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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116462434206 時間:2021-05-14 15:22 #跟蹤騷擾不要來 #立法腳步要加快 #會期前希望通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13)日進行跟蹤騷擾防制法協商,我也參與協商,其中民眾黨團版本的「#保護令內容」,#主管機關不只包含內政部…等部分,都獲得採納放入條文內,目前剩下5個有爭議條文留待立法院長召集各黨團協商,基於對大眾生活安全的保護,務必要在這個會期完成立法。… 更多 行政院版原本的草案中,僅將內政部列為主管機關、保護令也僅有限制行為人跟騷被害人的內容,忽略了相較於單一的壓力或創傷事件,跟蹤騷擾行為的反覆性、持續性,對被害人所累積的壓力或創傷經歷的影響更為嚴重和持久,進而干擾被害人生活的各個面向。為擴大政府可運用之資源,加強對犯罪被害人的保護,有必要建構一整體性的制度上、精神上與物質上的支持網絡,防制跟蹤騷擾 #需要跨部會的通力合作。 在保護令的內容上,從國外經驗來看,對於部分加害人實施認知教育輔導、親職教育輔導、心理輔導、精神治療、戒癮治療或其他輔導、治療確有必要,除了要對被害人加以保護,對於加害人為諮商或使其更生、使得人際關係有獲得修復、回復平穩的可能,方能 #確保跟騷防制執法的有效性,#避免再度發生類似事件,這也是跟騷防制的重要方法,欣見修正條文將我們所倡議的「將其他社政、衛政及教育主管機關」納入,以及「增加保護令內容,#納入禁止加害人調閱被害人戶籍,並接受處遇計畫」入法。 目前各黨團尚無共識的部分,最關鍵的即為這部新法是只能涵蓋「性與性別有關」的跟騷行為,我認為不應該有這樣的限制,如此將導致其他非此類型的被害人無法受到保護,例如實務上可見的「校園、或職場、或財務糾紛」都不必然跟性與性別有關,何以非與性別或性別有關的被害人,無法得到保護及相關協助?如此更可能造成被害人的困擾,在被跟騷之後報案或進入司法程序,還要負擔被跟騷是跟「性與性別有關」的舉證義務,無疑 #增加了尋求政府保護的門檻。 雖然跟騷防制的立法仁智互見,但我相信,如何盡快完成三讀,是大家共同的心願,我會繼續努力,推動儘速立法。 #防制跟蹤騷擾 |
感謝立委! 希望法案順利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