳級生
謝秉融
「尊師重道精神」...
不是吧,把這個東西拿來說不能錄影會不會太???
要 尊師 也是要老師值得被尊重吧?
目前來看這位老師是因為內容為高二課程就刪學生作業
高一誰知道高二教什麼?
既然要人家報告,那本來就有可能發生的事情
聽聽過去就好啦,硬要刪????
那些年
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
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黃昏
長了法律知識;但學生會說要爭權利是好事 代表長大了 自我覺醒了 加油
童嶼昇
慘
關鍵論證處是自己主觀的唯心論
怎麼當上大法官的🤦
徐祥瀚
「前」大法官
Ted Lee
[基於尊師重道的精神,不應該承認有此權利]笑死
Fox Yang
法院裡不能錄影,在其他範圍內「是否」也是如此,所以法官是確定上課時不能錄影嗎?不然怎麼用是否?
Yi Rou Fang
老師這樣是有點誇張沒錯,但換個角度想,學生上課時可以拿手機起來嗎⋯⋯⋯⋯⋯⋯我們之前帶手機都還要偷帶不能被發現,還是是時代真的完全不同了⋯⋯⋯
魏斌
學生有權錄影搜證,但是將影片上網公審恐怕有侵害肖像權之虞!
Juliana Lei
難怪中視新聞把這個新聞跟學生不受管教綁在一起,真是好手段😏
Yu-Cheng Huang
前恐龍法官
周彥宏
對於大多數法官的判決全民都搖頭
Tommax Chen
「我認為基於尊師重道的精神,不應該承認有此權利」
......
所以今天只要是老師發飆失控,為了留下證據也不該錄影嗎...
蔡垂盛
台灣的法官永遠不會讓我失望😂正常發揮的法官都對台灣的法律失望了。法律在怎麼細分在怎麼多法官都這樣了有需要那麼多法官嗎😂
DadMom Chiu
教育失敗,老師難為,學生可悲,台灣前景堪憂。
Eason Huang
阿彌陀佛~放下吧~施主
陳政裕
情緒控制,激動發飆 所以要人家不能錄影?法...?也是人情的結果 沒有比較偉大 特別是在說恐龍那種
莊坤原
也是啦人非聖賢難免有情緒失控的時候~酒駕也是難免喝了酒會想開車~何必抓這麼嚴??您說對吧大法官
Christophe Yeh
以前老師欺壓學生 現在學生反抗老師 和現在社會風氣沒有不同啊 反正現在就都手機拿出來錄音錄影 然後截取部分有利的 或是誘導對方說出有語病的字句或是情緒性字眼,就這樣結案了。社會上天天不是都在上演這個戲碼~
宇鴻柳
台灣法官..我覺得還是先管好你們的判決再說
Jhao Ting Lin
這就是所謂的"獅吼功"嗎?🤣
林子越
老師只是從肖像權的角度出發評論 一堆人崩潰是怎樣 就真的有肖像權侵害之虞啊
翁裕堂
大法官今年不是才宣告:詐欺犯不得強制他們工作,還有還有加碼酒駕肇事受傷不得送去醫院強制抽血。
大法官,大你他媽的法官啦!台灣治安會搞成這樣就是由你們這些自以為是的法匠。
Neil Yang
台灣法官果然是認證過的史前生物
Chang Yu
司法是保護有“錢“人,不是保護可能有前途的人,法官說甚麼不意外啊,每個人都有個人見解,肖像權可以碼再釋出,但如果沒有影片佐證,到底發生什麼也不得而知,就像俄國說開放人道走廊沒炸那裡,也沒炸醫院,沒影片是不是大家就信了,法律是死的,人性是活的
黃群凱
那些法官思想我真的無法理解 有時要人提出證據就是要有事證 錄影不是最好的嗎 現在在那邊講幹話說不能錄 那要真發生需釐清對錯時 誰要雙方從演一遍嗎
許偉欽
有錄影的權利~但沒有可以po上公開平台的權利~
Cathy Chu
對法律上來說或許是,但互告的話結果又不一定是你說的。
那你說這些是想讓學生感到害怕嗎?
吳金輝
就是有這些老恐龍,大恐龍老是喜歡出來說廢話,難怪司法一點改善,進步都沒有,有空就想想如何完善司法或改革吧,只會屁話一堆,難怪一堆人說你們是恐龍🙄🙄🙄
Cheng Zeng
某些吃素的恐龍,別刷存在感
沈秀婷
大法官有官官相護的秧苗衍伸
老師如行的正,何須擔心錄影問題,再說如果老師能有品德修養能好好看完學生作品,再針對作品的優缺點加以說明教導,是不是醬的情況就不會發生呢!?
老師的iQ EQ不夠,學生不服,難怪無法做到教導引導
地瓜麻
再這樣下去老師不敢教,學生越來越不受教,以後真的不敢想像了,我兒子現在就已經沒有在怕老師,我們父母說再多也沒在鳥我們了,真的不能再這樣放縱下去,以後的孩子會更無法無天的!
Tse Jen Yang
是的,老師非聖賢孰能無過,不知道老師自己是否自知這個道理
要請學生遵師重道不難,可以教導學生尊師重道則不容易
現代的社會非幾千年以前的型態,師生關係非幾千年以前的關係,在這樣的背景一個非導師一個禮拜只教兩堂的音樂老師行為出現偏差,不去討論情理的對錯,不去探討如何改善教育使下一代更好,而拿肖像權和法院組織法暗指責學生不是,又怎麼讓小孩相信長者,發自內心尊重長者呢
Arlena Shih
其實老師授課內容是要收錢的,錄音錄影老師同意就沒事,老師不同意就有事,去外面補習,請家教不就是花錢。
以前我也遇過老師直接在課堂上講明,不准在他的課堂上錄音錄影、吃東西,規則先講清楚。
之前有學生會長家長,要在自己小孩的教室安裝監視器,遭到反對爾後才沒有裝。
Eno Kee
他舉得例子很瞎呀....
法庭內禁止當事人錄音攝影是因為現場本來就有錄音攝影呀....
教室如果校方也有錄音攝影確保事故發生時的權益,那我當然接受你不開放相關權限~
林佳興
大法官居然如此見解,難怪台灣一堆恐龍法官!!!!!
Vita Chen
影片裡學生說他有錄影的權利,老師聽完也沒有表示反對,是否表示她也同意呢?
而且前面已經發生一些事,學生為了自保才開始錄影存證,如果影片從頭開始錄才是有問題吧?那個學生每節課都錄影的?
桑潁潁
醫院裡病人和家屬也都會錄影,不行嗎?
Alan Sun
什麼叫做:老師情緒失控,學生沒有錄影的權利?
所以如果這位老師情緒失控動手傷害他人,學生也沒有錄影的權利?
錄影是為了證明還原當時事發經過,什麼叫沒有權利?
恐龍法官不是說假的🙂🙃
吳美鳳
以前國中時,班導父親過世,要求同學去她家上香。當全班成績不符她期待就說她現在沒爸爸了,我們就欺負她。我們全班無人回嘴,但我內心很不服氣。不理性又愛亂駡學生的老師,被駡還得裝哭,免得被說不知反省不知錯。
誰有類似經驗......
Eileen Lee
一堂音樂課的PBL被情緒控管不良的老師扼殺學生努力的成果,以老賣老不對等的壓制。
從影片中明明白白讓人了解整個過程,音樂老師每說的一句話都是咆哮式的,根本很不理性。
一堆有的沒有的人士坐著說話腰不疼,就事論事也罷卻說起「道理」與「法律」。
大法官說學生有些站不住腳,他明明就「坐著錄影」。
吳承瑾
[新聞亮點]
這樣各位民眾就知道,侏羅紀公園的商業機密為何不會外流了吧?
賴逸凡
我覺得公權力在得公開執行時,權利( 老師的基本權,被攝影會有肖像權...等的問題 )在比例原則下要被限縮。( 除非學校本身已經明文禁止)
孫大法官沒有考慮到老師對於學生是特別權力關係, 老師有對學生打分數影響學生的權力!( 身份不對等)
就像法務部針對警察執行勤務也是採取之見解,除了違背偵查不公開原則和其他法律明文禁止的情況外 ,民眾在不違背比例原則下是可以蒐證錄影的。(法檢字第10204503780號函)
孫大法官本身也是一位老師可能有感同身受吧, 但是不能只考慮私法的部分,公法的部分也要列入考量。
Chia Feng Lu
「尤其學生在上課時,老師一時失去情緒控制,激動發飆時」
都情緒失控了,難保接下來會不會發生更嚴重的事情,不趕快錄起來當証據,難到還要要求老師再做一次嗎?學校不比法庭ㄝ,法庭上還有法警可以保護你們這些恐龍ㄝ!
真的是恐龍的思維!
Maantsu Lai
因為這位所謂前法官 也是獨裁維權教育下的產物啊!
Alfred Kao
現在的學生 難教啊⋯⋯
梁毅民
恐龍果然都是保護壞人的,嘖嘖
陳鉿
所以台灣才會有所謂的恐龍法官
黃思翰
以後學生上課都裝秘錄器好了⋯不明白的還可以重播😂
陳一中
台中市教育局是否應該出來瞭解ㄧ下事情始末
廖柏鈞
只能說…過於主觀的論述
李仕棋
這就是現在司法的問題!很多事情到最後都是由法官的心證決定,到底哪裡客觀了!
黃昏
前孫大法官應該就學生在法律上 有沒有錄影的權利,而不該又講尊師重道 又人非聖賢 適不適任什麼的。
林其玄
尊師重道,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的傳統已經消失了
陳泓嘉
等出社會以後換社會好好的教育他們
Sam Lin
所以明文規定會好一點嗎?學生有選擇上不上課的權益,老師也應該有選擇請影響上課的同學離席的權益吧🤔
學習是自由的,想學、想升學就會去好好上課,不想也可以、家長簽好同意書就可以啦😊
只是學生錄影的規則、老師請離席的規則都要清楚😁
Maggie Chen
現在少子…學生最大什麼都是對的…
魏楷原
「基於尊師重道的精神,不應該承認有此權利」?
我以為有沒有權利是依據法律判斷
許亦霖
當你們成功了 等你們年紀大了 也會遇到同樣的撻伐 這是輪迴 不是正義
Linwhosong Shin
這很明顯就是學生故意要設計老師的,為了換掉老師搞這些操作,現在學生心機真重!
高淑琴
我就想知道學校到底是學生學習的地方,還是老師學習的地方?為什麼反而是讓學生來體諒老師的情緒失控?學生連自保錄影都不可以?
楊棋
事情前因老師已經說的很明白,通常站得住腳的希望別人能錄影留下證據,反之…..不利己者…消滅….
陳技安
我覺得,要錄就全面錄,乾脆教室全面架多角度攝影機,老師、學生家長,都有權力調閱,省得以後各說各話、只拿出對自己有利的畫面
錢冠宏
支持學生為所欲為的人,不妨自告奮勇去當老師,示範一下如何教育如同這位學生的偉大的下一代!
Coco Wu
學生做法不論是不是故意,對待老師的態度是不妥當、而且需要教導或輔導。
這時候是需要好的老師和家庭的配合引導,才能帶出優秀的國家棟梁⋯學校態度也是一樣
記得我看過一句,美國小一老師在開學時給全班同學的其中一句話:橡皮擦是為了讓你知道犯錯是被允許的,無論如何,我們會一起來修正它,並且從中學習一些經驗⋯⋯⋯
這樣才會全體提升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老師護老師,學生護學生,相互對立,互相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