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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江永昌, 新北市。 16,048 個讚 · 1,13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江永昌,新北市中和區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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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族的居住正義在哪裡❓ 四年前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立法時,內政部主張應扶植包租代管業、並盡量將個人房東引導入「業」的管理架構。然而在個人房東占我國租屋市場高達九成的現實下,這樣的想像顯然不切實際,我們遲早要思考:如何針對個人房東為主、且高度不透明的臺灣租屋市場訂做適合的規範? 永昌今天出席「為青年租屋族減壓!應修法降低租屋負擔、保障租屋權利」記者會,闡述了自己對居住正義的看法:應按部就班、循「公開+公平-->… 更多正義」的順序,並且多管齊下,才有推進的可能。 首要追求的目標是「公開」:唯有讓政府能掌握到租屋事實,才可能進一步規範其安全、居住品質、雙方權益保障。永昌主張應推行「租屋實價登錄」──不只限於現在仲介出租的申報義務、而是 所 有 租 屋 契 約 都要申報、實價登錄。 然而要達成租屋市場公開,必須多管齊下、借助公平的稅制來達成。永昌認為首先應該鼓勵房東將房屋出租並申報。看看現行稅法,對股利所得、藝術品拍賣所得採取「分離課稅」,避免高稅率累進、進而減少逃漏稅動機;然而就與居住正義高度相關的租金收入卻未採取分離課稅!我們的稅制是多麼忽視租屋族的居住正義!永昌認為應學習義大利經驗,透過創設「租金收入分離課稅」的選擇,引導房東誠實報稅,也讓政府因此能掌握到租屋事實、介入規範。 然而最重要的恐怕是如何減輕租屋族的經濟負擔,我們的稅制真的看見租屋族的壓力嗎?且看現行所得稅法中12萬元的租金列舉扣除額,須與12萬元的標準扣除額擇一適用,對租屋族而言根本看的到、吃不到!反觀有資力購屋者享有30萬元貸款利息列舉扣除額、甚至富人所為捐贈得列舉扣除高達綜合所得總額20%,現行稅制顯然對租屋族不公平! 針對稅制的不公,永昌去年4月即已提出修法,將「房屋租金支出」由列舉扣除額移列至特別扣除額,並主張現行「12萬」的扣除額度應參考民眾平均房地租及水費支出漲幅調升!接下來的這個會期,永昌將進一步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的修法,將房東租金收入分離課稅、並將租屋全面實價登錄。公開租屋黑市、公平租屋稅制,我們將進一步邁向租屋族的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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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黃聖鈞
    我不相信各位高材生不知道,你要報稅就漲價~不然就換租客而已
  • 金花
    感謝江立委
    會租房多是甘苦人面對沒一定標準的亂漲租很無奈
  • 蘇志
    用房東的稅金來補助租屋者!
  • Ping Mid
    政府只要補貼任何東西,就絕對漲價,我都不懂為何政府還不明白,買車補貼五萬,車商馬上漲五萬以上,租屋補貼也是。
    另外,連安心就業體補貼,資方直接把薪資降到25250再去申請補助。
    政府立意良善,問題一直都這樣在搞,然後政府想不到解決方法,就會一直補給資方、房東、賣方!
  • 林俊榮
    為人民謀福利,最好的立法委員!
  • 林森森
    分享
  • 金花
    讚!讚!讚!
  • 蔡長永
  • Lorena Chang
    問題是....今年我報稅了,明年房東就要我搬走了....
  • 廖金柱
  • 方永勝
  • 方永勝
  • 李慶堂
  • Stock Fan
    一旦要房東開收據他們就會提高房租,迫使房客不報房租扣除額了。不解決這塊,無論怎麼提升扣除額都是看得到吃不到啊
  • 洪申翰 Sun-Han
    持續為租屋族的權益努力!永昌委員加油!
  • 蔡萬里
  • 立法委員 江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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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永昌也提到,當前實價登錄雖也納入租屋交易,但僅限經由仲介者協助成交的租賃案件,才需要在租約簽訂起30日內,向地方主管機關申報;為打擊租屋黑市,應考慮將占租賃住宅市場多數的個人房東,也納入租屋強制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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