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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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11-29 09:00
【商標審查小劇場🔎姓名篇】 以姓名作為商標申請註冊,通常有以下類型: 1⃣與國父或國家元首姓名相同 ❌
👉喔不!請尊重好嗎
2⃣與在世之他人著名姓名相同或近似 ❌
👉喔不!除非那個著名的人同意
3⃣是申請人本人的姓名,但同時也是他人著名姓名 ❌
👉為這「巧合」感到抱歉,一般消費者只會認為是那個著名的人… 更多
所以還是需要取得那個著名人物的同意
4⃣是申請人的姓名,但不著名
👉基本上只要沒人註冊在先,應該沒問題了👌 以下「核駁案例」都是大家可以輕易聯想到某位人物的案例喔! #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3款
商標相同於國父或國家元首之肖像或姓名者,不得註冊。
#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3款
商標有他人之肖像或著名之姓名、藝名、筆名、字號者,不得註冊。但經其同意申請註冊者,不在此限。
圖片
請問他人包括外國人嗎?
歐巴馬燒烤這樣可以嗎?