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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婉諭。 127,511 個讚 · 11,681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們一起勇敢,照亮孩子的未來」
立法委員 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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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了《跟蹤騷擾防制法》,完成被害人保護的重要里程碑。
但我必須要說,我們的步伐還是晚其他國家太多,過去這段時間發生的許多遺憾,讓這部法案奠基在太多場悲劇之上。在跟騷法通過之後,仍有許多未竟之路,需要持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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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這段時間,時代力量除了迅速提出跟騷法法案之外,也積極與民間團體溝通、討論,召開記者會、公聽會倡議,並在每個會期中一再要求行政院提出草案,要求召委們應該盡速排審法案,終於,在今天三讀通過了《跟蹤騷擾防制法》。
值得肯定的是,這次跟騷法三讀的版本中,「明確列舉常見的 8 種跟蹤騷擾行為態樣」、「主管機關應設置防制跟蹤騷擾防治推動小組」、「政府應提供被害人保護服務」等修法內容,與時代力量黨團所提的方向一致,能讓受到典型行為態樣侵害的被害人,能夠被納入保護機制,明確補足現有保護不足的漏洞!
然而,我們仍必須承認的是,現在的跟騷法仍是一部「先求有、再求好」的法案,還有許多未竟之路,我們的腳步,絕對不能停留在此。
在跟騷法審議的過程中,有許多聲音都持續反應,目前的法案內容仍有被害人保護的漏洞,包括 #限縮跟蹤騷擾行為必須和性或性別有關、#保護令之聲請仍以取得警察書面告誡為要件、欠缺緊急保護令,和 #沒有簡單迅速的書面告誡救濟程序,恐怕導致有急迫危險的被害人,難以在第一時間獲得安全保障。
因此,在跟騷法三讀通過之後, 為避免出現保護被害人之缺口,我們仍然會監督後續的施行,更會持續推動修正:
► 警政署就跟蹤騷擾行為之定義涉及「與性或性別有關」部分,主管機關應明確定義,不應僅限於動機之判斷,而需客觀考量跟蹤騷擾行為所造成的傷害。
► 同時,警政署及司法院應立即針對新法規劃相關教育訓練,使第一線警察機關在接獲民眾報案後,能有專業知能進行妥當判斷。
►《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後兩年內,應針對施行成效、未成立跟蹤騷擾行為案件之原因分析,繼續研議修正方向。
我們要呼籲行政機關和立法院朝野各黨派做好準備,未來勢必還得進行更多努力,讓這部法律,可以成為周全保護每一位跟蹤騷擾被害人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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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萎妲
限縮在性與性別相關的跟騷行為很可惜,但有總比沒有好,請婉諭委員持續監督,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