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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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3-05 17:55
【警消人員因公受傷,內政部修法得居家就養】 警消人員因公受傷致半失能或全失能,現行規定需要到政府立案之醫療機構就養才可以申請補助。為應社會環境變遷,並為加強對警消人員之照護,內政部預告修正「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殘廢或半殘廢照護辦法」(以下簡稱照護辦法),增訂因公致殘之警察人員可聘僱合格之照顧服務員居家就養,增加安置就養方式的彈性,並預計自107年7月1日施行。 各消防機關列警察官人員(含退休人員)、實習支援消防勤務或奉命協助消防機關執行任務之警大、警專學生,以及奉派會同執行消防機關勤務之公務人員,均為受照護對象。待照護辦法公告施行後,消防署將會儘速函知各消防機關,也請各消防機關協助符合規定之同仁檢具提出申請。
我是民眾!我反應消防署長利用職務逼迫全國下屬棄養動物,公文和動保法的法令牴觸,我是民眾我反應消防署長造成社會大眾紛擾,應… 更多該要下台負責,還要付棄養的罰金!我是民眾我公開反應了,公家單位請儘快處理!動保單位快來消防署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