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lph Liu
一個吐槽點多到一個不行的案子
先吐來亂的夜玉蘭,這是民事訴訟,高中生未滿20法定代理人會有要負連帶責任所以高中生有沒有償還能力不是重點,不要偷換概念。再者,民事訴訟是當事人進行主義,起訴狀寫被告是誰,法院基本上就雙方法律關係做審理,除非特殊情形不會隨便亂拉人進來訴訟,而且進行中法院只是個最後會下裁判的中立旁聽者,中間理論上不太會多插嘴什麼的,所以就算某方理由正當,但自信過剩不請律師,結果被對方的綠私電爆,那還是會有相當的敗訴機率,比方說本案就很有可能是。 另外要把公家機關拉進來一起撒尿牛丸審判,不光只是走民事訴訟程序,還要符合國家賠償法,不是你想幹嘛就幹嘛。
大立委諸公出來講幹話以前,先去了解一下法律規定是什麼,體制規範是如何,作秀做到沒時間念書也可以請助理先幫你法律摘要一下,出來亂吐槽亂換概念無助解決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