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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他沒禮讓本身才是肇事主因,應負擔70%肇責,僅判對方應給付48萬元。
留言
  • 陳思維
    @{池池} 這是法官的厲害,來亂的
  • 王道助
    @{朱民正|100000486511990} 還以為要賠對方48萬
  • 朱民正
    48萬也很多,撞死也不用賠到2000萬
  • 陳意婷
    @{陳子涵|100005619272107} 我就說要坐第一排
  • 陳子涵
    @{陳意婷} 好難ㄛ🥺
  • 陳意婷
    @{陳子涵|100005619272107} 認真上課
  • 陳子涵
    @{陳意婷} 我跟腳踏車不合^^
  • 蔡啟明
    @{歐加禾|ojskaho} 瞭解,謝謝
  • 歐加禾
    @{黃郁庭} 所以這則新聞的汽車駕駛,不是太老實沒向對方求償車損,就是車子不夠貴,修理費70%沒多少錢。
  • 歐加禾
    @{蔡啟明|100015428403200} 是這樣算沒錯,各自求償分開算,你誤解意思:
    例:騎車肇責70%,向對方求償100萬,只能判拿30萬。如果開車的開豪車,修理費50萬,就可以反過來向對方拿70%的35萬。
    這個新聞沒說被腳踏車撞的汽車車主向對方求償多少錢。
  • 黃郁庭
    @{蔡啟明|100015428403200}
    有肇責本來就要賠啊
  • 陳曉凱
    @{Jacky Lo} 講到錢突然都好了
  • 簡永順
    @{張玉鈴|elen.chon} 有些根本視紅綠燈如無物!
  • 張玉鈴
    @{林煥達|100010504176335} 比例來說就真的很多啊⋯⋯忠言逆耳,有些實話的確是傷人的!但..實話實說也沒錯啦!只能說會公幹人的可能較玻璃心ㄧ點!😮‍💨⋯⋯
  • 林煥達
    @{張玉鈴|elen.chon}
    我都不敢提哪些族群及年齡層,怕被公幹。
  • 張玉鈴
    @{林煥達|100010504176335} 真的!尤其很多老灰阿郎,但也有不少學生族群也是..無言啊⋯⋯!
  • 王祥谷
    @{Marcus Yang} 根本撞不完好不好,現在又多一寶,外勞
  • Marcus Yang
    三寶還沒被撞死
  • 謝太山
    獅子大開口,現代台人特性
  • Fox Liu
    華人的不要臉人性!
    自己做錯,卻要別人負責!
  • 李宗徵
    台灣遵守法律也不對?爛司法與爛法律人!
  • 陳文明
    台灣這種人很多,不要去碰觸到它,一但碰到了,就賴上你了,獅子大開口只能上法院。
  • Fred Fred Chen
    殺人犯才是台灣的民主價值!
  • Emilia Huang
    倒楣的摩托車 🤮🤮🐾
  • 沈明正
    那是知道是非的法官才會這樣作,,,如果收錢的法官呢,,,一定叫你賠出來
  • 鄭竹廷
    這麼不要臉,後半輩子廢了也好!
  • Long Chang
    現在的法律是守法的人要賠違法的人!這種不正常判決全世界只有台灣的不正常判決有!
  • 王志傑
    難得是一個好法官的判決
  • 林文國
    那是因為駕駛沒有喝酒,如果是酒駕,判決就不同了。
  • David Yao
    應該不罰被告才對,判他違反交通規則,是肇事主因,該罰金的是他!
  • 曾祥恩
    不合理,應當是腳踏車也要賠償受害汽車駕駛
  • 林書豪
    原來退休金可以這樣賺
  • 胡登翔
    麥當勞
    消防員
  • 陳勳
    如果對方願意重來,我一定撞死他
  • Long Chang
    又是一個出來賺遺產的。
    汽車駕駛應該提告自行車違規行車撞壞你的車子,叫他賠償汽車維修費!
  • 孔佈人
  • Gasuter Wu
    撞死就不用陪那麼多了
  • 朱坤鍊
    路口減速,是所有路口還是只有沒設置紅綠燈號誌的路口呢?
  • 池池
    幹~
    騎鐵馬違規左轉未禮讓直線車
    還有臉告對方~真它媽的BB
    直行車有優先路權
    它不讓您您也不能強行左轉
    還是要等直行車通過後無來車才能左轉
    叫法官去讀一下交通法規
    正常來講直行車本來就該判無罪
  • 陳達運
    不守規矩的後果就是把自己變成智障
  • 張世長
    咋沒一次解決,為民除害呢!!
  • 郭評
    @{余文魁|100008346918170} 還好法官認知障礙沒有太嚴重
  • 鄭兆茹
    @{Kolb Frau} 哈哈哈幽默!
  • Kolb Frau
    又看到夕陽下的野鶴啦
  • 王祥谷
    @{ひろあき 弘明|hiroaki.chang} 一堆害人吃上過失致死罪的自殺客也蠻多的。
  • 黃接接
    @{Kelvin Chen}
    說是一回事
    做又是一回事
    目前台灣的判例都是這樣判
    除非台灣法院不這樣判
    不然到了路口還是要減速

    簡單說
    你現在是在台灣
    不是在國外
    法官的判決習慣沒有改變前
    還是路口減速的好
  • Kelvin Chen
    @{黃接接|jj0209} 如果行經每一個路口都要減速。台灣馬路這麼密集,只會導致交通寸步難行。
    也因為有這個觀念所以大家就沒主幹道、副幹道的概念。
  • 黃接接
    @{Kelvin Chen}
    直行車行經路口沒減速
    如果有減速
    很有可能無責
    更可能不會發生車禍
  • 姜秀妹
    @{涂承峻|tutuno7} 哈哈😄
  • 林隆淇
    @{姜秀妹|100004786094199} 在台灣只能自求多福了😞
  • 姜秀妹
    @{林隆淇|100000420274328} 沒辦法被撞的人最大啊、莫名其妙的判決、自己也是深受其害的一員
  • 林隆淇
    @{楊達岱} 是的,這部分的裁量權很大,只是多半還是看受傷程度來判決,而不是主要肇因為判決依據。開車的車體險、第三責任險…等保險還是不可少。
  • 楊達岱
    @{林隆淇|100000420274328} 「應注意而未注意」...

    真的就是看法官怎麼認定來判了...
  • 林隆淇
    @{謝昱翔|100003079358139} 是的,您說我自助餐也沒錯。我覺得該守法,減速是應該的。但我覺得賠償的比例不應該如此規定。不過在這吃自助餐也沒用的,台灣的交通,自求多福就是了。
  • 謝昱翔
    @{林隆淇|100000420274328} 經過路口未減速
    現在又是守法的是不是
    別那麼自助餐
  • 趙毅峰
    台灣就是沒法治的社會,這都什麼年代了,應該響應完整路權讓速不讓道,這樣守法的人才能安心用路
  • Frank Wang
    所以車禍才會多,反正我違規你撞到,你也要倒楣,所以違規更是有恃無恐,哈哈,真棒
  • 陳秀娟
    這是碰瓷吧…
  • Tony Xiao
    這個法官以後開車要小心了 幹
  • 莊众
    法院的判決是不是在提醒把三寶直接送走比較便宜的感覺🤣🤣🤣
  • 雷震玄
    自己問題,不要亂開價,詐騙喔,騎車不看路,直接轉,不知道直線優先嗎,不要害人好嗎,三寶
  • 陳意婷
    @{陳子涵|100005619272107} 好壞喔
  • 李邦成
    可惜沒死
  • 王道助
    還要賠?什麼法律?
  • Ac Ang
    在马来西亚也有碰瓷的‘’英雄队‘’人物,就是屁孩骑‘’蚊型脚踏车‘’。全经过改装的脚踏车,车身调低,去掉煞车掣,车轮改成较小矮身,没有车头灯。重点是成群结对半夜在公路游荡,追风掣电,视阎罗王为舅爷,为所欲为,不把si当回事。万一真的出事了,屁孩的父母跳出来,指责这是他人的错,错不在他没有灌输教育?
  • 賴欣
    笑A
  • 蔡啟明
    肇責30%要賠肇責70%的…這判決怎麼看怎麼怪…
  • Jacky Lo
    認知障礙!? 還認得新台幣,怎算認知障礙呢?
  • 林煥達
    有些、有些、有些騎腳踏車的人、人、人,自認腳踏車沒車牌,就毋須遵守號誌及交通規則,視規定及號誌為無物,想衝就衝、想轉就轉。
  • Mars Lu
    這個事件告訴大家,只要車禍,一定要無恥一點先開一個天價,然後再讓對方慢慢殺🤣
  • Peter Hermes
    造則比例真的很爛!

    為何明明自己是受害者卻要賠加害者!!
  • Chen Shin
    再上訴啊
  • Tsao Vincent
    和那消防員夫妻有異曲同工之妙
  • 袁錸世
    現在要注意啊!要遠離外送機車,部分外送員開始自摔"碰瓷",然後藉以過失傷害提告來獲取高額和解賠償金,唉!夢到的
  • Marcus Hsu
    ???
    認知障礙確定是被撞後才產生的嗎
  • 洪雋博
    求償多少本來就隨人開啊==你要求償十兆也沒人阻止你,但法官要不要理你的問題啊
  • 莊子平
    奇怪為啥會有30%
    未禮讓就該全責
  • 賴賴
    台灣法律到底是保護誰……唉
  • 林小銘
    移動式神主牌還能活著已經是奇蹟了....
  • 林文偉
    台灣什麼時候可以換一些正常的法官?這樣誰還想遵守交通規則,反正被撞最大還可以賺錢
  • 王龍慶
    真雖..如果騎車的是沒積蓄的人…48萬足夠黑好幾年了。
  • 鍾浩克
    真心覺得守法的人要賠償違規的人很不合理……
  • Kun-Yu Chang
    開車遇到行動神主牌真的有夠倒霉
  • 李曉萍
    還是得賠48萬啊
  • 褚復新
    賠個屁,開車的要主張“信賴原則”
  • Hector Guo
    照我看應該一毛都不用賠,移動神主牌還該賠償對方車損,而且侵犯直行車路權造成後車驚嚇,還該順便精神賠償呢,這樣就訛走人家好幾個月薪水,哪有道理啊,難怪路上敢死隊永遠不會減少
  • 余文魁
    責任歸屬70%,那應該是100%100的故意製造假車禍碰瓷詐財恐嚇勒索2000萬確定,車主判賠48萬都已經是夠倒楣了,連求償金額都還精心策劃2000萬哪來的認知障礙,又碰到恐龍法官判決,倒楣事件連連,真是倒楣又無辜的車主
  • Yu Wen Huang
    傷到腦了
  • 徐義清
    職業的
  • 李晋豪
    怎麼又想到消防夫妻了🤣🤣
  • 廖嘉舜
    這樣就賺到普通人一年的年薪
  • 周彥宏
    在台灣三寶很幸福
  • 南極
    恐龍無誤,沒違規卻要判賠給違規者⋯⋯
  • 洪于傑
    被撞之前就認知障礙了吧 =="
  • 陳曉凱
    開車守法的 很衰小
  • 洪婉甄
    有些年紀約60以上的,在車禍發生時都突然工作收入是年收百萬至千萬,還沒有憑證。,連沒工作的配偶也會突然變小吃店CEO,因為要照顧受傷者所以不能開店。索賠都天價。真佩服台灣的法律讓太多人鑽漏洞,更讓人擔心是,這對夫妻在法院被查到常發生同樣類似車禍,女兒還國中導師。每次出來當父母的談判者,第一先問保險,第二要求不可以請律師第三合解去公證人也不行,所以就只好法院吧!還好當天調解官跟法官都很公證,也口頭告誡對方,他的事跡不少次。
  • 黃沁
    連48塊都不值給
  • 謝世明
    掛彩=中彩
  • 吳英風
    碰瓷的這樣就賺48萬了
  • 廖舜安
    其實這判的已經算很公道了,行經路口本來就要減速看路況
  • 柯詠綺
    這個法官有正常一點👌
  • 吳多美
    障礙怎麼會騎車
  • Shou Yuan
    這才是人民真正要的法官👍
    路上的移動神主牌真的太超過了
  • Su Mi Kko
    這才是法官應有的素質!!
  • 陳清雲
    只有臺灣人才會這樣。
  • Jason Lo
    肇事主因應自付99%
  • 賴柏元
    沒辦法,侏羅紀時代!
  • ひろあき 弘明
    第三人責任險,超額險還是保好保滿再上路,碰瓷三寶太多了。
  • 李恆生
    發生事故絕對不要私下和解
  • Kelvin Chen
    這種情況在國外,直行車輛免責。腳踏車必須賠償直行車的損失。
  • 林雅慧
    就是有這種法律,才常常有人不守法也無所謂。
  • 涂承峻
    我知道要怎麼年入百萬了
  • 林隆淇
    大概只有台灣守法的人還要賠不守法的人🥴
    照道理應該是亂騎腳踏車的要賠償才對,為什麼開車的人還要賠錢跟被判刑?台灣交通要變好?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