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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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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被煽惑
何以當看到前方夥伴被拖進盾牌中與暗處暴打時
沒有人願意轉身離去?
 
如果只是被煽惑
何以當現場指揮跪求行政院內靜坐群眾撤退時
沒有人起身離去?
 
如果只是被煽惑
為什麼當看到整列鎮暴警察喊著口號逼近、水炮車進場時… 更多
人們只是更加堅決地握緊身邊夥伴的手?
 
這是我過去的當事人跟好朋友魏揚說的話。就在高院二審宣判的今天,讀來格外令人憤怒。
 
判決結果:一審有罪部分維持原判,原本無罪的「煽惑他人犯罪」,七人改判有罪。
 
下達鎮壓指令,最該被究責的江宜樺前行政院長:「正義經常遲來,但不會不來。」還把不符合比例原則的黑警暴行,解釋為正常的警察執法。江宜樺的冷血與殘酷,更勝中和踹頭員警。
 
國民黨的「肯定」,就更是卸世卸眾了。明明是國民黨在立法院強渡關山引起民眾大規模抗爭,事後再指揮警察強力鎮應,怎麼反過頭來指責佔領國會、佔領行政院的抗爭方式?
 
國民黨如果還是站在社會的對立面,沒有深刻反省執政時的系統性暴力,仍舊把社會運動視為敵人來看待,恐怕很難在台灣社會立足。
 
另外,刑法153條的「煽惑他人犯罪」,早就是明確違反罪刑法定主義,把行動者視為任人擺布旗子的落後立法。很遺憾的,高等法院仍然站在保守的那一端,以此來懲罰公民。
 
這個法早就該修了,時代力量後續也會提出相應的修法,來遏止這種惡法。同時,躺在立法院多時的《三二四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草案,我也要呼籲立法院盡速排審。
 
我們會跟街頭上的朋友站在一起,面對司法的追訴,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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