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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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06 12:24
新社,是臺中農業發展的重鎮!
尤其新社香菇聞名全國,不僅香氣濃郁,且吃起來Q彈飽滿,深受國人喜愛,是臺中最佳伴手禮之一。 受到氣候變遷、菌種弱化與供源有限的影響,加上走私香菇的威脅,使得下游製包場與菇農需要更高品質的菌種以提高生產力,因此自2015年起,我邀集農委會、菇農團體共同推動輔導農會成立「#臺灣菇類菌種產發研究中心… 更多」,更於2017年結合臺中七家農會,共同創設「蕈源生物科技」,藉由產官學合作與政府資源的注入,加上先進技術移轉,帶動香菇產業提升,提高臺灣香菇競爭力以活絡香菇產業供應鏈。 香菇太空包廢棄物過剩的問題,一直困擾著菇農,我瞭解後開協調會請農糧署協調,不僅成功找到堆肥業者處理,也藉由和農委會、農業局的合作,輔導農民研發新技術,提高香菇產量、減少太空包用量與農業廢棄物。 我們臺中新社還有專賣香菇的「香菇一條街」,懂吃菇的朋友們,疫情過後,歡迎一起用行動支持臺灣農業發展!共同推動香菇產業鏈,讓臺灣香菇成為亞洲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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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華|100061286544606} 您是否也願意為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南客家人發聲?!原民會對閩客台灣人的霸凌比起中共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請制止原民會製造種族岐視政策!

您如果不認同中共打壓台灣,那請您支持廢除打壓閩客台灣人的原民會!

您知道嗎?原民會也和中共一樣在霸凌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客族!搶奪閩客族的血汗家產滅人生存權!給特定貴族原住民抽籤分贓!

台灣受中共的打壓,而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人卻受原民會的打壓和霸凌!

每個台灣人的人權也是應該被保障!但原民會卻是用鴨霸的方式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台灣人!於108年1月8日發文給55個鄉公所,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已經廢除的行政命令在搶奪閩客台灣人的土地給南島民族原住民抽籤分贓土地!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

其實我們在原鄉的處境就像台灣在國際上的處境一樣,我們有自己的房子,有耕種的土地,政府卻不承認我們的存在,明明我們擁有土地的一切,政府卻不准我們擁有所有權,原民會和中共一樣說這是他們自古以來的傳統領域,可是我們已經在這裡生存了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比原民會還要早就存在,我們存在於中華民國之前,但所有的政黨,政治人物,有誰替我們說過話,有誰替我們主持過正義,台灣目前的困境,怨恨,如同我們在這裡的困境,怨恨!

https://www.facebook.com/台灣土地正義平權會-624772904702010/
@{立法委員溫玉霞|Im.WenYuHsia} 請大家把這篇傳給全台灣所有人!

請大家監督原民會超額近百億的總預算!

最該刪除的總預算是原民會一年要高達近百億的總預算!這些都是民脂民膏!

台灣人如果知道南島民族爬上台灣原住民封號後特權那麼多應該會來搶當原住民!
2300萬的臺灣同胞:
大家都有權利知道 !
納稅錢用到哪裡去!
原民會每一年有高達百億的總預算!

1、現在法定16族少數民族已經不弱勢了!

2、原住民人數才佔台灣人口數百分之二點二,第9屆立委席次却佔據九席,接近立法院立委總席次的百分之八,已經超額違憲4倍過度飽和的立委席次。

3、監察委員29位,原住民就佔了四位,人口2%而監委卻佔了13%已經超額6,5倍的席次

4、原住民當官比例非常高,每20人就有1人在當官

5、在30個山地原住民鄉只有原住民可以參選鄉長

6、因他們有超額的立委在爭取各種福利所以有非常多的特權

7、大家的納稅錢應該是用在幫助弱勢,不是用在血統補助

8、未滿20歲及55歲以上無業免繳健保費!

9、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六萬元。

10、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一萬元。

11、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五千元。

12、法律扶助免費律師應該是針對弱勢,不應該是針對血統

13、補助不應該是世襲的

14、國家海岸是全體國民的不是特定族群的傳統領域

15、國家礦業也是全體國民的不是特定族群的傳統領域

16、大家都站在同一個起跑點不應該在讀書加分最高35%

17、修繕補助11萬

18、買房補助22萬

19、蓋房補助50萬

20、創業補助100萬

21、為何同住偏鄉就只有法定16族有就醫交通補助!

22、為何特定族群的信仰祭儀要放假!

23、考公務員為何有保障名額!

24、為何55歲開始領年金!

25、為何55歲免費做假牙

26、為何55歲就開使有長照2.0

27、政府採購公告100萬以下原住民優先

28、全台人民土地都要用買的,為何少數民族土地用抽籤分配不用花錢買!

29、為何祖先賣掉土地!子孫還可以免費拿回來

30.禁伐補償每公頃3萬元每人2.5公頃就有7萬5,每戶以4口來算就有30萬的補助金

31這個.貴族不用買房且還能無償分土地!
這些土地的來源有的是國有的,有的是把閩南客家人的家產沒收後來分贓的!

威權特權無所不在!免費分配2.5公頃土地免費讓“政治定義原住民”抽籤取得土地(每個原住民可免費抽籤分配2.5公頃,1公頃=3025坪)2.5公頃=7562坪等於30坪的公寓252間那麽大

32、保護補助了70多年這個族群還稱為弱勢!這種保護政策有需要徹底的檢討,是政策讓原民弱化還是人為操作!

台灣沒有真民主!台灣還在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的法令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民鄉的閩南和客家人!還在用威權方式搶奪弱勢漢農土地,給台灣少數民族抽籤分贓土地!

共同生活在同一區塊且從事相同的耕墾開發種植,共同的經濟活力大致相等,理論上實力都差不多,差不多的困苦弱勢,如果有差別也是差在努力程度而已

然政府為"照顧原住民",照顧的資源卻是從共同生活同一區域的另一半弱勢族群,平地原居閩客台灣居民手中豪奪霸取,這樣對克苦耐勞的閩客台灣人公平嗎?

完全沒有要安置系爭土地生活上的弱勢閩客台灣農,完全背離山地保留地立法精神,把原本政府長期照顧補助到已經在都市生活的原住民拉回山地鄉,去分配驅離閩客台灣人後,所留下的土地,或是用水土保持去驅離台灣人使用土地

已經有3分之2的原住民已經移居都會區,為何原住民不管身在何處都受到照顧與保護,而閩客台灣人在山地鄉卻受盡欺壓霸凌,山地鄉閩客台灣人生存權岌岌可危。

原民會是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之單位!原民會把屬地主義的山地保留地竊佔黑箱變成屬人主義的原住民保留地圖利特定族群迫害非我族類!
應該廢除他們的土地管理權,統一回歸到內政部管理!
@{立法委員林奕華|100044338453882} 請大家把這篇傳給全台灣所有人!

請大家監督原民會超額近百億的總預算!

最該刪除的總預算是原民會一年要高達近百億的總預算!這些都是民脂民膏!

台灣人如果知道南島民族爬上台灣原住民封號後特權那麼多應該會來搶當原住民!
2300萬的臺灣同胞:
大家都有權利知道 !
納稅錢用到哪裡去!
原民會每一年有高達百億的總預算!

1、現在法定16族少數民族已經不弱勢了!

2、原住民人數才佔台灣人口數百分之二點二,第9屆立委席次却佔據九席,接近立法院立委總席次的百分之八,已經超額違憲4倍過度飽和的立委席次。

3、監察委員29位,原住民就佔了四位,人口2%而監委卻佔了13%已經超額6,5倍的席次

4、原住民當官比例非常高,每20人就有1人在當官

5、在30個山地原住民鄉只有原住民可以參選鄉長

6、因他們有超額的立委在爭取各種福利所以有非常多的特權

7、大家的納稅錢應該是用在幫助弱勢,不是用在血統補助

8、未滿20歲及55歲以上無業免繳健保費!

9、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六萬元。

10、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一萬元。

11、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五千元。

12、法律扶助免費律師應該是針對弱勢,不應該是針對血統

13、補助不應該是世襲的

14、國家海岸是全體國民的不是特定族群的傳統領域

15、國家礦業也是全體國民的不是特定族群的傳統領域

16、大家都站在同一個起跑點不應該在讀書加分最高35%

17、修繕補助11萬

18、買房補助22萬

19、蓋房補助50萬

20、創業補助100萬

21、為何同住偏鄉就只有法定16族有就醫交通補助!

22、為何特定族群的信仰祭儀要放假!

23、考公務員為何有保障名額!

24、為何55歲開始領年金!

25、為何55歲免費做假牙

26、為何55歲就開使有長照2.0

27、政府採購公告100萬以下原住民優先

28、全台人民土地都要用買的,為何少數民族土地用抽籤分配不用花錢買!

29、為何祖先賣掉土地!子孫還可以免費拿回來

30.禁伐補償每公頃3萬元每人2.5公頃就有7萬5,每戶以4口來算就有30萬的補助金

31這個.貴族不用買房且還能無償分土地!
這些土地的來源有的是國有的,有的是把閩南客家人的家產沒收後來分贓的!

威權特權無所不在!免費分配2.5公頃土地免費讓“政治定義原住民”抽籤取得土地(每個原住民可免費抽籤分配2.5公頃,1公頃=3025坪)2.5公頃=7562坪等於30坪的公寓252間那麽大

32、保護補助了70多年這個族群還稱為弱勢!這種保護政策有需要徹底的檢討,是政策讓原民弱化還是人為操作!

台灣沒有真民主!台灣還在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的法令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民鄉的閩南和客家人!還在用威權方式搶奪弱勢漢農土地,給台灣少數民族抽籤分贓土地!

共同生活在同一區塊且從事相同的耕墾開發種植,共同的經濟活力大致相等,理論上實力都差不多,差不多的困苦弱勢,如果有差別也是差在努力程度而已

然政府為"照顧原住民",照顧的資源卻是從共同生活同一區域的另一半弱勢族群,平地原居閩客台灣居民手中豪奪霸取,這樣對克苦耐勞的閩客台灣人公平嗎?

完全沒有要安置系爭土地生活上的弱勢閩客台灣農,完全背離山地保留地立法精神,把原本政府長期照顧補助到已經在都市生活的原住民拉回山地鄉,去分配驅離閩客台灣人後,所留下的土地,或是用水土保持去驅離台灣人使用土地

已經有3分之2的原住民已經移居都會區,為何原住民不管身在何處都受到照顧與保護,而閩客台灣人在山地鄉卻受盡欺壓霸凌,山地鄉閩客台灣人生存權岌岌可危。

原民會是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之單位!原民會把屬地主義的山地保留地竊佔黑箱變成屬人主義的原住民保留地圖利特定族群迫害非我族類!
應該廢除他們的土地管理權,統一回歸到內政部管理!
@{立法委員 馬文君|nantou.go} 請大家把這篇傳給全台灣所有人!

請大家監督原民會超額近百億的總預算!

最該刪除的總預算是原民會一年要高達近百億的總預算!這些都是民脂民膏!

台灣人如果知道南島民族爬上台灣原住民封號後特權那麼多應該會來搶當原住民!
2300萬的臺灣同胞:
大家都有權利知道 !
納稅錢用到哪裡去!
原民會每一年有高達百億的總預算!

1、現在法定16族少數民族已經不弱勢了!

2、原住民人數才佔台灣人口數百分之二點二,第9屆立委席次却佔據九席,接近立法院立委總席次的百分之八,已經超額違憲4倍過度飽和的立委席次。

3、監察委員29位,原住民就佔了四位,人口2%而監委卻佔了13%已經超額6,5倍的席次

4、原住民當官比例非常高,每20人就有1人在當官

5、在30個山地原住民鄉只有原住民可以參選鄉長

6、因他們有超額的立委在爭取各種福利所以有非常多的特權

7、大家的納稅錢應該是用在幫助弱勢,不是用在血統補助

8、未滿20歲及55歲以上無業免繳健保費!

9、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六萬元。

10、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一萬元。

11、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五千元。

12、法律扶助免費律師應該是針對弱勢,不應該是針對血統

13、補助不應該是世襲的

14、國家海岸是全體國民的不是特定族群的傳統領域

15、國家礦業也是全體國民的不是特定族群的傳統領域

16、大家都站在同一個起跑點不應該在讀書加分最高35%

17、修繕補助11萬

18、買房補助22萬

19、蓋房補助50萬

20、創業補助100萬

21、為何同住偏鄉就只有法定16族有就醫交通補助!

22、為何特定族群的信仰祭儀要放假!

23、考公務員為何有保障名額!

24、為何55歲開始領年金!

25、為何55歲免費做假牙

26、為何55歲就開使有長照2.0

27、政府採購公告100萬以下原住民優先

28、全台人民土地都要用買的,為何少數民族土地用抽籤分配不用花錢買!

29、為何祖先賣掉土地!子孫還可以免費拿回來

30.禁伐補償每公頃3萬元每人2.5公頃就有7萬5,每戶以4口來算就有30萬的補助金

31這個.貴族不用買房且還能無償分土地!
這些土地的來源有的是國有的,有的是把閩南客家人的家產沒收後來分贓的!

威權特權無所不在!免費分配2.5公頃土地免費讓“政治定義原住民”抽籤取得土地(每個原住民可免費抽籤分配2.5公頃,1公頃=3025坪)2.5公頃=7562坪等於30坪的公寓252間那麽大

32、保護補助了70多年這個族群還稱為弱勢!這種保護政策有需要徹底的檢討,是政策讓原民弱化還是人為操作!

台灣沒有真民主!台灣還在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的法令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民鄉的閩南和客家人!還在用威權方式搶奪弱勢漢農土地,給台灣少數民族抽籤分贓土地!

共同生活在同一區塊且從事相同的耕墾開發種植,共同的經濟活力大致相等,理論上實力都差不多,差不多的困苦弱勢,如果有差別也是差在努力程度而已

然政府為"照顧原住民",照顧的資源卻是從共同生活同一區域的另一半弱勢族群,平地原居閩客台灣居民手中豪奪霸取,這樣對克苦耐勞的閩客台灣人公平嗎?

完全沒有要安置系爭土地生活上的弱勢閩客台灣農,完全背離山地保留地立法精神,把原本政府長期照顧補助到已經在都市生活的原住民拉回山地鄉,去分配驅離閩客台灣人後,所留下的土地,或是用水土保持去驅離台灣人使用土地

已經有3分之2的原住民已經移居都會區,為何原住民不管身在何處都受到照顧與保護,而閩客台灣人在山地鄉卻受盡欺壓霸凌,山地鄉閩客台灣人生存權岌岌可危。

原民會是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之單位!原民會把屬地主義的山地保留地竊佔黑箱變成屬人主義的原住民保留地圖利特定族群迫害非我族類!
應該廢除他們的土地管理權,統一回歸到內政部管理!
請大家把這篇傳給全台灣所有人!

請大家監督原民會超額近百億的總預算!

最該刪除的總預算是原民會一年要高達近百億的總預算!這些都是民脂民膏!

台灣人如果知道南島民族爬上台灣原住民封號後特權那麼多應該會來搶當原住民!
2300萬的臺灣同胞:
大家都有權利知道 !
納稅錢用到哪裡去!
原民會每一年有高達百億的總預算!

1、現在法定16族少數民族已經不弱勢了!

2、原住民人數才佔台灣人口數百分之二點二,第9屆立委席次却佔據九席,接近立法院立委總席次的百分之八,已經超額違憲4倍過度飽和的立委席次。

3、監察委員29位,原住民就佔了四位,人口2%而監委卻佔了13%已經超額6,5倍的席次

4、原住民當官比例非常高,每20人就有1人在當官

5、在30個山地原住民鄉只有原住民可以參選鄉長

6、因他們有超額的立委在爭取各種福利所以有非常多的特權

7、大家的納稅錢應該是用在幫助弱勢,不是用在血統補助

8、未滿20歲及55歲以上無業免繳健保費!

9、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六萬元。

10、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一萬元。

11、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五千元。

12、法律扶助免費律師應該是針對弱勢,不應該是針對血統

13、補助不應該是世襲的

14、國家海岸是全體國民的不是特定族群的傳統領域

15、國家礦業也是全體國民的不是特定族群的傳統領域

16、大家都站在同一個起跑點不應該在讀書加分最高35%

17、修繕補助11萬

18、買房補助22萬

19、蓋房補助50萬

20、創業補助100萬

21、為何同住偏鄉就只有法定16族有就醫交通補助!

22、為何特定族群的信仰祭儀要放假!

23、考公務員為何有保障名額!

24、為何55歲開始領年金!

25、為何55歲免費做假牙

26、為何55歲就開使有長照2.0

27、政府採購公告100萬以下原住民優先

28、全台人民土地都要用買的,為何少數民族土地用抽籤分配不用花錢買!

29、為何祖先賣掉土地!子孫還可以免費拿回來

30.禁伐補償每公頃3萬元每人2.5公頃就有7萬5,每戶以4口來算就有30萬的補助金

31這個.貴族不用買房且還能無償分土地!
這些土地的來源有的是國有的,有的是把閩南客家人的家產沒收後來分贓的!

威權特權無所不在!免費分配2.5公頃土地免費讓“政治定義原住民”抽籤取得土地(每個原住民可免費抽籤分配2.5公頃,1公頃=3025坪)2.5公頃=7562坪等於30坪的公寓252間那麽大

32、保護補助了70多年這個族群還稱為弱勢!這種保護政策有需要徹底的檢討,是政策讓原民弱化還是人為操作!

台灣沒有真民主!台灣還在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的法令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民鄉的閩南和客家人!還在用威權方式搶奪弱勢漢農土地,給台灣少數民族抽籤分贓土地!

共同生活在同一區塊且從事相同的耕墾開發種植,共同的經濟活力大致相等,理論上實力都差不多,差不多的困苦弱勢,如果有差別也是差在努力程度而已

然政府為"照顧原住民",照顧的資源卻是從共同生活同一區域的另一半弱勢族群,平地原居閩客台灣居民手中豪奪霸取,這樣對克苦耐勞的閩客台灣人公平嗎?

完全沒有要安置系爭土地生活上的弱勢閩客台灣農,完全背離山地保留地立法精神,把原本政府長期照顧補助到已經在都市生活的原住民拉回山地鄉,去分配驅離閩客台灣人後,所留下的土地,或是用水土保持去驅離台灣人使用土地

已經有3分之2的原住民已經移居都會區,為何原住民不管身在何處都受到照顧與保護,而閩客台灣人在山地鄉卻受盡欺壓霸凌,山地鄉閩客台灣人生存權岌岌可危。

原民會是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之單位!原民會把屬地主義的山地保留地竊佔黑箱變成屬人主義的原住民保留地圖利特定族群迫害非我族類!
應該廢除他們的土地管理權,統一回歸到內政部管理!
3122603788016055
時間:2022-03-07 11:51
大家午安🙋‍♀️ 楚茵第五會期繼續在財政委員會奮鬥,
今天也順利選出 立法委員 沈發惠、羅明才委員擔任召委,
星期三委員會就開始開會討論囉,楚茵將持續為您追蹤財金議題! 除了國會動起來外,楚茵今天也就新壽相關報導接受訪問及回應,內容如下:… 更多 前新壽副董李紀珠2020年遭公司懲處「減薪罰俸600萬並追回1200萬獎金」欠款至今仍未繳,若是一般基層員工,豈有可能拖這麼久?且李紀珠已經辭任副董,卻還有能力發動5次協調會,可見新光公司治理、懲處後的救濟制度是有問題的,正常公司不可能任其恣意妄為、無限期無限次申訴。 楚茵認為,雖然金管會不應介入公司內部對個案的處置,但是原則性的規範如果涉及公司治理、公司申訴制度等,身為主管機關應該出手要求改善,如同金管會主委所言「#銀行不是家天下」,公司內部的紛擾遲未解決除會折損新光品牌形象,也會造成股東權益的受損。#金管會應監督公司治理 #立法院第十屆第五會期
#財政委員會
圖片
請大家把這篇傳給全台灣所有人!

請大家監督原民會超額近百億的總預算!

最該刪除的總預算是原民會一年要高達近百億的總預算!這些都是民脂民膏!

台灣人如果知道南島民族爬上台灣原住民封號後特權那麼多應該會來搶當原住民!
2300萬的臺灣同胞:
大家都有權利知道 !
納稅錢用到哪裡去!
原民會每一年有高達百億的總預算!

1、現在法定16族少數民族已經不弱勢了!

2、原住民人數才佔台灣人口數百分之二點二,第9屆立委席次却佔據九席,接近立法院立委總席次的百分之八,已經超額違憲4倍過度飽和的立委席次。

3、監察委員29位,原住民就佔了四位,人口2%而監委卻佔了13%已經超額6,5倍的席次

4、原住民當官比例非常高,每20人就有1人在當官

5、在30個山地原住民鄉只有原住民可以參選鄉長

6、因他們有超額的立委在爭取各種福利所以有非常多的特權

7、大家的納稅錢應該是用在幫助弱勢,不是用在血統補助

8、未滿20歲及55歲以上無業免繳健保費!

9、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六萬元。

10、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一萬元。

11、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五千元。

12、法律扶助免費律師應該是針對弱勢,不應該是針對血統

13、補助不應該是世襲的

14、國家海岸是全體國民的不是特定族群的傳統領域

15、國家礦業也是全體國民的不是特定族群的傳統領域

16、大家都站在同一個起跑點不應該在讀書加分最高35%

17、修繕補助11萬

18、買房補助22萬

19、蓋房補助50萬

20、創業補助100萬

21、為何同住偏鄉就只有法定16族有就醫交通補助!

22、為何特定族群的信仰祭儀要放假!

23、考公務員為何有保障名額!

24、為何55歲開始領年金!

25、為何55歲免費做假牙

26、為何55歲就開使有長照2.0

27、政府採購公告100萬以下原住民優先

28、全台人民土地都要用買的,為何少數民族土地用抽籤分配不用花錢買!

29、為何祖先賣掉土地!子孫還可以免費拿回來

30.禁伐補償每公頃3萬元每人2.5公頃就有7萬5,每戶以4口來算就有30萬的補助金

31這個.貴族不用買房且還能無償分土地!
這些土地的來源有的是國有的,有的是把閩南客家人的家產沒收後來分贓的!

威權特權無所不在!免費分配2.5公頃土地免費讓“政治定義原住民”抽籤取得土地(每個原住民可免費抽籤分配2.5公頃,1公頃=3025坪)2.5公頃=7562坪等於30坪的公寓252間那麽大

32、保護補助了70多年這個族群還稱為弱勢!這種保護政策有需要徹底的檢討,是政策讓原民弱化還是人為操作!

台灣沒有真民主!台灣還在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的法令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民鄉的閩南和客家人!還在用威權方式搶奪弱勢漢農土地,給台灣少數民族抽籤分贓土地!

共同生活在同一區塊且從事相同的耕墾開發種植,共同的經濟活力大致相等,理論上實力都差不多,差不多的困苦弱勢,如果有差別也是差在努力程度而已

然政府為"照顧原住民",照顧的資源卻是從共同生活同一區域的另一半弱勢族群,平地原居閩客台灣居民手中豪奪霸取,這樣對克苦耐勞的閩客台灣人公平嗎?

完全沒有要安置系爭土地生活上的弱勢閩客台灣農,完全背離山地保留地立法精神,把原本政府長期照顧補助到已經在都市生活的原住民拉回山地鄉,去分配驅離閩客台灣人後,所留下的土地,或是用水土保持去驅離台灣人使用土地

已經有3分之2的原住民已經移居都會區,為何原住民不管身在何處都受到照顧與保護,而閩客台灣人在山地鄉卻受盡欺壓霸凌,山地鄉閩客台灣人生存權岌岌可危。

原民會是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之單位!原民會把屬地主義的山地保留地竊佔黑箱變成屬人主義的原住民保留地圖利特定族群迫害非我族類!
應該廢除他們的土地管理權,統一回歸到內政部管理!
524776748989875
時間:2022-03-07 12:09
「展現防衛決心,嚇阻中國入侵」即刻啟動兵役改革!
 
俄羅斯侵略烏克蘭的戰爭,帶給台灣莫大啟示。然而,現行我們的國防體系、兵役制度等,仍有許多亟待改革的沈痾。
 
過去,台灣並沒有認真面對防衛體系的問題,歷經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三任總統,台灣在 2018 年從徵兵制正式走向以「募兵制」為主的「徵募並行」兵役制度,當國防部規劃未來後備戰力,將以志願役退伍軍人為主的時候,台灣已經走向募兵制的事實,是無法否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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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現行兵役制度有三個嚴重的問題:
 
⚠️ 少子化下,常備兵力兵源不足:
根據立法院法制局估算,到 2039 年可招募的役男僅剩 5.6 萬名,一定會發生兵源短缺。
 
⚠️ 後備兵力兵源不足、戰力更是不足:
軍事訓練縮短為四個月,根本無法培養具備戰鬥力的後備軍人,即便讓四個月的軍訓役男下部隊,仍然難以彌補訓練的嚴重不足。
 
⚠️ 訓練不僅不足,更讓人反感:
我相信,國人普遍對於當兵的反感,不是因為大家不想保衛國家,而是軍中文化讓人痛惡,拔草掃地、重複無意義勤務的訓練,也讓人感到浪費生命。
 
對此,我們也提出了三個具體主張,包括「強化義務役退伍軍人的後備戰力,徵兵制度恢復一年的受訓時間」、「啟動軍事訓練、教育召集訓練內容的全面改革,別再讓『當兵是浪費生命』成為難以挑戰的社會共識」、「審酌國家安全、社會發展的需要,女性也應納入多元形式的義務參與,擴增我們的整體戰力」。
 
另外,我也主張應有「多元化戰力」以及「女性義務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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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台灣人都執政了!但台灣人一樣受到威權惡法的迫害!

請真正挺人權平權!

讓台灣能真正成為自由民主共存共榮!!!

原民會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分裂國家!違法違憲乃是判國之行為!

政府對待人民應該要平等!不能為了成就左手而把右手砍掉!原住民是國民,閩客台灣人也是國民!但原民會卻於108年1月8日發文給55個山地鄉,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已經廢除的行政命令,搶奪台灣人的血汗家產給原住民抽籤分贓!孰可忍孰不可忍!豈有搶奪他人血汗家產給原住民抽籤分贓的道理!這樣台灣還敢稱自由民主!執政者應負最大責任!

山地鄉的閩客族就像四等公民,不但辛苦開墾的土地沒有所有權,花錢買的土地被搶走!沒有參政權,連生存權都要被原民會迫害,政府縱容原民會每年編列預算對閩客農提告收回土地,而把閩客農辛苦開墾的土地收回給原住民抽籤分配土地,這種不公不義!原民會在原鄉就像土皇帝迫害閩客農,製造原漢對立衝突仇恨,這種差別待遇

閩客農人的土地也是被國家拿走,但到現在沒有立委願意出來幫忙,原住民有優秀的立委和議員不斷幫原住民爭取權利。
但閩客台灣人就好像孤兒一樣沒有人理會

閩客台灣人在山地鄉是孤兒

山地鄉的孤兒
山地鄉的孤兒 在風中哭泣!
長繭的雙手有墾荒的蒼桑
留汗的身體有受傷的苦痛
西風在東方唱著悲傷的歌曲
山地鄉的孤兒 在風中哭泣!
沒有人要和你玩平等的遊戲
原民會想要你心愛的土地
親愛的孩子為何你哭泣?
多少人在追尋解不開的正義!
多少人在寒夜裡無奈的嘆息!
多少人的眼淚在無言中抹去!
親愛的母親這是什麼道理?

原住民族委員會是台灣政治體制的怪胎,毫無誠信道義可言,特别是不遵守民國85年11月1日該組織條例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前附帶決議“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向政府有承租有案或與原住民有買賣事實者,應盡速妥善圆滿解決。

不履行朝野協商附帶決議,改以全面打壓混居閩客族人民的權益,不顧閩客族人民依台灣人的習慣經由買賣或原墾取得的民事占有使用土地權利,不斷假借閩客族族人民違反地用規定和假借中華民國名義無情起訴閩客族人民無權占用山地保留地,强制執行收回閩客族人民土地,供已經土地過剩的原住民再抽籤分贓土地。

枉視朝野協商旨意,又濫用權力,於民國89年1月4日聯手行政院農委會删除全民耕墾山地保留地可以無償取得耕作權,繼續耕作滿五年就可以無償取得所有權的憲法(第143條第①、④項)和以上農業發展條例規定,使閩客漢族人民喪失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均可以無償取得耕作權和所有權的法律依據,直接以僞行政權侵犯閩客漢族人的民事權益和生存權利,如此行政權直接侵犯民權的大事才是當今行政院轉型正義應該重視的重大問題。

也是重新引發南島民族是否真正台灣原住民的真相與渠等和葡萄牙人、荷蘭人、西班牙人等早期殖民台灣時帶來的大批水手、佣兵、奴衆和鄭成功為了攻打荷蘭黑人守軍帶來兩營黑人兵團的去處,以及晚清鴉片戰争時期,一共五艘英國武裝商船登陸基隆和台灣中北部海岸時被清兵圍捕,逃入台灣中北部山區的幾百位佣兵等南島過來滞留台灣的土著去處疑點,均必須被重新評估檢視等,實為研究台灣早期歷史真相的根本性大問題,值得朝野政黨和和各界人士關注。

https://www.facebook.com/台灣土地正義平權會-6247729047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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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07 14:04
🔆奕華再度擔任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監督政府、為民發聲!💪 🔺繼第三會期,這個會期奕華再度擔任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召委最重要的就是排案權,這個會期非預算會期,所以會以議題監督和法案為主,例如111考招新制的檢討、數學命題穩定度不足、雙語教育、學生食安、空總C-LAB規劃、Taiwan Plus 國際影音平台等相關問題,奕華一定會繼續監督! 👍很高興這個會期八個委員會國民黨均拿下一席召委!
八仙過海成功👏👏👏,繼續努力監督政府、為民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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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把這篇傳給全台灣所有人!

請大家監督原民會超額近百億的總預算!

最該刪除的總預算是原民會一年要高達近百億的總預算!這些都是民脂民膏!

台灣人如果知道南島民族爬上台灣原住民封號後特權那麼多應該會來搶當原住民!
2300萬的臺灣同胞:
大家都有權利知道 !
納稅錢用到哪裡去!
原民會每一年有高達百億的總預算!

1、現在法定16族少數民族已經不弱勢了!

2、原住民人數才佔台灣人口數百分之二點二,第9屆立委席次却佔據九席,接近立法院立委總席次的百分之八,已經超額違憲4倍過度飽和的立委席次。

3、監察委員29位,原住民就佔了四位,人口2%而監委卻佔了13%已經超額6,5倍的席次

4、原住民當官比例非常高,每20人就有1人在當官

5、在30個山地原住民鄉只有原住民可以參選鄉長

6、因他們有超額的立委在爭取各種福利所以有非常多的特權

7、大家的納稅錢應該是用在幫助弱勢,不是用在血統補助

8、未滿20歲及55歲以上無業免繳健保費!

9、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六萬元。

10、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一萬元。

11、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五千元。

12、法律扶助免費律師應該是針對弱勢,不應該是針對血統

13、補助不應該是世襲的

14、國家海岸是全體國民的不是特定族群的傳統領域

15、國家礦業也是全體國民的不是特定族群的傳統領域

16、大家都站在同一個起跑點不應該在讀書加分最高35%

17、修繕補助10萬

18、買房補助20萬

19、蓋房補助50萬

20、創業補助100萬

21、為何同住偏鄉就只有法定16族有就醫交通補助!

22、為何特定族群的信仰祭儀要放假!

23、考公務員為何有保障名額!

24、為何55歲開始領年金!

25、為何55歲免費做假牙

26、為何55歲就開使有長照2.0

27、政府採購公告100萬以下原住民優先

28、全台人民土地都要用買的,為何少數民族土地用抽籤分配不用花錢買!

29、為何祖先賣掉土地!子孫還可以免費拿回來

30.禁伐補償每公頃3萬元每人2.5公頃就有7萬5,每戶以4口來算就有30萬的補助金

31這個.貴族不用買房且還能無償分土地!
這些土地的來源有的是國有的,有的是把閩南客家人的家產沒收後來分贓的!

威權特權無所不在!免費分配2.5公頃土地免費讓“政治定義原住民”抽籤取得土地(每個原住民可免費抽籤分配2.5公頃,1公頃=3025坪)2.5公頃=7562坪等於30坪的公寓252間那麽大

32、保護補助了70多年這個族群還稱為弱勢!這種保護政策有需要徹底的檢討,是政策讓原民弱化還是人為操作!

台灣沒有真民主!台灣還在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的法令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民鄉的閩南和客家人!還在用威權方式搶奪弱勢漢農土地,給台灣少數民族抽籤分贓土地!

共同生活在同一區塊且從事相同的耕墾開發種植,共同的經濟活力大致相等,理論上實力都差不多,差不多的困苦弱勢,如果有差別也是差在努力程度而已

然政府為"照顧原住民",照顧的資源卻是從共同生活同一區域的另一半弱勢族群,平地原居閩客台灣居民手中豪奪霸取,這樣對克苦耐勞的閩客台灣人公平嗎?

完全沒有要安置系爭土地生活上的弱勢閩客台灣農,完全背離山地保留地立法精神,把原本政府長期照顧補助到已經在都市生活的原住民拉回山地鄉,去分配驅離閩客台灣人後,所留下的土地,或是用水土保持去驅離台灣人使用土地

已經有3分之2的原住民已經移居都會區,為何原住民不管身在何處都受到照顧與保護,而閩客台灣人在山地鄉卻受盡欺壓霸凌,山地鄉閩客台灣人生存權岌岌可危。

原民會是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之單位!原民會把屬地主義的山地保留地竊佔黑箱變成屬人主義的原住民保留地圖利特定族群迫害非我族類!
應該廢除他們的土地管理權,統一回歸到內政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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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07 15:29
在新會期開始的第一週,我們辦公室就針對一直以來投注心力的重點議題,和立院的好同事及合作夥伴們開啟了第五會期的工作。
上週我和立法委員 林楚茵舉辦的🌎減碳救地球🌎調適救台灣🌎記者會就是其中一項。 我認為,今年是重整台灣氣候變遷調適政策非常好的時刻,因為我們面臨了幾個重要時機: 🔺1.今年IPCC第二工作小組、第三工作小組都會發布第六次評估報告(AR6)。
🔺… 更多2.今年恰逢台灣「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第二期(107-111)的最後一年,明年就要提出第三期計畫。
🔺3.今年立法院將處理溫管法修法的工作。 因此,我也選在這會期的第一週,就舉辦記者會,提出調適總體政策要求。過去幾年,“淨零排放”成為媒體上熱門的詞彙,但在這過程中,「調適」卻是相對被忽略的。 IPCC報告指出,全球大多數國家的氣候政策都已納入調適策略,但很多國家尚未從「規劃」進入「執行」,我們在記者會上提出四大訴求:
一👉調適主責機關回到國發會
二👉溫管法修法明定基金一定比例用於調適
三👉成立國家級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專責機構,科研成果作為公私部門調適基礎
四👉第三期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應立基於過去一、二期調適政策的總體檢討 氣候科研是公私部門調適的基礎,然而,台灣目前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調適知識平台的專職研究人力、投入氣候變遷科學研究的資源和經費等,與國際相比非常不足 ,建議整合政府目前的研究資源,成立國家級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專責機構。 檢視台灣過去的調適行動計畫,中央主管機關缺乏協調指揮各部會的管考機制與工具,且中央地方調適權責不明、財務投入有限。應透過溫管法修法,將調適相關主責歸回到國發會,並且,明定基金一定比例用於調適,以確保減碳與調適能夠並重。 在氣候變遷之下,單一的災害事件很可能引發複合、系統性的風險,唯有更清楚掌握相關的資訊,才有辦法提前做好預防預警措施,並且透過跨部門及公私部門的共同合作,才能建構具「氣候韌性」的台灣未來發展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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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該刪除的總預算是原民會一年要高達近百億的總預算!這些都是民脂民膏!

台灣人如果知道南島民族爬上台灣原住民封號後特權那麼多應該會來搶當原住民!
2300萬的臺灣同胞:
大家都有權利知道 !
納稅錢用到哪裡去!
原民會每一年有高達百億的總預算!

1、現在法定16族少數民族已經不弱勢了!

2、原住民人數才佔台灣人口數百分之二點二,第9屆立委席次却佔據九席,接近立法院立委總席次的百分之八,已經超額違憲4倍過度飽和的立委席次。

3、監察委員29位,原住民就佔了四位,人口2%而監委卻佔了13%已經超額6,5倍的席次

4、原住民當官比例非常高,每20人就有1人在當官

5、在30個山地原住民鄉只有原住民可以參選鄉長

6、因他們有超額的立委在爭取各種福利所以有非常多的特權

7、大家的納稅錢應該是用在幫助弱勢,不是用在血統補助

8、未滿20歲及55歲以上無業免繳健保費!

9、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六萬元。

10、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一萬元。

11、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五千元。

12、法律扶助免費律師應該是針對弱勢,不應該是針對血統

13、補助不應該是世襲的

14、國家海岸是全體國民的不是特定族群的傳統領域

15、國家礦業也是全體國民的不是特定族群的傳統領域

16、大家都站在同一個起跑點不應該在讀書加分最高35%

17、修繕補助10萬

18、買房補助20萬

19、蓋房補助50萬

20、創業補助100萬

21、為何同住偏鄉就只有法定16族有就醫交通補助!

22、為何特定族群的信仰祭儀要放假!

23、考公務員為何有保障名額!

24、為何55歲開始領年金!

25、為何55歲免費做假牙

26、為何55歲就開使有長照2.0

27、政府採購公告100萬以下原住民優先

28、全台人民土地都要用買的,為何少數民族土地用抽籤分配不用花錢買!

29、為何祖先賣掉土地!子孫還可以免費拿回來

30.禁伐補償每公頃3萬元每人2.5公頃就有7萬5,每戶以4口來算就有30萬的補助金

31這個.貴族不用買房且還能無償分土地!
這些土地的來源有的是國有的,有的是把閩南客家人的家產沒收後來分贓的!

威權特權無所不在!免費分配2.5公頃土地免費讓“政治定義原住民”抽籤取得土地(每個原住民可免費抽籤分配2.5公頃,1公頃=3025坪)2.5公頃=7562坪等於30坪的公寓252間那麽大

32、保護補助了70多年這個族群還稱為弱勢!這種保護政策有需要徹底的檢討,是政策讓原民弱化還是人為操作!

台灣沒有真民主!台灣還在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的法令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民鄉的閩南和客家人!還在用威權方式搶奪弱勢漢農土地,給台灣少數民族抽籤分贓土地!

共同生活在同一區塊且從事相同的耕墾開發種植,共同的經濟活力大致相等,理論上實力都差不多,差不多的困苦弱勢,如果有差別也是差在努力程度而已

然政府為"照顧原住民",照顧的資源卻是從共同生活同一區域的另一半弱勢族群,平地原居閩客台灣居民手中豪奪霸取,這樣對克苦耐勞的閩客台灣人公平嗎?

完全沒有要安置系爭土地生活上的弱勢閩客台灣農,完全背離山地保留地立法精神,把原本政府長期照顧補助到已經在都市生活的原住民拉回山地鄉,去分配驅離閩客台灣人後,所留下的土地,或是用水土保持去驅離台灣人使用土地

已經有3分之2的原住民已經移居都會區,為何原住民不管身在何處都受到照顧與保護,而閩客台灣人在山地鄉卻受盡欺壓霸凌,山地鄉閩客台灣人生存權岌岌可危。

原民會是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之單位!原民會把屬地主義的山地保留地竊佔黑箱變成屬人主義的原住民保留地圖利特定族群迫害非我族類!
應該廢除他們的土地管理權,統一回歸到內政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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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0 12:05
🔥西藏自古以來就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台灣和西藏一起反霸凌反侵略 今天3月10日是西藏抗暴63週年,在上週末,在台灣的藏人朋友以及支持西藏的朋友也剛舉辦了西藏抗暴大遊行。 我今天也和王定宇、愛信任-劉世芳、范雲 FAN, Yun、 林昶佐 Freddy Lim 、王婉諭一起推薦大家來閱讀由雪域出版社出版、劉漢城老師所著的「西藏自古以來就不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本書。… 更多 我自己以前也去過西藏流亡政府所在地,在達蘭薩拉待了一段時間,了解藏人抗暴的歷史。 這次這本書的出版,我必須說出版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尤其是這樣的一本書,出版的力量是很大的。 西藏的朋友經過63年的努力,到現在還是在想辦法要去證明「西藏自古以來就不是中國的一部分」這件事,這是很讓人心酸的。 這個努力是相當辛苦的,也讓外界知道,中國這種併吞式的、侵略式的宣傳有多麼強大。一整代的西藏人花這麼多的力氣,到現在還在跟全世界講這麼基本的事。 就台灣的角度來說,台灣對中關係也是一樣,我們也一直去說我們是一個獨立的主體,我們有自己選擇的命運,不應該都讓這些大國或是中國來代表我們,我們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事。 不管是台灣、西藏,或是烏克蘭,大家的處境可能都很類似。我們有自己獨立的主體,我們有自己可以自主決定的命運,不應該交給其他國家來決定。 不管其他的國家多大、權力多大、國際影響力多大,我們有我們自己的主體性,自己決定自己的命運。我們這些被大國或是強權霸凌的國家,要團結起來,共同反霸凌反侵略,只有這樣我們才可以顛覆這種失衡的權力的暴力。 立法院人權委員會 Taiwan Parliamentary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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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適應|keelungING} 您是否也願意為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南客家人發聲?!原民會對閩客台灣人的霸凌比起中共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請制止原民會製造種族岐視政策!

您如果不認同中共打壓台灣,那請您支持廢除打壓閩客台灣人的原民會!

您知道嗎?原民會也和中共一樣在霸凌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客族!搶奪閩客族的血汗家產滅人生存權!給特定貴族原住民抽籤分贓!

台灣受中共的打壓,而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人卻受原民會的打壓和霸凌!

每個台灣人的人權也是應該被保障!但原民會卻是用鴨霸的方式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台灣人!於108年1月8日發文給55個鄉公所,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已經廢除的行政命令在搶奪閩客台灣人的土地給南島民族原住民抽籤分贓土地!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

其實我們在原鄉的處境就像台灣在國際上的處境一樣,我們有自己的房子,有耕種的土地,政府卻不承認我們的存在,明明我們擁有土地的一切,政府卻不准我們擁有所有權,原民會和中共一樣說這是他們自古以來的傳統領域,可是我們已經在這裡生存了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比原民會還要早就存在,我們存在於中華民國之前,但所有的政黨,政治人物,有誰替我們說過話,有誰替我們主持過正義,台灣目前的困境,怨恨,如同我們在這裡的困境,怨恨!

https://www.facebook.com/台灣土地正義平權會-624772904702010/
@{郭國文|gogowin2010} 您是否也願意為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南客家人發聲?!原民會對閩客台灣人的霸凌比起中共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請制止原民會製造種族岐視政策!

您如果不認同中共打壓台灣,那請您支持廢除打壓閩客台灣人的原民會!

您知道嗎?原民會也和中共一樣在霸凌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客族!搶奪閩客族的血汗家產滅人生存權!給特定貴族原住民抽籤分贓!

台灣受中共的打壓,而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人卻受原民會的打壓和霸凌!

每個台灣人的人權也是應該被保障!但原民會卻是用鴨霸的方式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台灣人!於108年1月8日發文給55個鄉公所,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已經廢除的行政命令在搶奪閩客台灣人的土地給南島民族原住民抽籤分贓土地!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

其實我們在原鄉的處境就像台灣在國際上的處境一樣,我們有自己的房子,有耕種的土地,政府卻不承認我們的存在,明明我們擁有土地的一切,政府卻不准我們擁有所有權,原民會和中共一樣說這是他們自古以來的傳統領域,可是我們已經在這裡生存了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比原民會還要早就存在,我們存在於中華民國之前,但所有的政黨,政治人物,有誰替我們說過話,有誰替我們主持過正義,台灣目前的困境,怨恨,如同我們在這裡的困境,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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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TaipeiNeedYou} 您是否也願意為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南客家人發聲?!原民會對閩客台灣人的霸凌比起中共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請制止原民會製造種族岐視政策!

您如果不認同中共打壓台灣,那請您支持廢除打壓閩客台灣人的原民會!

您知道嗎?原民會也和中共一樣在霸凌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客族!搶奪閩客族的血汗家產滅人生存權!給特定貴族原住民抽籤分贓!

台灣受中共的打壓,而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人卻受原民會的打壓和霸凌!

每個台灣人的人權也是應該被保障!但原民會卻是用鴨霸的方式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台灣人!於108年1月8日發文給55個鄉公所,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已經廢除的行政命令在搶奪閩客台灣人的土地給南島民族原住民抽籤分贓土地!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

其實我們在原鄉的處境就像台灣在國際上的處境一樣,我們有自己的房子,有耕種的土地,政府卻不承認我們的存在,明明我們擁有土地的一切,政府卻不准我們擁有所有權,原民會和中共一樣說這是他們自古以來的傳統領域,可是我們已經在這裡生存了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比原民會還要早就存在,我們存在於中華民國之前,但所有的政黨,政治人物,有誰替我們說過話,有誰替我們主持過正義,台灣目前的困境,怨恨,如同我們在這裡的困境,怨恨!

https://www.facebook.com/台灣土地正義平權會-624772904702010/
@{堅持.張廖萬堅|wanchien0209} 您是否也願意為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南客家人發聲?!原民會對閩客台灣人的霸凌比起中共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請制止原民會製造種族岐視政策!

您如果不認同中共打壓台灣,那請您支持廢除打壓閩客台灣人的原民會!

您知道嗎?原民會也和中共一樣在霸凌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客族!搶奪閩客族的血汗家產滅人生存權!給特定貴族原住民抽籤分贓!

台灣受中共的打壓,而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人卻受原民會的打壓和霸凌!

每個台灣人的人權也是應該被保障!但原民會卻是用鴨霸的方式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台灣人!於108年1月8日發文給55個鄉公所,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已經廢除的行政命令在搶奪閩客台灣人的土地給南島民族原住民抽籤分贓土地!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

其實我們在原鄉的處境就像台灣在國際上的處境一樣,我們有自己的房子,有耕種的土地,政府卻不承認我們的存在,明明我們擁有土地的一切,政府卻不准我們擁有所有權,原民會和中共一樣說這是他們自古以來的傳統領域,可是我們已經在這裡生存了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比原民會還要早就存在,我們存在於中華民國之前,但所有的政黨,政治人物,有誰替我們說過話,有誰替我們主持過正義,台灣目前的困境,怨恨,如同我們在這裡的困境,怨恨!

https://www.facebook.com/台灣土地正義平權會-624772904702010/
@{登真-邱議瑩|denjen2020} 您是否也願意為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南客家人發聲?!原民會對閩客台灣人的霸凌比起中共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請制止原民會製造種族岐視政策!

您如果不認同中共打壓台灣,那請您支持廢除打壓閩客台灣人的原民會!

您知道嗎?原民會也和中共一樣在霸凌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客族!搶奪閩客族的血汗家產滅人生存權!給特定貴族原住民抽籤分贓!

台灣受中共的打壓,而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人卻受原民會的打壓和霸凌!

每個台灣人的人權也是應該被保障!但原民會卻是用鴨霸的方式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台灣人!於108年1月8日發文給55個鄉公所,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已經廢除的行政命令在搶奪閩客台灣人的土地給南島民族原住民抽籤分贓土地!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

其實我們在原鄉的處境就像台灣在國際上的處境一樣,我們有自己的房子,有耕種的土地,政府卻不承認我們的存在,明明我們擁有土地的一切,政府卻不准我們擁有所有權,原民會和中共一樣說這是他們自古以來的傳統領域,可是我們已經在這裡生存了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比原民會還要早就存在,我們存在於中華民國之前,但所有的政黨,政治人物,有誰替我們說過話,有誰替我們主持過正義,台灣目前的困境,怨恨,如同我們在這裡的困境,怨恨!

https://www.facebook.com/台灣土地正義平權會-624772904702010/
您是否也願意為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南客家人發聲?!原民會對閩客台灣人的霸凌比起中共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請制止原民會製造種族岐視政策!

您如果不認同中共打壓台灣,那請您支持廢除打壓閩客台灣人的原民會!

您知道嗎?原民會也和中共一樣在霸凌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客族!搶奪閩客族的血汗家產滅人生存權!給特定貴族原住民抽籤分贓!

台灣受中共的打壓,而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人卻受原民會的打壓和霸凌!

每個台灣人的人權也是應該被保障!但原民會卻是用鴨霸的方式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台灣人!於108年1月8日發文給55個鄉公所,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已經廢除的行政命令在搶奪閩客台灣人的土地給南島民族原住民抽籤分贓土地!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

其實我們在原鄉的處境就像台灣在國際上的處境一樣,我們有自己的房子,有耕種的土地,政府卻不承認我們的存在,明明我們擁有土地的一切,政府卻不准我們擁有所有權,原民會和中共一樣說這是他們自古以來的傳統領域,可是我們已經在這裡生存了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比原民會還要早就存在,我們存在於中華民國之前,但所有的政黨,政治人物,有誰替我們說過話,有誰替我們主持過正義,台灣目前的困境,怨恨,如同我們在這裡的困境,怨恨!

https://www.facebook.com/台灣土地正義平權會-6247729047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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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5 10:17
研議租賃契約與申訴調解準用消保法
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應納入社福設施 完整質詢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6580 一、有關住宅租賃契問題: 現行《租賃條例》針對住宅租賃爭議有兩個爭議,其一〈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規範部分不平等租約無效,卻沒有罰則;其次《租賃條例》雖提供免費的租屋糾紛調處機制卻幾乎沒有人用。
玉琴建議:
1.… 更多 於租賃條例當中直接範定,讓多數房東明確受《消保法》規範,減少政策不確定性,並適用相關罰則規範打擊不平等租約。
2. 為確保租賃雙方調解管道的公平性,將租賃條例原有的地政調處機制刪除,並明文準用《消保法》申訴、調解之相關規定,讓房東也可透過消費者調解管理申訴糾紛。 徐部長承諾一週內請地政司與行政院消保處研商可行性。 二、社會福利設施的取得:
民國105年,都市計畫法已經納入社會福利設為公共設施,但區段徵收和市地重劃卻沒有相應的將社會福利設施納入。
區段徵收規範在土地徵收條例44條,另外平均地權條例第60條,有關市地重劃公共使用設施也應該”社會福利設施”。 這部分徐部長也指示研議比較周延的條文。 至於延宕十年的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玉琴也請徐部長積極跟行政院爭取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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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申翰 Sun-Han|hungsunhan} 您是否也願意為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南客家人發聲?!原民會對閩客台灣人的霸凌比起中共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請制止原民會製造種族岐視政策!

您如果不認同中共打壓台灣,那請您支持廢除打壓閩客台灣人的原民會!

您知道嗎?原民會也和中共一樣在霸凌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客族!搶奪閩客族的血汗家產滅人生存權!給特定貴族原住民抽籤分贓!

台灣受中共的打壓,而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人卻受原民會的打壓和霸凌!

每個台灣人的人權也是應該被保障!但原民會卻是用鴨霸的方式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台灣人!於108年1月8日發文給55個鄉公所,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已經廢除的行政命令在搶奪閩客台灣人的土地給南島民族原住民抽籤分贓土地!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

其實我們在原鄉的處境就像台灣在國際上的處境一樣,我們有自己的房子,有耕種的土地,政府卻不承認我們的存在,明明我們擁有土地的一切,政府卻不准我們擁有所有權,原民會和中共一樣說這是他們自古以來的傳統領域,可是我們已經在這裡生存了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比原民會還要早就存在,我們存在於中華民國之前,但所有的政黨,政治人物,有誰替我們說過話,有誰替我們主持過正義,台灣目前的困境,怨恨,如同我們在這裡的困境,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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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也願意為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南客家人發聲?!原民會對閩客台灣人的霸凌比起中共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請制止原民會製造種族岐視政策!

您如果不認同中共打壓台灣,那請您支持廢除打壓閩客台灣人的原民會!

您知道嗎?原民會也和中共一樣在霸凌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客族!搶奪閩客族的血汗家產滅人生存權!給特定貴族原住民抽籤分贓!

台灣受中共的打壓,而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人卻受原民會的打壓和霸凌!

每個台灣人的人權也是應該被保障!但原民會卻是用鴨霸的方式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台灣人!於108年1月8日發文給55個鄉公所,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已經廢除的行政命令在搶奪閩客台灣人的土地給南島民族原住民抽籤分贓土地!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

其實我們在原鄉的處境就像台灣在國際上的處境一樣,我們有自己的房子,有耕種的土地,政府卻不承認我們的存在,明明我們擁有土地的一切,政府卻不准我們擁有所有權,原民會和中共一樣說這是他們自古以來的傳統領域,可是我們已經在這裡生存了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比原民會還要早就存在,我們存在於中華民國之前,但所有的政黨,政治人物,有誰替我們說過話,有誰替我們主持過正義,台灣目前的困境,怨恨,如同我們在這裡的困境,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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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7 17:08
為民發聲!
惠員今日針對基本工資調整質詢勞動部許部長
總統蔡英文上任後年年調整基本工資,今年基本工資月薪為2萬5250元、時薪為168元,惠員知道現行薪資仍追不上物價上漲,就有民調顯示,多數民眾認為基本工資應再上漲!
勞動部許部長也知道,基本工資就是照顧勞工的基本生活,惠員站在弱勢勞工角度發聲,認為如果疫情趨緩、經濟好,應更努力爭取實質調薪,呼籲勞動部千萬不可消極以對!
#重農業顧民生
#衛環委員會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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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蘇院長及全國立委的公開信!

蘇院長 ,您好!
台灣再怎麽野蠻也不能用原住民3個字就搶奪閩南客家族群世代努力的血汗給原住民抽籤分贓!

從原民會最近發文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詞。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的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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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7 17:30
#基礎資料調研與資訊公開論壇 需要聽見你的聲音 台灣民眾黨強調問政要基於理性與科學,但在立法院質詢的過程中,我們發現許多重要的統計和研究,要不缺乏基礎資料,要不有各式各樣的原因不公開。 近年來能源轉型需要,我們才知道台灣對周邊海洋沒有健全的基本資料,得從離岸風電業者的調查,才能獲知近海海底樣貌。即便在學術界,我們也發現各種領域的研究,受到績效影響,扎實的基礎研究很難被列入升等考量。… 更多 本黨政策智庫將舉辦一場「基礎資料調研與資訊公開:當代國家的科學治理與民主參與」論壇,向財政、勞動、國土與環境議題領域學者專家請教,如何強化國家基礎研究,公開更多資訊,讓社會各界可以了解並參與討論研究。 【報名資訊】
➤時間:2022年3月25日(五)14:00-16:45
➤地點: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 401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
➤報名連結:https://reurl.cc/xO8qXV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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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看完文章,一起幫我們按讚、「 #分享 」、留言,抵抗臉書限流,讓更多人看見台灣民眾黨的問政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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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黨:
您是否也願意為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南客家人發聲?!原民會對閩客台灣人的霸凌比起中共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請制止原民會製造種族岐視政策!

您如果不認同中共打壓台灣,那請您支持廢除打壓閩客台灣人的原民會!

您知道嗎?原民會也和中共一樣在霸凌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客族!搶奪閩客族的血汗家產滅人生存權!給特定貴族原住民抽籤分贓!

台灣受中共的打壓,而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人卻受原民會的打壓和霸凌!

每個台灣人的人權也是應該被保障!但原民會卻是用鴨霸的方式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台灣人!於108年1月8日發文給55個鄉公所,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已經廢除的行政命令在搶奪閩客台灣人的土地給南島民族原住民抽籤分贓土地!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

其實我們在原鄉的處境就像台灣在國際上的處境一樣,我們有自己的房子,有耕種的土地,政府卻不承認我們的存在,明明我們擁有土地的一切,政府卻不准我們擁有所有權,原民會和中共一樣說這是他們自古以來的傳統領域,可是我們已經在這裡生存了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比原民會還要早就存在,我們存在於中華民國之前,但所有的政黨,政治人物,有誰替我們說過話,有誰替我們主持過正義,台灣目前的困境,怨恨,如同我們在這裡的困境,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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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7 18:35
【強制成立管委會應配套!輔助獎勵、公安消防權責不能少】 永昌今天與巢運:無殼蝸牛全面進化 共同召開記者會,針對行政院 2月出爐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提出民間修法版本,呼籲相關配套必須完善。 ▎行政院版條文重點🏠
新增第29-1條,明定無論條例施行前或施行後興建的公寓大廈,凡是#經認定有危險之虞者,一律限期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 ▎永昌去年提出修法版本主張✏️
🔺… 更多主管機關應分階段全面輔導所有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且為鼓勵推動,應採獎罰並進!
🔺鑒於近期2次大火、52條人命皆因逃生通道遭佔用而受阻,永昌認為任何建築物的逃生通道都不應被佔用!因而修正條例第55條第2項,禁止條例施行前的公寓大廈繼續佔用條例第7條第2款所列共用部分。
🔺同時,永昌注意到日前台北市發生住宅屋頂遭住戶堆置雜物無法可管一案,因而也將一併修正條例第16條第2項,將「#屋頂避難平台」列入禁止堆置雜物的設施中。 住宅的安全與品質必須是住戶與公權力配合才能完善,永昌呼籲民眾一起關心修法進度及內容,讓居住環境變得更好。 #成立管委會是提昇住宅品質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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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蘇院長及全國立委的公開信!

蘇院長 ,您好!
台灣再怎麽野蠻也不能用原住民3個字就搶奪閩南客家族群世代努力的血汗給原住民抽籤分贓!

從原民會最近發文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詞。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的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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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7 19:00
#油價飆升油價管控機制已啟動
#戰爭恐引發塞港缺工搶人大戰
#台鐵改革王部長承諾繼續加強溝通 本周三我在交通委員會針對烏俄戰爭造成油價大漲、我國陸海空運輸營運業受油價與戰爭衝擊及台鐵安全改革進程三個議題,對交通部王國材部長提出質詢。 ▋交通部已啟動臨時油價管控機制… 更多
針對目前國際油價飆升,我建議政府除了既有的浮動油價調整機制外,也應建立受戰爭影響等突發事件之應對措施;另外,我也建議我國能源政策應該化危機為轉機,積極尋找替代方案,譬如加速發展氫能車與電動車計畫等。對此,王部長回應表示,針對運輸與物流業者,交通部已啟動因應油價波動的臨時管控機制,協助減少各類運輸業者損失。 ▋塞港缺工恐致「搶人大戰」,交通部須提前部屬
由於俄烏都是船員大國,受戰爭影響,這些船員分別因投入抗戰及受制裁影響而離工,造成全球性的船員缺工,同時戰爭也擴大塞港效應。雖然據交通部掌握,目前我國航運業者並沒有貨輪在危險的航線行駛,但危險是否因戰事膠著而擴大,交通部仍需持續關注。另航港局也表示,目前我國外籍船員不含俄、烏籍,但缺工的外溢效應遲早會衍生搶「船員」大作戰,並影響我國航運業,我建議交通部應提早因應準備。 ▋太魯閣事件將屆滿一周年,台鐵改革的進程與展望
針對台鐵工會將於本月23日前往立法院陳情,抗議交通部公司化政策,交通部王部長回應表示會持續與工會及員工溝通,而距離太魯閣事件一周年只剩下兩個星期,到底安全改革辦理的進度為何?如何重建民眾對台鐵的信心?王部長承諾表示會儘快召開記者說明會,向全國民眾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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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院長 ,您好!
從原民會最近發佈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词。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2144509355709176
時間:2022-03-18 14:14
【永昌成功爭取教育部經費600萬元,自強國小、中和國小將增設電梯】
過去永昌在盤點校園設施需求時,發現不少學校在建校之初,未及完整的將行動不便師生的需求納入考量,無障礙電梯數量出現不足的現象。 去年 #中和國小 、#自強國小 提出改善無障礙空間計畫後,永昌立即向教育部爭取經費。好消息來了❗️上週五國教署正式核定補助兩校各新建一座 #無障礙電梯 ,中央總補助經額達600萬元。… 更多 為使身心障礙族群能夠真正地自立生活與充分參與社會,永昌不僅陸續爭取改善多條無障礙人行道,也同時重視孩子的校園環境無障礙化,提早培養身障孩童未來獨立自主能力,增加社會適應力。 此外,電梯的增設不僅為造福特定族,透過各大樓間的連通道,還能服務多棟校舍;將來在校園內跨樓層搬運重物時,再也不用危險的在樓梯間移動,對師生來說既安全又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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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院長 ,您好!
從原民會最近發佈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词。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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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8 17:59
讓我們一起為不能說話的牠們站出來!動物保護、持續努力! 很榮幸獲得由動物保護立法運動聯盟所推薦的「#優秀動保立委」,上個會期我特別提案修法,要求任何人若是以非人道手段、過失致死以及未經檢驗輸入動物導致被銷毀,都應該加以刑責。今天站在授獎台上,看到越來越多的人願意為動物保護付出努力,也讓我感受到,促進動物保護的路上並不孤單,大家一起努力,一同捍衛。… 更多 另外,在這裡我也想要跟大家介紹一下,今天擔任頒獎嘉賓,站在獎牌上的黃色鸚鵡,牠叫做小檸檬,牠當初是一隻被棄養的小朋友,因為繁殖場過度繁殖,檸檬在出生的時候就已經有殘疾,也因此被丟棄,大家現在看到活碰亂跳的牠,是鳥類救援協會將牠救回來以後,用心照顧的成果,看到小檸檬,更堅定著保護動物的決心,為不能說話的受害者站出來。 無論與 立法委員林奕華 ,或是其他共同打拚的同事,讓社會更凝聚共識,需要共同努力!為大眾付出、為動保努力,我們持續努力!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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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保護動物的同時是否也幫一群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政治孤兒發聲?!

您是否也願意為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南客家人發聲?!原民會對閩客台灣人的霸凌比起中共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請制止原民會製造種族岐視政策!

您如果不認同中共打壓台灣,那請您支持廢除打壓閩客台灣人的原民會!

您知道嗎?原民會也和中共一樣在霸凌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客族!搶奪閩客族的血汗家產滅人生存權!給特定貴族原住民抽籤分贓!

台灣受中共的打壓,而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人卻受原民會的打壓和霸凌!

每個台灣人的人權也是應該被保障!但原民會卻是用鴨霸的方式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台灣人!於108年1月8日發文給55個鄉公所,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已經廢除的行政命令在搶奪閩客台灣人的土地給南島民族原住民抽籤分贓土地!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

其實我們在原鄉的處境就像台灣在國際上的處境一樣,我們有自己的房子,有耕種的土地,政府卻不承認我們的存在,明明我們擁有土地的一切,政府卻不准我們擁有所有權,原民會和中共一樣說這是他們自古以來的傳統領域,可是我們已經在這裡生存了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比原民會還要早就存在,我們存在於中華民國之前,但所有的政黨,政治人物,有誰替我們說過話,有誰替我們主持過正義,台灣目前的困境,怨恨,如同我們在這裡的困境,怨恨!

https://www.facebook.com/台灣土地正義平權會-6247729047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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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9 12:49
就在今晚3月19(六)晚上7:00 向上國中
紙風車劇團盛大演出,記得全家來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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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蘇院長的公開信!

蘇院長 ,您好!
從原民會最近發佈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词。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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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9 13:00
#越南大幅調高強制社會保險費率
#台商求救勞動部竟建議中斷勞保
#請許部長積極建立雙邊社保協議… 更多 2月初我接到越南台商協會簡智明總會長陳情,表示越南政府自2022年1月起大幅調高外籍員工及雇主強制社會保險費率,其中雇主由3.5%調高為17.5%、員工由0%調高到8%,使得台商雇主負擔與經營難度大增。簡總會長陳情爭取政府比照「2021年12月14日韓、越雙邊社會保險協議」,也簽訂台越社會保險協議,避免雙重納保,也保障勞工勞保年資不中斷。 據統計,去年度台商在越南投資共12億5,199萬美元,居外資第6位;自1988年至今,台商在越南投資案累計達2,845件,金額超過353億美元,排名外資第4位。台商及派駐到越南的台灣勞工人數眾多,而這次的保險費率調整,對台商負擔及台勞權益影響非常大。 為了改善這個問題,我2月16日把陳情案轉請勞動部協助研議,結果收到的回函卻表示:「根據現行勞保條例,經雇主派遣出國服務的勞工,屬自願納保對象,可以選擇是否繼續參加我國勞保,因此本案已有機制因應」,同時也把跨部會協商責任直接推給經濟部。對於勞動部直接答覆可以讓勞工停止參加勞保,中斷年資的建議,讓我非常驚嚇傻眼無力。 因此本週我在衛環委員會向勞動部長許銘春提出質詢,請部長協助建立機制,並應主動和其他台商聚集的國家,簽訂雙邊社會保險協議。許部長也表示不能認同這種消極的回文態度,將會在兩周內回復研議情形,也會積極協助經濟部來促成雙邊協議的簽定,減輕台商負擔及保障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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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院長 ,您好!
從原民會最近發佈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词。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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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9 13:11
要求財政部對於由政府發起的烏克蘭個人捐款部分,不應記入20%的可扣抵最高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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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院長 ,您好!
從原民會最近發佈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词。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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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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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9 14:39
笁樂種子基金公益協會與建國服務處、好央甲團隊合作,今天到雲林林內、莿桐、古坑、斗南、大埤、西螺、二崙等鄉鎮裝設「#愛心扶手」,大約有197戶有需求的家庭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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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議員相庭甲支綺張庭綺、西螺鎮民代表許盈盈、二崙田尾村長 #廖國順、大埤鄉民代表 #王麗華、莿桐前鄉長廖秋蓉也一同前往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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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輩、身障者日常生活行動不便,在家跌倒意外,常常會造成很嚴重的傷害,浴室有個扶手是很大的幫助,也是很重要的事,感謝笁樂協會的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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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國關心請您也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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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院長 ,您好!
從原民會最近發佈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词。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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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21 11:42
今天忽然發現,辦公室的年輕人小名都有疊字
多多、湘湘、呆呆、毛毛
各位好朋友們
我是取「宏宏」好,還是「陸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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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蘇院長及全國立委的公開信!

蘇院長 ,您好!
台灣再怎麽野蠻也不能用原住民3個字就搶奪閩南客家族群世代努力的血汗給原住民抽籤分贓!

從原民會最近發文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詞。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的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3123920471189045
時間:2022-03-21 12:41
#借鏡俄烏戰爭,原能會要防範未然! 俄烏戰爭發生後,除了百萬烏克蘭民眾受到影響,各界也很擔心戰爭對能源供應及相關設施的影響,尤其烏克蘭境內有車諾比等4座核電廠、共計15座反應爐,「核能安全」、「輻射災害」議題自然引發高度注意。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更是自2月24日戰爭引爆後,每天緊密關注烏克蘭核電設施狀況,深怕戰火波及,導致更難以回復的「輻射災害」。… 更多 借鏡俄烏戰爭,秀寳認為在我們持續關注地震或海嘯等天然因素對核電廠的影響之外,也要留意其他可能是人為造成「#輻射災害」的潛在風險,評估如何因應面對。今日質詢,#原能會 謝曉星主委明確回覆,已有檢視核子事故應變措施是否足夠,進行防範未然的盤點工作;而每2年檢討評估「#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也有提早進行相關作業的規劃。秀寳同時要求,希望災防計畫下的「輻災應變輔助系統」加速開發,及早讓「輻射災害應變資訊平台」上線,給需要應變災防的人員及有需求的民眾來使用。 #臺灣海域檢測報告應同步採樣頻率,以季為單位呈現。 有關「日本預計排放福島核災含氚廢水」一事,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已於今年2月完成第一次赴日實地調查,約兩個月會公開報告初步結果。秀寳希望,原能會要持續密切掌握IAEA相關資訊。 而原能會與農委會及海委會等單位合作辦理的「#臺灣地區環境輻射監測」業務,目前已在原能會官網有建置「#日本福島核災含氚廢水專區」,也有公開過去的檢測報告。因原能會檢測報告多以年度為單位的方式呈現,秀寳藉由今天質詢也要求原能會,未來要與農委會水試所每季監測採樣的頻率同步,將檢測報告以季為單位的方式呈現,讓民眾能更及時獲知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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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院長 ,您好!
台灣再怎麽野蠻也不能用原住民3個字就搶奪閩南客家族群世代努力的血汗給原住民抽籤分贓!

從原民會最近發文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詞。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的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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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21 15:20
考察裝甲兵勁旅,為國軍加油!
  
#今參加外交國防委員會考察「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在召委 江啟臣委員的安排下,實地了解單位任務、體驗模擬器、戰車及甲車展示等行程。 #其中讓玉霞印象特別深刻的是,裝甲兵部隊中有不少女性官兵,她們不僅專精科目,對操作戰、甲車非常的熟稔 ,巾幗不讓鬚眉! #裝甲兵是國軍重要的主力部隊,不僅是堅強的地面機動打擊力量,也是反登陸作戰的最重要兵種。國軍弟兄姊妹為保家衛國精實演訓、堅守崗位,玉霞深為感佩,也希望全民一起支持國軍,為國軍加油!
  
  
#裝甲兵
#火牛部隊
#台商立委 #溫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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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院長 ,您好!
台灣再怎麽野蠻也不能用原住民3個字就搶奪閩南客家族群世代努力的血汗給原住民抽籤分贓!

從原民會最近發文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詞。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的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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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院長 ,您好!
台灣再怎麽野蠻也不能用原住民3個字就搶奪閩南客家族群世代努力的血汗給原住民抽籤分贓!

從原民會最近發文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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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詞。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的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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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21 16:18
竟又回到匪諜就在你身邊的年代。 幾個月前萬隆變電所設備失火引發幾十萬戶停電,在野黨痛批非核家園導致缺電已經變成國安危機,民進黨反駁這是胡扯,是在野黨想要誤導成能源政策錯誤導致停電,是要移花接木來影響重啟核四的公投案。 只怪這幾個月停電、跳電、大停電此起彼落太頻繁了。今天早上內湖停電完畢、換新店、接著高雄鳳山大社。王美花說停電跳電情形已經改善很多了,台灣人只能認命祈禱停電不要發生在自家。… 更多 不是說在野黨胡扯嗎?日前蔡英文把停電跳電及倉儲工廠大火事件拉高到國安層級,蘇貞昌也同聲附和關鍵機組設施要全面檢查、鑑定,連國安局都出動,是要揪出跳電停電除了小鳥猴子之外有沒有阿共仔的陰謀? 凡事無限上綱推給境外勢力阿共仔,這麼方便有效的政治提款機,蔡政府堅持咬死台灣不缺電,卻又說不出理由為何對台北市21項重大的建設限電,對於工總再三呼籲重新檢討能源政策置若罔聞,蘇貞昌不必承諾不停電的質詢卻用反質詢、反反質詢來對抗。 希望檢調能夠查清阿共仔是否指使小鳥猴子來攪局停電、查清不堪負荷的興達電廠還要努力噴碳是否有阿共仔臥底才導致停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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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也願意為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南客家人發聲?!原民會對閩客台灣人的霸凌比起中共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請制止原民會製造種族岐視政策!

您如果不認同中共打壓台灣,那請您支持廢除打壓閩客台灣人的原民會!

您知道嗎?原民會也和中共一樣在霸凌不幸出生在55個山地鄉的閩客族!搶奪閩客族的血汗家產滅人生存權!給特定貴族原住民抽籤分贓!

台灣受中共的打壓,而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人卻受原民會的打壓和霸凌!

每個台灣人的人權也是應該被保障!但原民會卻是用鴨霸的方式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台灣人!於108年1月8日發文給55個鄉公所,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已經廢除的行政命令在搶奪閩客台灣人的土地給南島民族原住民抽籤分贓土地!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

其實我們在原鄉的處境就像台灣在國際上的處境一樣,我們有自己的房子,有耕種的土地,政府卻不承認我們的存在,明明我們擁有土地的一切,政府卻不准我們擁有所有權,原民會和中共一樣說這是他們自古以來的傳統領域,可是我們已經在這裡生存了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比原民會還要早就存在,我們存在於中華民國之前,但所有的政黨,政治人物,有誰替我們說過話,有誰替我們主持過正義,台灣目前的困境,怨恨,如同我們在這裡的困境,怨恨!

https://www.facebook.com/台灣土地正義平權會-6247729047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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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24 09:16
【促參挺前瞻 積極引導民間投資捷運建設】 面對促進民間投資公共建設的不足,財政部配合前瞻,將綠能跟數位建設納入,我們當然很贊同,但也必須提醒政府,軌道運輸更是前瞻的重點,至今卻沒有民間投資。 目前的交通建設中,幾乎所有案件都是以蓋停車場為主,其他則是車站周遭的土地開發,結果 #軌道建設 本身竟被遺漏! 面臨大家都在爭取軌道建設預算的狀況下,變成地方互相排擠,甚至預算分配上,六都一次只能興建一條軌道,這樣下去,到底何時何年何月才能等到 #台南捷運? 國文特別拜託部長,與交通部好好溝通,讓軌道建設能納入積極推動的促參案,加速地方推動捷運的進程。 #國文在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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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蘇院長及全國立委的公開信!

蘇院長 ,您好!
台灣再怎麽野蠻也不能用原住民3個字就搶奪閩南客家族群世代努力的血汗給原住民抽籤分贓!

從原民會最近發文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詞。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的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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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24 11:00
今天(3/24)中午12:00,《踢批批開講 Live》準時登場,歡迎一起和我們聊聊重大時事! (YT直播連結在留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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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防疫失靈歸剛欸?境外移入案例激增地方上緊發條! 2022智慧城市論壇台北場,17名外賓未在機場採檢就入住台北市晶華酒店,台北市要求聯合醫院派人前往,驗出一位貝里斯外賓確診,隨後又有2人呈現陽性反應,主辦單位國發會隨後發表3點聲明甩鍋,指揮中心則說公文太慢,來不及核准防疫計畫?
🤔… 更多 力保王美花又瘋狂反質詢失人心?蘇貞昌民調慘跌4.2%! 從北到南停電停不完,加上反質詢風波不斷,行政院長蘇貞昌內閣3月施政滿意度跌破5成,根據統計蘇貞昌的網路好感度也不斷探低,有網友認為蘇貞昌反質詢霸氣,也有人認為蘇貞昌態度過於囂張,在國會玩起「綠能,你不能」的雙標手法! 🤔 昔日“告五人”變涉案人?林穎孟涉詐助理費遭移送喊冤! 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詐助理費被上銬聲押,以100萬元交保,她強調如果有心人企圖透過檢調程序影響選情,檢調一定會還她清白。 林穎孟昔日被助理指控為「慣老闆」、「假面甜心」,這次又扯上助理費問題,連昔日時力同僚都在臉書背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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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二、四中午12:00,鎖定民眾之聲YouTube頻道,一起跟著「踢批批開講Live」現場直播,一起踢政客、批政治、批時事! 今天開講陣容有:
🗣張清俊 Jimmy (主持人)
🗣資深媒體人/朱凱翔
🗣民眾黨台中市議員參選人/ 張仲翹
🗣民眾黨台南市議員參選人/ 蔡宛秦。政治 x 三寶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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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蘇院長及全國立委的公開信!

蘇院長 ,您好!
台灣再怎麽野蠻也不能用原住民3個字就搶奪閩南客家族群世代努力的血汗給原住民抽籤分贓!

從原民會最近發文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詞。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的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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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24 12:47
談國防戰力,軍紀應該是最基本要素。但軍方軍紀案頻傳,不見有效遏止,甚至還傳出陸軍營區機密主機遭竊案件,國防部真有做好查察與防堵動作嗎?有去溯源案情嗎?一而再、再而三出問題,到底檢討過沒有?為什麼軍紀會一再出問題?是管理失當?還是稽核的閃失?甚至是制度還是領導統御問題? 最近甚至傳出,2018年慈湖陵寢潑漆案件「免賠」確定,原因居然是國防部逾2年才提告?這難道不是國防部內部管理的問題嗎?否則明明應該依法追究,卻會拖過了追訴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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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院長 ,您好!
台灣再怎麽野蠻也不能用原住民3個字就搶奪閩南客家族群世代努力的血汗給原住民抽籤分贓!

從原民會最近發文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詞。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的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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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26 09:55
《建德國小運動會孩子們在整修後的跑道運動,奔跑、競技更加安全舒適!》 去年3月適應與教育部承辦人員、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場勘基隆全市約12間中小學跑道,希望教育部可以幫助基隆市的老舊跑道整修,感謝中央和基隆市政府的合作,每間學校大約得到300~700萬不等的補助, 今天建德國小運動會看到了完工後的跑道,希望各位小朋友可以在新跑道上健康運動、平安成長! #TEAMKeelung #挺基隆
#立法委員蔡適應 爭取教育部補助、整修建德國小跑道
https://ininder.pse.is/43tddp 爭取基隆市PU跑道整修經費
https://ininder.pse.is/43u7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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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一個民主的國家能用立法的方式搶奪他人世代的血汗給特定貴族原住民抽籤分贓嗎?現在立法院正在修這強盜惡法,將造成國本動遙!您都不管嗎?
5321589181204942
時間:2022-03-27 18:59
清明節前雨紛紛,未來一週天氣變化很大,秉叡提醒大家出門記得留意氣象穿對衣服、帶上雨具才不會著涼感冒喔!明天週一(28)和週四(31)將分別有一波雨勢和一波冷空氣襲台,請大家務必注意保暖🧣,出門記得攜帶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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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一個民主的國家能用立法的方式搶奪他人世代的血汗給特定貴族原住民抽籤分贓嗎?現在立法院正在修這強盜惡法,將造成國本動遙!您都不管嗎?
519194069557889
時間:2022-03-28 19:00
#中韓關係緩和印太局勢再添變數
#菲國大選假消息充斥台灣須警惕
#紅色供應鏈與國安法修法仍存漏洞 臣遠今天在外交與國防委員會,針對中韓關係轉變牽動印太局勢、菲國大選假消息充斥台灣須警惕,以及紅色供應鏈滲透下,國安法修法仍存漏洞等議題,向國安局長提出質詢。 ▍中韓關係緩和,印太局勢再添變數… 更多
據韓聯社報導,上星期五中國領導人習近平與韓國總統當選人尹錫悅首次進行通話,內容包括北韓的導彈威脅與中韓的區域經濟合作。從本次中韓元首通話來看,新一任的韓國政府在處理對中關係上可能比想像中務實,大有「經濟靠中國、安全合美日」以及「聯中緩朝」等左右逢源之趨勢。陳局長雖認為仍需後續觀察,但也坦言韓國經濟依賴中國深,後續情勢變化仍須持續關注。 ▍菲國大選假消息充斥,台灣須警惕
據「亞洲脈動」近期菲國民調結果顯示,小馬可仕獲6成選民青睞。分析家指出,小馬可仕的許多支持者寄望其重拾馬可仕時期的往日風光。然而近期調查也顯示,此次菲律賓大選深受假訊息干擾,候選人利用虛假訊息於各大媒體大打宣傳戰。我提醒國安局,台灣今年亦逢地方選舉,應加強不實訊息防治。 ▍紅色供應鏈與國安法修法仍存漏洞
上個月17日政院院會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希望藉以提供高科技產業發展堅強之法律保護,並確保國家安全。但我仍需質疑,本次修法不足以阻擋中國大陸獲取我國核心關鍵技術。目前金管會也承認,技巧性的公開市場操作就可以規避投審會的審查把關機制。從之前的「清華紫光」到現在的「智路資本」,仍然有機會「合法」收購我國先進技術,國安局和金管會必須合作補漏洞,以防堵外部勢力悄然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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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一個民主的國家能用立法的方式搶奪他人世代的血汗給特定貴族原住民抽籤分贓嗎?現在立法院正在修這強盜惡法,將造成國本動遙!您都不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