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立法委員溫玉霞。 5,549 個讚 · 1,464 人正在談論這個。發揚台商皮箱精神 攜手開創台灣新局
貼文
考察裝甲兵勁旅,為國軍加油!
  
#今參加外交國防委員會考察「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在召委 江啟臣委員的安排下,實地了解單位任務、體驗模擬器、戰車及甲車展示等行程。 #其中讓玉霞印象特別深刻的是,裝甲兵部隊中有不少女性官兵,她們不僅專精科目,對操作戰、甲車非常的熟稔 ,巾幗不讓鬚眉! #裝甲兵是國軍重要的主力部隊,不僅是堅強的地面機動打擊力量,也是反登陸作戰的最重要兵種。國軍弟兄姊妹為保家衛國精實演訓、堅守崗位,玉霞深為感佩,也希望全民一起支持國軍,為國軍加油!
  
  
#裝甲兵
#火牛部隊
#台商立委 #溫玉霞
圖片
留言
  • Allen Chen
    @{Zihao Yu|100075543314424} 國軍,解放軍都是中國軍,如果真的過來了,台灣人的安全就更有保障了,何樂不為也?
  • 台灣土地正義平權會
    @{陳超明-阿明哥粉絲團|amingo1217} 給蘇院長及全國立委的公開信!

    蘇院長 ,您好!
    台灣再怎麽野蠻也不能用原住民3個字就搶奪閩南客家族群世代努力的血汗給原住民抽籤分贓!

    從原民會最近發文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詞。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的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 Kuo Als
    少作秀啊
  • Kuo Als
    少作秀啊
  • Kuo Als
    少作秀啊
  • 吳名
    哇有吳斯懷委員耶
  • 張郅榮
    國軍要加強保蜜防跌,尤其滯台跪中難國民黨
  • 石宇
    委員……您有考量過台灣的地形地貌嗎…花哪多錢買哪嚒貴的 重型戰車 在台灣能用嗎…而且是人家淘汰不要的 爛戰車
  • 台灣土地正義平權會
    給蘇院長及全國立委的公開信!

    蘇院長 ,您好!
    台灣再怎麽野蠻也不能用原住民3個字就搶奪閩南客家族群世代努力的血汗給原住民抽籤分贓!

    從原民會最近發文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詞。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的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 李文焻
    我們漢人就不用照顧嗎?
    請 委員幫幫忙!感激萬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470940396345760&id=100002894728770

    妳說過的話「怎麼進場,又被逐出場」?內政部中部辦公室回復,把它當放屁一樣!
    土地是我先父在太平洋戰爭時期,向日本政府做「奉工」換來的!
    有關台中市東勢區東勢段石角小段2528號土地公地放領問題:依據:
    公有土地經營管理原則
    ◆ 第 8 點公有土地以不放領為原則。但在民國六十五年以前,已有租賃關係之非都市化地區公有宜農、牧山坡地及都市計畫地區外適當範圍之公有耕地,在不影響水源涵養、國土保安、環境保護及公共建設原則下,得視實際狀況按公告土地現值依規定辦理放領,其具體作法如次:
    (一)民國六十五年以前,經行政院或臺灣省政府核准放領有案,而迄未辦理者,於第五款放領辦法訂定後,先行辦理放領。
    (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水源涵養、國土保安、環境保護及公共建設之需要應先依規定劃定或編定各該使用區或用地。
    (三)各公產管理機關應即清查檢討評估,擬具放領或公用之處理意見。
    (四)由內政部邀集財政部、經濟部、行政院經建會、行政院農委會、行政院環保署、臺灣省政府等有關機關成立「公地放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決定之。
    (五)由內政部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二十條第三項及國有財產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放領辦法,明定放領對象、資格條件、放領地價、土地使用及移轉限制等,以為執行之依據。
    依據公有土地經營管理原則,第8點原則上,目前採取不放領,是大原則!但若在民國65年以前,就有租賃關係,……原則下,「得」是視實際狀況按公告土地……依規定辦理放領!也就是說,從來沒有辦過放領的周邊土地,按「得」但書,即“可以&不可以”就由主關機關決定!
    再下來就是具體做法!就是第一款&五款「但書」附款規定!可不受第8點原則之限制!
    第一款最重要強調:凡民國65年9月24日經內政部或台灣省政府核定有案,迄未放領者,不論任何限制,先行予以放領!政府的「誠信」在那?
    就像我們前後左右的土地大家都放領了!唯獨我們的土地是因為政府第一次誤編(台灣省政府水保局810826水土企字第19700號承認誤編),以致未能適時辦理放領!
    再而三(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中區處財政89.01.24台財產中管字第8900002034號函“本案土地本處業已列入放領對象,正繼續辦理中。但民國92年突然又喊停止放領”)。民國79年李登輝總統專案指示,同屬原台中縣太平示範林場全部都在105.03.23全部放領完成!
    政府要「誠信治國」!保護人民權益不要受損!
  • 王瀚駿
    以為戒嚴、政黨輪替後我們就民主了!

    政府還沒有設立各個「管理」機關前,墾耕土地所有權是我們原墾土地開發人民的,居住房舍所有權是我們建、購者的房舍!
    但有了「政府」設置的管理部門,土地、房舍都變成是政府的了!
    這不是土匪「政府」什麼是土匪!
    說什麼「民主」國家?
    其實比極權共產主義國家還極權!「民主」只是在欺矇國際世界的外衣,在掩護苛毒掠奪自己國家人民事實的表像而已!
  • 胡景嵩
  • 廉振
    https://media4.giphy.com/media/v1.Y2lkPTEyMGMwMTQ3eXd4MHF4bmxoaDZqc3R2YzhxeXM2cDdzb3RlZW05ZDc0OGE0ZmF4cA/MBBcLb6sQtXz1BWN5a/giphy.gif
  • 陳中中
    吳斯懷?
  • 楊文龍
  • 姜鳴芳
    阿彌陀佛
  • 郭俊揚
  • 沈易樺
    https://media1.tenor.co/images/a9c39b73313f58aa1c6ebe9d5e1162b0/tenor.gif?ver=1112&c=VjFfZmFjZWJvb2tfd2ViY29tbWVudHM&itemid=16524195
  • 何美惠
    https://media0.giphy.com/media/v1.Y2lkPTEyMGMwMTQ3MnlqZ3FrY3M4djlzeWFmdGtzaW1vZGR5dHQ4MXUwY2R4cWV4ZDFqOQ/ytTYwIlbD1FBu/giphy.gif
  • 鄒德安
    去看熱鬧?
  • 金進通
    臺灣人嚇出一身冷汗😓
  • 劉水明
  • Henry Lee
    為什麼後面門上的精誠變成精是?什麼意思
  • Zihao Yu
    解放军过来了怎么办
  • Lv Tsai
    看到以前本部連的房連長,現在的房將軍!
  • 李貴敏
    國軍加油!為捍衛中華民國的弟兄姊妺們加油!
  • 陳以信
    國軍加油!
  • 陳文俊
    作秀式的考察就不用了,這只會增加基層的負擔,你們該專注的是裝備妥善率,國防部公開的是能動的,但我們要的是能做戰的
  • 陳超明-阿明哥粉絲團
    國軍弟兄姐妹加油!
  • 何志勇
    國軍加油!
  • 中國國民黨 KMT
    為捍衛中華民國的國軍弟兄姊妺加油💪
  • 朱立倫
    感謝國軍弟兄姊妹捍衛中華民國!國人會成為最堅實後盾相挺💪
  • 立法委員林奕華
    為國軍加油💪💪
  • 好立委 楊瓊瓔
    國軍加油💪🏼大家都辛苦了!
  • 洪孟楷
    與溫委員共同努力!

    也誠心感謝勞苦功高,默默付出的所有弟兄們🇹🇼🇹🇼🇹🇼
  • 立法委員 馬文君
    國軍加油!裝甲兵加油👊
  • 江啟臣
    感謝英勇的裝甲兵部隊在前線守衛國家,國軍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