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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新聞。 2,462,809 個讚 · 390,197 人正在談論這個。【TVBS新聞APP】 https://goo.gl/DQ2fAF 【TVBS新聞LINE】https://goo.gl/QDzHny...
貼文
酒駕慣犯打馬賽克挨批
3/31起公開全臉、姓名酒駕慣犯打馬賽克挨批
3/31起公開全臉、姓名
留言
陳和平
同意+1
Ahoo Chen
修法前一對人酸增加刑度無用,我當初就說不用極刑呀,酒駕就掛:"酒駕垃圾"牌子掛三個月,看他敢不敢呀,還一堆三立的綠粉嗆說台灣是人權國家耶,你到底有沒有知識,結果咧。
Zion Yin Liu
巴哈版主棕熊根本是智障臭宅
Willy Nitro
@{Ricky Yin} 口罩一定要帶喔
Edward Hsu
@{Alina Lin|100000223211131} 記得喔!
Mu Lin
還要等3/31 ? 這種也要等修法 等通過是不是
趕羚走馬
慣犯?
只要抓到第一次酒駕就該不讓第二次酒駕機會了啦
忠杙嘉
機會擱來啊
陳盈仲
比起打馬賽克我覺得酒駕慣犯更應該打屁股
吳傳祿
+公開屁股鞭刑。
Jang Shau-ting
可以上門安裝嗎?
林純安
不要只有酒駕露臉留名!最好是恢復以前只要是做壞事或殺人放火為非作歹者一律公報姓名及露臉如此才能有警惕作用及改過自新之機會!二來人民大眾也較能防範這個人!
Chih Hung Wu
應該先打一頓在公佈照片
王啟祥
殺人犯呢,也公開播送
馬旋茵
最好連大頭&個資也PO上去讓慣犯想要酒駕前先想清楚.…..
葉穎超
公佈又能怎樣?不怕的還是不怕啊,提高罰金,車輛沒入,在加坐牢一個月才有效吧
那茲
這些人渣會害羞嗎?
林曉縵
性侵的更不能馬
Fa Jojo
恭喜
呂相萳
沒屁用!
鞭刑最快!
李家成
公開住址才有用
夏明華
喔,林爸只是不懂,要公佈還選時間,就像相幹還有選場所一樣,是不是那個道理
黃福兒
叫他去死啦
陳家祥
要學國外做法,不論男女一律脫光打屁股鞭刑,這樣才會怕
Antony Kelsen
慣犯說妨礙祕密😂
Ryan Yang
新聞裡常看見罪犯打馬賽克,卻清楚看見受害人的臉,笑死!
張民
早就該實施,還要加上鞭刑,洗殯儀館
葉雅述
所有直接犯罪者都應該如此🤔
涅炎姬鱗
笑死說的好像大家都會記得那個傢伙酒駕被抓,然後就能他媽的避免被酒駕撞死
劉秀璿
到時候是否歪樓?哇!正妹耶…醜女大翻身顏值萬歲,來勢胸胸搞得攝影師都不知要盯👀哪裡看?怎麼呈現畫面變形的皮卡丘T-shirt?這個又要馬賽克不能公開吧
潘建豪
人權組織咋沒有出來啊
筑文
誰要看他的臉啊... 抓去酷刑比較實際
謝安實
按殺人罪送辦,公開樣貌,沒收車輛,相信之後沒有車子可以酒駕了!
黃正忠
我個人覺得只要是犯罪的人都不用打馬賽克
吳天裡
酒駕重罰(款)....一次就嚇到的那種;若因酒駕而肇事者,直接的判死刑......!這樣比較有嚇阻效果!
金坊宸
做出傷天害理的犯人
本來就不應該打馬賽克
鍾威宏
恐龍法官表示 : 侵犯人權
黎明光
敢吃麻辣鍋 就不要怕屁眼 辣 酒駕 犯 尤其是累犯 就讓他上 媒體 耀祖光宗吧😂😂
賴家樺
酒駕撞死人直接不用審,槍斃好了,每天這樣恐怖報導,社會諭論一面倒要把酒駕犯打入死牢,是非已經都偏剖,扭曲了,有喝酒開車的人請自求多福了
Chen Lin
請大家盡量的分享........他全家大小拍出來,讓社會都知道....👍👍👍👍
Gina Kuo
北七,這樣只會更有成就感!
黎崇偉
@{猴伯} @{章榮誠} @{金小偉|100000296115999} @{Leo Tang}
朱文武
😆👍
周書緯
北七,不痛不養、我要是酒駕慣犯我還有自尊心嗎?法律是要多無腦?
黃藥師
黄搏壽藍
陳敏
@{毛威瀚}
傅子芹
👏👏👏
Ing Song
😮💨😮💨😮💨😮💨😮💨
Chan Va Choi
如果是漢奸的后人院長的朋友呢?会公开吗?
李峻誠
黃聖惟
林民偉
@{文誠}
Lin Yu Tak Lin
https://media1.tenor.co/images/13efcb2e387551e52106b00483d330d3/tenor.gif?ver=1112&c=VjFfZmFjZWJvb2tfd2ViY29tbWVudHM&itemid=12374537
施淑妃
陳麗芳
都平安
吳榮欽
只要是罪犯,都不應該打馬賽克
廖明煌
蔡忠憲
石復生
喝酒後開車應判20年至死刑
吳金忠
公佈姓名沒用啊 罰則不夠重都沒用啦 跟假神經病殺死人一樣
李萬凱
囝仔.那無能.叫大人耒做
法蘭克黃
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抓去鞭數十比較實在 。
Jimmy Kuo
犯罪者根本不不用打上馬賽克幫他們掩飾好嗎?自以為是的人權....
張正忠
酒駕者為畜生行為
謝富文
這也不痛不癢啊,怎麼說得好像將處以極刑一樣
歐陽心善
還打馬賽克 有病嗎, 乾脆好生伺候 燕窩鮑魚好了 ,這些 官頭殼去撞到了嗎
牛牛
早該這樣做了
最好那些性侵犯 跟故意殺人的都不打馬賽克跟公布姓名住址
台灣每次都在保護犯人
把人民的生命置之不理
只知道人權人權的
那我們這些無辜老百姓的人權又在哪裡
武裝戰線
殺人強姦詐欺也要公布
Fin Blue
對,就是他喝酒開車!
然後呢?繼續喝!
彭清文
沒用啦!還是酒照喝
陳情緒
TMD~只要有刑事犯罪
公佈嫌疑人資訊 有錯嗎
Fu-shou Chen
公佈加關三個月
Ma Mos
然後以後喝酒沒有咖就找這些人一起喝嗎?
林克帆
我不懂這樣當事人就不會喝酒開車了嗎?
張俊彥
公布照片全名又能如何?又不痛不癢
邱筱葳
不錯喔
胡椒延
公佈了又不痛不癢,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懂?
Eric Mymy Huang
注意:是慣犯。初次酒駕撞死人還是會不知道他是誰?
盧文宏
有用嗎
黃啓裕
地址要不要也順便啊
周志瑋
早公布不就可以提早提高喝止的作用……為何反應總那麼慢,還是只會紙上談兵不會設身處地?
蔡政宏
說好的鞭幾下呢?
謝佳杉
治不了不要臉的
沈平書
又不是妖精打架。任何新聞都不該打馬屎課.人民有看好人壞人的權利
Hsiaolan Lee
可以用通報系統跟各大餐酒館、熱炒、酒店、酒吧居酒屋連線,一旦酒駕被抓過就禁止進入
Max Chang
為何要等到3/31?現在就可以開始了
Jf Lin
要PO照又打馬賽克,你以為大家都看得懂那是誰嗎?
吳啟明
愛喝的就是愛喝就算把他家人老婆小孩親戚朋友都公佈出來他還是天天醉
Lynn Lin
人權去哪呵
Mike NiKao-Kusata
好啦好啦,別再說了,做下去比較實在
許恒碩
政策如牛步、打一下才走一步!😤😤😤
Ray Lin
早就該公佈了
Ignatius Chen
性侵鞭刑,不痛不癢的滚
James Lin
酒駕累犯公布姓名及公開臉部不打馬賽克有用嗎?針對這種酒駕的人的劣根性根本沒用,駕駛人如果闖紅燈警政單位會多給你一次機會才開紅單嗎?既然違反交通規則都不多給一次機會才開單處罰,那為何獨厚酒駕的人?這些人也許在第一次酒駕時就造成別人家破人亡了,他們對社會不仁,社會當然可以對他們不義!再者,為何有人會酒駕八九次被處罰還是不怕呢?那就是沒有嚴刑峻法之故,對這些視別人生命如草芥的人,不施以鞭刑根本沒有教化之可能,治亂世須用重典!
Lawrence Ho
情色片也不應該打馬
余芷紜
公開也好,但酒駕請罰重一點,關久一點
蘇再思
牠都不要臉了~你還幫牠遮三小…………
梁毅民
選舉要開始了,秀起來~
蔡文中
不關起來有個鳥用
張銘
公布後,送火化,再家祭👍
陳情緒
你們最好再擁護犯罪者的資訊
Lynn Lin
綠師啊,人權啊
高小珊
真執行。不分顏色
Thaie Thaie
所以那些變態殺人分屍死刑犯要處死沒???剝奪別人生存權利卻還要浪費社會資源給他們生存機會?
謝龍龍
根本沒有呀...這些人臉皮厚. 不怕丟臉呀
Yuppie Mo
要罵才會改的政府
Paul Wang
早該如此👍
Jerry Chen
酒駕可當國家發言人🎉🎉
郭金城
所有犯罪者都應如此才公平!以法輪法不要流於情緒化!
姜小賀
馬賽克本身就是一種邪惡的格子!!無碼才是王道😄😄😄
Tsai Min Chien
所有確定犯罪者包括虐童的也應該比照辦理!
William Ryu
德政啊。全民執法的年代來了。
江慶紘
我帶人來按讚了。。
爺爺👍,奶奶👍,媽媽👍,爸爸👍,外婆👍,太姥姥👍,姥爺👍,姑奶奶👍,姑爺👍,大爺👍,三爺👍,大奶奶👍、三奶奶👍,姨奶奶👍,姨爹👍,舅爺👍,舅奶奶👍,姑姥姥👍,姨姥爺👍,舅姥爺👍,舅姥姥👍,伯伯👍,二伯👍,三伯👍,伯母👍,叔叔👍,二叔👍,三叔👍,嬸嬸👍,二嬸👍,三嬸👍,姑姑👍,大姑👍,二姑👍,姑父👍,大姑父👍,二姑父👍,三姑父👍,舅舅👍,大舅👍,二舅👍,小舅👍,舅媽👍,大舅媽👍,二舅妈👍,舅媽👍,姨👍,大姨👍,小姨👍,三姨👍,姨父👍,大姨夫👍,小姨夫👍,三姨夫👍,堂兄👍,堂弟👍,堂姐👍,堂妹👍,表哥👍,大表哥👍,二表哥👍,小表哥👍,表弟👍,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表弟👍,表姐👍,表妹👍,姨哥👍,姨姐👍,姨弟👍,姨妹👍,嫂子👍,弟妹👍,弟弟👍,表弟妹👍,姐夫👍,表姐夫👍,妹夫👍,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大伯子👍,大伯娘👍,小叔子👍,小婶子👍,大姑子👍,小姑子👍,大舅子👍,大妗子👍,小舅子👍,小妗子👍,,大姨子👍,小姨子👍,公公👍,婆婆👍,小二👍,小三👍,太公👍,太婆👍等108位親戚都覺得很讚
黃瑞
酒駕敗類不怕撞死人 你們怕他沒隱私權?你們的腦子是全新的沒用過嗎?
Peter Peter
公布照片有用嗎直接鞭刑比較好
葉政文
有用嗎?愛喝的人還是會喝
李豪
@{董名豐} @{陳致寰} 李O宏
Joe Wang
應該連全部地址都公佈。
任遠姜
順便打一頓..!(更好)😏
黃騰耀
順便連在哪上班職位收入都公開最好
Meng Chiao Wu
Who care😂
楊姷蓉
水喔
巴豆
支持酒駕重罰加鞭刑。
張玉龍
後知後覺晚了一大步
蔣兆龍
有差?
許文麟
鞭刑
王哲翊
不只八,只要犯罪就不能打碼,不然別人怎麼預防
戴志仲
打馬賽克公佈幹嗎?
王小名
為啥只有酒駕犯?酒駕犯就比較低賤?
謝生
@{陳建緯|100008850483115}連二拉二
會連嗎?
金志鴻
直接抓去關就好了 公佈個鬼咧
王維彥
反正還是重罰五千
魏永祥
廢死法官也該比照辦理,
Howard Tsai
公布肇事車牌號碼
Carolyn Wu
直接器捐不囉嗦
江宥芯
不就早該這麼做了??
莊曜瑋
私刑教育😏😏😏
周小剛
偷剪電線可以也一併這樣處理嗎?🤣🤣🤣
戴小宇
馬個屁,這跟不公佈有啥差
Scarlett Shen
性侵犯更應該這樣吧!
翁翊喬
公布又怎樣?還不是照喝
孫達凱
公佈會怎樣嗎?讓人記得看到牠就閃遠一點嗎?
吳志聰
但是不認識還是不認識阿它誰啊??有啥屌用!誰會熟記一位路人甲!
Yu Yu
這樣能嚇阻酒駕?大開眼界啊
Darieno Lee
性侵犯:公佈姓名,照片,地址。
酒駕:公佈姓名,照片。
陳志強
鞭刑!
Jenny Yu
有沒有打上 “”&”” 我覺得不是重點 想喝就喝的人會有差嗎~
Avery Hsu
公開有屁用….
累犯還是累犯
盧光宏
因該全身脫光鞭刑完,拍照公佈
李承維
公佈有什麼用
李宗泰
鞭刑!鞭刑!鞭刑!
南極蝦
若搞個十大酒駕排行榜我看他們應該會拼誰第一名
姚紫玲
👍讚
Jenny Yu
慣犯餒……就是中酒毒了的酒鬼餒 可以喝到妻離子散了 有差嗎~
許文麟
酒駕一率鞭刑,肇事率至少降到個位數百比,為什麼政府不敢修法呢?其中有貓膩
苗可麗
水👍
鄭小雪
然後呢?有用嗎?可以降低酒駕肇事率嗎?只會搞一些有的沒的
謝冠穎
@{高麒麟|100026524870931} 家霖
蔡原賦
亞?嗯執行噯(死刑犯雷??出庭時?彎那打?馬屎嗑)???假,暝,煮
Dai Wei
台灣司法還在玩家家酒,不把人權當人權,何必客氣
Baal Chen
不是慣犯不公開?!
黃少安
所有罪犯全部都要公布才對
Eric Chang
鞭刑,鞭刑
陳世民
有差嗎?
劉小花
抓去關個十年八年比較實在
王俊卿
水啦 酒駕去烘乾啦
陳慶輝
有用嗎?
何岳霖
沒用
周小窗
這小編中文有事嗎?(酉)和(酒)不會分?
Lin Chaio
這樣會不會變網紅。
木村拓蝦
我拿來板凳坐著慢慢看
王耀光
政府有責幫酒駕找司機
文靜
贊成+1
焦宗穎
新聞的馬賽克本來就該撤掉ncc管太多
Jia Yu
沒有皮鞭.沒有在怕
劉平
打馬賽可本來就不算公開
Dy Hsu
公布fb ig 所有社群社交網絡的話很恐怖
詠傑
喝酒被抓而已 我們都知道他會喝酒 有什麼好丟臉的 要不公開直播鞭刑啊
Sam Hsieh
公佈姓名全臉就能嚇阻酒駕?
到底是智商不足還是立法者本身就很有問題🤨
Cheng Chin
電視新聞也可以一起順便幫忙公布一下😄
Eric Jaw
請問所有犯法人一律適用嗎?
Sinclair Chen
然後過一陣子
大法官出來解釋
「違憲!」
曾建維
鞭一鞭啦
陳宥疄
性侵犯是不是也要一起公開啊?
An Yu Yan
還要看天時地利哦!31咧
劉糧榮
我們要的是公開處刑「鞭刑」、不是開臉報姓名的處罰好嗎!
你以為開臉報姓名就不會再犯嗎?
黃一純
有用嗎?
李仁中
能怎樣?
蔡忠憲
菸酒公賣局關一關啦!全民都沒有菸跟酒不是很好嗎?要賣還要抓垃圾!
Ka Meng Lam
有屌用!最多二選一斬手指或小弟!
Joanne Liao
不要臉天下無敵,這種處罰根本沒用,直接關個10年不得假釋才能嚇阻吧!
Jimmy Kuo
酒駕公開鞭刑啦!或酒駕一次1年無給教召1次
劉鴻璋
在新聞節目裡,用跑馬燈形式公布可好
Johnny Chou
綠共政治人物犯法上三民自,敢嗎
Kevin Van
性侵犯是不是應該也比照辦理?
Leo Tang
支持
許麗瓊
贊成
輕鬆自在
應該要取經
新加坡酒駕鞭刑
這樣會比較恰當
石墨客
太好了。早這樣不就好了
林家和
連續性侵犯呢!這些人也碼塞克。是怕他姦的不夠多嗎!
黃劦輝
酒駕罰錢沒用 鞭打
Keep Chuang
水喔...不要用偵查不公開這個爛理由...當犯罪者的的遮羞布...
權小龍
都酒駕了 還會害怕馬賽克嗎?應該只怕鞭刑吧。
蘇建文
早就該怎樣做了!殺人強姦犯一樣也不用碼賽克了!
吳金燦
只有酒駕嗎?? 甚麼基準阿!
李小貓
殺人犯-強暴犯-什麼的也要吧!
林雨宸
讚啦!
黃錫民
龜速的也要
彭建誠
還要到3月31號?我看2月30號再開始好了
Reiyu Wang
還好吧,不要臉的人會在乎這些!?
Jacky Jacky
又怎樣
Christy Ko
讚啦
王穎婷
指的是"10年內2度酒駕".10年有2次機會...
Lin KueiHsin
然後呢?能怎樣?
白艾迪
卡~高清無碼
楊艾倫
白吃
陳信彰
本來就是要公開的,因為才能那些犯錯的人要有所警惕
張筱柔
當被公布的人多時就沒有人在乎了!
直接鞭刑最有效
宋天豪
碼你個B
方德匯
公開又如何 ? 要抓去關啦… 法條要明文規定這樣法官才沒有裁量權 ,不得假釋不得易科罰金食宿自費
俊傑 林
很好
Hao Lin
終於做對了一件事
Chang Shu-Ming
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才沒入車輛,可以酒駕就沒入車輛嗎?
Lawrence Wong
加卅老早就立法酒駕形同殺人犯 立刻關 !
賴騰進
贊成
Yaang Dieng Cordero Shiau
政府的話聽一半就好
Tachun Wu
這就對了!
艋舺
台灣衛道人士衛他媽的過頭..犯罪人打馬賽克而被害者卻赤裸裸的公開..根本是本末倒置
文位
罪犯都打碼賽克 就算遇到了誰認的出來啊
翁裕堂
所以我們台南阿哲不用懲罰啊!打馬賽克亂搞一通
陳致忠
打不打差在哪?難道會:欸前面那台長的像上次新聞報的那個 我們離她遠點???
黃秀
支持。
Eli Hong
早該如此了
知錯能改
還算可取!
周伊尹
有用嗎?路上見到開打無罪嗎?
詠傑
🤣那上新聞要不要打馬賽克啊
鄒約瑟
然後呢?會酒駕的一樣酒駕,等抓到時再說
謝婷婷
都敢做了 還打什麼馬賽克 這些人還要臉嗎?
陳陽家
順便八光他們的衣服無論男女都要露點這輩子可能要戴面具了活一輩子
何子健
阿那些殺人放火就可以 一堆狗屁政策
夏天
罪犯還有需要人權打碼?
楊牛
其實公佈這樣子~說真的他也不痛不癢啊
謝宗成
直接去殯儀館住一個月
楊淑英
早就該這樣做了。
鈞瑋
有用嗎?還不如罰遊街示眾😎
陳錦雄
沒公怖裸照不會痛啦
魏君毅
公佈什麼的都無濟於事,
鞭刑加上扎扎實實的關上一陣子,
才是真的。
林清祿
對 衹要犯罪就不要打馬賽克
Pao Mei Lu
讚成
陳鴻祥
這做法只是回歸從前犯案的公佈方式而已~~酒駕犯還是喝酒啊,然後怎麼不見逼車犯?路爺犯?迴轉壽司飯??統計一下致死比例好ㄅ
蘇建孟
酒駕慣犯要公開鞭刑比較有效 不然有錢的繳錢了事 沒錢的爛命一條
陳配羚
支持
育琪劉
除了公開全臉、姓名,順便連車號也一起公佈吧!
曾小瑀
還要等到31號@@
黃偉洋
大家覺得.....公佈照片.....會怎麼樣嗎? 過沒幾天又酒駕了....機車或轎車是誰的? 這才是重點....公布照片跟臉書大頭貼意思差沒多少
侯昭銘
這樣也不知道它們真的會改嗎?
黃桂英
臉也要給大家看到
David Chen
鞭刑
其他的都是幹話
林美英
贊成這樣就對了
Van Cash
性侵犯才是重點,公佈才能讓女性防範
嚴玉棠
來個鞭刑怎樣👍
Li Lan Wu
請 加罰 鞭刑!!
高明華
公開鞭打卡厚啦
柳駿緯
這效果是什麼?
艾利塔
好重的懲罰喔
😂😂😂
黃靖軒
公開父母跟公司行號
Choc Olate
都慣犯了為什麼要打馬賽克?公佈出來讓大家知道啊!
林煜晴
公布照片 姓名
像選舉這樣
大型看板出來 比較有效啦
范俊元
恐龍也順便一起公開吧
Leo Tang
支持
文軒嘉鴻
不該是慣犯吧,就算第一次,也不用打馬賽克。
Daniel Lin
這才對嘛!
蕭雪霞
本來就不該打馬賽克了
盧怡
支持
顏軍崴
有意義嗎?
Hsu Kun Shan
乾脆 就直接
遊行示眾
吳庭瑋
早就該這樣了不是
楊傑
阿餒斗丟阿啦!!不然我們怎麼認人!
張心益
不止酒駕慣犯吧?凡犯罪確認者不要走出司法單位不是馬賽克就是帶安全帽!本就應該讓其示眾否則百姓怎麼去避開危險。
徐近騰
本來就該這樣
Barry Yang
打馬賽克真的很不OK,應該打成熊貓眼才好,另外性侵犯才是最該公告周知吧?
李家騏
性侵犯 重大刑事案件 等都不應該打碼賽克
王政中
台灣應該要有鞭刑才對..
朱俊華
酒駕累犯還要打什麼馬塞克,就算露臉也沒人認識他,
徐 欣傑
馬德孝史
楊士媛
不要打馬賽克放在各個新聞台的上面跑馬燈跑才對
Abby Chang
性侵和虐童也要全公開!
陸澤
尤其是性侵猥褻的更不該碼
Ivan Liu
什麼慣犯 犯一次就要公布了
黄守華
性侵 酒駕 販毒 用棒球棍傷害人都不要打馬賽克
王中
哈哈哈,那麼麻煩
個人覺得,鞭刑,一鞭就可以解決80%的問題。。。。。。。
軒李
同名同姓 同音那麼多 有意義嗎
黃敬峰
猥折西瓜又被笑惹~🤣
彭金進
以後所有犯法通通公佈姓名住址全臉
史叡克
我覺得公佈照片沒啥用。看過就忘光光!最好未來研發慣犯接近中請注意簡訊提醒附近用路人注意安全!卡實在
Maya
早該如此,無差別殺人累犯還講什麼基本人權
秦學翊
早就該做了
高博斯
啊!進步了!好龜速啊!離死刑還有些距離,加油!
方皓德
公開不打馬賽克
應該不是重點
要重罰才對吧!
陳苡靜
連同性侵還有詐騙的一起喔!
劉威廷
酒駕是不對,但其他的罪都比酒駕還不嚴重嗎?搞的酒駕比連續殺人魔還要重罪一樣!
Clare Abel
民進黨執政下,這樣做沒事,這樣做也可以,看上面的人怎麼唬爛
高翊禎
不痛不癢,他們才不會怕,
顏銘慶
住址順便啊!這樣才有警惕效果吧!
Cooper Hypnoz
逼車的也要
劉文郎
不只酒駕只要犯法就沒有人權
林䒕穎
下次就改貼全省社區公佈欄😏
Swallow Chen
本來就該這樣啦,難怪台灣越來越多酒駕慣犯!
徐煥熒
早就該如此了。
許志亮
雖然這種行為是違法的,要被撻伐的,但是會不會有違憲的疑慮?
Michelle Shi
必要的!
Ansi Chao
沒黨證的就公佈,怕了吧
Wenner Chen
窩去⋯
台南被公怖這3枚都在麻豆、下營溜喔?
Leo Tang
有頭有臉的要隱私權!那當犯罪事實成立,隱私權就應被剝奪!
李玉君
好像也沒什麼用😂
他如果再喝酒開車
哪看得到他的臉啦
Aming Huang
這些人無感吧
Prada Feng
公布照片打馬賽克,不就跟脫褲子放屁一樣嗎,看不出來有什麼嚇阻作用😠😠
黃智煌
4月1號在來看說的到做的到嗎
Stanley Liu
人家為了上電視名字取這麼好你給他用叉圈叉帶過?真是叉叉你個圈圈
Dean Yang
讚讚讚
葉作文
今天如果酒駕的是【政客權貴】保證私底下就處理掉,就不會公布了!會被公布的都是小老百姓,再來為何酒駕一直不立法鞭刑,主要是因為【政客權貴們】本身,就是每天都在四處接受招待交際應酬的『酒駕慣犯』。
陳振鴻
打馬賽克是幹嘛.保護壞人嗎!所有犯罪人都該公開
吃漢列車
這個比華燈初上第三季還期待
Andrea Chen
也不能戴安全帽
David Yang
可以像查封住家一樣的張貼通知在住家門口嗎?
鄒東旭
還要拖到31?
侯頌兒
反對的人應該都是有酒駕經驗或者是支持酒駕的吧,酒駕視同蓄意殺人有什麼人權可言阿? 笑死
支持鞭刑!
許家榛
棒
羅雅刃
除了公布長相及加重刑責外該車輛也該納入國庫吧
范秋雲
還等到31日!!!
Unfan Hhg
應該是從現在開始吧!為何要3/31?而且你們連通緝犯都打馬賽克了~說給誰笑??
余俊良
早該如此了!看來立委終於清醒了
黃冠勳
應該第一次酒駕就公怖
照片
姓名
住址
其服務就業公司
不然是起不了威嚇作用的!
Hs Y Ch
住址也公布一下避免附近鄰居受害
Luke Liu
會不會有酒駕犯申請釋憲,違反人權?
林靖閔
直接在臉上刺青(酒空)比較有效,再來這樣的人,應該禁止店家賣酒給他,朋友餐敘也應該禁止參加。
謝滿意
殺人犯打馬賽克。。喝酒的要公開。。分明鼓勵殺人。不要喝酒。政府利害
王奈奈
覺得可以曝光喔
Allen Chang
不要哪一天又是大法官釋憲!又要打馬賽克了
Long Long
本來就應該這樣
郭晉誠
政府硬起來
翁錢錢
當場查到酒駕當場沒入酒駕駕駛車輛。不得領回,公告拍賣,納入國庫。
如果還要等什麼新法說要致死什麼碗糕三小的才能沒入,什麼法都沒用,路上眼睛睜大點最有用。
Oceaan Chen
性侵的也要啊!
對不起我又乳滑了
到時會不會出現酒駕排行榜,然後大家在比誰酒駕次數多
殷寶蓮
😱😱😱對👍👍👍👍👍👍😱😱
Polo Chien
敢不敢賭……
這些人不會戒酒
也會繼續開車
許銘哲
不會怕啊!被關都不怕了。
邱淑枝
都敢做人神共憤的事情,根夲沒在怕露臉,只有那種無知的喊人權再亂的。
Teng Ting Tsai
喔,然後呢XD
文子
本來就應該如此啊
再來如
開車
騎車
走路
講話
都應尊重彼此
李佳凱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陳明純
這樣子不痛不養
紅小子
酒類跟煙捐一樣,買酒就捐受害者家助基金啊,按照容量抽稅不是更好
有問題
什麼時候加碼到殯儀館整理遺容
詹姆士
早就有公佈了阿,各位感覺有差嗎,重點在他可以,酒駕不起訴這才是厲害
梁美霞
美國的未成年酒駕傷人亡!牢獄10年以上!
我們的法律到底是保護那些人?
尤明華
應該重罰殯儀館服務面對被酒駕撞死
陳立勳
贊成~終於有條正確的法條
高耕耕
罪犯談什麼人權隱私..?
害人致死可教化已經很過份了。
選舉弄些利多消息不過份
黃俊溢
本來就不該打馬賽克 這樣子才會警惕犯罪人
張維晟
這個本來就是可以提早執行的政策一直拖.你們政府一直重視人權.所以被酒駕撞死的人就應該嗎.這個政策是用了多少人的命去換來的
王雅琍
電視社會新聞上常報導要大家注意可疑人物,打了馬賽克誰知道他長的是圓還是扁的。
曾錦楨
法律是保護犯罪的人
高高
早就不應該打馬賽克,酒駕,偷竊,讓大家看自已也學乖點
李明源
怕死了 嚇死 寶寶了
Jake Mi
所有已確認犯罪或現行犯都應該公開不能打馬賽克
林宏謀
應該公開全身,讓大家欣賞.
魯玉玲
早該如此呀!可是重點現在又是受到疫情影響戴口罩😷跟被馬賽克不就都一樣
陳政
就怕大法官解釋該作法違憲。
Jessica Lee
然後法官還是輕判啊 有屁用?
葉樂
只是要有關於生命安全的刑責都公佈
Sinhuey Huang
對啊!本來就應該公開!每次看到新聞都把那些人打馬賽克就很不爽😡⋯⋯
阮耀立
以前很多人怒罵說犯人有隱私權,現在打馬賽克被罵爆了,這是什麼情形???
Tsai Angel
不夠 不夠 酒駕者 性侵犯者個資姓名 住家 工作場所應該全公佈 讓大家可以防範
李強尼
累犯沒差。
李震英
有句話是這樣說的:不要臉天下無敵
這麼做只有警惕作用,但絕對不可能會遏止的!
黃壹勝
開直播,讓警察合法的打一頓,會不會比較嚇阻效果🙄
張誌宇
希望不要只有酒駕犯,只要是犯人都不應該打馬賽克,敢做就要敢當
Ushuaia Drake
人家父母 生了好好一張臉給這些人 你們卻將人打上馬賽克 搞得人家一付見不得人的模樣 那麼喜歡馬賽克 怎不在公路局網站上 先將局長的臉打上馬賽克? 😡
邱德芳
臉都不要了還給人權打馬赛克,難怪有恃無恐罰不怕。
陳春財
正常的人才需要馬賽克保護;都有膽量敢做奸犯科了,還怕什麼臉皮面子問題嗎?人權是好人的權利,犯錯沒有什麼人權可言!
Skylam
馬賽克根本鼓勵犯罪
總監
有沒有打馬賽克 都沒差 又不會痛 罰錢 刑責都都不怕了 還怕公佈照片 台灣的司法 失望 罪犯都敢嗆法官 又不敢判我死刑 犯罪人還有什麼人權 酒駕的人害人家破人亡
黃俊吉
原來這就是民進黨的人權,還是假人權。打著人權二字來造謠撞騙。
鄭玉玲
性侵,販毒,持球棒傷害人
都應該公佈
Guang Chao
殺人的要馬、性侵的要馬、酒駕的要馬……..保護壞人來的
李秋萍
早該如此!
董家平
酒駕是「萬國公罪」!
楊文新
罰款 刑責 都不怕了公布有甚麼做用
Ricky Shao
但會不會過不久,大法官又出來打臉了
該不會是唱雙簧
Yu Jung
虐童,害人性命,做姦犯科的人更應該要大家看清楚他們的真面目。
Guang-Hong Yan
當事人應該也很失望,明明有機會登上媒體版面,卻被打馬賽克
江浩志
能上電視的機率 少之又少啊 何必打馬賽克 有想過當事人的感受嗎⋯⋯
陳大宏
真是,鳥政策
殺人,強盜,吸毒,貪污,強奸,竊盜
應該是,要,比照辦理才對
翁春燕
應該要脫褲子鞭打
Ronan Lin
所有犯罪者,凡確定犯行都應該公佈
Jenny Yu
這個政府不要每次 事情沒辦法解決的就要把人民怎樣怎樣, 他們都是用恐嚇恐嚇 恐嚇的 不痛不癢
林兵純
順便到殯儀館志工
高敏舫
早就要公開了!酒駕就沒資格談人權
褚復新
那是我的孿生兄弟and同名同姓的人
吳侑霖
等等要被嘴法盲了
愛簡單
早就該這樣子了,還有作奸犯科也應該比照辦理
黃莓琇
公務人員,警察,法官,官員也要公佈
呂明郎
亂判決的恐龍法官,
人民不服也需要公告頭像!
Didian Kuo
只要犯罪,就應該公佈,罪犯不需人權!
何珊妮
早就該露臉..那有道理保護壞人
Grace Mu
早該如此
蘇盟傑
不需要再替罪犯維護人權了,那被他們害死的人情何以堪?
李睿
早就祭重典了
覺得更應該吊銷執照永不得再考照、、、““、、、
Jiang Na
早該這麼做了,永遠都在保護犯罪的人…
煉心
然後大法官大概又會跳出來說違憲違反人權了
林威伸
一些案件累犯希望也公佈一下長相 都呼籲小心 當心 長相都馬賽克 叫民眾怎樣當心
許文呈
不應設限
犯罪者都不應該打馬賽克
說什麼狗屁人權,
要公佈,才能讓善良的人認識他,才能防犯,預防!
鄧木
判輕刑的法官姓名住址也要一起公布
許阿嘉
最好立法可以通過酒駕肇事累犯者去殯儀館當志工清洗大體,肇事致死幫往生者ㄧ手包辦後事直到火化,錢還要肇事者自行負擔
Fushun Lin
本就不該打馬賽克,現在才要如此,會不會太遲鈍了,也應該所有犯罪人皆要如此,之前不曉得是在保護個什麼東西🙄👎🤬
王君
罰則太輕,還是會繼續害死無辜民眾。
妞妞許寀菁
這樣剛好而已
楊鄭弘
只要是罪犯,都不應該打馬賽克
劉兆章
都是玩假的,人民要的是,真法律,真執行,不是可教化,立委,法官減半,才是重要的
Wendy Siter
他們都不愛惜自己,還出來害人,幹嘛用馬賽克,台灣的法律都在幫壞人,幫壞人維護人權,請問被害人的人權呢!都不會保護好人的。
TVBS 新聞
公路總局回應,31日起酒駕慣犯照片不會打馬賽克
https://news.tvbs.com.tw/life/1742659?from=fbarticle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