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ID | 時間 | like | comment | 內容 |
---|---|---|---|---|
1440028932768183 | 2018-04-27 15:33 | 6 | 0 | 建議準備出國的朋友們📣📣📣 出國前可先詳閱《入境旅客攜帶常見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 https://goo.gl/nm2tzB |
1440024282768648 | 2018-04-27 15:23 | 6 | 0 | 🤗只要輸入"關鍵字" 防檢局會自動回覆該物品須符合哪些動植物檢疫規定,是否可攜帶入境❗❗❗ 分享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疫小尖兵
【加入LINE好友,檢疫資訊帶著走❤😎】 常煩惱哪些名產可以帶,哪些不可以帶嗎🤔🤔🤔 來來來~~~~<br> 就讓防檢局LINE告訴你📢📢 💡只要輸入"關鍵字"<br> 防檢局會自動回覆該物品須符合哪些動植物檢疫規定,是否可攜帶入境❗❗❗ (🐶檢疫犬寶寶表示: 汪~快來加我LINE好友吧❤ 👉點我加入:https://line.me/R/ti/p/%40eqq3136f #防檢局LINE #全民防疫專業檢疫<br> #加入好友掌握最新動植物防疫檢疫消息💪💪
|
1440022072768869 | 2018-04-27 15:19 | 5 | 0 |
分享 桃園國際機場 Taoyuan International Airport
🍼 嬰兒食品隨身攜帶規定 🍼<br> 出境旅客隨身攜帶嬰兒牛奶(食品)超出液體攜帶容量限制(每瓶不得超過100毫升),並且必須放置在1公升大小的透明、可密封的塑膠袋內),可於出境時直接向現場安全檢查人員提出,獲得同意後,即可攜帶上機。<br> #你不知道的飛航安全兩三事
|
1436350076469402 | 2018-04-23 11:31 | 10 | 0 |
分享 關務署──覺得很重要。
立法院三讀通過「海關緝私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關稅法」第17條、第84條、第96條修正草案 一、海關緝私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br> (一)貨幣單位一體適用,由「元(銀元)」統一改按「新臺幣元」之3倍折算之。<br> (二)將第25條所定「船長」修正為「管領人」,以杜爭議。<br> (三)為使海關得就個案違章情節酌情處罰,符合比例原則,刪除第28條、第36條、第37條、第39條之1及第43條所定罰鍰最低倍數規定。… 更多<br> (四)為避免與關稅法授權訂定之業者管理法規重複規範,並使關稅及內地稅之漏稅罰裁罰對象一致,刪除有關運輸業、倉儲業及報關業之處罰規定。<br> (五)為鼓勵行為人主動陳報自新並即時更正報單錯誤事項,降低海關查緝及稽徵成本,增訂第45條之3自動補報補繳加計利息免罰規定。<br> (六)為符合公平正義並節省公帑,增訂第45條之4規定,明定沒入貨物處理費用逾財政部公告之一定金額者,由受處分人全額負擔。<br> (七)基於個人責任原則,運輸工具服務人員欠繳稅款罰鍰應自負其責,不宜逕行停止其服務之運輸工具結關出口,爰刪除第52條規定。 二、關稅法第17條、第84條、第96條修正草案<br> (一)為使關稅法及海關緝私條例之免罰規定分立,以期達成各自規範目的,刪除關稅法第17條第6項及第7項規定,並將申報錯誤違反海關緝私條例免罰規定,移列至該條例規範。<br> (二)為符合世界關務組織修正版京都公約揭示報單錯誤事項於一定時點前經申請更正,即無裁罰必要性之意旨,增訂關稅法第84條第2項規定,使報關業者於海關發現不符、接獲走私密報或通知實施事後稽核前主動向海關申請更正報單者,得予免罰。<br> (三)為避免對人民信賴利益及法律安定性有過度侵害之虞,修正關稅法第96條第4項規定,將海關對已放行之不得進口貨物作成責令退運或追繳貨價之處分期間,由5年縮短為1年。<br> #海關緝私條例、#關稅法<br> 新聞稿:https://web.customs.gov.tw/News_Content.aspx?n=F55943A3BAA86A6A&sms=1095B63D0846032B&s=5B77DDFDA7CFCC3D<br> 相關新聞:海關緝私條例修正 罰鍰樓地板刪除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804130177-1.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