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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亭妃。 115,960 個讚 · 3,854 人正在談論這個。歡迎和亭妃共同關心臺灣的大小事,點亮臺灣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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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珍今天主持台南之聲FM92.7「珍珍報報」,我是來賓喔!
每個星期日下午5:00-6:00,邀請好友一起和怡珍作伙開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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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維
    小弟我要在此要說的 + 要請咱全台灣各縣市地區內所有要出來投入這一屆 9合1選舉的人~ 請麻煩一下、麻煩用手機也好,用電腦也好,全都先去下載一首歌、一首由:劉福助 先生 他所唱的一首台語歌叫那~ (心事千萬條)~ 這首輕快的台語歌請所有要出來選這次9合1選舉的人先好好去聽完,好好的去仔細聽歌曲裡面所說的意思,和所唱的意思、聽完之後保證大家心裏就會有個底,會有個很好的要怎為民來做事的底、也更能夠保證絕對不會在那還茫茫渺渺不知要該怎去做,不知該從哪開始去做。
    絕對不會像一些到現今一些政治新菜鳥的 + 政治老鳥的到現在還在那存著那老舊的思為,老舊死不改變不知變通思為的人,到現在還在、還要在這屆的9合1選舉繼續讓人民,讓民眾還在、還是都感到,也看到實際的就只會在那跟那一些,跟去聽那些什麽狗屁的建築師,一些什麽狗屁不通的各種各樣的各個爛專業人士、和身邊一些就只會在那阿萸奉承、溜虛拍馬什麽也不知+什麽也不會的混蛋小人士的話和建言、跟在那說要做什麽執行貫澈黨意要在那搞一意孤行不採納+和不理民意在做事的ㄚ!

    小弟我也說過,絕對不能夠再讓那些所謂的專業人員,那些什麽狗屁專業開發顧問公司或人員、一些什麽爛狗皮膏藥專業建築師的建言,和最重要 最主要的是絕對不可去聽信只會在身邊專在給你就只會在那做:阿萸奉承、溜虛拍馬,然而什麽也不知+什麽也不會的那種混蛋小人 人士的話和建言等等、真的不能夠採信 採用他們所提出看法,和跟問他們要怎做,若聽他們的話去怎做或照著做,那不是又再那又要繼續照老舊傳統思為在做事 再請鬼拆藥單嗎?

    應是要先好好的採集,要好好聽取民意,要看在地、當地人民的民意 + 人民最想要、人民最期待的事,跟民意想要做的,人民最想該怎改變而做、而那些各樣的專業人士他們是只能夠去做善尾和好好配合主管機關執行人民所需要,民意所請托的事,去做好民意上和人民想要的事,然而用他的專業去好好的配合做出來,做好 + 好好的實際的配合好各個公所和各個鄉鎮市長,去做好,去執行好出人民期待的,人民所寄托的,人民想要的,人民需要的事就好,應該要這樣子才對的ㄚ !
    而不是事事,而不是什麽事都去聽取那些什麽各種各樣的專業的人士的話、和就只會聽取你自身邊最親近只會對你說好聽的話的人和那些就只會在你身邊做和說那:阿萸奉承、溜虛拍馬什麽也不知+什麽也不會的混蛋小人士的話和建言、去執行去做事,而都不好好實實在在的去聽取民意,不好好採取採信,採用人民的意見和建議在那一意孤行和只聽取照著要怎貫澈政黨的意識、照著老舊傳統思為在那再繼續固執的在那搞在那照著執行公務就及做事情、請問這樣子咱人民要這 9合1的選舉,要這9合1選舉所選出來的在地、地方上最基層的村里鄉鎮市長,地方民意代表,縣市長,選議員,這樣的人要幹嘛ㄚ!
    請問大家一下、以上小弟我所貼的這文章之所訴的、所說的話、大家是否認同呢?
    !請問大家說看看是不是、啊對不對啊!

    !請大家來做評論、來評評看、大家來說說看!
    !歡迎請大家來留言,咱大家來討論看看吧!
    可望咱大家可一起在這留言討論,讓那些這屆要出來競選9合1選舉的人能夠看到,能夠在此獲得到真正所討論中、所討論出來的民意心聲和民眾的期待、讓他們那些投入這屆9合1選舉的人都可知道、可得到、可看到有個正確的民意和民眾真正所需指標,有一個人民真正所期待所有之事的方向、讓他們都以知道而在當選後去好好的來照著咱在這所討論中的、在這所討論出來的真實真正的民意訴求和人民實際上所需的事和確實的需求來好好的來做好好的來執行下去。
    創造和實現咱全台灣在各縣市地區裡所有人民期待的事和建設、能夠開創更好更多符合在親民上的那在地人民所需的政策(和)最重要事是必需要速請咱從各縣市政府到各鄉鎮地區公所等等、一定要來好好的去詳加調查+速速實際的來找出來並且要速詳細調查找出來當地的、在地所有的那些在個人的名下、和那一家戶裡大大小小所有的人名下完全沒有現金存款、沒有任何的房子+沒有人何的土地、所有的人名下就只有僅剩一台車齡以經超過15年、已經超過20年以上那絕不會超過新台幣 10萬元以上老舊快可做報廢然掛有殘障者用車的車、和有全家人目前唯一所依靠的、唯一可依賴的、已超過10年以上車齡的老舊快報廢的機車,其他的什麽再也沒有了、然而每個月就都只靠政府的那微微薄薄永遠跟不上如今咱台灣這個現實進步快速的社會腳步走的補助款金在用租房子過日度生活。像這樣真正弱勢困苦的低收入戶家庭戶(和)這樣真正困苦弱勢的身障者。
    (以下所訴的是現如今在咱台灣真實案例ㄚ)
    目前在咱台灣目前這個社會,當下可說是最弱勢 最困苦 保證已無人能比、也保證是目前在咱全台灣是真正最可憐、最慘的、盛至於還比那至少還有些許的土地、還有些許存款、至少還擁有自己名下或自己可自居住的房子的那[獨居老人]還可憐還淒慘的那••••••• 真正是一戶大大小小有五個人、一家戶裡大大小小五個的人名下完全沒有現金存款、沒有任何的房子+沒有人何的土地、所有的人名下就只有僅剩一台車齡以經超過21年以上將可做報廢然掛有殘障者用車的車、和有全家人目前唯一所依靠的、唯一可依賴的、已超過12年以上車齡的老舊快報廢的機車,其他的什麽再也沒有了的弱勢困苦可憐的低收入戶家庭戶 然而這樣的家庭戶家中卻尚還有三個未成年小孩 + 跟還有個脊椎損傷無法出任何力氣無法工做賺錢的身障者之家中男主人要養顧。
    像這樣的一家大大小小五個人困苦弱勢的可憐家庭戶每個月卻只能夠靠鄉公所所劃分所分發配登記於在最低最少的那一款補助的對向在領政府那微薄的補助款和靠民間團體每個月的一樣那些許微薄不無小小補的協助和少許的物資上的小小幫忙在外租房子過活度日。
    像這樣真正弱勢困苦可憐的家庭戶、像這樣真正困苦弱勢可憐的身障者、咱各縣市政府、咱各地區的鄉鎮地區公所是不是應該要盡快的、要盡速的去速速詳找出來ㄚ,然在詳細調查找出來後必需要大大力的先來做幫忙和協助 資助一番、之後再速全來用以咱各縣市鄉鎮地區公所在給 在對弱勢低收入戶家庭戶 + 對弱勢困苦身障者他們的每個月那補助款條例款項,應速全用以最優最高的規格條款對向來做於每個月的補助款金之補助、主動站出來幫忙爭取更多的物資發放和在每個月補助款金增加等等。。。以上。

    以來好好的,實實在在的、實際的速來打造有更健全的、更好的各縣市地區裡所有的在地地方上各式各樣傳統文化,人文文化、宮廟文化之傳承,和美好的社會芬圍ㄚ!




  • Cheng Akila
    分享隔離流程,一家人(媽媽加雙胞胎18個月)西雅圖直飛台北。
    (我的經驗不一定跟未來大家都一樣,給大家未來參考)
    前提:波特蘭PCR採檢媽媽陰性,嬰兒們沒測PCR。簽切結上機前,媽媽我自己目測他們都很健康,無症狀。我在台灣的親人家有符合居家隔離一戶的規定,當時是打定在家隔離。

    行程開始
    3/15 經過13小時嫩嬰們機上洗禮。凌晨落地,當時班機裡面不很多人,唱號採檢。然後我們一家默默被請到旁邊,因為我沒有經驗,沒發現我們就是被陽性的。旁邊有媽媽跟我說加油,等到人快走光了,我還搞不清楚狀況,我們就是被留下來的那組。

    雙胞胎18個月沒有疫苗可打,上機前是用切結書免提供PCR,過關的。「落地採檢結果我是陰性,雙胞胎一隻陽性,一隻陰性。」

    3/15 上午,走下停機坪,等待海關來幫我們辦理入境,然後等待救護車。(辛苦工作人員一大早大概有8個白衣人圍繞著他們,寶寶們不哭才有鬼)

    接著到達醫院後,在車裡面還不能出來,等醫院拉封鎖線(第一次覺得我排場很大),拉了封鎖線後才能從後面垃圾車動線,進入負壓隔離病房。

    3/15 下午,不誇張我大概有15通左右的電話不停歇的打進來,分別是來自區公所衛生所有的沒的的機構,問我人在哪裏跟早上狀況。陽性寶寶有抽血檢測。

    以下是我緩神後,當天晚上發現的,他們正在改我的居家隔離通知書。

    看起來,不確定未來是不是還是這樣,也就是說在這個時刻——-落地採檢陽性就決定確診了,也確定了我接下來10天的命運。(如果有錯請更正)

    3/16 早上,辛苦的護理人員採PCR三人-陰性,護理人員說晚上要照寶寶X 光。
    此時我很緊張,趕快越洋打電話,請家人問美國兒醫寶寶可以直照X光嗎?(未來再更新這塊)

    依據台灣護理人員的回答是說,目前無發燒無症狀也可能在肺有症狀,照這個是為了未來「治療」做參考…
    總之,也許我多慮,晚上她還是照了。

    醫院電話通知X 光正常。
    到目前為止,連血清檢驗報告都是電話通知陰性。我有問過是否可以拿血清檢驗報告。醫院似乎沒有這個流程可以給所謂「病人」備存。
    「這裡釐清一下,目前為止我不覺得寶寶有生病,但我沒有實質報告可以證明我的寶寶沒有生病」

    3/16 雖然我的隔離通知書已經被改了那10天的隔離地址,但當時醫生護士都跟我說看血清檢驗才能知道我可不可以被釋放。

    3/17 醫生口頭說血清檢驗如果是陽性才能被釋放,也可能是她講的很清楚,我聽的很模糊,血清報告要陽性才能釋放的關鍵字。
    Anyhow,他跟我說,我就是要待滿10天。我們電話中釐清,我跟另一隻半獸人是陪病者,陪伴病人。所以大家一起住一間。
    目前還在隔離中….。到目前為止無症狀,所有檢測被口頭通知陰性。

    關於跟我一樣要帶多位2歲以下小孩回台的。我算幸運,房間內有冰箱。如果要給,國外要回家的鐵人媽媽隔離tips:

    1. 沒有high chair餵食,那就借醫院床單墊在床上餵食,多次換床單。
    2. 因為隔離病房禁止叫外食。假設寶寶會挑食,出發前在家多訓練吃饅頭 乾飯。我家的兩隻剛好愛吃饅頭。
    3. 尿布衛生紙濕紙巾,醫院附近好像幾乎都有維康,打電話叫送然後刷卡。我是請家人送。
    4.護理人員說沒辦法借拖把,因為進來過的東西都要被丟掉,那我只好 拿「可以不要」的寶寶衣褲擦地。
    5. 兩層保溫瓶可以拿來悶熱剩飯,他們餓得時候吃。
    6. 準備肥皂、洗衣精在行李箱。

    本來從去年就一直忍,忍到可以居家隔離時3月回來,結果還是如此。所以奉勸想要回家的海龜們,不要猶豫,機票買了,就回來吧。事實證明,目前回台橫豎都是要賭一把的。跟筊杯一樣的難預測pcr準確度。
  • 余樂德
    給你們倆個人,按讚幸苦了,議員委員,小弟;弱勢團體殘障人士,懇求請怡珍議員亭妃委員,懇求伸出援手,,可以請服務處同仁在追蹤暸解,我們請你們幫助急難救助轉介情形,這麼樣了,然後打電話跟我們連絡一下好嗎,懇求議員幫幫忙求求妳們伸出援手盡力協助,感恩在感恩,謝謝你們服務處同仁。
  • 卓丁丁
  • 邱東漢
  • 潘政良
    謝謝
  • 歐振輝
  • Fu Yang
    新節目嗎?
  • 楊文傑
  • 余樂德
    https://media4.giphy.com/media/3oKIPdF5sBePN9DYFG/giphy.gif?kid=be302117&ct=s
  • Laser Tsung
    黃偉哲爭議不斷,中央為何不考慮規劃委員參選市長?令人不解!
  • 吳書契
    https://media0.giphy.com/media/fDbzXb6Cv5L56/giphy.gif?cid=120c0147gpnyev8fdy4zkqclrmj8kmb63rjx8x2k3zpmjzws&rid=giphy.gif
  • 歐振輝
    好像?分不清楚?
  • 余樂德
    https://media4.giphy.com/media/abnDVFtzyV9xC/giphy.gif?kid=be302117&ct=s
  • 連異峻
    https://media1.tenor.co/images/ef071f66b39e32b3d63d1790f146e057/tenor.gif?itemid=14597548
  • 余樂德
  • 潘碧瓊
    Sifcuzeryyuizceryyifim
  • 陳世偉
    不知道宜蘭收聽的到嗎
  • 陳儷方
  • Cheng Akila
    清零擾民將趕走了選票
  • 陳祈富
  • 陳品泱
  • 涂文星
    亭妃委員 晚安!
  • 王卿卿
  • 林彙敏
    感謝委員進香走全程🙏
  • 林良諺
  • 林良諺
  • 鄧如邑
    給蘇院長及全國立委的公開信!

    蘇院長 ,您好!
    台灣再怎麽野蠻也不能用原住民3個字就搶奪閩南客家族群世代努力的血汗給原住民抽籤分贓!

    從原民會最近發台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詞。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的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 Charles Chang
    蔣萬安只當十二天兵,還能選台北市長嗎?一定要垮的,國民黨不要執迷不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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