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i WY
@{Linda Lai} 其實我覺得那些已經想要遺棄家人的人,硬是要牠養,可能也容易變成虐待或忽視飼養責任。
不如改成要發放「毛孩飼養證」來管理。一旦想放棄飼養毛孩家人,就取消將來養毛孩的權利。
不過這個想法難度太高,不然先學德國關掉所有的寵物買賣。
Linda Lai
謝謝總統與政府的用心,成立 #寵物管理科,希望能落實毛孩的管理,但是能夠有效的管理領養人能夠不離不棄嗎?現在的合法棄養,真的讓人為孩子們感到難過,因為人類一時興起要養,又因為人類所有任何一切的理由就棄養,到底毛孩子們的生存權在哪裡? 請總統幫忙集思廣益,想辦法立法管理讓“棄養”這兩個字淪落為歷史,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